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
熊璐瑶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时期,随着社会日益开放和传播渠道日趋多样,尤其是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媒体格局、传播理念、传播方式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在当前复杂的舆论环境下,对广播电视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佳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多样、健康有益的广播电视节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广播电视媒体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本文以《江西广播电视收听收看简报》反映的问题为例,列举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的要点,以期对广播电视媒体主动调整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工作方式,适应媒体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新变化有所帮助。
坚持正确导向——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之重心
广播电视作为重要的宣传思想舆论阵地,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而导向是媒体的灵魂,要始终坚持把导向要求放在第一位。
美国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提出了“意见领袖”理论,指出他们是大众传播中的评介员和传达者,起着重要的中介或过滤作用,具有影响受众态度的能力。播音员主持人在广播电视节目中就承担着“意见领袖”的责任。但某些主持人在节目中言论不当,胡乱调侃,误导公众认知,缺乏人性关怀,导致一些低俗或非理性言论播出,容易造成引导不当、疏导不善、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负面社会影响。面对这些不利情况,广播电视媒体应当坚守媒体责任,坚持把导向第一作为广播电视节目的根本评判标准,把好关口,守住阵地,把握正确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大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避免负面效应。
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江西广播电视台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的优势和特色,开辟了专题专栏,传递了“两会”新风,讲述了“两会”故事,积极向中央台供稿,真正做到了动态报道准确快速,重点报道创新出彩,对外报道彰显江西魅力,配合报道突出地方特色,全面形成宣传合力,为全国“两会”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打了一个漂亮的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战役。
抵制低俗倾向——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之重点
近几年来,个别广播电视节目中的低俗倾向时有抬头。
首先,选题畸偏,天灾人祸类新闻过于集中,负面效果明显。某栏目2014年8月播出的故事中频频出现太离奇等问题,这些故事从全国各地搜罗而来,经过再度加工,承载的负能量过多。有的详尽展示犯罪手段,满足观众猎奇心理,有的偏重有着悬疑古怪色彩的故事。这些题材太过负面,只关注“看点”,对社会对观众无益。
其次,炒作低俗,助长不良社会风气,有损节目品味。2014年7月某频率播出的《锵锵三人行》节目讨论的是关于强奸案的话题。节目中存在形式不够严肃、敏感词语过于集中等问题,主持人和嘉宾不时出现一些出格的言论和开玩笑的笑声。强奸话题较为敏感,在广播电视媒体上专门讨论,这样的选题不妥,显得格调不高,流于低俗,降低了节目品位。
第三,宣扬暴力,污染社会风气,诱发社会犯罪,破坏社会秩序。在某频道2014年10月13日播出的整期节目中,主持人在案件讲述、复述和追述过程中,将“杀人焚尸”的过程及细节娓娓道来,节目中前后13次反复播放一具被烧焦了的尸体,展示细节过于详细,反复播放的“焚尸”画面让整期节目充斥着“血腥味”,令人不适。
第四,侵犯隐私,不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损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4年5月,某频道新闻栏目报道了进贤县一名男孩头部长“皮瘤”,与奶奶相依为命,渴望关爱的事情。该报道突出其生理缺陷和可悲遭遇,且没有进行任何处理,观众可以清晰分辨出孩子的相貌。记者问话缺乏人性关爱,过分展示而对其心理和情感造成二次伤害,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要对低俗化问题进行重点关注,要通过监管有效地净化声频荧屏,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确保格调向上,不能以低俗庸俗媚俗过分迁就迎合受众,降低艺术标准。
规范广告趋向——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之重任
广告宣传是广播电视节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广播电视节目中,违法违规进行广告宣传的趋势屡见不鲜。
有的广告随意使用地图画面和国旗、国徽画面,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宣传,损害国家利益。某频道播出一条介绍江西省消防总队医院皮肤病诊疗中心的医疗广告,该广告中有一个画面使用了一组武警战士升国旗时扬手展旗的画面,并且赫然出现五星红旗的画面,这些画面与这个医疗广告的内容毫无关联,很不严肃。
有的广告字眼耸人听闻,对白粗俗不堪,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某频率播出了这样一则“重要通知”:……根据山东省木鱼石协会的通知,木鱼石小分子水瓶被迫将在2014年7月份进行13年来首次调价,特此通知。随意播出类似“特大喜讯”“紧急新闻”“特别通知”等字眼,危言耸听,引起不必要的紧张情绪,扰乱社会秩序,对观众产生误导。
有的广告与新闻混淆,以新闻节目形式播发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误导消费者,损害公众利益和节目品味。某新闻栏目播出一个题为《名师出好酒》的节目,整个报道成了某餐馆的酒类广告。在新闻报道中由记者、主持人出面,以媒体的立场和新闻的形式,直接为店家及其产品做宣传,借用了新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容易误导公众,损害公众利益。
广播电视媒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告类节目内容的“三审”和监审制度,规范签审操作流程,理顺内部管理机制,实现新闻宣传与广告经营两分开。只有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广播电视持续健康发展。
提高节目质量是实现广电媒体优质发展的关键。广播电视媒体要在坚持正确导向、抵制低俗倾向、规范广告趋向等方面多下工夫,建立内容监管常态化机制,实现超前引导、实时监播、事后问责三位合一,进一步强化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管理。在促进广播电视节目深化内涵、加大力度、拓展广度、增进深度的同时,不断扩大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真正使广播电视节目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时期,随着社会日益开放和传播渠道日趋多样,尤其是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媒体格局、传播理念、传播方式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在当前复杂的舆论环境下,对广播电视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佳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多样、健康有益的广播电视节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广播电视媒体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本文以《江西广播电视收听收看简报》反映的问题为例,列举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的要点,以期对广播电视媒体主动调整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工作方式,适应媒体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新变化有所帮助。
坚持正确导向——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之重心
广播电视作为重要的宣传思想舆论阵地,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而导向是媒体的灵魂,要始终坚持把导向要求放在第一位。
美国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提出了“意见领袖”理论,指出他们是大众传播中的评介员和传达者,起着重要的中介或过滤作用,具有影响受众态度的能力。播音员主持人在广播电视节目中就承担着“意见领袖”的责任。但某些主持人在节目中言论不当,胡乱调侃,误导公众认知,缺乏人性关怀,导致一些低俗或非理性言论播出,容易造成引导不当、疏导不善、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负面社会影响。面对这些不利情况,广播电视媒体应当坚守媒体责任,坚持把导向第一作为广播电视节目的根本评判标准,把好关口,守住阵地,把握正确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大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避免负面效应。
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江西广播电视台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的优势和特色,开辟了专题专栏,传递了“两会”新风,讲述了“两会”故事,积极向中央台供稿,真正做到了动态报道准确快速,重点报道创新出彩,对外报道彰显江西魅力,配合报道突出地方特色,全面形成宣传合力,为全国“两会”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打了一个漂亮的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战役。
抵制低俗倾向——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之重点
近几年来,个别广播电视节目中的低俗倾向时有抬头。
首先,选题畸偏,天灾人祸类新闻过于集中,负面效果明显。某栏目2014年8月播出的故事中频频出现太离奇等问题,这些故事从全国各地搜罗而来,经过再度加工,承载的负能量过多。有的详尽展示犯罪手段,满足观众猎奇心理,有的偏重有着悬疑古怪色彩的故事。这些题材太过负面,只关注“看点”,对社会对观众无益。
其次,炒作低俗,助长不良社会风气,有损节目品味。2014年7月某频率播出的《锵锵三人行》节目讨论的是关于强奸案的话题。节目中存在形式不够严肃、敏感词语过于集中等问题,主持人和嘉宾不时出现一些出格的言论和开玩笑的笑声。强奸话题较为敏感,在广播电视媒体上专门讨论,这样的选题不妥,显得格调不高,流于低俗,降低了节目品位。
第三,宣扬暴力,污染社会风气,诱发社会犯罪,破坏社会秩序。在某频道2014年10月13日播出的整期节目中,主持人在案件讲述、复述和追述过程中,将“杀人焚尸”的过程及细节娓娓道来,节目中前后13次反复播放一具被烧焦了的尸体,展示细节过于详细,反复播放的“焚尸”画面让整期节目充斥着“血腥味”,令人不适。
第四,侵犯隐私,不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损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4年5月,某频道新闻栏目报道了进贤县一名男孩头部长“皮瘤”,与奶奶相依为命,渴望关爱的事情。该报道突出其生理缺陷和可悲遭遇,且没有进行任何处理,观众可以清晰分辨出孩子的相貌。记者问话缺乏人性关爱,过分展示而对其心理和情感造成二次伤害,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管要对低俗化问题进行重点关注,要通过监管有效地净化声频荧屏,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确保格调向上,不能以低俗庸俗媚俗过分迁就迎合受众,降低艺术标准。
规范广告趋向——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之重任
广告宣传是广播电视节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广播电视节目中,违法违规进行广告宣传的趋势屡见不鲜。
有的广告随意使用地图画面和国旗、国徽画面,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宣传,损害国家利益。某频道播出一条介绍江西省消防总队医院皮肤病诊疗中心的医疗广告,该广告中有一个画面使用了一组武警战士升国旗时扬手展旗的画面,并且赫然出现五星红旗的画面,这些画面与这个医疗广告的内容毫无关联,很不严肃。
有的广告字眼耸人听闻,对白粗俗不堪,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某频率播出了这样一则“重要通知”:……根据山东省木鱼石协会的通知,木鱼石小分子水瓶被迫将在2014年7月份进行13年来首次调价,特此通知。随意播出类似“特大喜讯”“紧急新闻”“特别通知”等字眼,危言耸听,引起不必要的紧张情绪,扰乱社会秩序,对观众产生误导。
有的广告与新闻混淆,以新闻节目形式播发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误导消费者,损害公众利益和节目品味。某新闻栏目播出一个题为《名师出好酒》的节目,整个报道成了某餐馆的酒类广告。在新闻报道中由记者、主持人出面,以媒体的立场和新闻的形式,直接为店家及其产品做宣传,借用了新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容易误导公众,损害公众利益。
广播电视媒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告类节目内容的“三审”和监审制度,规范签审操作流程,理顺内部管理机制,实现新闻宣传与广告经营两分开。只有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广播电视持续健康发展。
提高节目质量是实现广电媒体优质发展的关键。广播电视媒体要在坚持正确导向、抵制低俗倾向、规范广告趋向等方面多下工夫,建立内容监管常态化机制,实现超前引导、实时监播、事后问责三位合一,进一步强化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管理。在促进广播电视节目深化内涵、加大力度、拓展广度、增进深度的同时,不断扩大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和影响力,真正使广播电视节目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