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有色金属矿产地质勘查中的安全隐患及对策

叶文忠 谭少初
摘要:通过对有色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近年发生的事故类型分析,总结了有色金属矿产的地质勘查特点,提出本系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对策,对消除有色金属矿产地质勘查中的安全隐患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安全管理 危险有害因素 地质勘查 有色金属 工伤保险
0 引言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国内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近几年矿业行业迎来了大發展,我国对矿产品的需求不断加大,矿产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国家对矿产勘查程度不足的矛盾也跟着显露出来。2003年12月国务院发表《中国的矿产资源政策》白皮书指出,中国政府鼓励并积极引导符合规划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活动。鼓励矿山企业在有市场需求和资源潜力的老矿山外围或深部开展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探寻新的接替资源。近年来,不仅国家财政加大了对地质找矿工作的投入,而且社会投资也十分活跃,目前社会投资占整个矿产勘查投入资金的比重超过七成。由此矿产资源开发规模迅速扩大,矿产地质勘查也随之得到了蓬勃发展,而且勘查规模逐年扩大。由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煤矿和非煤矿山开发过程中事故时有发生,为之服务的矿产地质勘查有着相联关系,也应该更加重视安全管理,因此本文主要针对非煤矿有色金属矿产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做一些探讨。
1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勘查特点及安全现状
地质勘查是地质勘查工作的简称。广义地说,一般可理解为地质工作的同义词,是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质勘查工作,其中以寻找和评价有色金属矿产为主要目的地质勘查为有色金属矿产地质勘查(以下简称有色地质勘查)。我国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安全生产有以下特点:
1.1 有色地质勘查方法多种多样,勘查面广。有色金属又称非铁金属,是铁、锰、铬以外的所有金属的统称,根据不同矿种,选用不同的技术手段或方法,如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钻探、坑探、槽探、采样测试、地质遥感等技术方法,在不同方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不同多种危险有害因素,如钻探中会遇到物体打击、触电、雷电,物探中会遇到雷电、坑探中会遇到冒顶片帮、炮烟中毒等。
1.2 工作条件艰苦,地点分散,环境气候不一。地质勘查工作是属于高风险行业。露天勘查的野外地质条件复杂,成矿构造区别大,作业环境恶劣;而地下勘查又受到采空区塌陷、透水、地压活动、高温、低温等多种灾害的威胁。
1.3 安全保障能力差。由于地质勘查属于高风险投资的行业,一些企业为了节省投资资金,没有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野外救生用品和野外特殊生活用品,或劳动防护设备落后,野外工作防护差,特别是勘查规模小的单位,安全基础十分薄弱,技术装备落后,无法保证安全生产。
1.4 安全信息系统不健全。没有能够满足实际需要的通信联络工具,如野外人员没有对讲机,或者没有配置人员定位系统。
1.5 员工安全素质低和安全意识薄弱。地质勘查技术人员一般是从高等院校培养出来,有一定的安全意识,但是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有一定的比例,如采样工常常是当地村民临时招用的农民工,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没有经过野外安全知识培训,这种粗放式的生产管理、简陋的生产环境以及文化、技能素质较低的从业人员,会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安生隐患,会影响地质勘查业的质量和效率。
1.6 安全生产管理不重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即使落实、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只对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临时组建起来规模小的勘查公司,技术力量参差不一,各种规章制度不完善,勘查活动较自由。
1.7 安全救援预案不完善。野外作业突发事件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不健全,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比较简陋;或虽有应急预案,但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只停留在纸面上的操作。
2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勘查中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查过程中,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有色矿产地质勘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冒顶片帮、坍塌、高处坠落、其他伤害(野生动物伤害)、触电、粉尘危害、中毒和窒息、透水、火药爆炸、高温中暑与低温危害,大多与金属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相同之处。各危险有害因素在不同的勘查阶段和使用不同的技术方法中有其不同的表现,具体如下:
2.1 物体打击: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起的物体打击。在露天和地采的勘查中发生机率最大,从高处坠落的滚石、设备、工具等物对人员的砸伤;钻机钻塔配件从高处坠落等。
2.2 机械伤害:主要存在于钻探和坑探。使用机械设备有钻机、凿岩机、空压机等,设备检修时没有关闭启动装置或设备未完全停止运转引起的伤害;凿岩机操作工凿孔时机械失灵或操作不当,手脚皆容易被砸伤等。
2.3 车辆伤害:在当今经济高速发达的今天,野外交通工具使用率比过去大为提高,在作业途中易发生交通事故,导至车辆伤害;另一个易发生的作业场所是边采边探的矿山,如:矿石在装运、转运过程中,人员在运输线上工作、行走,容易导致车辆伤害。
2.4 冒顶片帮:冒顶片帮是指矿井、隧道、涵洞开挖、衬砌过程中因开挖或支护不当,顶部或侧壁大面积垮塌造成伤害的事故。这类事故是在坑探及井下钻探作业时易发生的坍塌事故。
2.5 坍塌:坍塌事故是指物体在外力和重力的作用下,超过自身极限强度,结构稳定失衡塌落而造成物体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挤压伤害及窒息的事故。容易发生井下坍塌事故的场所主要有:掘进巷道及浅井开挖等。
2.6 高处坠落:高处坠落是指在距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过程中因坠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高处坠落是露天作业最常见的事故类型。凿岩时,钻机起落钻时,高处作业没有防护栏或防护栏不牢固,人员在台阶边缘作业时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2.7 其他伤害(野生动物伤害):地质勘查人员在野外勘查中,很多作业环境很恶劣,在茂密的森林中有时无路可走,即使有路可走,但是在物化探勘探中逢山必过,因此难免踩踏着危险动物,如毒蛇、马蜂窝等,会导致伤害,严重者立刻死亡。
2.8 触电:在使用、维修电器设备以及在雷雨天作业都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及雷击事故。触电包括各种设备、设施的触电,电工作业的触电,雷击等。触电事故通常发生在钻探作业过程中,机电设备(如变压器、空压机等)、供电线路等可以接触到电流的设备和场所。
2.9 粉尘危害:矿山在勘探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矿岩微尘又称矿尘,也是粉尘的一种,主要在凿岩、爆破、矿岩装卸、破碎和运输过程,产生大量的粉尘。粉尘是造成矿工职业病的有害物质,粉尘危害是矿山勘探作业中主要的危害之一,其有害化学成分主要为石英,燧石,鳞石英和白石英等,在作业场所形成对作业人员健康有害的游离状态的二氧化矽,如长期、大量吸入,就会引起矽肺病。
2.10 中毒、窒息。引起中毒的因素有:爆破后形成的炮烟和其他有毒烟尘。其他有毒烟尘如:矿体氧化形成的硫化物与空气的混合物,开采与勘查同时的过程中排风系统不好,遇到溶洞、采空区、巷道中存在的有毒气体,火灾后产生的有毒烟气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的主要场所包括:爆破作业面;炮烟流经的巷道;炮烟积聚的采空区;炮烟进入的硐室;盲巷、盲井;通风不良的巷道;采空区等。
2.11 透水:矿井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地面水和地下水通过裂隙、断层、塌陷区等各种通道涌入矿井,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时,就造成矿井水灾,通常也称为透水,透水主要受地层构造的影响较大。
2.12 火药爆炸:在矿山建设过程中使用大量的炸药,炸药从地面炸药库向井下運输的途中、装药和放炮的过程、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的炸药在装卸矿岩的过程中都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炸药爆炸可以直接造成人体的伤害和财物的破坏。勘探作业离不开火药作业。
2.13 高温中暑与低温危害:高温危害主要是指在炎热的夏季进行露天作业时,作业人员会因阳光曝晒及高温而中暑昏迷。而在冬季低温条件下作业时,会引起冻伤甚至死亡。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2011年3月19日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安全分析栏,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一司公布),我国2010年非煤矿山死亡事故按照事故类型分类,多发于冒顶片帮、物体打击等6类事故,依次为:冒顶片帮(250人)、物体打击(217人)、坍塌(178人)、高处坠落(154人)、中毒和窒息(107人)、机械伤害(93人),上述6类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78.6%。再从我单位2003-2010年在有色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累计发生的六起工伤事故类型分析,车辆伤害2起,物体打击2起,野生动物伤害2起。由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是矿山延长生命周期甚至起死回生的救星,它渗透于矿山开发的全过程,它的事矿类型与非煤矿山有着相同之处。由以上两类统计可看出,笔者认为有色金属矿产地质勘查危险有害因素主要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冒顶片帮、坍塌、高处坠落、其他伤害(野生动物伤害)、触电、粉尘危害、中毒和窒息、透水、火药爆炸、高温中暑与低温危害。其他有害因素如噪声与振动、火灾、淹溺等,虽然引发事故的严重性较小,但也存在引发事故的可能。以上事故原因主要是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和生产场所环境不良等。
3 安全管理对策
3.1 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安全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得到稳定发展,就必须对安全保持一贯的重视。安全虽然不是企业一个优先选择项,但是企业以人为本就要将安全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之一。实际上安全应视为一项良好的投资,它具有良好商业价值。如果发生一起事故,其造成的医疗费、赔偿费和管理费,只是事故全部损失的冰山一角,隐性的费用如生产的损失、劳资关系矛盾、法律诉讼、公众形象的损失等更加难以估量。事实上,发生事故对员工士气、客户关系、企业形象的影响和伤害往往要比直接经济损失高得多。
3.2 确保勘查项目安全生产的投入。根据《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管一〔2010〕210号文),在地质勘探项目立项报告中必须有安全内容,项目设计必须有职业安全健康专篇,项目实施计划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所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的投入,安全设备设施到位。按规定为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教育和监督职工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时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维护社会安定。
3.3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按企业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各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采用金字塔式的管理责任制,层层负责。
3.4 加强勘查施工过程中的防护措施。①野外钻探中对钻塔应安装避雷装置,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按安全规程操作;②野外浅井工程、槽探工程应在编录、取样、观察完后及时回填;③坑探中应做好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同时巷道通风及时,并应设置安全出口等。只有安全措施到位,才能做到预防为主,避免事故的发生。
3.5 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首先加强主要负责人及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培训记录建档,减少违反规程的可能性。对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培训。其次,企业要通过多种渠道对安全进行宣传教育,如通过电视网络、报纸、黑板报、安全小册子的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牢固安全意识。再次,建立奖罚制度。在经营考核方面,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将安全与绩效挂钩,加大安全生产与绩效挂钩的比重。
4 结束语
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地勘单位属地化后,地勘单位向企业转化是社会所趋。无论单位的管理体制、组织结构、经济体制如何变化,但安全第一是永恒不变的话题。当然,一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了减少预防、控制事故,从理论上讲并不能完全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但可以通过安全措施来消除隐患,控制事故扩大,减少经济损失,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把事故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有色金属矿产地质勘查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系统复杂,相信通过对其关健环节的介绍,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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