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批评标准
文学批评标准评价文学作品成败得失所依据的准则。它涉及到文学作品内容、形式的各个方面。文学批评标准同评论者的立场、观点、思想倾向、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等密切相关。既要体现一定阶级对于文学创作的要求; 又要符合人类艺术创作、艺术发展的普遍规律。文学批评标准作为创作经验、艺术规律的概括总结,具有一定的原则性; 作为对独创性很强的文学作品的鉴别标尺,又有一定的具体性和灵活性。 人们对文学作品进行评论时,都是有一定的尺度和准则的。孔子评论《诗经》:“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 思无邪”(《论语·为政》)。刘勰进行文学批评,要:“一观位体,二观置辞,三观通变,四观奇正,五观事义,六观宫商。”认为用这六条标准衡量,作品“则优劣见矣”。文学批评若无标准,批评就失去了依据,就会造成“准的无依” (钟嵘《诗品·序》)。文学批评的标准要反映文学的客观规律,运用文学批评的标准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无产阶级的文学批评标准,恩格斯提出的是“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毛泽东提出的是“政治和艺术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一般认为,无产阶级文学批评标准,含有思想性和艺术性两个方面,或者思想性、真实性和艺术性三个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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