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警犬现场使用中的人犬结合
李华+李树荣+王飞评
摘 要:人犬结合是警犬使用中应遵循的的主要原则之一。它是指在警务活动中,以人为主导,以犬为主体,人、犬结合使用警犬。
关键词:警犬;人犬结合;现场勘查
在警犬使用这一实践活动中,人是指挥者、决策者,犬是执行者和服从者。人的意愿和想法通过犬的的作业来实现,但犬要实现人的意愿和想法必须由人来掌握和运作。犬的作业行为其实是本能行为,没有任何的社会目的,是人将犬的本能行为社会化使其成为一种工作,再通过警犬的工作或者说是犬的本能活动达到某种社会目的。
在警犬现场使用的三大要素——人、警犬、使用条件中,我们往往最为关注警犬的作业能力,其次是现场使用的客观条件,对于警犬使用中人犬结合方面却很少研究和分析。当警犬在现场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警犬发挥不了作用时,我们更多的是从犬的作业能力和使用条件等方面查找原因,却很少从警犬使用中人的主导作用和犬的主体作用是否有机结合,人的主导作用、犬的主体作用是否已经发挥方面寻找原因。从许多刑侦用犬成功案例中,我们看到有些警犬技术人员充分发挥人在警犬使用中的主导作用,与警犬有机结合,灵活、机智、高效、有的放矢地使用警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面就警犬现场使用中人犬结合方面作一些粗浅的分析,以供参考。
1 树立案情是基础,现场勘察是依据的理念
了解案情、现场勘察是侦查人员依法开展的侦察活动,是整个案侦工作的基础,也是警犬使用的基础和依据。
(一)现场走访,了解案情。
通过了解案情,带犬民警能获得案发时间和发案过程;犯罪现场的位置、环境、案件性质;犯罪手段、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及来去方向;案发现场主要留痕情况,如足迹、手印、工具、痕迹等;现场保护情况等信息。这样有利于带犬民警对案件有一个客观的认识,能够收集到有利于使用警犬的信息,做到心中有数,知道能否使用警犬,使用何种工作犬,怎样用犬以及发生突发情况时如何应对等等。了解以上情况,带犬民警对案情有了直观的认识,才能为使用警犬提供客观依据,为正确使用警犬,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如了解了发案时间,现场环境,警犬技术人员就可以考虑是否使用警犬追踪,还是使用警犬搜索等等。同时,由于对现场及案情的了解,在警犬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情况就可以与现场情况和案情相互印证,对警犬使用效果作出客观的评价。这样既可以增强带犬民警的信心,同时还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用犬思路,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2014年我省楚雄州南华县某山村发生一起一案三命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同村村民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到达现场后,带犬民警通过现场走访,了解案情,获得了嫌疑人是一名独居人员,逃离现场时带走了一把斧头、一根尼龙绳,该嫌疑人平时爱抽红中牌香烟,该嫌疑人最大可能是畏罪自杀等信息。结合了解到的信息,带犬民警以疑犯的气味为嗅源在村民反映嫌疑人可能藏匿或者自杀的两个地方开展搜索,通过在嫌疑人近两年一直在平整,准备建新房的宅基地区域的搜索,未获得任何有意义的线索。带犬民警及时调整思路,对村民反映较为集中的李某家祖坟区域进行搜索,后果然在该区域发现了李某逃离时带走的尼龙绳,旁边还有斧头印和红中牌烟头,有想上吊自杀迹象,这些情况刚好与现场走访获得的信息相吻合,综合分析说明警犬使用方向正确,后通过努力,在李某家祖坟山上的一口水窖了发现了李某的尸体,该案破获。
(二)勘察现场
现场勘察是警犬技术人员确定警犬使用方案,指挥警犬作业的关键环节。通过现场勘察可以发现、提取嗅源,同时我们也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和信息,适时开展警犬专项作业。如追踪、物证搜索、血迹搜索,甚至搜毒、搜爆、搜捕等等。
2014我省普洱市区发生一起命案,带犬民警携犬出警。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求开展警犬追踪作业。带犬民警通过仔细的现场勘查,结合现场位于闹市区,破坏严重,虽然提到嗅源,但不利于警犬追踪作业,及时调整使用方案,利用物证搜索犬开展工作,很快在距中心现场100米左右的地方发现重要物证(一宾馆房卡),协破该案。
2 要牢记训练是前提,实战是目的宗旨。
训练是带犬民警结合实战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训练,使犬形成条件反射,具备作业能力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但可以使犬形成相应的条件反射,获得作业能力。同时,在训练中,带犬民警通过管理和训练警犬,可以了解掌握警犬作业过程的各种表情和行为表现,对警犬作业状态有一个更直观的认识,在现场使用中可以及时纠错或者鼓励强化,有利于警犬作业。同时警犬在接受训练过程中通过长期和训导员的磨合,会通过观察或者感受训导员的各种行为举止、语言变化甚至是表情变化,来判断训导员对自己是肯定还是否定,这在实战中,有利于警犬作业潜能的激发和信心的增强。如2013年我省普洱市某县发生一起命案。带犬民警携城市追踪犬出现场,到达现场后,带犬民警以现场遗留血迹为嗅源令警犬追踪,警犬感受嗅源后兴奋上线,沿一条大街追踪,中途在横穿车流量较大的公路时,虽然受到惊吓,但由于带犬民警及时给予安抚和鼓励,短暂停留后,警犬继续追踪。最后,成功追到嫌疑人的住所,并在嫌疑人租住房子的门把手上发现血迹,成功协破该案。在该案的警犬使用中,由于训导员中充分了解犬的作业能力和作业表情,在警犬追踪途中,对犬的作业始终如一的支持,同时警犬也感受到了训导员的支持,充满信心,完美的完成追踪作业。就拿警犬横穿公路受到惊吓的突发情况来说,如果训导员对犬认识不充分,不及时安抚和鼓励警犬,追踪作业也有可能就此终止,发挥不了作用。
实战是检验警犬作业能力的标准,也是检驗警犬训练成败的标准,而要取得良好的训练效果,达到使用目的则更要做好的人犬结合。实践中要做好人犬结合,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细。带犬民警要认真细致地勘察现场,寻找有利于警犬作业的的嗅源,同时,要仔细寻找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尽可能的收集与嫌疑人有关的信息,找到有利于使用警犬的切入点。二是准。就是利用现场勘察得到嗅源和信息,准确使用警犬。同时,根据警犬的作业情况,准确判断发现有利于破案的信息。三是稳。在警犬使用过程中,一方面要求带犬民警要有一个稳定的心态,一方面要求带犬民警对犬作业要心中有数,时刻调整犬,保证犬有稳定的作业状态。四是活。不管是训练还是现场使用,带犬民警要根据每头犬的具体情况,因犬制宜,改变一些传统意义上的训犬、用犬理念,结合每头犬自身个性特点,警用品质和每个现场的具体情况来搞好训练和现场使用工作。五是用。随着警犬技术使用领域,使用科目的不断拓展,在警犬现场使用中我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我们要根据现场需要选择警犬作业科目。带犬民警要通过了解案情、现场勘察、案情分析工作,及时调整了警犬使用方案,采取科学的警犬使用方法,用好用活警犬技术,同时要将警犬技术与其他刑事技术、侦查工作有机结合,如与技侦、图侦、步伐追踪等的结合,优化警犬使用方案,扬长避短发挥警犬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独特作用。
3 充分发挥带犬民警在警犬使用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抓好警犬使用工作
在警犬技术工作中使用是根本,只有使用才能产生社会效益,体现价值。带犬民警作为警犬使用和训练的主导者,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找好找准人犬结合点,抓好抓实警犬的使用工作。
2015年9月5日凌晨,我省普洱市思茅区旧货市场一名男子被杀,接报后,带犬民警攜犬于7时许赶到现场参与案侦工作。到达现场后,带犬民警通过现场勘察,除了发现中心现场向思茅机场方向有几点运动状滴落血迹,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分析犯罪嫌疑人可能受伤流血并驾乘摩托车逃离现场。鉴于现场情况,警犬使用难度较大。但带犬民警没有放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方面经过细致的现场勘察分析,大胆使用血迹为嗅源令警犬追踪。另一方面在追踪作业过程中,由于车辆、人员太多,干扰太大,没有办法继续追踪的情况下,带犬民警根据周围地形,组织人员进行地面搜索,并让跟进队员随时保持和图像侦查组联系,把警犬追踪和地面搜索的发现的情况及时通报给对方,最后通过警犬追踪、人员搜索、图像侦查紧密结合破获该案。该案充分说明在警犬使用过程中,带犬民警的主导作用和警犬的主体作用缺一不可。
4 结语
人犬结合是警犬训练使用的原则之一,也符合一切从实际出发、因案适用、量才定向的唯物辩证法的理论观点。在警犬的现场使用过程中,警犬虽然具有出色的嗅觉天赋,在侦查破案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它的作用只有在带犬民警的作用下才能得到体现。当然,带犬民警的职业价值也只有通过警犬工作产生社会效益才能得到体现,这里要客观的看待。同时,作为带犬民警,在警犬技术工作中,仅仅懂得如何训练和使用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强其他侦查、现场勘察等业务学习、了解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为更好的做好人犬结合提供支撑,另外,在警犬现场使用过程中要有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全力做好警犬技术与其他技术手段、侦查手段的协作配合,取长补短,充分发挥警犬技术的独特作用,更好地为侦查破案服务。
作者简介
李树荣(1979-),男,彝族,系云南省楚雄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警犬技术工程师,主要从事警犬训导工作。
李华(1964-),男,汉族,年11月生,大学本科文化,系云南省普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大队大队长,警犬技术工程师,主要从事警犬训导、培训和管理工作。
王飞评(1979-),男,彝族,年6月生,大学本科文化,系云南省普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大队民警,警犬技术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警犬训导和培训工作
摘 要:人犬结合是警犬使用中应遵循的的主要原则之一。它是指在警务活动中,以人为主导,以犬为主体,人、犬结合使用警犬。
关键词:警犬;人犬结合;现场勘查
在警犬使用这一实践活动中,人是指挥者、决策者,犬是执行者和服从者。人的意愿和想法通过犬的的作业来实现,但犬要实现人的意愿和想法必须由人来掌握和运作。犬的作业行为其实是本能行为,没有任何的社会目的,是人将犬的本能行为社会化使其成为一种工作,再通过警犬的工作或者说是犬的本能活动达到某种社会目的。
在警犬现场使用的三大要素——人、警犬、使用条件中,我们往往最为关注警犬的作业能力,其次是现场使用的客观条件,对于警犬使用中人犬结合方面却很少研究和分析。当警犬在现场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警犬发挥不了作用时,我们更多的是从犬的作业能力和使用条件等方面查找原因,却很少从警犬使用中人的主导作用和犬的主体作用是否有机结合,人的主导作用、犬的主体作用是否已经发挥方面寻找原因。从许多刑侦用犬成功案例中,我们看到有些警犬技术人员充分发挥人在警犬使用中的主导作用,与警犬有机结合,灵活、机智、高效、有的放矢地使用警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面就警犬现场使用中人犬结合方面作一些粗浅的分析,以供参考。
1 树立案情是基础,现场勘察是依据的理念
了解案情、现场勘察是侦查人员依法开展的侦察活动,是整个案侦工作的基础,也是警犬使用的基础和依据。
(一)现场走访,了解案情。
通过了解案情,带犬民警能获得案发时间和发案过程;犯罪现场的位置、环境、案件性质;犯罪手段、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及来去方向;案发现场主要留痕情况,如足迹、手印、工具、痕迹等;现场保护情况等信息。这样有利于带犬民警对案件有一个客观的认识,能够收集到有利于使用警犬的信息,做到心中有数,知道能否使用警犬,使用何种工作犬,怎样用犬以及发生突发情况时如何应对等等。了解以上情况,带犬民警对案情有了直观的认识,才能为使用警犬提供客观依据,为正确使用警犬,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如了解了发案时间,现场环境,警犬技术人员就可以考虑是否使用警犬追踪,还是使用警犬搜索等等。同时,由于对现场及案情的了解,在警犬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情况就可以与现场情况和案情相互印证,对警犬使用效果作出客观的评价。这样既可以增强带犬民警的信心,同时还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用犬思路,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2014年我省楚雄州南华县某山村发生一起一案三命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同村村民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到达现场后,带犬民警通过现场走访,了解案情,获得了嫌疑人是一名独居人员,逃离现场时带走了一把斧头、一根尼龙绳,该嫌疑人平时爱抽红中牌香烟,该嫌疑人最大可能是畏罪自杀等信息。结合了解到的信息,带犬民警以疑犯的气味为嗅源在村民反映嫌疑人可能藏匿或者自杀的两个地方开展搜索,通过在嫌疑人近两年一直在平整,准备建新房的宅基地区域的搜索,未获得任何有意义的线索。带犬民警及时调整思路,对村民反映较为集中的李某家祖坟区域进行搜索,后果然在该区域发现了李某逃离时带走的尼龙绳,旁边还有斧头印和红中牌烟头,有想上吊自杀迹象,这些情况刚好与现场走访获得的信息相吻合,综合分析说明警犬使用方向正确,后通过努力,在李某家祖坟山上的一口水窖了发现了李某的尸体,该案破获。
(二)勘察现场
现场勘察是警犬技术人员确定警犬使用方案,指挥警犬作业的关键环节。通过现场勘察可以发现、提取嗅源,同时我们也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和信息,适时开展警犬专项作业。如追踪、物证搜索、血迹搜索,甚至搜毒、搜爆、搜捕等等。
2014我省普洱市区发生一起命案,带犬民警携犬出警。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求开展警犬追踪作业。带犬民警通过仔细的现场勘查,结合现场位于闹市区,破坏严重,虽然提到嗅源,但不利于警犬追踪作业,及时调整使用方案,利用物证搜索犬开展工作,很快在距中心现场100米左右的地方发现重要物证(一宾馆房卡),协破该案。
2 要牢记训练是前提,实战是目的宗旨。
训练是带犬民警结合实战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训练,使犬形成条件反射,具备作业能力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但可以使犬形成相应的条件反射,获得作业能力。同时,在训练中,带犬民警通过管理和训练警犬,可以了解掌握警犬作业过程的各种表情和行为表现,对警犬作业状态有一个更直观的认识,在现场使用中可以及时纠错或者鼓励强化,有利于警犬作业。同时警犬在接受训练过程中通过长期和训导员的磨合,会通过观察或者感受训导员的各种行为举止、语言变化甚至是表情变化,来判断训导员对自己是肯定还是否定,这在实战中,有利于警犬作业潜能的激发和信心的增强。如2013年我省普洱市某县发生一起命案。带犬民警携城市追踪犬出现场,到达现场后,带犬民警以现场遗留血迹为嗅源令警犬追踪,警犬感受嗅源后兴奋上线,沿一条大街追踪,中途在横穿车流量较大的公路时,虽然受到惊吓,但由于带犬民警及时给予安抚和鼓励,短暂停留后,警犬继续追踪。最后,成功追到嫌疑人的住所,并在嫌疑人租住房子的门把手上发现血迹,成功协破该案。在该案的警犬使用中,由于训导员中充分了解犬的作业能力和作业表情,在警犬追踪途中,对犬的作业始终如一的支持,同时警犬也感受到了训导员的支持,充满信心,完美的完成追踪作业。就拿警犬横穿公路受到惊吓的突发情况来说,如果训导员对犬认识不充分,不及时安抚和鼓励警犬,追踪作业也有可能就此终止,发挥不了作用。
实战是检验警犬作业能力的标准,也是检驗警犬训练成败的标准,而要取得良好的训练效果,达到使用目的则更要做好的人犬结合。实践中要做好人犬结合,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细。带犬民警要认真细致地勘察现场,寻找有利于警犬作业的的嗅源,同时,要仔细寻找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尽可能的收集与嫌疑人有关的信息,找到有利于使用警犬的切入点。二是准。就是利用现场勘察得到嗅源和信息,准确使用警犬。同时,根据警犬的作业情况,准确判断发现有利于破案的信息。三是稳。在警犬使用过程中,一方面要求带犬民警要有一个稳定的心态,一方面要求带犬民警对犬作业要心中有数,时刻调整犬,保证犬有稳定的作业状态。四是活。不管是训练还是现场使用,带犬民警要根据每头犬的具体情况,因犬制宜,改变一些传统意义上的训犬、用犬理念,结合每头犬自身个性特点,警用品质和每个现场的具体情况来搞好训练和现场使用工作。五是用。随着警犬技术使用领域,使用科目的不断拓展,在警犬现场使用中我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我们要根据现场需要选择警犬作业科目。带犬民警要通过了解案情、现场勘察、案情分析工作,及时调整了警犬使用方案,采取科学的警犬使用方法,用好用活警犬技术,同时要将警犬技术与其他刑事技术、侦查工作有机结合,如与技侦、图侦、步伐追踪等的结合,优化警犬使用方案,扬长避短发挥警犬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独特作用。
3 充分发挥带犬民警在警犬使用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抓好警犬使用工作
在警犬技术工作中使用是根本,只有使用才能产生社会效益,体现价值。带犬民警作为警犬使用和训练的主导者,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找好找准人犬结合点,抓好抓实警犬的使用工作。
2015年9月5日凌晨,我省普洱市思茅区旧货市场一名男子被杀,接报后,带犬民警攜犬于7时许赶到现场参与案侦工作。到达现场后,带犬民警通过现场勘察,除了发现中心现场向思茅机场方向有几点运动状滴落血迹,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分析犯罪嫌疑人可能受伤流血并驾乘摩托车逃离现场。鉴于现场情况,警犬使用难度较大。但带犬民警没有放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方面经过细致的现场勘察分析,大胆使用血迹为嗅源令警犬追踪。另一方面在追踪作业过程中,由于车辆、人员太多,干扰太大,没有办法继续追踪的情况下,带犬民警根据周围地形,组织人员进行地面搜索,并让跟进队员随时保持和图像侦查组联系,把警犬追踪和地面搜索的发现的情况及时通报给对方,最后通过警犬追踪、人员搜索、图像侦查紧密结合破获该案。该案充分说明在警犬使用过程中,带犬民警的主导作用和警犬的主体作用缺一不可。
4 结语
人犬结合是警犬训练使用的原则之一,也符合一切从实际出发、因案适用、量才定向的唯物辩证法的理论观点。在警犬的现场使用过程中,警犬虽然具有出色的嗅觉天赋,在侦查破案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它的作用只有在带犬民警的作用下才能得到体现。当然,带犬民警的职业价值也只有通过警犬工作产生社会效益才能得到体现,这里要客观的看待。同时,作为带犬民警,在警犬技术工作中,仅仅懂得如何训练和使用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强其他侦查、现场勘察等业务学习、了解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为更好的做好人犬结合提供支撑,另外,在警犬现场使用过程中要有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全力做好警犬技术与其他技术手段、侦查手段的协作配合,取长补短,充分发挥警犬技术的独特作用,更好地为侦查破案服务。
作者简介
李树荣(1979-),男,彝族,系云南省楚雄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警犬技术工程师,主要从事警犬训导工作。
李华(1964-),男,汉族,年11月生,大学本科文化,系云南省普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大队大队长,警犬技术工程师,主要从事警犬训导、培训和管理工作。
王飞评(1979-),男,彝族,年6月生,大学本科文化,系云南省普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大队民警,警犬技术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警犬训导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