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动乐山农业快速发展
摘? ?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通过调研发现,乐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龙头企业整体规模“小”、合作社内部结构“散”、“乐山造”品牌效应“弱”、产业基地标准化水平“低”等问题。应该从做“强”龙头企业、做“优”产业基地、做“大”产品品牌、做“准”扶持政策四个方面着手,提升乐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关键词: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 ? ? ? ?文献标识码:B? ? ? ?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19.03.012
文章编号:1009-6922(2019)03-69-05
一、乐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近年来,乐山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壮大龙头企业规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基地建设质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产业带动能力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持健康发展。
(一)农业龙头企业持续发展
龙头企业通过研究市场、分析需求、加强研发,把纷繁复杂的消费需求转化为明确有效的农产品种养、加工、销售决策信息和生产订单,不仅自身能够生产中高端农产品,也能带动普通农户和其他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市场。自2001年9月,中共乐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文件以来,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2018年,全市新增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5家,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7个、总量达849个,犍为茉莉茶、马边森林雪、金口河乌天麻被评为2018年度四川省优质品牌农产品。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初具规模
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既能根据市场需求做出有效响应,也能发挥传导市场信息、统一组织生产、运用新型科技的载体作用,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按照市场需求生产优质产品。近年来,乐山市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主体、以利益为纽带,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规范,有力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截至目前,乐山市有农民合作社4102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5个、省级示范社110个、市级示范社283个,初步实现了带动农户共同发展、规模生产、规模种养的效果,为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三)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数量激增
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既是种养结构调整、家庭经营向集约化方向转变的骨干力量,又为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提供了坚实的微观基础。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以来,乐山市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截至2018年底,乐山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有1668家,其中省级示范场55个、市级示范场100个。经营产业覆盖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畜禽养殖等主要产业,家庭农场逐步成为乐山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生力量。
(四)新型职业农民(新农人)不断涌现
乐山市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带动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农业科技人员等新兴职业农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8年,全市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886人,其中生產经营型1258人、专业技能型454人、专业服务型174人。
二、当前乐山市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龙头企业整体规模“小”,发展后劲不足
一是大型龙头企业缺乏,龙头企业总体规模偏小,带动能力不够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不足,产品附加值较低;二是在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中,主导产品、支柱产业不够突出,优势不明显,还没有完全形成产前、产中、产后完整的产业体系,发展基础和竞争实力还不强;三是龙头企业档次偏低,普遍存在作坊式经营、家族式管理,小打小闹,企业科技创新总体投入少,自主创新能力差,市场占有份额小,抗风险能力差,缺乏现代化企业管理、科研、营销人才;四是政策扶持不够到位,在企业的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不多,支持力度不大。例如在调研乐山市富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时,企业反映需要农业设施用地问题一直未能解决,造成企业无法建设冻库和转运堆场,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合作社内部结构“散”,缺乏有序管理
一是大部分合作社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日常经营比较松散,财务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管理水平不高。合作社股份过于集中,说是合作社,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合作社,体现不出真正的合作。少数专业合作社受近年来的优惠政策刺激而成立,目的是为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实际上是“空壳合作社”。这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一家一户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更好地发掘家庭承包的潜力,促使贫困农民走向市场,增加收入,从而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初衷相悖。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社员的服务能力仍然较弱,对社员的生产技能培训不系统,经营领域拓展空间不够大、品牌建设不够快。合作社成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懂技术、善经营的管理人才缺乏,市场开拓能力弱,法律意识淡薄,难以适应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多数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初级农产品,缺乏产品精深加工,无法提升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难以将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传统文化资源优势融合转化为产业优势,导致产品附加值低。而且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处于初级阶段,宣传力度不够,示范带头作用不大,不少农民缺乏组织起来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之间缺乏紧密的利益联系,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一般都是买断或是订单关系,有利则合,无利则散,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影响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渠道不畅通。首先,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想要获得资金的唯一途径就是从金融机构贷款,但由于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房屋、农业设施不能设定为抵、质押物,农民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抵、质押少之又少,无法进行规范的信用评估和评级授信,导致给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风险集中度高,难度大。融资困难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荔枝专业合作社、剑峰乡盛世源果蔬专业合作社虽然都为社员和周边群众统一提供种苗和技术服务,但合作社内部管理松散,未能实现“六个统一”(统一提供种苗、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注册商标、统一产品售销),与社员缺乏紧密的利益联结。
(三)产业基地标准化水平“低”,与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需求不匹配
一是基地规模化水平不高,产业规模发展水平低下,土地流转仅占耕地总面积的25%,适度规模经营面积仅占耕地总面积的21.7%,种植业、养殖业规模发展占比均不到50%。同时,由于地形地貌等因素的制约,乐山市产业基地整体呈现出小、散、零星的状态,集中成片、大规模产业基地较少。二是基地标准化水平不高,基地规划设计、建设规格、技术应用、农业投入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缺乏地方标准,基地建设、生产、管理无章可循,一些群众对有标准的也没有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生产上率意而为,也造成难以标准化。三是基地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化处于起步阶段,缺乏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专业人才匮乏、服务水平滞后、新型商业模式不多;传统生产、管理方式占据主导,机械化作业、水肥一体灌溉、光温水智能控制系统、病虫害预警系统等现代化生产设施设备和工艺在基地生产上应用较少。四是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乐山的市、县(市、区)政府对农业产业基地发展的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产业基地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四川省,乐山的市、县(市、区)配套资金缺乏。产业发展和基地建设缺乏研究和统筹,项目建设也缺乏统筹,造成基地建设滞后。
(四)“乐山造”品牌效应“弱”,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影响力不够高
一是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小。除“竹叶青”外,其他品牌市场美誉度都不够高,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屈指可数;品牌带动力不足,辐射面有限。许多初级农产品只注重商标的识别功能和促销功能,还没有挖掘出品牌深层次价值,品牌的差异化和独占率不突出。二是区域品牌作用未充分凸显,乐山区域品牌还没有叫响。“峨眉山茶”品牌才起步,虽然覆盖了37家茶企业,但是“竹叶青”这样的大品牌没有加入,缺少灵魂支撑;乐山市拟开发“小凉山”区域品牌,但“小凉山”品牌已被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县小凉山果汁饮料有限公司、龙德绿色产业有限公司、乐山马边彝族小凉山茶叶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注册,另外凉山州雷波县畜牧站还注册了11个小凉山农产品商标,需要进一步协商企业更名,预估至少要1000万收购所有已注册的11个商标。三是对品牌的重视不够。创名牌的意识较弱,重创建轻培育保护,运作简单化,以为注册了商标就算品牌化了,缺乏品牌形象塑造和引导监管,不能有效开展品牌营销,经营的核心仍然是产品,而不是品牌。
三、推动乐山农业加快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做“强”龙头企业
1.发展壮大龙头。立足乐山市茶叶、畜牧、林竹、蔬菜、中药材五大支柱产业,以工程化、功能化、绿色化与便捷化为发展导向,依托竹叶青茶业、永丰纸业、罗城牛肉、峨边五旺、嘉州老窖等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进一步整合产业链,做强农副产品、茶饮制品、林竹制品等产业加工龙头。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整合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农产品加工力量,培育打造一批中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立足乐山农产品加工实际,优先培育发展禽蛋、水果、水产、食用菌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打造一批相关加工企业,填补领域空白。
2.加强科技创新。引导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密切协作,重点要发挥乐山市农科院的智力作用,支持建立农科教、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激励制度,加大对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好《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在评选表彰“科技杰出贡献奖”“科技进步奖”等时,表彰对象要向农产品加工人才倾斜。建议乐山市科技局、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市级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打造科企对接平台,推动各类研发机构、技术服务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3.强化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是乐山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个短板,要因势利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重点示范园区、重点龙头企业、重大产业支持项目为平台,以企引企,以商招商,以项目强商,确保外来资本进得来,留得住,有效益。通过招商引资,进一步提高乐山农产品加工业的集约化程度,尽快实现产业升级。建议乐山市投资促进局、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精心举办好茶博会、组织参加好农博会等展示展销活动,强化乐山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推介、推广,吸引乐山市外、四川省外、境外大型企业通过独资、参股等形式来乐山市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做“优”产业基地
1.推进基地规模化建设。一方面要充分应用确权成果,发挥“三权分置”政策效应,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土地管理制度,推进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创新土地经营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两个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培育和扶持,研究出台相关优惠、奖补等政策,支撑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农业发展农业。
2.推进基地标准化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快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健全集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收储运为一体的全程标准体系。深化粮油高产高效创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和水产标准化产业基地建设,促进标准落实在产业基地。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格化移动监管、监测预警、农资监管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力争5年内规模经营主体、主要获证农产品和农资产品基本实现可追溯。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健全产地准出制度,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3.推进基地组织化建设。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基地实現生产过程标准化、管理过程规范化、设施设备现代化、产品质量安全化和产品销售品牌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规范和联合作用,统一行业标准,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内企业、农户抱团发展,合力打造地方品牌。充分发挥专业组织连市场带农户的作用,强化农民专合组织联结和服务农户的职责功能,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销售,促进农民与市场有效对接。鼓励同一领域的新型经营主体实行横向联合,组建行业联合社或跨区域的合作社。依托申报注册商标和农产品标准,实施品牌和标准强社战略。
4.推进基地信息化建设。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电子商务平台、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推广物联网技术,促进农业信息化技术进基地。大力示范推广农业生产智能新设施新设备新工艺,推进基地生产向着机械化智能化高效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大数据建设,强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市场价格等数据的采集、监测、统计、分析和发布,为基地生产提供数据和信息支撑。
5.推进基地功能延伸拓展。在发挥基地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基地旅游观光、文化传承、科普教育、新村建设等功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基地+加工”,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和产业基地,构建现代农业加工、制造产业集群,促进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销售;发展“基地+旅游”,充分挖掘基地旅游资源,建设农旅融合特色基地,着力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基地,推进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精品线路、精品节会,实现“以农带旅,以旅兴农”;发展“基地+文化+科普”,依托产业基地优势,建设具有区域特征、民族文化的农耕文化博物馆和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发展“基地+新农村建设”,在产业基地内因地制宜打造宜居宜业、村美民富的新农村。
(三)做“大”产品品牌
1.加大品牌的创建力度。深入实施“双品牌”战略,对已有的“峨眉山茶”区域品牌加强培育,特别是要尽力把“竹叶青”“峨眉雪芽”等有实力的大品牌纳入区域品牌内,支撑起区域品牌的灵魂;大力提升峨眉山竹叶青茶业有限公司、峨眉雪芽茶业有限公司、四川蓝雁集团、四川省哈哥兔業有限公司等自主企业品牌,深入挖掘品牌价值,提高品牌在市场的独占率;加强“三品一标”的认证工作,支持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优势特色农牧产品进行市场定位,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打造一批如嘉州荔枝、西坝生姜、峨眉山藤椒、犍为麻柳姜等地标产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牧产品认证,塑造品牌标志、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品牌竞争力,鼓励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四川著名商标、乐山市知名商标。
2.加大品牌的监管力度。安全放心的品牌农产品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加强产地环境质量建设,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档案,推进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提供科学依据。强化农业投入品管控,推行清洁化生产,鼓励和支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商品有机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总量。建立安全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和监督监测,制定监测工作计划,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依法查处和建立诚信体系提供技术依据。大力实施“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将乐山市信息化监管系统与移动终端监管整合,实现监管工作联机联网、自动上传、数据共享,促进基层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
3.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努力创建和完善农产品评价体系,积极争取将乐山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列入四川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录。借助中国农产品交易会、四川名优农产品国(境)外精品展、川台农业合作论坛、西博会、农博会等大型展会平台,开展推介、洽谈、产销对接等活动。将乐山农产品品牌宣传列入省、市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乐山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依托知名电商平台等多种渠道,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品牌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推进更多的乐山农产品走出乐山、走出四川、走出中国。
(四)做“准”扶持政策
1.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发展。应出台专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明确其概念和内涵,制定认定标准、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形成一个稳定、持续和长效的制度体系。在财政支持办法上,进一步细化财政资金支持多少、支持谁,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区别对待,新增农业补贴如何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等等,真正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应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2.加大服务力度,推进发展。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大人才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力度,努力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加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尽快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建立轮训和进修制度,广泛开展培训工作,以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地方与高校共建项目扶持等方式,鼓励农业院校设立相关专业,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训。鼓励和引导农业院校和涉农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及大学生村官自愿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库中的一员,支持他们经过培训后进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
3.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要扶持,也应监管。不仅应加强其在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监管,更要注重其在落实国家土地政策方面的监管,以防范风险、规范发展。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做法要设置明确的上限,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浪费农地资源,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防范承包农户因流入方违约或经营不善遭受损失。应定期对租赁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监督检查,查验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秦利民
[收稿日期]2019-04-09
[作者简介]毛丹(1982—),女,四川乐山人,中共乐山市委党校行政管理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行政管理、政府经济。
[基金项目]2018年乐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编号:SKL2018C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