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的“刮奏”与“花指”
摘 要:“刮奏”这一演奏技法在古筝中运用得十分频繁,而与之含义相似的指法“花指”如今一直与其混为一谈。本文旨在概述前人对这两种技法的研究成果来陈述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对这两种技法的研究现状提出问题及反思。
关键词:古筝;刮奏;花指
1 “刮奏”与“花指”的技法概述
1.1 刮奏技法
王建宝在《民族器乐演奏技法及教学》一书中提到,“刮奏”是古筝最常使用的演奏技法之一,使用大指或食指连续、快速地向外或向里弹弦。刮奏可用单手或双手交替弹奏,也可在琴码的左侧或者右侧弹弦,这要根据乐曲的要求来定。刮奏时应注意力度、速度的变化,不同的刮奏可产生潺潺流水或狂风暴雨等不同效果。[1]陈伟婷在《谈古筝刮奏在作品中的运用》一文中说刮奏可根据弹奏方式分类,旋律由低音向高音的刮奏称为上行刮奏,旋律由高音向低音的刮奏称为下行刮奏,既可以把实际弹奏的音都写出来,也可以用省略记号来表示。如果在乐曲中用了刮奏的省略记号,演奏者就可以按照乐曲风格和旋律的速度来决定刮多少个音,这样每次演奏时,刮奏的音可多可少,但也都是在音乐风格允许的范围之内。上行刮奏既有用大指“劈”的指法刮奏,也有用食指“抹”的指法刮奏,其中食指“抹”的刮奏是最常用的。下行刮奏正好是上行刮奏反方向的刮奏,它们之间有些方法是相通的,一般都是用大拇指“托”的指法刮奏。[2]
1.2 花指技法
王建宝在《民族器乐演奏技法及教学》一书中提到“花指”,符号标记为“*”:大指向外连续弹弦,是古筝特有的演奏技巧,演奏效果近似流水。在主音前加以花指,又称加花演奏。花指一般较短,起装饰作用。弹奏时注意大指连托不要超过主音,并与主音连接好。[1]“花指”这一技法的前身是“历音”,据王刚强《春涧流泉淙淙响——谈古筝大师的历音演奏技法》一文记载,古筝演奏家、音乐教育家曹正先生在历音的运用上十分讲究。他称历音为“花指”,设计符号“*”来表示,并将其分为“板前花”和“正板花”两种。[3]
“板前花”是指不占时值、作为装饰音的花指。(见例1)
例1:
“正板花”是指出现在旋律音之间、占时值的花指。(见例2)
例2:
2 关于“刮奏”和“花指”之间关系的论述
姜宝海在1982年《齐鲁艺苑》期刊发表的《古筝“花指”初探》一文中称:“如加花音繁多,就是平常所说的‘划弦,‘划弦是‘花指的一种扩展手法。”(此处的“划弦”即“刮奏”)作者还对“花指”技法的几种种类进行了划分,分别为“划弦花指”、“弱拍花指”、“前花指”或“后花指”、“装饰性花指”。作者在对“花指”的分类中提到的“划弦花指”与前文所提到的“划弦”是否为同一概念还未尝得知,如若是同一概念,那么在作者看来“刮奏”技法是被包含于“花指”技法中的,但根据作者对“划弦”的定义解读,也阐明了“花指”与“刮奏”之间存在的另一种关系,即“刮奏”是由“花指”衍生而来的。
许守诚在1985年《中国音乐》期刊发表的《筝的基本弹法》一文中提出“拂”(相当于现在所提到的“板前花”技法)是一种用大指快速连托几个音演奏的装饰音,“拂”作为装饰音是不占时值的,要借用前一个音的时值来弹奏。而历音(相当于现在的刮奏)是可以用大指、食指、中指进行上下行刮奏的技法。此文中用时值大小来区分“刮奏”与“花指”的定义,表明二者之间不是重合关系,但并未明确判定二者之间的关系。
关丽娟在2011年《北方音乐》期刊发表的《浅谈古筝划奏》一文中认为“划奏又称为‘刮奏(历音或花指)……”,表明刮奏与花指是两种不同叫法的一种技法,即重合关系。①陈伟婷在2017年《北方音乐》期刊发表的《谈古筝刮奏在作品中的运用》一文中称“花指”是传统古筝技法中对刮奏的称呼,表明作者也认为“花指”与“刮奏”是重合关系。
3 研究现状中的问题及反思
在对“刮奏”技法和“花指”技法进行简单的描述后会发现,在实际演奏的情况下,“花指”技法其实是被包含于“刮奏”技法中的,二者之间的不同就在于“花指”这一技法。而在如今的古筝教学中,一般也是把“花指”作为“刮奏”的一种指法名称来定义的。但仔细剖析两种技法,定义其实还是有略微的不同。所以,对于这两种技法之间的关系,是包含关系还是重合关系,笔者不能妄下评判,只能通过前人的研究文献来陈述。从这几篇研究文献来看,较早时期关于这两种技法的研究成果存有较多歧义,但无一认为二者是重合关系的,而如今的研究文献都把这两种技法混为一谈。目前尚未找到有力的文献来明确界定“刮奏”与“花指”之间的关系。
笔者认为,在古筝传统技法的继承方面,古筝理论学界还未对其作出明确界定时,要保持存疑的态度,这样才有利于更好地继承古筝的传统技法。在上述文献中,较早时期的文献并没有出现“刮奏”一词,而是“历音”“划弦”,那么“刮奏”这个西方乐器的技法名词运用在古筝上是否别有深义?而“花指”是一种指法或者可以说是古筝不同于其他乐器的一种音型,虽然这两种技法的演奏方法大体相同,但各自具有的作用和内涵上却是有分差的,那么如今“花指”与“刮奏”之间的概念混淆又是出于什么原因?以上问题,值得古筝学者深思。由此可见,对古筝的技法研究与概念的界定迫在眉睫,技法概念的模糊会影响古筝的教学、演奏和筝曲作曲家,继而影响对古筝这一乐器的研究,从而影响古筝的继承与发展。
注释:①重合关系又称同一关系、全同关系,是两个同一概念的表达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 王建宝.民族器乐演奏技法及教学研究[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18:75,70-79.
[2] 陈伟婷.谈古筝刮奏在作品中的运用[M].北方音乐,2017.
[3] 王刚强.春涧流泉淙淙响——谈古筝大师的历音演奏技法[M].丽水师专学报,1988(02):89-92+38.
[4] 姜宝海.古筝“花指”初探[J].齐鲁艺苑,1982(S1):41-44.
[5] 陳天国.民间弦乐演奏中的花指及其符号[J].广州音院学报,1981(03):38-48.
[6] 陈茂锦.管窥“花音”——“花音”的框架、符号议[J].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1992(02):45-50.
[7] 王念.浅析古筝刮奏技法[J].北方音乐,2018,38(15):59.
[8] 陈伟婷.谈古筝刮奏在作品中的运用[J].北方音乐,2017,37(03):73-74.
[9] 金建民,李民雄.中国民族器乐概论[M].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6:121-125.
[10] 杜亚雄.中国民族器乐概论[M].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5:70-73.
作者简介:耿心怡(1995—),女,山东淄博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作曲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