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花钱“雇佣”儿女照顾老人
潘晔+孙彬+方列
面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相对滞后、护理人员严重短缺的现实,南京市创新居家养老思路,为五类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并鼓励在养老机构工作的子女实行“亲情养老”。
这种“子女尽孝政府买单”的政策引起了社会的争议,有不少网民质疑,“子女尽孝政府买单”真能实现让老人“老有所养”吗?
新招:
五类老人居家养老,政府可掏钱购买其“亲属子女”的侍候
根据南京市民政局出台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对于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岁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百岁老人等五类老人,可以申请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南京全市目前共有120多万老人,因养老院屈指可数,98%的老人实行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可由老年人的亲属担任,亲属担任服务员时应当与其他服务人员同等参加培训并纳入养老服务组织的统一管理。业内人士表示,南京的新政探索明确了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的“亲属子女”也可为自家老人服务。
当前,我国已进入老年化社会,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和大量“四二一”(一对小夫妻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孩)家庭模式的出现,传统养老方式已不能满足现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
澄清:
“亲属子女”必须纳入养老组织的管理
“我们提倡亲属照顾自家老人,但前提是该服务人员必须纳入专业养老组织的管理。”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处长周新华说,从适用范围看,经济困难是这五类老人身上凸显的共同特征,许多特困家庭老人的子女是下岗失业人员,收入微薄。
“这不是直接发给服务员的工资,而是政府购买养老组织专业服务的资金,即是对老人养老的资金补助。”目前,南京市每个区都有专业的养老组织,民政局向这些专业的养老组织购买服务,每个老人每个月的费用为300元~400元不等。
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杨建华说,从实质上看,政府花钱“雇佣”儿女照顾老人和出钱兴建养老院、聘请护理人员是一个道理,而由亲属照顾老人的方式,融合了家庭亲情与邻里友情,让家庭亲情的纽带因而更加紧密,既满足了老人留在儿女身边的愿望,又使辛苦照料老人的儿女得到一定经济补偿。
也有网民担心,这种方式在执行上尚需仔细考量,以避免出现子女拿了钱却不照料老人的情况。有关部门表示,将通过专业养老机构的统一管理、考核,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期待:
鼓励养老模式创新,缓解养老供需矛盾
南京进行居家养老的模式创新,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记者注意到,不少网民在肯定这一模式的同时,也提出了补助力度偏低,仅靠政府财政补贴的模式过于单一的不足。
对此周新华坦言,目前养老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300元~400元的购买价格与老人的期盼有所差距,但由亲属照顾老人的方式,让家庭亲情的纽带因而更加紧密,是一种人性化的探索路径。此外,南京还鼓励社会人员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开展志愿服务,预存养老服务时间。当志愿者本人需要帮助时,可以从“志愿时间银行”中提取一定时间,得到其他志愿者的服务。这也令居家养老新政策的惠及范围大大增加。
一些网民表示,政府直接给钱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国外一些机构的做法值得借鉴。网民刘爽认为,国外有些这样的机构,政府把这300元缴给保险机构,保险机构设立一个新的险种,它和养老机构结合,然后到了一定年龄的生老病死由机构负责,保险公司和养老机构结合使得资金良性运转,300元就能发挥3000元的价值。
网民认为政府应该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赡养,并给予奖励。相比儿女回家照顾老人,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赡养,其实来得更加务实和有效。在这方面,新加坡、韩国、日本都有相对成熟的制度。在新加坡,子女与老人同住将获政府津贴;在韩国,子女和老人一同居住的家庭,在购房和税收上都能够享受到优惠或者免税的待遇;在日本,与老人同住的子女,甚至可以获得贷款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