摹刻铭文金文学术语。 又称摹写铭文。 指在无铭原器上摹刻别器铭文的作伪方式。 该作伪方式始见于清代。 而臻于民国时期。 作伪者根据器物的大小, 或原文照录,或加放大、缩小,亦有稍加改易者,与原文相差无几,可以乱真。如《警吾心室彝器款识》上卷所载之《大鼎》,《陶斋吉金录》卷二所载之《师麻簠》,即是摹刻铭文。由于作伪者多不懂器物学,往往不通文义,所以,虽然手法精湛,仍难免露出蛛丝马迹:或以殷器铭文刻在周器上,如《善斋吉金录》卷一所载之《亚燕鼎》、卷八所载之《执勺形父癸匜》;或错将此类器铭加于彼类器物之上,如上书卷二所载之《楚公鍑》,形似“罍”而铭作“鼒”,卷八所载之《叔宾父铺》,铭为“铺”而器为“盨”,驴唇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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