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略背景下的农村法律援助
邹亮 熊文瑾
[提 要]农村法律援助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构建法治乡村工作内容之一。我国农村法律援助建设存在许多现实问题,主要体现在法律援助制度不够完善、援助队伍薄弱、相关投入不足以及宣传力度缺乏等。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援助制度是完善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要通过增加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扩大法律援助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农民维权意识,从而化解基层矛盾,构建法治乡村。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法律援助;脱贫攻坚;
[作者简介]邹 亮(1992—),男,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江西赣州 341000)熊文瑾(1985—),男,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助理研究员,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为法学。(江西南昌 330077)
实施脱贫攻坚战略,是我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1]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生产矛盾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农村法律资源贫乏,以致农村法律援助需求越来越大。因此如何维护农民权益,解决农村法律纠纷,让农民能够与其他公民一样享受到便捷实效的法律援助,成为当前一大难题。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有利于提升农民幸福感,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奠定良好基础。
一、农村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下,律师为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或其他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农村法律援助,是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由专门的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本地农民和在外务工的农民工给予的减轻或者免去收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农民合理合法的诉求,实现其权益,从而维护国家司法公正、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之目的的一种法律制度。[2]
农村法律援助相对于普通法律援助更加具有特殊性。我国是一个14亿人口的大国,其中农民人口约占七亿。如此庞大的群体,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城乡经济的差距,使得农村人口无法与城市人口平等的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的权利。农民群体本身的局限性导致其自身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有限。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灵活的政策,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3]
二、农村法律援助的困境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立法存在缺失
随着法律援助事业的不断发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断深入,当前法律援助制度无法满足形式需要,现有《法律援助条例》体系还不够完整,缺乏相关配套的措施,这为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和法治乡村的建设带来了阻碍。第一,政府职权不明晰。《法律援助条例》中关于负责援助事项政府部门的职责没有明确规定,农民无法找到明确的组织部门申请法律援助。第二,受援案件的范围和对象不明确,《法律援助条例》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没有明确规定,农民本身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落后,导致农民对寻求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受案范围较模糊,容易导致该法束之高阁,无法适应经济的发展。[4]第三,缺乏明确的监督机制,法律援助监督机制的匮乏,将使得法律援助无法得到有力保障和高效运行。
(二)受援条件过于苛刻
《法律援助条例》第1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这一规定表明,农村落后地区的农民想要获得法律援助必须要有经济困难证明。严苛的条件和复杂繁琐的审查程序需要耗费农民大量时间和精力,往往使得农民望而却步,放弃获得法律援助的机会,很多案件也就不了了之。[5]
(三)农村法律援助的人才匮乏
在经济利益的鼓动下,法律援助律师大多流向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愿意留在农村贫困地区的少之又少。调查显示,我国省会级以上的城市中,平均每10万人拥有的律师数为51名;而在贫困县中,平均每10万人只有1.7名律师。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人才匮乏,使得许多农村地区法律援助陷入停滞状态,广大农村地区对法律援助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农村高素质法律援助律师匮乏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
(四)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小
农村法律援助从一开始就缺乏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政策。农民自身的局限性,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弱,再加上传统“厌讼”和怕打官司的思想的束缚,人们很少会积极主动的寻求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在农村,生产生活一旦发生矛盾,农民往往喜欢“私了”或是依照风俗习惯来解决,这都说明农村援助普及程度较低。
三、农村法律援助解决路径
(一)完善法律援助相关制度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实施脱贫攻坚战略,推进农村法律援助建設,完善农村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法律援助有法可依。完备的制度体系是保障法律援助运行的前提。只有在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体系下,才能保障农村法律援助有效运行。司法机构也应发挥好在法律援助中所扮演的角色,履行职能,保障农民的法律援助权利。要重点关注农村五保、低保人群和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要化繁为简,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鼓励农民寻求法律途径保障权益,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与冲突,促进和谐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的建设。
(二)重视法律援助组织和队伍建设
一是构建农村法律援助中心。让农民可以在家门口寻求法律帮助,切实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农村法律援助中心的建设,一来可以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二来可以发挥法律普法宣传的作用,让农民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了解农民的法律需求,解决农民遇到的法律问题。二是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整体素质。第一,鼓励广大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参与到农村法律援助的建设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队伍福利待遇,壮大农村法律援助服务队伍。政府应当为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更多资源和便利,让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到农村去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第二,培养法律专业大学生下乡。地方院校可以考虑从实践性教学和转型发展等专项经费中,划拨一部分经费用于法学学生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维权法律援助,合理安排大学生到农村实习、实践,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法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经验,解决部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还可以为农村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第三,鼓励、扶持、引导农民自发成立法律援助组织,农民之间的法律互助组织往往比外来的法律援助更容易被当地所接受,政府应当鼓励农民合法的自发成立法律援助组织,维护自身权利。
(三)加大法律援助资金的投入
由于农村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为了农村法律援助提供保障。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法律援助的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助力农村法律援助建设,保护法律援助的平稳运行,按照我国财政的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管理机制,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服务为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还应当鼓励社会力量的加入,吸引社会资本注入,为新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发挥作用。
(四)强化宣传,提高农民维权意识
在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中,农民群体作为主体,是法律援助工作能否成功开展的关键。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大力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群体法律观念。提高农村法律教育普及度,增加农村教育资源特别是法律资源的投入,破除农村“厌讼”、怕打官司的陈旧思想、文化、习俗对农民思想行为的束缚,提高农民法律意识,让更多的农民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自我維权意识。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普法教育,送法下乡,印发法律宣传手册。在农村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咨询室,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和法律咨询,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让农民对自己的权利主动维护并寻求正确的法律渠道。拓展法律援助宣传的渠道。在信息时代下,政府和法律援助相关机构应当寻求更为广泛、高效地宣传手段,通过建立网站,设立电话服务专线,在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开设有关的电视节目等,通过这些农民群众日常能接触到的方式来宣传法律知识,让农民了解并且享受到农村法律援助服务,从而维护自身的权利。
农村法律援助是实现脱贫攻坚战略,构建法治乡村工作内容之一,对于推进我国法制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我国农村法律援助面临着不少困难,让每个农民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合法地维护自身权利是政府所必须肩负的职责。因此,要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基本法律素养,实现脱贫攻坚,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一片法治沃土。
[参考文献]
[1]李丽.补齐农村法律服务短板[J].人民论坛,2017,(35).
[2]贺海仁.法治建设,农村不能“掉队”[J].人民论坛,2017,(20).
[3]相丽玲,郝雅玲.我国信息援助法律制度的演化及其评价[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7,(5).
[4]刘晓兵.农村留守群体的基本权利保护[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
[5]陈小鲁.农村法律援助的现状与对策[J].人民论坛,2016,(2).
[责任编辑:朱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