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和2011年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看音乐教育课程理念的转变

    【摘要】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也就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的界定和表述,同时也能反映了国家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期望。

    【关键词】小学音乐;音乐教育;课程理念

    音乐课,作为中小学艺术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课程标准也随着10年的教育改革,从最初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到如今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正一点一滴地发生着变化,而随之带来的变化还有在音乐课程标准指导下的音乐教育课程理念。

    一、强调音乐实践

    音乐课作为一门实践性、技术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便是音乐实践。因此,在200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把“重视音乐实践”列入“十大基本理念”,同时还指出“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然而,在经过了十年的教学实践后,在201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在课程性质方面,首次将“实践性”列入其中,同时还指出“由于音乐音响不具有确定性的语义和具象性的事物形态,因此学生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探究、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才能充分得掌握音乐的相关知识技能和音乐的内涵,从而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而在课程的基本理念方面,201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也将原来的“重视音乐实践”改为“突出音乐实践”,同时还明确指出“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奏、演唱、聆听、综合性艺术表演和即兴创编等音乐活动”,而这也将200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所提及的“各项音乐活动”更加具体。此外,作为201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一大亮点的“课程设计思路”,也将音乐实践列入其中。在课程设计思路方面,201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特别指出“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是在生动、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中,通过学生的亲身参与生成和实现的。”因此,在国家教育部201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施行下,教师须逐步的将观念转变为以实践为主的教学理念。

    二、突出音乐特点

    音乐,素来就被称为是声音的艺术、时间的艺术、听觉的艺术、表达情感的艺术、表演的艺术。然而,这也一语道破音乐艺术的特性。因此,音乐课的教学理念就应围绕着音乐艺术的特性进行展开,坚持“音乐本位原则”,在教学中始终坚持将音乐置于音乐教育的职能位置。然而,这个理念也在201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充分得以展现。在课程性质方面,首次提出的“实践性”这一课程特性,而这一特性特别强调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无论是聆听、演唱、演奏,还是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都始终是围绕着音乐本位进行展开,始终无法脱离音乐而另辟蹊径。在课程基本理念方面,201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在200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基础上首次将“突出音乐特色,关注学科综合”列入中小学音乐课程十大基本理念之中。该理念明确指出“作为听觉艺术的音乐,它的音响会随着时间的流动而展现,并且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然而却又与人类的社会生活、各种文化艺术有着紧密联系,故在教学过程中须更加强调和体现音乐艺术的实践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因此,在该理念的贯彻下,教师在教学中须始终将音乐置于本位位置。

    三、加强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

    无论是200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还是201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都指出了音乐的美育功能,但201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加强音乐教育在美育方面的功能性。在200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课程价值部分中指出“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而201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则在课程性质中指出“音乐教育中的“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然而,这不仅指出音乐教育的审美性,同时也体现出了审美教育的哲学理念。在课程基本理念方面,两版音乐课程标准都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的理念,但在201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对“音乐审美”这个概念作出了清晰的解释。除此之外,在2011版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新增设的教学设计思路这一块内容中也将“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教学领域”和“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列入其中。在“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教学领域”这一部分中,将在原有的课程标准基础中强调音乐课程的人文属性和对学生创造性潜能开发的课程价值,将原来隐含在教学中的音乐文化知识和分散的音乐编创活动,加以集中并拓展为“创造”和“音乐与相关文化”两个领域,而这一改变也是为了更好的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在“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这一部分,明确的指出“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和所应达到的标准是发展学生审美体验的基础”,而这一观念也可解决长期以来将审美和音乐知识学习相分离的现状。因此,教师应把音乐知识与技能做为核心的基础上进行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

    从2001年到2011年,《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见证了中小学音乐教育课程理念从单一的艺术实践转向多样化的艺术实践、从形式化转向音乐本位化、从知识与美育相矛盾转向知识与美育相结合等三大转变,而这一理念的转变也将带动中小音乐课堂教学的变革。

    作者简介:郑宜(1990-),女,福建福州人,现为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级世界民族音乐硕士方向研究生。

相关文章!
  • 社会符号语用的解构与重构

    王建梅《王牌保镖》是一部狮门影业出品的喜剧动作影片。影片中广泛运用了污点证人达瑞斯·金凯德与三“A”级王牌保镖迈克尔的俚俗对话,当然

  • 妙用信息技术,助小班幼儿良好

    仇琰【摘 要】习惯,是指积久养成的生活方式。优秀与习惯相随,一个人是否拥有良好的习惯决定了他是否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小班幼儿就几乎

  • 文伯仁的绘画艺术

    潘瑞摘要:明清时期,吴门书画兴盛,山水画中以文征明开创的文派山水最为闻名。文派后学中能书善画者颇多,文伯仁即为其中之一,绘画技法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