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
校勘也叫“校雠”“校订”。就是对同一书籍,用不同的版本和有关资料,比较它们文字篇章的异同,并订正错误。“校”就是比较,“勘”就是核定。 古代书籍由于辗转传抄、刻印、有的会出现错误。如脱文、衍文、形讹、误倒等。如果采用错误的资料,就不能正确理解原文,因此,必须进行校核。校勘的方法主要有四种: ❶对校法。就是用同书的祖本或别本对读,只校异同,不定是非。即使祖本或别本有误,也照录下来,然后用其他方法校正。 ❷本校法。就是把同一部书的有关文句进行比较、选择,前后互证,订正错误。如《战国策· 楚策》:“(黄雀)昼游乎茂树,夕调乎酸醎,倏忽之间坠于公子之手。”如果按照原文解释,那么黄雀已经被“调乎酸醎”之后才“坠于公子之手”,显然不对。下文是“折清风而抎矣。故昼游乎江河,夕调乎鼎鼐”,两句比较,可以判定“倏忽”一句是错简,应在“昼游”句之前。 ❸他校法。就是用其他书校本书。如《左传·昭公十四年》:“(叔向)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王引之《经义述闻》以《孔子家语·正论》的引文为证,说明“曰”字是“由”字缺笔而误。 ❹理校法。就是根据文字、音韵或文理、语气等判定正误。如《礼记·大学》:“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先”字费解。俞樾以“近”字古文作“𣥍”,与“先”形近为根据,又考下文“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先”“远”对文,因此确定“先”为“近”字之误。
【校勘】亦称“校雠”“校订”。对同一作品用不同版本、上下文等不同来源的资料相互核对,比勘其文字篇章的异同,以订正错误。
校勘又称校雠、校订。 指将书籍的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互相校核,发现异同,以审订原文的正误真伪,更正讹误、缺脱、衍羡、错乱等现象。 主要方法有对校、本校、他校、理校四种。 校勘成果,或在注解中随时记出,或录成专门的校勘记录。 核对
核对轧 勘(勘对) 擿校 覆核 按原稿核对抄件或付印样张,看有没有差错:校对 校对机器、仪器等使之准确:校准 校准并检验:校验 校验使之符合标准:较准 检查核对:查对 辜较 辜榷 辜榷 辜攉 钩校 钩较 按偶 检验查对:验校 仔细查对:磨核 检验核对:验核 查验核对:磨对 验证核对:征核 比较核对:比对 校勘 审检核对:覆核 复核 (审核查对:核对)
校勘
校勘雠校 雠勘 较雠 校勘和注释:仇释 校勘书籍:扫叶 写作校勘:铅椠 勤于写作或校勘:握铅抱椠 握素披黄握素怀铅 握椠怀铅 讨究校勘:讨雠 审订校勘:隐校 查考校勘:检较 仔细校勘:研校 (根据不同版本研究审定:校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