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

摘 要 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为基础的法律,同时也是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重要本位法和基础法,其立法依据和立法宗旨是建立在整个社会效益的基础上。经济法不同于其他法律,其社会整体利益有别于其他法律中的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这是随着社会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形成的一种全新利益,并且在经济法的调节机制下,创造出一个健康的利益分配环境,这一环境对社会整体利益以及各利益集团利益的维护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 经济法 社会利益 保障
作者简介:朱开磊,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297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法的理论研究水平也有了显著提升,这一提升也促进着社会整体利益研究的发展,并在法学界中逐渐对对社会整体利益形成了一种新的共识。在最初的经济法理论研究中,其研究对象以及研究范围便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主,因此,经济法的研究与社会利益问题的研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站在其他角度上去思考经济法研究,我们能从经济法的立法依据、方向以及改进、完善中找到以往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整体效益的痕迹,这也是社会利益问题研究价值所在。一、社会整体利益概述
(一)社会整体利益
按照普遍意义来划分利益种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个人利益、群体利益以及社会整体利益,而社会整体利益的研究对象与主体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在社会整体利益的研究中,便需要清楚了解社会整体利益中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以及之间的利益关系,为此,研究社会整体利益的过程中,便需要将其分为三大块,“社会”、“整体”、“利益”需要分别展开研究。“社会”是指人们在生存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各个利益共同体,“整体”则是相对于“部分”而言,其二者的研究很大一部分属于哲学,而“整体”二字也是研究社会整体利益的关键所在。“利益”相比于前两者的研究,“利益”是客观的,通俗而言,利益指的就是好处,但不是所有的利益都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其相对的利益共同体也被拒绝在法律门槛之外。
由此可见,社会整体利益对经济法研究者,乃至整个法学界而言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其的研究和探索,法学界的学者能有效的了解各个利于群体间的问题,并从中找出一定的规律,从而全面了解并掌握社会整体利益的概念和内涵。
在各个利益关系中,最重要也是最高的利益关系,与社会发展有着直接关系,且很大程度上與社会整体利益存在较大差异的利益关系为社会利益。社会利于与社会整体利益在字面和概念上都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整体”二字且很好的区别了两者的差异,“整体”二字的存在对利益主义存在一定的限制。另外,社会整体利益相比于社会利益,其影响力和影响范围都较低,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也不如社会利益那样紧密,但在大众的观念中,却认为社会整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更为紧密。国家利益的研究范畴涉及了政治学的领域,另外,其研究对象和领域也与社会整体利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社会共同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在某些方面是共通的,可以互换使用的。
(二)经济法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
经济法的立法依据与立法宗旨都要建立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基础上,但在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研究过程中,由于其概念意义较为宏观且模糊,难以从中找出具体的利益主体。因此在制定经济法的过程中,其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作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影响的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主要的影响范围有自由竞争的经济秩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经济中整体竞争环境的只需。由于经济法的特殊性,在制定的过程中,应将上述维护方面进行相应的界定,只有切实影响到公共利益的才是经济法所应维护的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整体利益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因此经济法也要随之做出相应的调整,调整时机一般在经济法失去自我调节机制,无法充分发挥出其在市场经济下的调节功能时。这样能有效的避免市场运作混乱、价格不正常等现象,并有效的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
另外,构建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核心的经济秩序,并进行不断的优化完善,从而杜绝个别因最求个人利益和损害集体利益的案例发生,从而维持市场进行经济的正常运转。而一旦市场出现混乱,造成经济不平衡的发展,便需要通过经济法来对此进行宏观调控,以维持市场运转过程中的正常秩序,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整体利益。
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基础系法律,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律,而决定经济法独立地位的高低取决于其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方面的作用,而这也是其发展的关键所在。社会整体利益的研究能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相应的,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核心构建的经济法才能对市场进行有效的调控,才能在维护市场发展秩序中占主导地位。二、社会整体利益的经济法之维护
(一)经济法中社会整体利益的独特性
1.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调整手段具有多样性
随着法学界在经济法等方面研究的深入,能发现经济法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过程中,其调整手段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如经济法在调整过程中,会同时使用公法调整手段和私法调整手段,但都没有两者手段中强调的制衡和激励保护,可以说是介于公法和私法调整手段之间的特殊手段。而这一多样性的发展便也造成了经济法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过程中调整应用的多样性。
2.经济法整合功能独特性
在阐述社会整体利益概念的过程中,笔者提到了“整体”与“部分”的概念,通过此便能了解到经济法在整合功能上所具有的独特性。上文在阐述社会整体利益时,便清楚的了解到社会整体利益不是由社会基础的人的个体利益叠加而成,其中所包含的内容以及利益之间的关系、相互作用更需要人们仔细去研究。仔细研究社会整体利益的形成过程,对研究经济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经济法的构建便是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形成过程进行一个科学化、规范化的整理,然后在此过程中对社会整体利益进行相应的维护。在对经济法进行整合的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社会整体利益,然后又要对产生的社会利益进行再整合,在这一过程中,只有对各利益关系进行正确的认知,才能达到对社会整体利益的整合效果。而在整合经济法的过程中,之所以会产生社会整体利益是因为经济法在整合功能上的独特性质,其能找出社会整体利益因各利益间的矛盾,并针对这些利益体间的矛盾加以融合,从而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运转起到重要作用。另外,这一独特的整合功能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同时,会形成一个个群体和组织,来帮助国家管理市场经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路径具有独特性
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保障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具有许多调控的措施和方法,但通过对这些方法的研究总结,可以发现经济法在调控我国市场经济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方面有着独特的性质,不仅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上有着独特的作用,同时也能对个人利益的维护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由此我们能很好的了解到经济法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路径上,是先对社会整体的利益进行维护,然后才是通过这一基础对个人利益进行维护,这与其他法律和维护路径有着较大的差异,同时也是经济法独特性的主要体现。虽然经济法在不断的改进与完善,但在维护整体社会利益,保障个体合法利益的过程中,应多向其他法律的维护方式和路径参考、借鉴。
(二)实质公平是经济法中社会整体利益所体现的核心价值
在对社会整体利益进行一般性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能发现其中是不从在特殊性的,但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又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如上文中提到的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所采用的特殊调节手段、特殊整合功能以及特殊的保护路径。但即便是这样,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过程中,应牢牢把握实质公平这一核心价值。一旦社会整体利益失去这一价值,其相应的、所具有的特性也将失去原有的功效与价值。为此,在构建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过程中,应对实质公平这一核心价值做出具体的要求与标准。
针对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在切实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过程中,不能侵占、损害其他个人和群体的利益,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社会整体利益与其他利益出现矛盾和沖突,应对受损害的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予以相应的补偿。
第二,时刻紧握实质公平这一价值核心,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的平衡经济法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研究,从而起到最佳的社会整体利益维护作用。
第三,制衡权利与权利两方面都是通过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体现的,因此在调节这两方面平衡的过程中,我时刻谨记实质公平,只有如此才能在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的过程中,把握调控的力度,在激励权利与制衡权利的两个方面,找到平衡点,从而起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三、经济法维护和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策略
(一)经济法将社会整体利益作为立法宗旨和终极目标
为了更好的发挥经济法的作用,提升经济法的独立地位,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核心,制定相应的立法宗旨和工作目标是非常关键的,这一发展策略能有效的将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理念贯穿到整个经济法中。
另外,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攀升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将经济法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完善,只有如此才能更好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经济法通过社会整体调节机制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经济法在实际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过程中,一般都是通过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方式来实现对有限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不论是看得见的宏观调控还是看不见的微观调控,经济法都受这两方面的影响,且经济法本身也是因国家在进行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中制定的,但也正因为此,经济法能有效的通过这两种调节机制来更好的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四、结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需要就经济法进行相应的改进与完善,从而提升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作用,促进市场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经济法相比于其他法律,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关系更为紧密,是通过法律等措施来平衡各利益之间的关系,从而对社会和谐公平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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