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成因与对策

摘 要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中,对于法律制度方面也在不断完善,国家对各项制度实施深入性的改革,是为了进一步保证公民的基本权益,其中劳动法的完善,对于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维护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和类型也在不断增加,本篇文章在此基础上,主要对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成因及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有效的问题解决对策,减少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最大限度的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 铁路运输企业 劳动争议 案件分析 矛盾 法律
作者简介:李朝霞,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022
我国在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对现有的法律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旨在通过法律研究和法律完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市场制度,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铁路运输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一般是采用合同制聘用员工,在运输生产中需要同步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但是在经营实践中,铁路运输企业对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有效把握,具备创新精神和改革思想,对现代劳动合同管理形式予以多渠道和多层次的改进,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劳动纠纷。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因分析,有利于矛盾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保证劳动关系的和谐,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协调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关于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成因及其解决对策等,均需要从实践分析的角度展开综合性的研究与探讨 。
一、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特点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发现,我国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占据比例超过40%-50% 。铁路运输企业经营规模较大,业务内容众多,且企业职工数量庞大,因而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具有多样化和复杂性的特点,主要涉及社会保险、劳动工资、工伤处理,涉及职工劳动合同订立、变更、终止、解除,涉及职工开除、除名,涉及职工内部退养、外出劳务权利义务和福利待遇,以及涉及企业集体职工、委外装卸工、劳务派遣工等特殊群体劳动关系确认等,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一定程度上涵盖了企业用工管理和劳动管理的内容,均是企业职工极为关注和敏感的话题。在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中,大多是企业职工向劳动仲裁等有关部门主动申诉,因而在法律地位上铁路运输企业处于被动位置,这就促使法律不断对企业用工管理及劳动管理行为进行相关审查和判定。
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中存在较多的争议性问题,由于合同背景复杂、历史时間延续长和资料缺乏等原因,导致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存在证据收集不足、事实调查困难等难题。尤其是对于职工外出劳务、提前退休、退养和社会职能移交等劳动争议性案件,历史背景和政策执行较为特殊,同类人员涉及较多,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障碍较多。在个案处理不当的情况下,容易在连锁反应下爆发群体性诉讼或系列性诉讼,不利于维护劳资关系稳定和企业劳动秩序 。
二、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成因
(一)惯用行政手段强压,职工维权意识不够
铁路运输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车间、班组等基层单位对劳动政策和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不够,对于劳动管理能力不足,这就导致在职工管理中,不注重使用法律知识来调解矛盾纠纷 。部分管理者存在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手段解决劳动争议,从而不利于案件的解决。在对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的分析中还发现,企业职工的个人法律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在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使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选用过激方式,导致案件更加复杂。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
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铁路运输企业没有及时订立纸质合同作为凭据,容易引发对于社会保险、薪资待遇、福利以及合同期限等等争议。铁路运输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对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以及合同终止、解除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劳动岗位调整后劳动合同变更不及时,影响企业生产力的调整和规划布置。
(三)劳资制度和惩戒秩序方面
铁路运输企业在劳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企业内部根据自身的用工计划制定出完善的劳动管理制度,完善劳资管理内容 。但是在工作实践中,铁路运输企业对于职工考核、惩戒处罚的内容、程序等管控不当,使职工对此产生质疑,申请劳动仲裁。铁路运输企业对于职工的退养管理不够规范,对员工承诺的福利待遇不能兑现,也容易引起劳动争议。铁路运输企业在劳资管理和职工惩戒方面存在管理程序不严和过于强调实体处理等问题,有的在没有征得同级工会同意的情况下,就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职工予以除名,职代会讨论程序也被直接忽略,导致企业最终的处理决定没有履行一定的通知送达程序,继而产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
三、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相关对策
(一)完善劳动制度,加强文本管理
铁路运输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要严格遵照市场体制规范,在加强自我约束的前提下,不断形成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同时铁路运输企业在经营发展的实践中,要进一步追求和实现自我发展,就要根据自身法人实体的角色特点,对用工制度予以改革和完善,减少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铁路运输企业在经营管理实践中,对劳动管理制度予以完善,与国家劳动法等管理法律有效对接。对于劳动管理中涉及的劳动纪律、责任追究问题,需要对制度主体、内容条例、协商程序以及公示制度等进行明确,保证铁路运输企业劳动管理制度内容、程序等合法。铁路运输企业在劳动管理中要与职工签订纸质合同,并对电子档进行存储和保管,这是因为铁路运输企业基层管理单位对于职工的劳动关系、薪资待遇等管理具有一定的权限,通过纸质合同,能够对双方的权责、权益进行约定,尽可能的对合同内容细化,防止越权管理等问题。铁路运输企业完善劳动制度、加强文本管理,对于减少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具有重要作用 。
(二) 环节与程序管理
由于铁路运输企业对非运输业务、运输业务、生产业务以及其他辅助业务等,均采用外包形式经营,外包合同、职工合同的签订、变更、履行以及解除合同、终止合同行为与法律规定不符,则会导致合同双方利益出现冲突,继而产生较多的劳动争议案件。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责任主体就是企业和职工自身,实施全面的劳动管理中,要对劳动关系调整、权责划分以及管理内容等作出量化处理,对此,铁路运输企业要对劳动合同和相关争议性案件的处理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动态管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对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以及终止、解除等,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准确、及时处理。对于违背职工本身意愿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最终没有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合同,也要根据规定的处理环节进行合理处理 。
(三)增强法律意识
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是涉及劳动成果所有和平均分配等问题,从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来看,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的存在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等特点,且对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案件类型较为复杂和多样,关系到劳动管理和职工权益等多方面的管理内容。例如铁路运输企業发展中,在外聘职工合同订立与否以及监督业务外包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与其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解除以及社保待遇的落实中通常涉及合同管理制度,如果对于合同文本中的劳动关系、权益所属等没有细化、明确,极易导致劳动争议的产生。因而要有效减少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的产生,需要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媒介传播渠道,加强对劳动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强化依法治企的意识,提高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铁路运输企业在劳动管理中,也要定期开展劳动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宣讲教育,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严格执行企业管理和考核制度,使企业职工能够了解企业在劳动管理中制定的政策要求以及相关制度规范内容,同时这种法律宣传教育方式也使内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政策更加透明,形成良好的合同关系,减少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案件的产生。
四、结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增加,要进一步获得发展契机,企业不仅需要在生产方式上进行改革和创新,还要加强内部的管理,其中劳动关系管理对于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重大,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分析。在处理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时存在证据收集不足、案件调查困难等问题,因此,要有效解决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需要不断完善劳动法等法律制度,重视对劳动合同的规范性管理,利用多种媒介渠道,在积极的宣传教育中提高企业以及职工的法律意识,并且还要及时转变铁路运输企业用工观念,对合同档案以及违规职工管理程序和条例作出细化和明确,从根本上有效减少铁路运输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社会主义和谐建设和国民经济健康大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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