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美
小说的美小说中人物性格的美和性格表现的美。小说艺术作为一种把握生活的审美手段,它的审美艺术目的,主要是通过塑造人物形象来实现和完成的。也就是说,小说的美感力量,主要依赖于典型性格的塑造。把个性与共性、特殊性与一般性统一在人物性格的塑造上,这是对小说重要的美学要求。美的人物形象,是构成小说美学价值的重要审美因素。小说美不美,首先取决于人物形象是否具有艺术美,即人物形象是否达到了典型化的要求。其次,小说的美还应该体现在各种形象化技巧的综合运用上,即体现在别具格局的辩证艺术构图上。另外,小说的美还应包括小说的通体美、诗体美、复合美、雄浑美、犷悍美、阴柔美,曲笔美等等。在小说中,凡是可以唤起美感力量的东西,都可以称为小说的美。小说的美是一个复杂的范畴,在不同的作品中又具有不同的表现。小说的美的极致,应该是内容与形式的高度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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