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社会】见“奴隶制度”。 奴隶社会
奴隶社会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又称奴隶占有制社会。奴隶社会以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者——奴隶为主要特征,奴隶主是统治阶级,由大土地所有者、大商人和高利贷者组成,占有奴隶的部分必要劳动和全部剩余劳动。奴隶作为“会说话的工具”,毫无人身自由,可被奴隶主任意惩罚、买卖和屠杀。奴隶一般来自战俘和破产的小生产者。在奴隶社会中,除奴隶占有制的生产关系外,还有一定数量的自耕农和小手工业者,称作平民,同样受奴隶主的剥削。
奴隶社会nú lì shè huì以奴隶主占有奴隶和生产资料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形态。1937年毛泽东《矛盾论》:“在形而上学家看来,资本主义的剥削,资本主义的竞争,资本主义社会的个人主义思想等,就是在古代的奴隶社会里,甚至在原始社会里,都可以找得出来,而且会要永远不变地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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