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权利及作用
陈慧
摘 要: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劳动者人身财产不受侵害是新《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宗旨。在《劳动合同法》中,企业工会组织被赋予一定的权利,,工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又为该法的顺利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工会权利和工会作用在劳动合同法中被放在突出的位置上。劳动合同法力图通过工会权利的运用和工会作用的发挥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达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将就《劳动合同法》中工会的权利与作用展开叙述 。
关键词:工会;劳动合同法;权利;作用
1 引言
“工会”两字在新《劳动合同法》中被提了21次,足以说明工会在新劳动合同法中的重要性。目前,尽管工会在现实生活中权利使用及作用运行机制不健全,但自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工会的权利使用及作用发挥机制日趋完善,在日常工作中,工会权利使用有了法律依据,同时有了工会的支持,,工人的维权问题得以解决,工人权益得以保障。
2 劳动合同法中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一)在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关系权益认定中发挥指导作用
劳动合同关系的产生,以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为前提。在刚进入用人单位之时,劳动者对自身在该单位的合法权益往往处于茫然状态,起草劳动合同文本和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要约的主导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单独依靠劳动者个人的权利意识是难以确保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权益不被侵犯的。实践证明,用人单位利用制定劳动合同条款侵权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权益被侵犯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目前大量存在的用人单位内劳动者工资待遇低、劳动时间长、休息休假无保障、劳动条件恶劣、没有福利和生活保障均源于此。可以说,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之时最迫切的需要,就是对自身权益的明确认定。为此,劳动合同法要求“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第一章总则第六条)。通过工会组织的帮助指导,避免劳动者个人在无法明确认定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
(二)在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关系利益诉求中发挥表达作用
个别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强大管理压力面前,往往很难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且劳动者个人的利益诉求又多是分散的、局部的、缺少概括的。工会组织的作用就是将这些利益诉求集中概括起来,通过合法的组织渠道沟通协商,充分地表达出来,反映劳动者的意愿和呼声,尤其是在用人单位采取某些方式处理劳动关系可能危害到劳动者利益之时。例如第三章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三)在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关系利益实现中发挥维护作用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在劳动合同法的工会条款中,处处体现了这一点。如用人单位无论以何种理由裁减人员之时,往往会侵害到劳动者的权益,工会的维权作用更显重要。劳动合同法要求,“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方‘可以裁减人员。”(第三章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通常也就违反了劳动法律和合同契约,因此,“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六章第七十八条)
(四)对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发挥制约作用
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供大于求,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强化管理权力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益的改革思路确立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如果不能发挥工会的制约作用,劳动关系的失衡就会更加严重。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益,仅凭劳动者个人的力量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法据此强化了工会通过集体合同制度发挥的制约作用。如明确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體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五章第五十六条)
(五)对于政府部门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执法监督发挥协助作用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权。但是,单靠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执法,显然无法有效制止用人单位的违法侵权行为。因此,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覆盖面广、直接接触劳动者多的优势,加强工会的群众性执法监督,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六章第七十三条);工会“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六章第七十八条)
3 工会发挥落实劳动合同法作用的路径
(一)强化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责任意识
工会是代表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由员工自愿加入,工会的基本职责就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新《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并明确规定了在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工会的法律地位、权利及作用,从法律层面上,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途径,确保工会组织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工会要充分地意识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是其义不容辞的法律职责,企业工会必须发挥自身优势,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发展契机,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全面维护工人阶级合法权益。
(二)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学习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味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发生了变革。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工会应加强学习,全面分析和解读《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立法原则,全面掌握其制度设计及新增加内容,对企业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权利、作用予以明确,找准工作重点、工作核心,确保切入点、着力点明确,做到有的放矢。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新《劳动合同法》,让员工意识到《劳动合同法》关系到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意识到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提高依法用工率,树立依法维权意识,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三)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完善集体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工会应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所谓集体协商是指就涉及职工权利事项,工会代表职工方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以达到意见统一。集体协商主要包括:集体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履行;职工民主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工资福利、工作休息、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工作环境、未成年特殊保护、员工培训、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争议、辞退赔偿等内容。公司基层工会组织应当深入基层调查,倾听职工心声,定期或不定期将职工诉求传递给用人单位。在向用人单位反映职工诉求时,应秉承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协调谈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职业卫生安全、辞退补偿等。企业职工也可以就劳动安全卫生、未成年职工权益、工资调整机制等事项,与用人单位签订专项集体劳动合同。值得一提的是,,集体合同草案必须要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职代会同意,最终要公布于职工。
4 结语
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权利和作用的实现,既要靠工会自身,也要靠工会外部的环境。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权利和作用。也是它对所代表的劳动者应负的社会责任。工会承担对劳动者应负的维权职责,其自身的条件在于:要有广为覆盖的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机构,有敢为劳动者承担责任的工会领导人,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维权机制,最关鍵的是工会的法律主体地位必须明确,不能依附于用人单位。只有如此,工会才能切实履行劳动合同法赋予的权利,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良好的工会外部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条件包括党和政府正确的执政理念和对工会发挥作用的支持,社会舆论的配合,法律制度的严格执行以及赋予工会制约平衡劳动关系更为有力的手段。
参考文献
1.顾建蒙:《试论工会工作的方法和原则》.《金山企业管理》2012年第1期。
2.梅光富:《试论工会在执行<劳动合同法>中的职责》.《群文天地》2012年第16期。
3.张峰,朱晶华,徐国良:《论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现代经济信息》2009年第4期。
4.许晓军:《工会应成为企业劳动者工资增长机制的实现主体》.《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6年第5期。
摘 要: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劳动者人身财产不受侵害是新《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宗旨。在《劳动合同法》中,企业工会组织被赋予一定的权利,,工会工作的有效开展又为该法的顺利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工会权利和工会作用在劳动合同法中被放在突出的位置上。劳动合同法力图通过工会权利的运用和工会作用的发挥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达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将就《劳动合同法》中工会的权利与作用展开叙述 。
关键词:工会;劳动合同法;权利;作用
1 引言
“工会”两字在新《劳动合同法》中被提了21次,足以说明工会在新劳动合同法中的重要性。目前,尽管工会在现实生活中权利使用及作用运行机制不健全,但自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工会的权利使用及作用发挥机制日趋完善,在日常工作中,工会权利使用有了法律依据,同时有了工会的支持,,工人的维权问题得以解决,工人权益得以保障。
2 劳动合同法中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一)在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关系权益认定中发挥指导作用
劳动合同关系的产生,以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为前提。在刚进入用人单位之时,劳动者对自身在该单位的合法权益往往处于茫然状态,起草劳动合同文本和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要约的主导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单独依靠劳动者个人的权利意识是难以确保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权益不被侵犯的。实践证明,用人单位利用制定劳动合同条款侵权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权益被侵犯是我国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目前大量存在的用人单位内劳动者工资待遇低、劳动时间长、休息休假无保障、劳动条件恶劣、没有福利和生活保障均源于此。可以说,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之时最迫切的需要,就是对自身权益的明确认定。为此,劳动合同法要求“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第一章总则第六条)。通过工会组织的帮助指导,避免劳动者个人在无法明确认定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
(二)在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关系利益诉求中发挥表达作用
个别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强大管理压力面前,往往很难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且劳动者个人的利益诉求又多是分散的、局部的、缺少概括的。工会组织的作用就是将这些利益诉求集中概括起来,通过合法的组织渠道沟通协商,充分地表达出来,反映劳动者的意愿和呼声,尤其是在用人单位采取某些方式处理劳动关系可能危害到劳动者利益之时。例如第三章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三)在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关系利益实现中发挥维护作用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在劳动合同法的工会条款中,处处体现了这一点。如用人单位无论以何种理由裁减人员之时,往往会侵害到劳动者的权益,工会的维权作用更显重要。劳动合同法要求,“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方‘可以裁减人员。”(第三章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通常也就违反了劳动法律和合同契约,因此,“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六章第七十八条)
(四)对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发挥制约作用
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供大于求,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强化管理权力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益的改革思路确立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如果不能发挥工会的制约作用,劳动关系的失衡就会更加严重。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益,仅凭劳动者个人的力量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法据此强化了工会通过集体合同制度发挥的制约作用。如明确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體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第五章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五章第五十六条)
(五)对于政府部门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执法监督发挥协助作用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权。但是,单靠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执法,显然无法有效制止用人单位的违法侵权行为。因此,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覆盖面广、直接接触劳动者多的优势,加强工会的群众性执法监督,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六章第七十三条);工会“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六章第七十八条)
3 工会发挥落实劳动合同法作用的路径
(一)强化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责任意识
工会是代表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由员工自愿加入,工会的基本职责就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新《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并明确规定了在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工会的法律地位、权利及作用,从法律层面上,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途径,确保工会组织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工会要充分地意识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是其义不容辞的法律职责,企业工会必须发挥自身优势,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发展契机,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全面维护工人阶级合法权益。
(二)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学习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味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发生了变革。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工会应加强学习,全面分析和解读《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立法原则,全面掌握其制度设计及新增加内容,对企业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权利、作用予以明确,找准工作重点、工作核心,确保切入点、着力点明确,做到有的放矢。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新《劳动合同法》,让员工意识到《劳动合同法》关系到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意识到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提高依法用工率,树立依法维权意识,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三)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完善集体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工会应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所谓集体协商是指就涉及职工权利事项,工会代表职工方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以达到意见统一。集体协商主要包括:集体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履行;职工民主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工资福利、工作休息、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工作环境、未成年特殊保护、员工培训、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争议、辞退赔偿等内容。公司基层工会组织应当深入基层调查,倾听职工心声,定期或不定期将职工诉求传递给用人单位。在向用人单位反映职工诉求时,应秉承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协调谈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职业卫生安全、辞退补偿等。企业职工也可以就劳动安全卫生、未成年职工权益、工资调整机制等事项,与用人单位签订专项集体劳动合同。值得一提的是,,集体合同草案必须要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职代会同意,最终要公布于职工。
4 结语
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权利和作用的实现,既要靠工会自身,也要靠工会外部的环境。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权利和作用。也是它对所代表的劳动者应负的社会责任。工会承担对劳动者应负的维权职责,其自身的条件在于:要有广为覆盖的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机构,有敢为劳动者承担责任的工会领导人,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维权机制,最关鍵的是工会的法律主体地位必须明确,不能依附于用人单位。只有如此,工会才能切实履行劳动合同法赋予的权利,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良好的工会外部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条件包括党和政府正确的执政理念和对工会发挥作用的支持,社会舆论的配合,法律制度的严格执行以及赋予工会制约平衡劳动关系更为有力的手段。
参考文献
1.顾建蒙:《试论工会工作的方法和原则》.《金山企业管理》2012年第1期。
2.梅光富:《试论工会在执行<劳动合同法>中的职责》.《群文天地》2012年第16期。
3.张峰,朱晶华,徐国良:《论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现代经济信息》2009年第4期。
4.许晓军:《工会应成为企业劳动者工资增长机制的实现主体》.《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