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的编制方法
城市规划的编制方法城市规划是对城市及市镇在一定时期内经济建设和发展所作的总体部署的文字表现,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依据。 城市规划应符合我国城市发展的总方针,即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目前我国在大城市设有城市规划管理局,中小城市的城市建设局内设有城市规划处(科),负责城市规划工作。小城镇的规划工作也在逐步开展。城市规划正在城乡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城市规划的设计,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总体规划主要是确定城市的性质(该城市在全国或某一地区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发展方向和规模,安排城市土地的利用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选定规划定额指标,拟定规划实施步骤和措施。总体规划一般以20年为期,其中近期建设规划以五年为期。总体规划要通过详细规划加以具体化。详细规划主要是对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工厂、住宅、学校、医院、商业网点、文化设施、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园林绿化以及其他公共设施作出具体布置;确定街道走线、道路平面和控制座标;选定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和园林绿化用地等。城市各项建设要以详细规划为直接依据。为了促进城市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紧密结合,国务院规定:凡与城市有关的一切建设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都应有城市规划部门参加;各城市在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征求城市规划部门的意见;在编制城市规划时,要有计划部门参加。 城市规划的设计和写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除规划设计部分外,文字表达也十分重要。在开头部分应写清城市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在中间部分应明确城市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在靠后部分要有城市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有关规定。城市规划还应附有规划图、设计图等附件。我国已有的各城市规划随着发展还应修订,小城镇规划的编制工作应当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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