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无声处见演变
邓逸
笔者在北京市西城区档案局北馆利用服务大厅负责提供馆藏档案的利用以及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的接待工作。在工作中,我每天接待最多的访客,就是来查阅个人婚姻档案的。由此,我有幸接触到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结婚证档案,并从中发现,即使在同一时期,北京市不同区县颁发的结婚证也各有不同,有着各自的特色。通过重点研究自1958年成立西城区至2010年与宣武区合并成新西城区这段时间内,西城区内不同机构颁发的几种版本的结婚证,我发现这些结婚证的形式虽然变化了很多次,但其中蕴含的“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祝愿却是不变的。可以说,结婚证的演变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的进步与民族的振兴。结婚证书中蕴含的内容令人回味无穷。
1958年至1965年的结婚证
20世纪初期,男女婚配仍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包办婚姻形成的“娃娃亲”“童养媳”“换亲”等现象仍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废除了包办婚姻,开启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时代。那时的结婚证上都印有充满浓郁民族风情的图案,如麦穗、棉花等都是当时结婚证上的“主角”,这反映了当时的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这时期的结婚证上的内容不再只与个人相关,还盖有政府的公章和街道办事处主任的签名,有的结婚证上还刻有一句简洁的口号,如“互敬互爱”。
1966年至1976年的结婚证
1966年至1976年间,这一时期的结婚证样式简单,通常在左半部分印有“最高指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作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点出发,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而右半部分则印有证字号、双方姓名、性别、年龄等,文字描述大多是:“自愿结婚,经审查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之规定,发给此证。”而落款全部是“北京市西城区××街道革命委员会”。这一时期,男女双方结婚要写结婚申请,征得单位批准后,拿单位开出的介绍信才能办理结婚证。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的结婚证
馆藏中这一时期结婚证的形状好似奖状,做工也比较粗糙,这一时期的结婚证基本有两种图案类型。两张结婚证的文字部分都相同,印有证字号、姓名、性别以及年龄,文字描述和落款也都一样,只是证书的边框图案略有不同,一张以麦穗为边,一張以金线为边,两者均以较为现代化的工业设备和高楼建筑为背景,凸显了当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1993年的结婚证
1981年老婚姻法实施终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开始实施。新婚姻法对结婚年龄、离婚等问题作了修改和补充。80年代中期的结婚证书统一由省市人民政府印制或监制。一般封面为大红色,证书为对开,内页贴有结婚双方的合影照片,需到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办公室领取。
1994年至2003年的结婚证
1994年,民政部在全国统一了结婚证的规格,使用“护照式”结婚登记证,规格比原来缩小了一半,封面印有国徽,并且首次增加了身份证号,更加正式、规范并便于携带。结婚证左侧印有结婚证字号,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右侧则印有“申请结婚,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准予登记,发给此证”,并盖有民政部婚姻登记专用章。
现在的结婚证
2003年10月1日开始,我国实施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充分体现了婚姻自由。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政府和单位都不再“干涉”个人的婚姻问题,每个人对自己的婚姻负责。有工作单位的人,想结婚或是想离婚,都不用再到单位开介绍信了;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想结婚,也不用到街道开介绍信了。准备结婚的双方,只要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能顺利领到结婚证,而不必像过去那样要经过单位或街道这一“关口”才能领到结婚证。到2004年3月1日,结婚证再次“变脸”,封面颜色变为枣红色,用烫金字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结婚证内文字为便于计算机打印,由之前的竖排版改为横排版,证件内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章和当地民政部门结婚登记专用章,证件内页全国统一编号(证件印制号)。新时代的结婚证增加了高科技的力量,使用了更加完善的定向定位和安全防伪水印币纸,水印图案为“双喜”。同时,结婚证中首次使用国籍,体现了中国改革开放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跨国婚姻现象。
与早年间的结婚证相比,如今的结婚证除纪念意义外,法律效力更加凸显,无论是出国,还是办理财产证明等都少不了它,而档案局保管的原始档案,又为那些找不到结婚证的公民提供了补救保障。
档案无声,但它却是我们珍藏回忆最直观的方式。结婚证作为婚姻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也会越来越重要。作为一名兰台人,我骄傲地见证了结婚证的演变,也从中体会到档案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作者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