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成分
提示成分指称代复指中起提示说明作用的成分。胡裕树主编《现代汉语》:“如果两个词或词组指的是同一事物,一个用在句子当中作为句子的一个部分,另一个用在句子头上或末尾,不属于主语或谓语的组成部分,句子头上或末尾的这个部分就叫提示成分。”例如:“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这里有三种人:同意的、反对的、中立的”,句中 “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同意的、反对的、中立的”都是提示成分。参见“称代式提示成分”“总分式提示成分”。
提示成分特殊句子成分的一种。 两个词或短语在意义上有复指或同位关系, 一个用在句中作为句子的一个成分, 另一个用在句首或句末但不属于主语或谓语的组成部分。 这另一个词或短语叫提示成分。 如“美丽的北京,那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我经常想念她, 我亲爱的妈妈” 中的 “美丽的北京” 和 “我亲爱的妈妈”。 提示成分又分称代式提示成分和总分式提示成分两种。 有的书称为不相连的复指。 现在一般把有句首提示成分的句子归入主谓谓语句, 把提示成分看成大主语; 句末提示成分和句中与之在意义上有复指或同位关系的词语一起被看做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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