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大事记
潘慧琳
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使命。在2000年召开的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各国领导人通过了以减贫为首要目标的千年发展目标。10余年来,经过不懈努力,全球减贫事业取得了重大而积极的进展。
中国是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制定的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比例减半目标的发展中国家。统计显示,从1978年到2015年,中国有6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极其辉煌的篇章。不仅如此,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减贫道路——主要体现在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动员全社会参与、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这一成就举世瞩目。
毋庸置疑,消除贫困是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对世界来说是这样,对中国来说亦是如此。我们常用啃“硬骨头”来形容深化改革之艰难,在扶贫开发方面,我们正在进入啃“硬骨头”、攻坚克难的冲刺期。本刊特梳理近年来中国扶贫重大事件,以飨读者。
2001年,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扶贫开发工作进入解决和巩固温饱并重的新阶段。有关部门确定了14.8万个贫困村作为扶持重点,重心下沉,进村入户,瞄准到人,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提高了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保证了扶贫开发的顺利进行。
2002年 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中明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巩固扶贫成果,尽快使尚未脱贫的农村人口解决温饱问题,并逐步过上小康生活。”
2005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出台了针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特殊支持政策,一是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二是加快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书本费、学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步伐。
2007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针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和金融政策。要求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的投入和信贷支持,在贫困地区先行开展发育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的试点。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明确提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奋斗目标,要求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并明确“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
200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继续出台针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投资政策,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基本建设项目,根据不同情况,逐步减少或取消县级配套。
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大背景下的扶贫开发思路做出重大调整,要求将扶贫开发作为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长期历史任务,持之以恒抓紧抓好,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
2010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将政策支持的重点转向生态建设和社会事业,要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位,结合扶贫开发和库区移民,适当增加安排退耕还林。
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对于贫困地区水利建设制定了优惠政策,规定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201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2011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对新十年扶贫开发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明确“两不愁、三保障”奋斗目标。将国家扶贫标准提高到2300元(2010年不变价),覆盖1.2亿农村扶贫对象。划定11个连片特困地区,加上已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三地州,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
2012年,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全面启动。截至9月,已完成武陵山、乌蒙山、秦巴山、滇桂黔、六盘山和滇西边境6个片区规划的编制,并得到国务院批复。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
2014年1月,中办详细规制了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推动了“精准扶贫”思想落地。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理念。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新年首个调研地点选择了云南,总书记强调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5个月后,总书记来到与云南毗邻的贵州省,强调要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成为各界热议的关键词。
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强调,中国扶贫攻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增加扶贫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坚持中国制度优势,注重六个精准,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2016年12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强调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简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