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诚信教育的实施途径
许德娟+张瑞莹
[摘 要]高职院校学生的诚信水平受到转型期社会诚信水平下降、教育功利化和德育活动的简单化三方面因素的制约。因此,需要在巩固和发展传统诚信教育方式的基础上,探索将大学生诚信档案与社会个人信用体系相互衔接的途径,还可以探索推广“无监考考试”等方式以提升高职院校学生的诚信水平。
[关键词]高职院校;诚信;途径
[中图分类号]G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4)01-0078-03
诚信是高职院校学生基本素质中的核心要素。近年来,推动诚信教育水平的提升逐渐成为企业和高职院校的关注焦点,在教育实践和学术研究过程中取得了日益丰硕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为高职院校诚信教育的展开和精细化落实提供了较强的理论支撑和经验借鉴。但从教育效果与教育预期之间的差距来看,相应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文试图对诚信教育问题的推进路径建设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制约高职院校学生诚信水平主要因素
作为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不仅涉及到价值认同,还涉及到社会环境、教育方式等因素的影响,甚至涉及到基本的社会规则,其影响要素的丰富性超过了一般理念和素质培养所需关注的维度,可以视为一种复杂因素共同影响下的结果。其中对高职院校大学生诚信素质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三大方面,即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基本教育模式的结果和德育手段的制约。
(一)社会大环境对高职学生诚信水平的影响
高职院校学生诚信的培养,总是在相应的环境中形成,特别是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制约。在对L学院的学生诚信状况调查中,我们从高职院校大学生的诚信水平和社会大环境之间的基本相关性入手,分析我国有关诚信和信用的法律等规章以及实现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制度的不足对高职院校学生具有较强的影响。根据我们的调查,关于影响个人诚信意识的来自社会方面最主要因素,绝大多数的学生表示是“社会大环境”,其后依次是“社会的价值导向”和“社会制度”;认为来自“家庭因素”的选择比例较小。
从调查的情况可以看出,对于个人而言,多数受访者认为外在的环境影响社会和个人诚信水平的因素很高。这一现象,与既有研究的成果中对于高职学生诚信影响因素的观察的现象相互印证。89.12%的受访者表示“多次”接触过社会上的“弄虚作假现象”,且认为这些“弄虚作假”行为“较为普遍”。有9.38%的受访者认为“弄虚作假”的不诚信现象较少,只有0.5%的受访者认为社会上“较少存在不诚信现象”。关于不诚信行为的形象,78.6%的受访者认为“弄虚作假”行为会使作假者获得更多利益,而被欺骗者则会遭受损失。关于不诚信行为是否会受到惩罚,81.8%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对“弄虚作假”者进行“惩罚”;但只有23.1%的受访者会选择自己在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之后会及时指出,而选择“保持沉默”的达到76.9%。有49.7%的受访者选择不诚信行为是“不得已而为之”。关于现实中的作假者是否会真正受到惩罚,有将近33.4%的受访者认为“基本不会”,选择“肯定会”的只有36.1%。这说明在高职院校的学生已经意识到社会大环境中较为普遍地存在着不诚信的现象和行为,这些行为虽然在价值评价方面受到谴责,但却在事实上能够为作假者带来现实利益并且较少会受到惩罚。毫无疑问,此种对于社会的认知对于大学生的诚信行为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也同时意味着诚信教育活动任务的艰巨。
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被调查者大多认可诚信是一种优良的个人品质。有87.6%的受访者认为诚信是一种好的“个人品质”,还有10.3%的受访者认为诚信是“不得不有”的素质,只有2.1%的受访者认为诚信“可有可无”。绝大多数的受访者认为诚信对于自身的学习和社会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表示如果环境允许愿意“保持诚信”。而且几乎所有的有效问卷都显示,受访者希望有一个良好的诚信环境。这说明一方面,学生个人仍然认可诚信作为优良品质和社会生活必须素质的地位和作用。如果采用合适的教育方式和正确的理论支撑,可以较大程度地改进和提高高职学生的诚信水平。另一方面,说明良好的诚信素质需要相应的社会大环境的支撑,恶劣的环境会遏制乃至伤害学生的诚信意愿和诚信品质。受访者中对于社会诚信环境的积极评价和消极评价基本相当,基本反映出我国社会对于诚信环境的重视。但是对于社会总体的诚信环境的否定性评价和较低评价比率仍然较高,体现出社会整体性的诚信大环境仍然属于亟须改善的现实,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必须投入更多资源予以解决的一大课题。
(二)当前教育体制的功利化倾向对学生诚信素质的消极影响
教育的导向不仅意味着教育的基本目标以及借以实现这些目标的教育工具类别方面决定着这些行动展开以后所产生结果的性质。虽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中国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然而,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将注意力过分关注于学生的知识水平,甚至聚焦于考试分数上,并以之为唯一的“指挥棒”成为调动一切教育资源“轴心”。这种智育极端化的功利主义教育导向导致了“学校基本上是以学生成绩的好坏去评价学生的好坏,重视理论灌输,死记硬背,使道德教育流于形式,其有效性大打折扣。”在这种功利主义教育导向下所培养出来的学生自然会留下“重智育、轻德育”的烙印,在其进入继续学习的高职教育阶段,一方面在诚信素质方面存在继续补课的“历史欠账”,需要通过高职院校的诚信教育予以“校正”;另一方面在表现以“就业导向”的另一种功利化教育导向的培育下,在轻视诚信教育的路径上将轻视诚信的“素质”带入社会。
在此意义上,教育部门、企业和教育机构对于高职学生诚信的关注就能够与当下中国社会文化建设的总布局相互呼应,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以智育为导向的教育思路本身所隐含的弊端开始逐渐放大,比如对诚信水平的担忧。对于中国的经济社会,乃至于国家和民族的“再度青春化”产生重大消极影响。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正是在这种教育改革的背景下提出来的。
(三)当前高职的道德教育存在简单化的倾向
完整的德育教育应该是实现价值、理念传播与教学方式的有机统一,而当前高职院校的道德教育却过多地强调了价值的概念性传播,即强调学生对诚信内涵和重要意义的理解,为理解诚信奠定相当的基础。但是,对如何使学生将学习所得来的理念和诚信的重要性认知转化为自身的价值观念,以塑造自身的思维并规范相关行为方面,却在理论指导和实践过程中颇为薄弱。这种道德教育模式的缺陷妨碍了诚信教育效果的实现。教育活动中的形式大于内容是当前高校诚信教育简单化倾向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从一般的诚信教育宣讲到诚信承诺书签订、一直到诚信活动展示等活动,这是高职院校诚信教育所经常采取的教育方式并成为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业绩”之一。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此类的诚信教育活动的特点往往是“形式大于内容”,在这种形式下进行的互动本身成了目标和任务。上述两种问题在实际上构成了当前高职院院校诚信教育本身的不同侧面,共同成为亟须解决的关键性难题。
二、构建高职院校诚信教育的途径
如前所述,当前高职院校诚信教育面临包括社会环境、历史路径依赖和现实教育手段单薄等多方面的挑战和机遇。然而,国家、企业、学校乃至于学生本身对于诚信的关注以及加强诚信教育的强烈意愿,反映出推动诚信教育活动是可行的,而且迫在眉睫。与此相关,在社会诚信环境改变缓慢而又对诚信提出强烈需求的前提下,需要进一步探索加强高职院校诚信教育的基本路径,应当成为当下高职院校所必须关注的任务。
(一)高职学生的诚信档案与全国性公民信用体系相衔接
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与良好运行必不可少。个人信用体系可以有效地整合全社会的制度安排和机制选择,通过对诚信行为的鼓励和对失信行为的惩罚,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经济社会健康而低成本运行。其中,由于记录着个人的诚信信息,可以作为相关需求方和征信机构对个人诚信水平进行判断的依据,因此个人的诚信档案对于社会的诚信机制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具有基础性意义。随着中国公民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正在逐步推进,公民个人的信用档案对规范公民个人的信用行为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更好地发挥规范公民行为的作用。当前高职院校虽然建立了学生诚信档案,然而,由于对就业的考虑而极少将学生的不诚信行为写入档案,因而导致学生不诚信行为的收益较大而风险较小。如果将学生信用档案同公民个人信用档案衔接起来,则能非常有效地起到规范学生行为的目的,从而提高学生的诚信水平。
建立学生诚信档案与公民个人信用体系的衔接,首先需要解决作为社会基本管理机制的诚信体系的理论需求与其实际状况的差距问题。良好而现实的衔接必须对这种落差有清楚的把握。只有从社会管理机制的高度才能够理解和意识到建立学生诚信档案的根本性意义和评价标准,而只有在实践中实现两者的链接才能弥补理想要求与现实情况之间的落差。其次是推动建立水平千差万别的单个院校的学生诚信档案与社会全体成员的诚信体系衔接的平台,实际上就是按照社会个人诚信体系的管理要求和标准来建立学生的诚信档案,即构建“统一标准”的分支性社会诚信档案。这种总体性的体制和机制创新需要由国家级或者全国级别的教育管理部门同一谋划,当然,如何把握国家统筹规划与单个学校的逐步跟进实行有机结合,防止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仅是一个机制建立问题,也涉及这一机制持久运行和真正发挥相关作用的问题。
(二)巩固传统的诚信教育阵地,加强教育效果
对诚信教育的创新和改进并不意味着对传统途径的完全摒弃,因为任何的诚信乃至于品德教育都必须主要依靠既有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和现有诚信教育方式。因此不必完全放弃现有的阵地。然而,必须推进诚信教育的效果,将诚信教育的起点确定在高职院校学生入学之初,确立学生坚持诚信品格的自觉性。开设诚信课程,宣传诚信品质。无论如何,诚信品质对个人重要意义的认识是诚信教育的前提。因此诚信教育的逻辑起点仍然是诚信对于个人的意义和作用的理解和认知。然而,必须加强学生将诚信内化为个人的“基本价值”从而起到影响行为的作用。因此,还必须对现有政治理论课和其他课程进行诚信渗透,将诚信教育作为贯穿于整个政治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的基本内容中,营造出良好的诚信教育环境和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实现对学生的教育。另外还应补充规则教育,加强以诚信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在职业道德教育中强化诚信内容。必须确认,在当前的教育语境之下,与就业相关程度越大的教育内容越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因此,在职业道德的培训中加入诚信教育的内容相对更容易取得更好的效果。在就业导向的教育方式仍然存在的情况下,将诚信与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更为紧密的联系起来仍然是最为有效的教育方式之一。
在此基础上,必须改进诚信教育评价,营造鼓励诚信的评价环境。教育评价指标对于教学效果的导向性作用仍然非常有效。在观念上树立诚信为本的意识,将诚信作为学生评价的核心准则,并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在制度上要树立科学的教学效果评价体系,根据不同的教育方式建立不同的分类考核指标。作为教育活动施加者的教师和学生及工作人员必须在相应的评价体系内进行方向性激励与引导,通过评价指标体系的改革才能实现这一点。
(三)积极推行诚信考试实验
提升学生的诚信观念并在行动体现出来的诚信要求,是高职院校诚信教育的基本落脚点,因此通过亲身的诚信活动来提升学生的诚信意识并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教育方式。本课题组在L学院以某一专业的某一门课程为试点采取“无监考考试”的方式培养学生的诚信素养。考试作弊是高职院校学生中不诚信行为的重点区域,而所谓“无监考考试”即在该科目考试时不设立监考人员,完全由学生自主在无监督的情况下进行考试,考试的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最初几次“无监考考试”时,在学生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专门的技术手段对学生的考试进行检测。经过多学期的反复试验,“无监考考试”条件下,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完全无作弊行为。在随后的“无监考考试”过程中实行完全无监考。经过几年的跟踪,通过调查用人单位了解学生对“无监考考试”科目的知识掌握情况,确认学生“无监考考试”科目知识掌握程度没有受到影响。因此,笔者建议可以将此经验进一步总结、实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