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字
句字也称“独字句”。指形式上似单字(词)而实际上已经足以表示意义而有句子作用的语言单位。今称 “独语句”。金兆梓《国文法之研究》: “语言文字的作用,在于表示意义。但是足以表示意义的必须要成句才行。虽有时候,一个单字亦可以表示意义,但既可以表示意义,这就是句,不是字。例如《论语·阳货》: ‘来,予与尔言。’ 这五个字,就分两句:‘来’是一句,‘予与尔言’是一句。‘予与尔言’是普通的句;‘来’,形式上看似单字,却不是单字,实在已经足以表示意义而有句的作用; 这种我们叫他为 ‘句字’。”“这里所谓一个字的句,就是本节所谓独字句”。“这种独字句,可归纳为以下四种”: ❶ 名词性的(省去表词,单有主词)。如:《尚书·舜典》里的呼语: “契” “皋陶”(意思是“契听之”“皋陶听之”)。 ❷动词性的(省去主词,单有表词)。如: 《史记·郦生陆贾列传》“郦生瞋目案剑叱使者曰: ‘走!’”中的 “走”; 《史记·五帝本纪》 中的“往矣”(舜命益之辞)。 ❸用应答词表示意义的 (无所谓主词表词)。如: “然” “诺” “否” “谨诺” “不然” 等。 ❹ 叹词 (没有主词表词,另以一字表示喜怒哀乐等情感的)。如: “吁” “嘻”“嗟”“恶”“嗟夫”“呜呼”等。参见 “独字句”“独语句”。
句字又称独字句。金兆梓《国文法之研究》术语。指由一个单字构成的句子。如《论语·阳货》:“来,予与尔言。”这五个字,就分两句:“来”是一句,“予与尔言”是一句。“来”,形式上看是单字,但已经是以表示意义而有句的作用,所以称为“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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