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两次鸦片战争期间海患与水师巡洋制度之恢复
王宏斌
两次鸦片战争期间,中国内外洋面海匪活动十分猖獗,官方采取多种措施,试图恢复水师巡洋制度,诸如,谕令提镇大员必须亲自巡洋,重新修订水师巡洋会哨章程,千方百计整修战船炮械等,但收效甚微,事实证明清水师无力镇压海匪活动。基于疏防责任和被惩办的各种压力,福建和广东的一些文武官员开始与英军尝试合作。中英海军聯合镇压海匪的做法,尤其是美国海军在中国洋面参与的缉匪行动和护商活动,不仅破坏了清代前期建立的巡洋制度,同时也损害了中国的近海行政和司法管辖主权,而且导致中国内洋与外洋的管辖观念日渐模糊。对于英国外交官的“帮同剿捕”建议,清廷一再发表谕旨,明确表示拒绝,但对英国的侵略行径又无力制止。
(摘编自《? ? 》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