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状语
多项状语由几个起修饰或限制作用的成分构成的状语。可分三类: ❶并列关系。几项之间没有主次之分,平等地、联合地修饰中心语。如“他坚定、沉着地驾驶着飞机”。 ❷递加关系。各项按一定顺序递次修饰其后的中心语,如: “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 ❸ 包含并列与递加两种关系。如: “他慢腾腾地从床上、从小阁楼上把书搬到汽车上”。递加状语的排列顺序,往往取决于谓语部分的内部逻辑关系,取决于表意的需要。参见 “递加状语”“并列状语”。
多项状语由几个起修饰或限制作用的成分构成的状语。可分3类:(a)并列关系。几项之间没有主次之分, 平等地、 联合地修饰中心语。 如 “我们不能主观、 片面地看问题”中的 “主观、 片面”。 这类状语多由动词、 形容词或短语充当。 (b) 递加关系。 几个状语之间互不修饰, 而是按一定顺序递次修饰其后的中心语。 如 “雷锋从来也不乱花一分钱” 中的 “从来”、“也”、 “不”、 “乱”、 四个状语便是递次加到中心语“花”上的。 (c) 包含并列与递加两种关系。 如 “他慢慢地从床上、 从小阁楼上把书搬到汽车上” 中的 “从床上”、 “从小阁楼上” 是并列关系, 又与 “慢慢地”、“把书” 依次递加到中心语 “搬”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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