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林海玲
摘要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应当而且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的优势。本文在深入探讨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的基础上,探析发挥人民政协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作用的策略,
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政治建设;作用
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5-0027-03
一、人民政协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的优势
从人民政协的成员组成、组织机构及其所具有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中可以看出,人民政协具有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的特点和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民政协具有界别优势
目前参加政协的界别已增至34个,界别是政协委员的重要组织形式,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发挥界别作用是政协的突出优势,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第一,政协的界别优势使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组织上最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的最大限度的包容性。人民政协是作为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的组织而诞生的,其参加单位中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人士,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侨联、科协、残联、文联等人民团体,我国56个民族的代表人物,港澳台同胞和各界别的代表人士,汇集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各个方面。包容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不同信仰、不同阶层的社会各界人士,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
第二,界别建设有利于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中,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很重要。政协界别涵盖了社会各个群体,通过政协集中上来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比较充分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通过开展界别活动,畅通和拓展各党派、团体、民族、阶层的诉求渠道,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合法有序的政治参与,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第三,加强界别建设有利于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经济结构、利益关系,人们的思维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各个阶层和利益群体也有其特殊的愿望和诉求,充分发挥界别作用,可以进一步提高社会矛盾的疏导力,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释疑解惑、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从而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
第四,加强界别建设有利于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由于政协委员分布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才荟萃,聚集了大批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联系着34个界别的管理层和知识层,信息资源丰富,在履行参政议政的过程中,他们能够充分发挥“人才库”和“智囊团”的作用,而且通过组织不同界别的委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高层次、跨学科、多方面的咨询论证,从而对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总而言之,政协的界别优势能够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贡献力量。
(二)人民政协具有党派性的组织优势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政治前提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人民政协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组织,也是中国唯一一个以本党派名义在其中活动的多党合作组织,在这个组织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既有领导的一面,又有相互合作的一面。人民政协的这种与生俱来的党派合作性是其不同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和重要标志,为人民政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同时,人民政协坚持和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工作方针,按照这个方针,各党派都可以以各自党派的名义发言,提出提案,发表政见,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实现各民主党派和中共的通力合作、致力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
(三)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具有平等协商性的优势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指“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体现在三个层次上:一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与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民团体之间就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和人事安排等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这种协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这种合作关系。二是国家政权机关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界群众就国家重大问题进行的协商。这种协商是协商在立法和决策之前。体现了我国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政治合作关系,也体现了尊重和保护民主党派、民族和人民团体合法权益的民主原则。三是人民统一战线内部各种关系的协调和各种问题的协商处理。这种协商实际体现了人民内部的政治平等。由此可见,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平等协商性。这种政治协商,有利于充分表达最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提高国家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有利于协调党群关系以及人民内部的各种关系;有利于实现民主与稳定的有机结合,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权威性的优势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要指“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人民政佛的监督不同于具有权力性和法律性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也不同于具有自发性的一般性的群众监督。其实质是一种有组织的反映统一战线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群众性监督。尽管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但是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按照政协的章程和有关机关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并得到党的纪检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的积极配合与协作,而且政协委员中的很大一部分是优秀知识分子和专家,其素质高、社会联系比较广泛,这就使得政协的民主监督视野宽、影响大、效果好,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二、发挥人民政协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作用的策略
虽然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有利于其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但是,要把这种理论优势转化为现实,还需要人民政协切实履行职能。因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过程就是其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的过程。但由于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作为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应该与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相适应,这就要求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要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为标尺,把握方向,稳步前进。换句话说,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关键要从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来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到有的放失,所以人民政协应该从以下几个
方面作出努力:
(一)健全制度,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
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正如邓小平指出的,制度更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就是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胡锦涛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曾指出:“要推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人民政协在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层面上进一步加强“三化”建设的必要性。可以说加强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政协履行职能水平,是坚持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增强工作活力的有力保证。要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政协工作,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需要我们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政协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在制度建设上要把握好两点:一是着力健全机关运作机制,不断推进“三化”建设。建立一套有效的机关运行机制,是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基础。因此,我们要对已有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完善,把多年来在一些工作领域积累的好经验上升为工作规则、程序和规范,逐步健全外部联系沟通机制、内部综合协调机制和机关服务保障机制,使政协机关工作更具计划性、条理性、协调性,使政协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序可依。二是建立健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相关制度。人民政协履行职能需要建立健全覆盖履行职能的全过程的制度,包括政协委员的提名制度、委员的学习制度、会议的列席制度等。对于总揽全局的带有根本性的制度要健全;涉及面相对窄的制度要补齐;弹性大、操作性差的制度要制定细则。要使得政协履行职能的范围、时间、形式、程序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防止政协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出现片面性、随意性,
(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共十五大已把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提高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列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并把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体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胡锦涛在十六届二中全会的讲话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的人民政协,以自身广泛的社会基础、组织构成和代表为特征,通过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努力推动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协商,使之更加经常、更加有效;切实加强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及时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就共同关心的一些重大问题交换意见: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鼓励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畅所欲言,为他们发表意见提供平台,积极办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提案,多渠道反映他们所代表的民意,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合作共事氛围;更加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批评监督,维护他们履行职责的民主权利。这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有利于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参政党建设。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发展人民政协事业有利于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巩固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政治基础。
(三)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胡锦涛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实现紧密团结,发展民主才更有基础;发扬广泛民主,加强团结才更有力量。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这两大主题贯穿于人民政协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人民政协就能不断增强感召力、凝聚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职能,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可以说人民政协是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人民政协的各项功能都是围绕着团结来发挥作用的,离开了团结,就丧失了人民政协工作的意义,就失去了人民政协存在的价值。而且政协这条民主渠道下通各界,上达中央,保持这条渠道畅通、有效,就能够把握社会上各阶层、各群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愿望的表达、诉求的提出、关系的协调、矛盾的化解,就能够避免无序的、非常规的民主状态,可以说是我国最广泛、最充分、最有效、最安全的民主形式和渠道。坚持团结和民主的过程,可以使政治协商更有目的,使民主监督更有实效,使参政议政更有针对性,因此,人民政协只要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就能够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四)提高人民政协委员的综合素质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委员的综合素质决定了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政协委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委员自身高尚的品德和为人民服务、乐于奉献的精神。提高政协委员的综合素质要从以下几方面人手:一要在最初的委员选拔工作中注重综合素质水平。要选拔那些政治思想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政治敏锐性高、政治鉴别能力强的委员,把那些具有探索、开拓精神,道德高尚,有大局意识,为人民服务思想意识强的人选拔到政协队伍中来,从来源上确保高素质委员队伍的形成;二要加强学习。当前,面对世界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和国内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对人民政协事业的蓬勃发展,认真做好政协委员的学习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可以说,加强学习是时代发展对人民政协提出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政协委员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与水平的有效途径。政协机关要按照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制定措施、提出要求,使广大政协委员自觉树立与时俱进、终身学习的理念,充分学习政协理论知识、业务知识,以此来提高委员的综合素质,为履行政协职能奠定基础;三要教育和引导委员在日常工作中勇于实践、勤于思考,注重提高自身修养,善于在实践中寻找、捕捉隐藏的课题,能够有广度、有深度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的意见和建议。总之,只有政协委员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等,才能使其更好地履行委员的职责,切实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能中的主体作用,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是我国独特的政治优势。
责任编辑李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