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
马未都
代孕是科技进步带来的社会新课题,听着很简单,操作也不难,难就难在与人文伦理的冲突。自古以来,孩子谁生的是谁的,可代孕妈妈生的却是别人的孩子,无辜的孩子生下来就有两个母亲,一个生母,一个亲妈。
过去生母即亲妈,代孕可以重新诠释这两个固有的词汇。代孕妈妈怀胎十月,为别人生下一个孩子,这其中可能有金钱交易(先不探讨合法与否),也可能根本没有金钱交易并出于自愿,与如今在全世界都可见的合法器官捐献(包括献血)有些类同。
人大就此立法正在反复探讨之中,凡事都有两派,禁止与疏导。禁止派强调伦理,谁是孩子的母亲?法律完善的领养机制其实已解答了这个问题;女性健康与尊严(比如买卖)谁来保证?这个问题解决也逃不出法律的框架;提倡派提出人文关怀的多样性,许多失独、不育的夫妇需要有子女,而今天的科学技术完全可以将其变成现实,让他们在孤独中得以希望,也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的人文关怀。
代孕即便收费,我认为在法律的框架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人类的器官在未来的日子被利用甚至被反复利用,更甚至被商业利用都十分可能并一定是趋势。人类的伦理在进化,商周的人殉制度当时就被认为合情合理,秦汉以后才开始废除,用人俑替代人殉,体现了伦理的进化。科技的出现一定首先挑战伦理,一战二战武器的飞速进步都在挑战伦理,让人类重新审视这个世界。
代孕则是和平时期的最新课题,商业则是推动社会进步最强大的动力,而我们身处其中,既要保持头脑清楚,还要有前瞻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