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所、时间和方位
处所、时间和方位文炼著。系《汉语知识讲话》丛书之一。共分5部分。1. “处所、时间的表示法”,指出处所、时间多由名词表示,有时可以由副词、代词、数量短语表示,有时甚至是词组。认为处所、时间都有个基准,包括习惯基准、事件基准、当前基准等。2. “方位词和方位短语”,认为方位词的归类应在下列三种条件中选择: ❶ 方位词单列为一类; ❷列为名词的附类; ❸列入名词一类。指出方位词能单独适用,但它的作用不是单独用,而在与别的语言单位组成表示处所或时间的名词或者方位短语。3.“表示处所或时间的介宾短语”,认为这类短语是用来修饰动词、动词短语的。4.“表示处所和时间的名词在句子当中的位置与用途”,分别说明处所词、时间词在句中、句首的不同作用后,对处在句首的时间词、处所词是不是作主语,在动词后是宾语还是补语等问题,既列举和分析了各语法学家的看法,又提出了自己的主张。5. “表达方面的几个问题”,谈了方位意义的引申虚化、时间词在句中的次序的安排等。1957年由新知识出版社出版,1984年改由上海教育出版社修订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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