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位主义】只顾本部门、本单位、本地区的利益,不顾大局和整体利益的思想和工作作风。是放大了的个人主义。 行政区划单位
行政区划单位省(~份;省级) 市 地州 县 乡(~所) 镇 区(省~;地~;分~;特~;专~;本~;社~) 盟 旧时乡以下基层单位:里(~正) 机关内部的办公单位:处(处级) 科(行政~) 部(部门) 室(科室) 课(总务~) 段 股 委(党~;团~;工~) 办(外~;~公厅) 厅(省~;工业~) 司(礼宾~)局(市~;文化~) 某些单位的名称:台(天文~) 所(研究~) 院(医~;产~) 某些服务单位:社(旅~;茶~) 古代户籍编制单位:长 古代军队的编制单位:军 师 旅 团闾 集体的编制单位:队(连~) 由不多的人员组织成的单位:组(~员;小~) 规定的单位:点(蹲~) 自己所在的单位:本位(~主义) 总部的下属单位:分部 以电谋私的电力管理单位:电老虎 (机关、团体或其所属的部门:单位)
另见:组织3 机关 团体
本位主义běn wèi zhǔ yì为个人或自己所在的小单位、小团体打算而不顾整体利益的思想作风。1919年朱执信《侵害主权与人道主义》:“中国苟不能尽革去此向日所行之迷谬不合理政治经济上之行为,则无论外国人为侵略主义,抑为人道主义,为资本万能主义,抑为劳动本位主义,中国领土主权,及经济上权利,必被人侵害亦同。”1928年茅盾《追求》三:“她的确也证明了自己是一个无顾忌的敢作敢为的人。她有极强烈的个性,有时且近于利己主义,个人本位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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