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罗汝芳对汤显祖的影响

    [摘 要]汤显祖的思想构成、人生哲理与戏曲创作,均烙上了其师罗汝芳学说的印记。汤显祖以“哀赤之心”去抨击官吏们“权利黑心”,其理论依据是罗汝芳的“赤子之心”;罗汝芳“向民所欲为”的民本思想,是汤显祖在遂昌期间实施“因百姓所欲去留”方针的指导原则。以“有情之天下”去否定“有法之天下”,是同罗汝芳重德轻刑的思想相关的;至于《南柯记》中对和谐乡村的描绘,有以遂昌县的实际经历为背景的,又与罗汝芳重视圣谕六条的教化是密不可分的。汤显祖把罗汝芳抽象的哲理,衍化为生动的艺术形象,表现形式不同,却是汤显祖接受罗汝芳的明证。

    [关键词]明德先生;衷赤之心;因百姓所欲去留;有情之天下;圣谕六条

    [中图分类号] B248[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4479(2018)01-0067-09

    一、“明德先生时在心眼中”

    汤显祖少年时拜罗汝芳为师,声言“如明德先生者,时在吾心眼中” ,汤显祖的思想构成、人生哲理与戏曲创作理念中,深深地嵌入罗汝芳学说的印记。以“临川四梦”中梦幻般的情感境界而著称于世的汤显祖,是直接受到泰州学派诸多成员薰陶的。他交往的朋友中,有管志道、袁宏道、邹元标等心学的笃信者。他生于阳明后学最为兴盛的江右(今江西)地区,泰州学派重镇的罗汝芳是他的老师,是他许多观点的渊源所在。

    罗汝芳的言行时时铭刻在他的心灵里,这在他的诗文中体现得很明显。万历二十七年,汤显祖与来访的达观大师同游石门,作诗记之,诗中就有“空宵为梦罗夫子,明月姑峰一线天”之句。 他为邹元标的文集作序中说:“盖予童子时从明德先生游,或穆然而咨嗟,或熏然而与言,或诗歌,或鼓琴。” 少年时就师事罗汝芳,是因他父亲汤尚贤之故。嘉靖四十一年(1562),罗汝芳探亲回家,途经临川。汤尚贤抓住机会,请他到唐公庙讲学。罗汝芳的讲学,深入浅出,妙趣横生。不分男女老少,不管贫富贵贱,乐于倾听。汤显祖第一次听到了“制欲非体仁”的主张,让他疏远了程朱理学。罗汝芳讲学不局囿于哲学,他多才多艺,能吟诗弹琴。少年得此良师,令汤显祖受益非清。听讲之余,常与老师“穆然而咨嗟,熏然而与言”,乃至于“或诗歌,或鼓琴”。十七岁时,罗汝芳回故乡南城,在从姑山建前峰书院,讲学不辍。汤显祖知道后,携带书箱,从师学习。罗汝芳对这个学生青睐有加,赋诗两首赠汤显祖。一诗为“之子来玉冷,日饮冷中玉。回首别春风,歌赠玉冷曲”。 另一首诗为“君寄洞天里,飘飘意欲仙。吟成三百首,吸尽玉冷泉”。 有一次江阴士人李至清问他,“何师何友,更阅天下几何人”。汤显祖回答道:“吾师明德夫子而友达观,其人皆已朽矣。达观以侠故,不可以竟行于世。天下悠悠,令人转思明德耳。”之后李至清便到盱江去,“崇拜明德夫子像”。 这是“明德先生者,时在吾心眼中”的真实写照。

    汤显祖在遂昌县任知县时,他写了《秀才说》一文,回忆罗汝芳时说:“十三岁时从罗明德先生游。血气未定,读非圣之书。所游四方,辄交其义气之士,蹈厉高枕而靡衍,几失其性。中途复见明德先生,叹而问曰:‘子与天下士日泮涣悲歌,意为何者,究竟于性命何如,何時可了?夜思此言,不能安枕。久之有省。知生之为性是也,非食色性也之生;豪杰之士是也,非迂视圣贤之豪。如世所豪,其豪不才;如世所才,其才不秀。” “中途复见明德先生”,是指万历十四年(1586)夏,罗汝芳在南京讲学,汤显祖常时往谈学。罗汝芳的学生杨起元记载了此事 在“谈学”中,罗汝芳问汤显祖,你天天结交“义气之士”,图的是什么?对“性命”又是如何理解的?他对汤显祖说了三点:1、“生之为性”不是“食色性也”之“性”。2、“豪杰之士”不是那种蔑视“圣贤”的人。3、为世人公认的“豪”与“才”,是缺乏才能与秀气的。汤显祖听了以后,反复思量难以入睡。觉悟到“生之为性”的道理,为他此后主张“贵生说”的滥觞。罗汝芳去世后,汤显祖为他的诗集作序:“夫子归而弟子不得闻于斯音也,若上世然矣。夫子在而世若忻生,夫子亡而世若焦没。” 老师去世后,汤显祖的悲恸心情,也是“明德先生者,时在吾心眼中”的真实写照。

    二、“哀赤之心”与“权利黑心”

    “哀赤之心”与“权利黑心”是截然对立的,这见于《论科臣辅臣疏》这篇抨击时政的檄文中。万历十九年(1591)闰三月,彗星出现于夜空。明季官场,常把当作不祥兆头的“扫帚星”的出现,与国家政治联系起来。当时朝野议论风生,明神宗转而指责言官,说面对种种弊端,竟无“一喙之忠”而“每每归过于上”。因此“六科十三道”,“各罚俸一年”。 汤显祖在邸报里读到这道上谕,愤愤不平。快速写就《论辅臣科臣疏》,禀奏朝廷。“科臣”指杨文举,“辅臣”指申时行。

    在文章中,他运用了罗汝芳的“赤子之心”:“夫臣子之心,自有衷赤。权利蒙之,其心始黑。非必有六科十三道尽然,特一二都给事等,有势利小人,相与颠倒煽弄其间耳。记曰:‘人父生而君食之,其思一也。故子之兄弟相引而欺其父皆为不孝;臣之大小相引而欺其君,皆为不忠。然岂今之科道诸臣都不知此义哉!” “臣子之心,自有衷赤”,即“赤子之心”,是全文的立足点。“赤子之心”是罗汝芳哲学思想的核心范畴,其学生有“多归赤子之心”一语,可谓深悉其师的精髓。 “多归”有囊括之意。罗汝芳把王阳明的“良知”、孔子的“求仁”、孟子的“性善”论,以及传统道德中的“孝弟慈”,都包罗进了“赤子之心”中。“赤子之心”的本义,是指没有经过外界污染的初心,是人出生之时状态的童心。罗汝芳增加了本体论的内容,声言“方信大道只在此身,此身浑是赤子”。 因为“赤子之心”是容纳了“天地”与“万世”的:“道之为道,不从天降,亦不从地出,则赤子下胎之初,哑啼一声是也”,“直同见乎天地之心,真是推之四海而皆准,垂之万世无朝夕”。 有着超越时间与空间的本体论意义,是罗汝芳对传统“赤子之心”所赋予的新义。

    汤显祖强调,“臣子之心,自有衷赤”,是同“权利黑心”截然对立的。“权利黑心”是“科臣辅臣”们“不孝”、“不忠”的根源所在。万历十七年(1589),太湖地区大旱,朝廷先后拨出50万两银子去赈济。申时行的门生杨文举,捞到了“经理荒政”的肥缺,被授予处理灾区失职官员的权限。杨文举“奉诏经理荒政”,却行搜括之实,“文举所过辄受大小官员公私之多金无算”。有人检点他返京时的行李,“金花彩币盏盘等物,约可八千余金,折乾等礼,约可六千余金,古玩器直可值二千余金”。随员上千人,“赏犒无节,所过鸡犬一空。迨到杭州,酣湎无度,朝夕西湖上,其乐忘归,初不记忆经理荒政是何职名也”。 在“权利黑心”支配下,杨文举“正是刻掠饥民之膏余”的典型。 汤显祖在对“衷赤之心”与“权利黑心”作比较时,把杨文举这样的不忠之人曝光出来,靶心直指当时的辅臣申时行:“文举之贪,已苏、徽二郡士人皆能言之,辅臣独不知耶?”、“陛下经营天下二十于兹矣。前十年之政,张居正刚而有欲,以群私人嚣张坏之。后十年之政,时行柔而有欲,又以群私人靡然坏之。” 对明神宗执政二十年来的格局,是一个全盘的否定。不过汤显祖把板子打在张居正、申时行身上,是他们把持政局而“坏之”的结果。只是张居正显得张扬些,申时行在私欲的满足上隐藏得深一些。杨文举是有名的贪官,沈德符说他是“世所指三狗八羊之中之一人也”。 汤显祖的上疏,深刻地揭露科臣、辅臣们只为自己谋取私利,而不考虑灾民的苦难现实的面目。

    “权利黑心”,是他对明代官场腐败的高度概括,是与人性中的真诚与光明相对立的。汤显祖在万历二十年(1592)对人性作了哲理上的探索,而归宿于“赤子之知”:

    天命之成性,继之者善也。显诸仁,藏诸用,于用处密藏,于仁中显露。仁如果仁,诸显仁,所谓“复其见天地之心”,“生生之谓易”也。……何以明之,如天性露于父子,何以必为孝慈。愚夫愚妇亦皆如此,止特其限于率之而不知。……吾儒日用性中而不知者,何也?“自诚明谓之教”,赤子之知是也。

    这篇名为《明复说》,是汤显祖关于人性论的专文,是对其师罗汝芳五年前所提“性命如何”问题思索的结果。大致有二层意思。一是“生生之谓易”来诠释自己的人性论。此话出自《周易·系辞》。原意是说一阴一阳的对立与转化,为宇宙的规律所在。阴阳交替,后继者为善。阴为阴,阳为阳,是它们的本性所在。阴阳之道,显露的是生育万物之“仁”,隐藏的是生育万物之作用。阴阳与万物皆新陈代谢,生生不已,是叫做变易,即“生生之谓易”。这是从宇宙论着眼的。汤显祖把它移植到人性论上,以为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仁”。“仁”的发用是“生生”,“仁”的显露是“孝慈”。二是忠实地继承了罗汝芳的思想。罗汝芳以为,“圣门宗旨,的在求仁”。 故以“求仁”来诠释《周易》:“《易》,所以求仁也,盖非易无以见天地之仁,故曰:‘生生之谓易,而非复无以见天地之易,故又曰:复见其天地之心。” 汤显祖“显诸仁”到“生生之谓易”这段话,是从罗汝芳那里来的。三是强调人性是光明磊落的,如同没有污染过的“赤子之知”一样。“自诚明谓之教”出自《中庸》,意谓真诚与光明,“赤子之知”就是“赤子之心知”,也即“衷赤之心”。汤显祖把“赤子之知”视为人的“天性”所在。真诚与光明是“赤子之心”客观上的表征,是同“权利黑心”水火不相容的。汤显祖用来抨击“权利黑心”的理依据,就是罗汝芳的“赤子之心”。

    三、“因百姓所欲去留”

    首次见罗汝芳后的二十多年的生涯,汤显祖的心思在吟诗作赋、游山玩水中,老师的观点没有溶入他的思想深处。第二次遇师后,情况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他得以有较长时间与老师与其他学者,深入讨论了“性命”之学。“性命何如,何时可了”,令他“夜思此言,不能安枕。久之有省”。“有省”的结果之一,便是“贵生”说的揭橥。1591年,他被贬为广东徐闻县典史。他对以前的行为懊悔不已:“吾前时昧于生理,狎侮甚多。”这是他对五年前罗汝芳教诲的反思,反思的结果是“贵生说”的揭橥:“大人之学,起于知生。知生则自贵,又知天下之生皆当贵重也。” 离开徐闻时,题诗提倡“贵生”:“天地孰为贵,乾坤只此生。海波终日鼓,谁悉贵生。”“贵生”就是尊重人的生存权利,从逻辑思维上说必然是尊重民众的意向。在给遂昌知县前任黄对兹的信中说:“新旧相承,情难除外,惟更有以督教,加爱遗民。” 在给友人姜耀先的信中吐露了自己的心声:“仆又不善为政,因百姓所欲去留,时为陈说大义。百姓皆以为可,赋成而讼希”。 “贵生说”比较抽象。到了遂昌县任上,汤显祖予以具体化,那就是“因百姓所欲去留”为施政方针。汤显祖强调当官要以民众欲望的“去留”为主心骨,“百姓所欲”无非是“七情六欲”的需求。罗汝芳对友人王时槐说:“吾此心每日百姓身上,周回不暂释也。” 罗汝芳给友人季雁山的信中说,当官的职责就在于,“向其所欲為,背其所欲去”。 在浙江遂昌县任县令的五年期间,汤显祖的执政理念“因百姓所欲去留”,显然是从罗汝芳“向民所欲为”的民本思想中蜕化出来的。

    “因百姓所欲去留”必定体现为“加爱遗民”,这反映在汤显祖对囚犯实行人性化的管理中。在除夕前,汤显祖释放囚犯回家过年团聚,正月初三再返狱服刑。元宵节时,组织囚犯在桥上观看花灯。老友姜耀先闻知后,写信给他表示自己的担心。汤显祖回了信,信的全文如下:“兄谓纵囚观灯,恐有得间者,良然。兄肯放大光明,一破此无间乎?小诗并上。‘绕县笙歌一省囹,寂无灯火照圆扄。中宵撤断星桥锁,贯索从教漏几星。邑有河桥观灯。” 汤显祖不因囚犯的身份,而剥夺他们享天伦之乐的机会,可知他对民众权利的尊重。这与罗汝芳对囚犯的人道关怀相关。有一位武功高强而医道高明的何晓,汤显祖待为贵宾,“与余朝夕者五年”。汤显祖厚待的缘故,从下列材料可以说明:“予听狱或笞囚过当,辄意授晓视之。无系而后即安。民或斗殴相杀伤赴庭下,辄先付晓谨护之,而徐听其讼。亭中有系人,常与钱晓贷其药。以故五年中,县无斗伤笞系而死者。” 民众在斗殴中受了伤到衙门的,汤显祖让何晓先对他们作医治,然后再让他们从容地诉说情况。在司法审讯中,汤显祖贯彻的是有着人道主义精神的民本思想。在他执政的五年中,遂昌县里没有发生因“斗伤笞系而死”的情况。

    汤显祖讲了不同阶层对自己施政的反应:“斗大平昌,一以清净理之,去害马而言。士民惟恐弟一旦迁去,害马者又怪弟三年不迁。” 汤显祖治理遂昌的目标是去除“害马者”,而“害马者”希望汤显祖任期到后快些离开遂昌县;得到好处的“士民”害怕的汤显祖离任而去。从现存材料看,“害马”是指朝中任吏科给事中的项应祥,此人师从前任首辅王锡爵。汤显祖写信告诉他,拖欠的赋税应该足额补交。信中的言辞婉转,但立场很鲜明:“年见贵踞家,武横奸盗,往往而有,不治不止。” “不治不止”,这掷地有声的主张,迫使项应祥补交了赋税。时人邹迪光说汤显祖在任上,“去钳剭,罢桁杨,减科条,省期会……一时醇吏,声为两浙冠”。 剭,专指古代贵族在户内受刑,与一般人在市上受刑有别。桁杨,古时加在脚上或程序头颈上以拘系囚犯的刑具。他把这二条都废除,如此充满人情的施政措施,以汤显祖为两浙地方官吏中的佼佼者,一点也不为过。

    正是这些“爱民”的措施,让遂昌的“士民”们对他怀念不已。汤显祖去世后,当地“士民”为追思他的政绩,让汤显祖入祀遂昌名宦祠。康熙五十一年(1712),江西抚州人缪之弼任遂昌知县,知悉汤显祖的的情况后,便建立了遗爱祠。至今祠的遗址还在。

    从“贵生说”,到“因百姓所欲去留”,贯穿其间的是浓郁的“爱民”情怀。他在遂昌县任上,写了一首抨击矿监的诗,为此种情怀的充分释放:“中涓凿空山河尽,圣主求金日夜劳。赖是年来稀骏骨,黄金应与筑台高。” 起因是万历二十四年(1596),朝廷派遣太监曹金至两浙开矿。“中涓”,宦官之代称;“圣主”,明神宗。皇上为敛财日夜操心,宦官要把大明江山凿空殆尽。好在近来贤人太少,不然皇上求贤的黄金要比燕昭王的筑台还要高。极尽讽刺之能事固然是此诗的特色,但更值得注意的是汤显祖政治嗅觉的灵敏度。他对明神宗暴行的抗议,与派矿监、税使到各地的时间,相隔仅几个月。他写信给友人,表示对矿使到浙江的忧心忡忡:“搜山使者如何,地无一以宁,将恐裂。(时有矿使至)。” 明代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都市的繁荣,白银大量地普遍地使用,剌激了封建统治者的贪婪欲望。历史常常有它的偶然性,这一情况又遇上生性贪财好货的明神宗。宦官是封建社会中最腐败的分子,他们当上矿监、税使,把民众弄得倾家荡产:“内臣务为动劫,以应上求,矿不必穴,而税不必商;民间邱陇阡陌,皆矿也,官吏农工,皆入税之人也。公私骚然,脂膏弹竭。” 如此肆无忌惮的掠夺,结果是“生灵涂炭”:“通都大邑皆有税监,两淮则有盐监,广东则有珠监,或专遣,或兼摄。大珰小监纵横绎骚,以供进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什一,而天下萧然,生灵涂炭矣。” 这种不讲任何理由的公开盘剥,使民众群起反抗,成为漫遍全国的万历民变。汤显祖在得知明神宗派遣矿监、税使的伊始,就意识到这是一个祸国殃民的暴行:“五风十雨亦为褒,薄夜焚香沾御袍。当知雨亦愁抽税,笑语江南申渐高。” 统治者的腰包鼓起来了,“黄金应与筑台高”;百姓将难以度日,“山河尽”,“地无一以宁,将恐裂”。凡是统治者的举动对民众利益有所损害的,汤显祖都要鞭挞一番。这从另一个侧面,显示了其“加爱遗民”的胸怀。

    四、“有情之天下”与“有法之天下”

    以德化民、重德教慎刑罚是罗汝芳的一贯主张,这深刻地影响了汤显祖。罗汝芳对正常的诉讼,是持将其泯灭的态度。有一次,富豪兄弟为争夺遗产而纷争。罗汝芳听了弟弟的诉状后,竟痛哭流涕。说自己天生不幸而无兄长。如有兄长,一切愿听凭兄长处置。兄弟两人知后和解,一场官司烟消云散。如此治理实践,汤显祖在遂昌县任上加以复制,“时为陈说天性大义,百姓又皆以为可,赋成而讼希”。 “讼希”,就是期望人们之间的法律纠纷愈少愈好。万历三十年(1602),新渝县(今江西新余)知县张梦泽以丁忧去职,“其邑之士民以千数,无不星走雨泣,如失慈乳”。在家闲居的他,应新余县父老之约为张梦泽写了碑文。张梦泽治理的宗旨是“要于便民”,减轻民众的赋税。平常时刻,“常推诚劝譬反复,至于父子骨肉之际,未尝不流涕而遣之。民以其风,愧讼,至于狱空”。对梦泽治理下“愧讼狱空”的状况,汤显祖大加赞赏:“此盛德事也,而太平之业也。” 这是他对“有法之天下”,抱着激烈批评态度的原因。

    向往“讼希”与“狱空”,必然否定“有法之天下”,而目的是要呼唤出“有情的天下”来。汤显祖说:

    世有有情之天下,有有法之天下。唐人受陈、隋风流,君臣游幸,率以才情自胜,则可以共浴清华,从阶升,娭广寒。令白也生今之世,滔荡零落,尚不能得一中县而治,彼诚遇有情之天下也。今天下,大致灭才情而尊吏法,故季宣低眉而在此,假生白时,其才气凌厉一世,倒骑驴,就巾拭面,何足道哉。

    《青蓮阁记》是为友人李季宣而写的。李季宣为县令三年,治理有方而大著良声。受奸佞之徒攻击,不见容于官场,李季宣弃官游走于江湖上。汤显祖以此为引头,他对明王朝与与唐王朝作了一个比较。“今天下”指明王朝,这是“灭情尊法”的天下。李白生活的唐代,是“有情之天下”,个人才能得以充分的发挥。唐人承受陈、隋两朝的“风流”,君臣之际“以才情自胜”。汤显祖以为,李白生活在明代,难逃“滔荡零落”的命运,大约连县官也做不到。如果李季宣生于唐代,就会像李白一样,活得潇洒自在。比较的用意是在对明王朝“有法之天下”的鞭挞。明代的法网,除了法律繁多外,又设立了锦衣卫、东厂、西厂等特务机构,这是历代所没有的。汤显祖断言:“第我国家全任法,不全任人。”

    “有情之天下”是以“有法之天下”的对立面出现的。通常地说,思想家要否定一个鞭挞的对象,必定要树出一个完美的对象,方能自圆其说。不然的话,会陷于有批判无建树的格局,其学说就会显得苍白无力。“灭情尊法”的目标,是运用国家机器去维护“天理”世界。“天理”在理学家朱熹看来,是圣人制订的,它是法规,它是礼教,它又是刑政:“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 明王朝以理学为官方的意识形态,除编纂三部《大全》外,更是从制度上强化了理学的主导地位。这在制度的具体设计上有充分的体现,如科举取士制度、贞节的表彰制度等。如女性以“从一而终”为贞节的礼教,在明以前未有严格的实行。只是在理学家提出“饿死事小,失节理大”之后,并在明初理学在真正意义上成为官方哲学后,“从一而终”才得到全社会的一致认可。自程颐提出而为明代统治者广为倡导后,明代节妇、烈女分别为宋代的178倍与30倍。 明王朝制定法规,从精神与物质两方面奖励之,使“从一而终”的贞节观无人敢于非议。高高耸立的贞节碑坊,是以践踏无数女姓的生命为基石的。

    汤显祖崇尚“有情之天下”,表明他是现实黑暗的抗议者,也是历史的先觉者。汤显祖把情抬高到“天下之公言”的高度。试看下面一段对话:

    张洪阳谓汤若士曰:君有此妙才,何不讲学?若士答曰:此正是讲学。公所讲者是性,我所讲者是情。盖离情而言性,一家之私言;合情而言性,天下之公言。

    张洪阳为张位(1538~1605)的号。明神宗时官至礼部尚书、内阁大学士。张位是汤显祖在南京国子监时的老师,同是江西籍,他很赏识汤显祖才能的,希望汤显祖到书院里去讲学。在书院里讲学,是当时最为时尚的学术风尚。“天理”就是人性,性即理,是包括程朱与陆王在内的理学不同学派的共同观点。如朱熹所言:“性即天理,未有不善也。” 体现人的情感的“人欲”,理学家以为是不能与“天理”并存的:“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 汤显祖反其道行之,认为情感和人性是不可分离的。“合情而言性”,才是天底下人人都承认的公理;“离情而言性”,乃是以一家的主观意见去范围天下之公理 。罗汝芳说:“人性不能不现乎情,人情不能不成乎境,情以境囿,性以情迁。” 汤显祖的“合情而言性”,无非是罗汝芳“性现乎情”、“性以情迁”主张的翻版。罗汝芳是诉之于抽象的哲理,汤显祖是以生动的艺术来体现的。

    汤显祖以为,世界上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可用一个情字来加以概括其次,汤显祖提倡的情,绝非一般的情,是可以跨越一切现实障碍的前提,是超越生死的青春之情,即“情至”。再次,“情至”与“天理”是势不两立的。理学对人的情感的扼杀,使多少女性牺牲了宝贵青春和独立人格。《牡丹亭》所揭示的,不单是“势”对爱情自由的毁坏,还有来自“天理”的精神禁锢。“势”与“理”同人的本性(“人生而有情”)、人世间的本质(“世总为情”),完全是格格不入的。

    总而言之,汤显祖赞扬“有情之天下”,鞭挞“有法之天下”,是同罗汝芳的主张息息相关的。

    五、《南柯记》中的理想乡村

    罗汝芳的影响,深深地烙在了汤显的文艺作品中,这以《南柯记》最为明显。在《南柯记》第二十四出《风谣》中,汤显祖借剧中人物描绘了一个他理想中的乡村:

    自家紫衣官居是也,承国王、国父母之命,送佛经与公主供养,并加升附马官爵门荫。才入这南柯郡境,则见青山浓翠,绿水渊环,草树光辉,鸟兽肥润。但有人家所在,园子整洁,檐宇森齐。何止苟美苟完,且是兴仁兴让。街衢平直,男女分行。

    [孝白歌](众扮父老捧香上)征徭薄,米谷多,官民易亲风景和。老的醉颜酡,后生们鼓腹歌。……

    [前腔](众扮秀才捧香上)行乡约,制雅歌,家尊五伦人四科。……

    [前腔](扮村妇女捧香上)多风化,无暴苛,俺婚姻以时歌《伐柯》,家家老小和,家家男女多。

    [前腔](扮商人捧香上)平税课,不起科。商人离家来安乐窝。关津任你过,昼夜总无他。

    好一派和谐社会的景象。“苟美苟完”的乡村,不仅自然风光优美,而且道德水淮高尚(“兴仁兴让”)。南柯郡在淳于棼的治理下,得到了民众的爱戴。据《风谣》中所写,淳于棼的德政为四个方面:一是减轻民众的负担,家家有储粮。老的吃得醉薰薰,年轻的饱后尽兴歌唱。二是制订乡约,家家尊重五伦,人人倾心“四科”。“四科”出自于《论语·先进》,即德行、言语、政事、文学。三是说推行道德教化,没有刑罚之类的暴政。青年人结婚时唱着《诗经》中《伐柯》的歌,其内容谓男女都能遵从礼教,凭媒婚嫁而无越礼之事。四是说对商人实行优惠政策,让商品流通畅行无阻。“关津任你过,昼夜总无他”中的“他”,是指矿监和税使。遍布各地的税监如同猛虎一样,吞噬着商人的钱财。 汤显祖主张,商品流通不应当用行政权力来干涉、不应该用超经济的强制去摧残。

    《风谣》中对南柯郡境风光的描绘,遂昌县的经历是汤显祖创作的依据所在。他向友人说了初到遂昌后的感受:“县官居之数月,芒然化之,如三家疃主人,不复记城市喧美。见桑麻牛畜成行,都无复徒去意”、 “满堂溪谷風松,弦歌哄嗒尔,时时忽有忘。” 这正是“青山浓翠,绿水渊环,草树光辉,鸟兽肥润”之所据。

    《风谣》中对南柯郡和谐景象的写照,明显地有着罗汝芳的影子。“行乡约,制雅歌,家尊五伦人四科”,是罗汝芳施政时的道德实践活动的艺术体现。罗汝芳任太湖知县时,有“立乡约,饬讲规,敷演圣谕六条,倦倦勉人以孝弟为先行之”之举 。任宁国府知府时又进了一步,把“立乡约”与宣讲圣谕六条作了制度性的规定。在云南布政使任上留下的《腾越州乡约训语》中,有罗汝芳大段演讲词,内有“今日太祖高皇帝教汝等孝顺、和睦、安乐,生理守分,闾阎之间亦浑然是一团和乐。和则能自能致祥,如春天一和,则禽兽自然生育,树木自然结实,苗稼自然秀颖,而万宝美利无一不告成矣”等语。 “青山浓翠”等语,活脱脱是罗汝芳演讲词的复制。“行乡约”与“立乡约”,活脱脱地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多风化,无暴苛”,与罗汝芳重视道德教化与息讼的主张,有着难以分开的瓜葛。其学生杨起元讲,罗汝芳在宣讲圣谕六条志教人孝弟后,“行之期月,争讼渐息。有缓急难卒办者,父老弟子争相趋营之”。 这就是“多风化,无暴苛”的注脚所在。“乡约”与圣谕六条,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关系。“乡约”的具体条文,就是朱元璋教民的、以孝弟为核心的圣谕六条。

    圣谕六条是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1397)下令颁布的。每个乡村由年长者,摇着铜铃,对民众宣读“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这是圣谕六条的来由。 王艮把它称为“万世至训”:“钦惟我帮祖高皇帝教民榜文,以孝弟为行,诚万世之至训也。” 万历刻本江苏海安《虎墩崔氏族谱》中“族约”第三条为“宣圣谕”:“圣课代表谕曰: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此六事乃太祖高皇帝曲尽做人的道理,件件当遵守,能遵守的便是好人,有一件不曾遵守的便是恶人,愿我一族长幼集会祠中,敬听宣读,皆作好人,有过即改,其为盛世良民,贻子孙无穷福泽。” 罗汝芳不是第一个把圣谕六条与乡约相结合的人,但绝对是在担任地方官吏期间,持之以恒、终生不懈地向民众宣讲并付之于实施的思想家。罗汝芳“立乡约”等道德实践活动,被汤显祖移花接木地熔铸到《南轲记》中了。

    蕴含了哲学、伦理、政治思想的圣谕六条,为什么会渗透到文艺作品中去呢?任何一种哲学、伦理、政治的学说,要成为文学家创作时的指导原则,其前提是它们应该在社会中占有统治地位,得到广泛流传后并为不同阶层的人们认可后方有可能。以理学为例,自宋以后开始在意识形态领域中显山露水;到明初,它的统治地位才得以真正确立。理学家所宣扬的以“天理”为支柱的愚忠观念在明代中叶后,通俗小说为之作形象化诠释的条件就齐备了。“常言道:‘君教臣死,臣不死不忠;父叫子死,子不死不孝。” 如此“常言”同朱熹所说的,“臣子无说君父不是底道理,此便见君臣之义处”并无区别。 这是愚忠观念。朱熹学说为朝廷所认可并成为占据主宰地位的意识形态是在明代初期。朱熹的愚忠观念,历经二百多年后,才在文学领域中得经体现。哲学、伦理、政治学说的影响力要渗透到文艺作品中,是需要有一段时间的。这是一种带有规律性的文化现象,古今中外概莫能出此藩篱。明初的圣谕六条,经罗汝芳大力渲染后,又现身于《南柯记》中,也属这样的现象。

    罗汝芳晚年在云南任职时孜孜不倦地向民众宣读,算来将近二个世纪了。在汤显祖生活的年代里,圣谕六条不只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而且深入到社会的最底层的乡村中了,成为流行的社会心理了。罗汝芳一次在演武场中的人数,“不下四五万众”,另一次是“父老各率以万计,咸依恋环听不能舍去”。 《腾越州乡约训语》中留下的这些文字,或许有夸张的地方。但说明高高在上的据有主宰地位的意识形态,已经下降为民众乐于接受的社会心理了。百姓们听了罗汝芳的演讲后,心情如同鸟儿、花儿一般。既恼恨未曾早点来听,又怕罗汝芳卸任无缘得听。文艺作品是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是以形象思维的方式表达出来的。那种干巴巴的理论说教,在戏曲作品中说让位于鲜活的人物道白。哲学、伦理、政治思想对文艺作品的影响,有着滞后的效应,用排球比赛的术语来说叫“时间差”。这是一。二来是由上向下渗透的效应,即高层次的意识形态,下沉到民众中成为他们乐于接纳的社会心理。“行乡约,制雅歌,家尊五伦人四科”与“多风化,无暴苛”这样的道白,不是汤显祖一时兴致所来之笔,而是他接受罗汝芳观点并作了艺术加工后的结果。

    《南柯记》中《风谣》一折,借剧中人物之口,勾勒了一个太平盛世,父老丰衣足食、婚姻家庭美满、乡约得以贯彻、人人奉行孝弟、货运畅通无阻乡村理想社会。这样的理想社会,也是罗汝芳所向往的。《南柯记》的面世,为汤显祖受罗汝芳思想影响的翔实证据。

    以上着重论述了汤显祖承袭罗汝芳学说的内容,但不能以为汤显祖只是亦步亦趋于师说而无自身的创新。汤显祖把罗汝芳抽象的哲理,易为生动的艺术形象,哲学家与艺术家的区别是两人的差异处。汤显祖不局囿于师说,如他对“有情之天下”的倡导及其对“情”的诠释,是结合了自身的艺术创作实践与审美趣味而得出的独特见解。本文仅是汤显祖受罗汝芳影响所作粗线条的勾勒,进一步的深入有待于时日。

    [ 注 释 ]

    汤显祖:《答管东溟》。《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四,第122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汤显祖:《己亥发春送达公记白云石门,过盱吊明德夫子》。《汤显祖诗文集》卷十四,第528页。

    汤显祖:《太平山房集选序》《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第1037页。

    罗汝芳:《玉冷泉上别汤义仍》。《罗汝芳集》第803页。凤凰出版社,2007。

    罗汝芳:《汤义仍读书从姑赋赠》。《罗汝芳集》第807页。

    汤显祖:《李超无问剑集序》《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一,第1049页。达观即“见以可上人之雄”中的“可上人”。达观是汤显祖的好友,其平日言行多与当局者相抵触。御史康丕扬上疏劾达观,后被捕。万历三十一年(1603),在狱中绝食而亡。

    汤显祖:《秀才说》。《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七,第1166页。

    杨起元:“夫子甲酉大会江西同志于会城。丙戌麻城周柳塘公来访。同舟下南昌,游两浙,至留都。日与朱子廷益、焦子竑、李子登、陈子履祥、汤子显祖等谈学城西小寺。未几同志咸集,会作声虚阁,全兴善寺。”見《明云南布正使左参政明德夫子罗近溪先生墓志铭》,《罗汝芳集》第923页。

    汤显祖:《明德先生诗集序》。《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二,第1084页。

    《明实录》卷二百三十四。

    汤显祖:《论辅臣科臣疏》。《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三,第1211~1213页。

    罗汝芳:《近溪子集》。《罗汝芳集》第35页。

    罗汝芳:《近溪子集》。《罗汝芳集》第37页。

    罗汝芳:《近溪子集》。《罗汝芳集》第72页。

    汤显祖:《论辅臣科臣疏》。《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三,第1213页。

    沈德符说“杨文举”是“世所指八狗三羊之一”,见《万历野获编》卷十九《吏垣都谏被弹》。中华书局,1959。

    汤显祖:《论辅臣科臣疏》。《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三,第1213~1214页。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九《吏垣都谏》。

    汤显祖:《明复说》。《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七,第1164~1165页。

    罗汝芳:《近溪子集》。《罗汝芳集》第16页。

    罗汝芳:《近溪子集》。《罗汝芳集》第28页

    汤显祖:《贵生书院说》。《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七,第1163页。

    汤显祖:《与黄对兹吏部》。《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五,第1266页。

    汤显祖:《答吴四明》。《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五,第1270页。

    王时槐:《罗近溪先生传》。《罗汝芳集》第856页。

    罗汝芳:《柬季雁山郡守》。《罗汝芳集》第664页。

    汤显祖:《柬姜耀先》。《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五,第1263~1264页。

    汤显祖:《平昌送何东白归江山并序》。《汤显祖诗文集》卷十二,第479页。

    汤显祖:《答李舜若观察》。《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五,第1259页。

    汤显祖:《复项谏议征赋书》。《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五,第1278页。

    邹迪光:《临川汤先生传》。《汤显祖诗文集》附录,第1512页。

    参见龚重谟《汤显祖大传》第162~163页。燕山出版社,2014。

    汤显祖:《感事》。《汤显祖诗文集》卷十二,第479页。

    汤显祖:《寄吴汝则郡耳丞》。《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五,第1277页。

    《明史·田大益传》。

    《明史·陈增传》。

    汤显祖:《闻都城渴雨,时苦摊税》。《汤显祖诗文集》卷十四,第517页。

    汤显祖:《答吴四明》。《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五,第1271页。

    汤显祖:《渝水明府梦泽张侯去思碑》。《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五,第1149-1150页。

    汤显祖:《青莲阁记》。《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四,第1113页。

    汤显祖:《与毛丘伯》。《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七,第1335页。

    朱熹:《四书集注·中庸章句》。中华书局,1983。

    朱义禄:《儒家理想人格与中国文化》第115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程允昌《南九宫十三调曲谱序》。

    《朱子语类》卷十二。中华书局,1986。

    《朱子语类》卷十三。

    黄宗羲读了他的剧作后作了一首七言诗:“诸公说性不分明,玉茗翻作儿女情。不道象贤参不透,欲将一火盖平生。自注:玉茗堂四梦之外,又有他剧,为其子开远烧却。”黄宗羲:《黄宗羲全集》第十一集《南雷诗历》卷四。①诗意灼然彰明,对汤显祖抒发的“儿女情”尤为赞许,认为大大超过了理学“诸公”们的“说性”。黄宗羲对汤显祖其它剧作为其子汤开远焚烧深表婉惜。

    罗汝芳:《近溪子集》。《罗汝芳集》第63页。

    详见朱义禄:《逝去的启蒙》第264~265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

    汤显祖:《南柯梦记》第83~8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汤显祖的友人袁宏道把派到荆州的税监陈奉,比喻为“虎”:“荆商之困极矣。弟犹记少年时过沙市时,嚣虚如沸,诸大商巨贾,鲜衣怒马,往来平康间,金钱如丘,绨绵如苇。不数年中,居民耗损,市肆寂寥”,原因是“中官之虎而翼至矣。穷奇之腹,复何所厌?重危之病,而加之以毒,荆人岂有命哉!”(《袁宏道集笺校》卷二十二《答沈伯孙函》)文中的“中官之虎”指太监陈奉,他正是激起武昌民变的元凶。

    汤显祖:《寄曾大理》。《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四,第1251页。

    汤显祖:《与帅惟审》。《汤显祖诗文集》卷四十五第1261页

    杨起元:《罗近溪先生墓志铭》。《罗汝芳集》第921页。

    罗汝芳:《腾越州乡约训语》。《罗汝芳集》第761页。

    杨起元:《罗近溪先生墓志铭》。《罗汝芳集》第921页。

    张卤:《皇明制书》卷九。

    王艮:《与南都诸友》。《王心斋全集》第50页。

    转引自李文治、江太新:《中国守法宗族制和族田义庄》第289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西游记》第七十八回。

    《朱子语类》卷二十三。

    罗汝芳:《腾越州乡约训语》。分见《罗汝芳集》第759、7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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