甲第❶ 旧时豪门贵族的宅第。张衡《西京赋》:“北阙~,当道直启。” ❷ 科举考试得第一等。周容《芋老人传》:“书生用~为相国。”
甲第旧时指科举考试中的第一等。《新唐书·选举志上》、“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 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 考中的等次
考中的等次第(第名) 科考名列一等:首科 考中第一等:甲第 在科举考试中得第一:魁名 殿试考中第一等:头甲 高名次、高榜:高标 清代秀才岁考中成绩最低劣的等次:极等
宅第
宅第门阀 门伐 庐第 宅第,住宅:第舍 第室 第屋 第宅 第馆 私人的宅第:家第 大官僚的私宅:里第 诸侯王的宅第:蕃邸 诸王在京的宅第:外邸 公主的宅第:主第 豪门贵族宅第:甲第(~连云) 甲舍 高门世族的第宅:谢墅 田园第宅:园宅 旧时的园宅:旧业 山间宅第:山第 (贵族官僚或士绅人家的住宅:宅第) 甲第
175.甲第(p2106.2)义项一,首项书证引《史记·孝武纪》作: “其以二千户封地士将军(栾)大为乐通侯。赐列侯甲第, 僮千人。” 按:引书证误施标点,首句为汉武帝“制诏御史”加封栾大为乐通侯诏书中语, 且句首以语气词“其”提挈,表示命令,须执行。虽承上仅为末后一语,亦应施单引号。而“赐列侯”二语,为太史公叙事语,前后不是一番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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