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职院校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研究
蔚慧 韩宁
摘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现已经成为高职院校不可推卸的社会职责和历史使命。高职院校参与培育新型农民的过程中,注重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要使得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更高,提高教师水平,提高农民专业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从而加快乡村振兴速度。
关键词:高职院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河北农民近几年受教育程度有提高趋势,但要改变重技术、轻综合素质的培养模式,就需要地方高职院校尤其是涉农高校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中要发挥重要的作用。
据调查,河北农村人口中,初中及以下学历占到73.81%(小学及以下26.62%,初中47.19%),高中及以上学历占比26.19%。调查表明,主要劳动力的文化程度为小学与初中,仍有3.13% 文盲与半文盲存在。可以说目前河北省农民主要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在8年左右,与发达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参考指标值中,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距目标仍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提高新型職业农民教育水平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艰巨的任务。
一、河北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意义
习近平主席明确提出“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就要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农业的根本在于农民,故在向现代农业不断迈进的当下,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是河北省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
大量的实例也说明,对贫困的农民进行相应的职业教育,尤其是采取技能培训的方法,可以明显地改善当地农民的整体素养,让农民自身的思想观念得以转变,促进农民向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的方向发展,利于农民实现脱贫致富以及提高经济收入,同时还拥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与政治意义。
二、河北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现状
近年来,河北省坚持“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战略,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形成了完备的培育体系,进一步提高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能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2017年省委1号文件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按照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特征,分产业、按类型制定了培育对象遴选标准和条件,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培育对象信息数据库。我省建立了以农广校为主体,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全省共认定培训基地204个,因地制宜开展培育。
三、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研究发现,河北省新型农民培训刚刚起步,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教育培训目标不明确,缺乏针对性和计划性
民众对新型农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科学内涵不清晰。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没有明确的培养标准和统一的教育培养内容、方案、计划和考核标准,培训内容单一,缺乏层次性、针对性,农民培训缺乏长远的规划。
(二)教育培训任务艰巨,农民学习积极性不高
河北省农业劳动力未接受培训的比例较大,随着社会的发展,留在农村从事第一产业的多为妇女和半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培训接受能力差,生活压力大,学习的积极性不高。
(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农民教育经费投入分散,承担教育培训的教材缺乏,师资水平不高,且理论水平高于实践操作,授课技巧不足;承担教育培训的基地、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又相对落后,因此无法保证培训质量。
(四)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矛盾重重
从河北农村职业教育现行体系的内容看,主要面向农村适龄人口提供正规职业技术教育,为农村人口转移提供培训服务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而现行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原有的功能定位、教育结构、培养体系、培养模式以及外部制度环境均未体现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要求。
四、高职视角下完善河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的对策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河北高职院校应充分发挥自身人才优势,选聘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特别是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中的双师队伍,打通公办院校和民办(农业)教育培训机构界限,在院校专职教师的基础上,完善地方政府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的相关办法,按照公共科目类、专业科目类、创业指导类、实训操作类等师资情况遴选一批优质的专职骨干教师和兼职教师,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
(二)整合本地教育资源
地方政府牵头整合本地农业院校资源、地方中职及高职院校相关教育资源、整合民办教育资源、社会公益资源通过组建职教联盟或集团共同构建校企合作培育平台。
(三)设置科学实用的培训内容
高职院校要紧贴新型职业农民的实际需要,通过实地调研,了解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求和实践需求,在此基础上设置课程和安排教
(四)建立教师考核机制
为考核教师的责任感与教学能力,受训学员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高职院校对培训教师培训前不调研备课、态度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追责,杜绝不负责任的行为。在考核教师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能力上,主要通过管理者评价、院校自评、受训学员评价进行考核,综合检验培训的效果。
(五)创新延伸服务
打破以往培训效果不跟踪反馈,没有延伸后续服务的做法,为提高培训服务的质量,除在为新型职业农民受训期间建立跟踪服务档案外,重点要实行技术指导“定员、定量、定效”的制度,定期采取现场指导和网络指导等多元延伸服务形式,通过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延伸服务后,对指导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