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奋力谱写长江经济带和交通强国建设海事新篇章
阮瑞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长江海事一流强局攻坚之年,长江海事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高质量发展,以“三化”统领一流强局建设,以安全监管和船舶防污监管为中心,打好三大攻坚战,奋力谱写长江经济带和交通强国建设海事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多措并举长江海事迈上新台阶
2018年是长江航运不平凡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长江考察,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一年来,长江海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项工作成绩斐然、亮点纷呈。
(一)建设平安长江,安全形势稳中趋好
一年来,长江海事狠抓安全监管,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深化规律研究、筑牢安全防线,在长江干线货物装卸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情况下,事故四项指标再次实现“全面下降”,同比分别下降5.2%、20.4%、5%和39.2%。
——监管规律研究不断深化。深入调研、基本完成十大监管规律研究并逐步转化应用;推进基层建立“一库一图一手册”;大力学习推广“12345”监管理念;征集“平安交通”安全创新案例,7个案例获部推荐;实现长江干线船舶定线制全覆盖,推动完成四川段航路改革,开展8个航行规则的运行评估及安徽段定线制上延研究。
——风险隐患治理不断加强。扎实开展“平安长江百日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挂牌督办6项重大隐患整改;排查干支交汇水域,列出风险清单,细化管控措施;督促企业运行双重预防机制,对13家省际客运公司开展专项治理;中小型船舶专项整治成效明显,滞留船舶225艘次,扣留船员证书255本,移交司法机关38人。
——重点对象监管不断强化。
强化重点船舶监管。持續牵牢渡船监管牛鼻子,修订“116”机制,深化“斑马线”行动,划定停航封渡水位,加强协议水域渡船监管,保障8935万人次、2402万车次渡运安全;配合地方政府建桥撤渡,减少渡口45处、渡线33条、渡船29艘;实施客船“1+7”长效机制,完成50艘客船专项检查,与3家客运公司签订搜救合作计划;强化危险品船监管,继续推行危险品船分级管理,加强108艘C级危险品船舶监管,推广危化品货主选船机制;巩固“两非”整治成果,深化运砂船监管;防止小船惹大祸,强化自用船艇监管。
强化重点时段监管。圆满完成“1801”维护任务,得到部领导高度认可;保障三峡船闸停航检修期间2500艘次船舶、588万吨货物安全过坝;圆满完成春运、上合峰会、进口博览会等重大安保任务;强化恶劣天气和汛期安全预警,发布预警1295次。
强化重点水域监管。深化通航水域分级管理,着力加强35处一级水域和180处二级水域监管;强化桥区水域安全监管,保障137座已建在建桥(隧)和12.5米深水航道、“645”航道建设等重大工程的通航安全;有力维护枯水期太平口、枝江、九江等重点浅窄水道的通航秩序。
——源头管理不断夯实。
夯实航运公司监管。审核体系公司394家次、船舶1440艘次,注销DOC4家,注销SMC11艘;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进公司活动,1108家公司、4209名人员接受案例教育;修订发布航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28家D级公司的审核、检查。
夯实船舶船检管理。圆满完成三峡过闸船舶安检启动初期和过渡期工作,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班,检查船舶3.2万艘次,检查率100%;建设运行宜昌、芜湖安检工作室;开展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专项整治,核查52.3万艘次;汇总公布脱管船舶名单并加强监管;开展验船质量监督检查2980艘次,实施同船检查125艘次,查处问题船舶53艘。
夯实船员管理。持续开展“船员流动课堂”和培训教育机构“六进课堂”,船员实操技能和安全意识不断提升;举办技能比武和精品课程视频大赛,以赛促培提升培训质量;开展船员履职专项检查15114人次,强制船员在船培训1585人次;船员考试管理更加严格规范。
——应急能力不断提升。成功救助遇险船舶252艘、2344人,人命救助成功率98.3%;积极处置万州公交车坠江等应急事件;成立宜宾、泸州长江水上搜救中心,实现长江干线水上搜救责任区全覆盖;成功举办泸州船舶溢油联合应急演习;应用无人机参与长江应急搜救;完善应急专家库和社会救助力量资源库,推进气象水文信息系统运用,落实与沿江省市气象协作和会商制度。
(二)守护美丽长江,共抓大保护合力初显
一年来,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长江大保护的理念认识不断提升、监管合力不断增强。
五大攻坚战开局良好。实施“碧水保护”“蓝天保卫”“宁静守护”“生态卫护”“能力提升”五大攻坚战。摸底排查辖区船舶生活污水、非法洗舱作业情况;搬迁12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海事码头,牵头开展长航系统趸船防污染设施改造,配合取缔整改非法码头1370座;推动沿江20个地市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
大保护机制基本构建。联合长江一线14家海事机构开展“五个一”行动:发放倡议书4万份,建立船舶污染防治工作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开展为期100天的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活动,编制防治船舶污染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手册,向沿江省市政府专题报告大保护工作情况及建议,推动形成大保护合力。
防污监管成效明显。实施船舶防污染行政处罚1962件,同比上升182%;开展船载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固体废弃物非法倾倒运输排查、港口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大排查大整改等专项治理,查处装载固体废物船舶62艘次,滞留18艘次,联合检查码头210家;开展船舶燃油取样检测2449个,查处燃油品质违法行为166件,开展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检查34279艘次。
(三)深化依法行政,法治海事成效显著
一年来,我们深化法治海事建设,推进综合执法和“放管服”改革,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高效的长江海事形象。
海事执法更加规范。发布两级机关权责清单,制定政务办理类和现场执法类项目履职标准,在海事处试行现场执法清单,率先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海事执法视觉形象标准化建设。
执法监督更加严格。借鉴政治巡视创新实施海事安全监管工作巡查,完成5个分支局巡查;开展执法评议考核、海事业务职能督察、法制定期督察和执法案卷评查;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暂扣吊销4人执法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
综合执法更加深入。制定《长江干线航道现场管理协作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推行综合执法方针目标管理,航道、通信运政执法内容纳入局执法业务流程、权责清单和海事管理体系等,稳步推行9个综合执法示范区建设,实施航道行政处罚618起,向长航公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1件。
“放管服”改革更加有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行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海船船员证书异地办理、试点国际航行船舶证书“三合一”办理;调整下放船员管理业务事权层级;做好宜宾、泸州、黄石口岸临时开放和重庆、九江口岸扩大开放;播发安全信息2.1万条,安全通信保障率100%;推出引航“八项服务”新承诺,安全引领船舶62755艘次,引领船舶最大尺度屡创记录,修订实施引航拖轮配备标准,为企业减负1400多万元。
(四)推进“三大建设”,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一年来,我们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能力和作风建设,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三基”攻坚成效初显。制定局“三基”建设指导意见和“933”重点任务清单;积极打造武汉、宜昌“三基”建设示范点;作风建设持续发力。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完成12大类学习调研任务,形成调研报告176篇;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长江通信管理局順利实现统一管理;编制上报长江引航“三定”方案,公司组建挂牌,基本实现事企分开;养老保险改革有序开展。
(五)夯实发展基础,综合实力持续增强
一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基本建设,注重科技创新和规范管理,加大装备财务保障力度,综合实力持续增强。
基建科技迈上新台阶。“十三五”建设规划中期调整得到部批复,调增投资1.5亿,完成国家水上安全规划修编;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95亿,预算执行率96.4%;推进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工程建设;成功研发船载单北斗终端;升级改版OA系统;确保了上合峰会、进博会等重点时段网络安全;多个项目获中国航海学会、长航局科技奖。
(六)强化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
一年来,长江海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力,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2018年社会满意度94.31分,96名党员、39个基层党组织获部和长航局“两优一先”表彰,姚泽炎同志代表交通行业出席国新办中外记者见面会,2家单位获评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示范窗口,7家单位荣获全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一年来,江苏海事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六圩长江水上交通第一岗”共建共商共管监管新模式获杨传堂书记高度肯定,“12345”安全监管体系获评部安委会“平安交通”特别推荐案例;首创警示浮舟、抬缆警示浮纳入国标;开发运行全国首款水上交通导航系统“船E行”。二是服务国家战略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障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畅通;查处186起水源地船舶违章案件;船员“口袋工程”连续三年入选交通运输部为民办实事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不见面”审批率达80%以上。三是“三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分级分类加强队伍培养,开展基层执法机构改革后评估;建成掌上视频监控平台,装备信息化等基建项目进展顺利。四是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稳妥开展所属单位党组改党委;创新建立“321”支部生活模式;探索运用网格化管理方法构建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压实“两个责任”;获得上级荣誉17项。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 奋力谱写海事新篇章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长江海事一流强局攻坚之年。2019年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中央“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以“三化”统领一流强局建设,以安全监管和船舶防污监管为中心,打好三大攻坚战,奋力谱写长江经济带和交通强国建设海事新篇章。重点抓好八个方面30项工作:
(一)持续打造平安长江
确保不发生有海事监管责任的一次死亡失踪10人以上群死群伤事故;确保不发生有海事监管责任的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确保不发生有海事监管责任的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强化监管规律应用。编制分支局监管规律手册,加大监管规律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健全具有长江特色的安全监管体系。开设“监管规律大讲堂”,评选表彰监管规律研究成果。全面实施四川段船舶分道航行规则,做好航行规则评估后的航路调整优化。
强化风险隐患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规范,重点做好客渡船、江苏段危险品船和进江海轮风险防控。巩固“平安长江百日行动”成果,完善辖区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督办。持续开展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整治行动。配合主管部门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船舶和老旧船舶,引导航运企业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规模化、标准化经营。
强化重点对象监管。严格落实渡船“116”、客船“1+7”机制;开展短途客船集中摸底和专项检查。落实危险品船舶动态监管和重点水域现场维护,推广货主选船和第三方检查机制。加强一二级水域、桥区水域、过驳作业区和生态环境保护区等重点水域监管。切实做好春运、两会、庆祝建国70周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与应急保障。
强化源头管理。启动第四批国内航运公司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做好审核发证机构设置及专职审核员配备;推进诚信管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运行船舶安检质量综合评价体系,落实安检专班制度,优化安检调派模式;全面运行宜昌、芜湖安检工作室,着力打造安检品牌;加强船舶进出港报告核查。开展船员履职专项检查,扎实推进客船、危险品船船员航线实船考试;以课程论证和培训体系审核为抓手,督促提高船员培训质量;编印海船船员实操评估手册,提高实操考试质量。开展验船质量监督检查和船舶吨位丈量抽查;开展“同船检查”工作评估,建立重点船舶检查机制。
强化预警及应急管理。深化与气象部门合作共建,强化预警后续管控;配合制定省级污染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推动共建长江经济带水上应急协作区;修改电子巡航和现场巡航指导意见;扩大无人机应用试点范围;开展长江应急能力建设专项活动。
(二)深入推进美丽长江建设
全面开展污染风险源排查。完成船舶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普查,长江干线船舶污染应急管理体系、防治能力及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普查,全面掌握防污应急资源的种类、能力和分布情况。
全面强化防污监管。督促航运企业落实防污染主体责任,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约谈函询制度;开展大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洗舱,推动洗舱站建设;落实长江干线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管措施;加大防污染现场监督检查、检测、执法力度;建立完善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运输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
全力提升防污能力。推进宜宾、泸州、安庆溢油应急设备库建设,推广应用设备库管理系统;开展船舶污染应急演习,建立危险品船舶应急处置方案库,提升污染应急能力;推广应用船舶非法排污监督检查手机APP;推进海事船艇生活污染物接收、处置设备改造;督促港口码头按标准配备污染应急处置设备;探索建立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推进武汉、岳阳船舶污染应急联防体建设。
(三)深化法治海事建设
规范执法行为。贯彻实施履职标准和现场执法清单;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稳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全线视觉形象标准建设和执法基本装备配备。
强化执法监督。深化安全监管工作巡查,通过巡查提升海事监管质量;严格执法评议考核、职能督察、专项督察,强化执法监督结果运用;严格追究海事行政执法责任,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深化综合执法。优化综合执法模式,修订考核评价标准,尽快形成新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无线电通信现场执法指导意见,编制航道行政处罚指南,推广航道执法信息系统;总结推广综合执法示范区建设经验,以点带面提升综合执法整体效能。
(四)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严格落实服务长江港航企业和船员工作举措;指导船员服务协会制定船员服务合同、上船协议,保障船员权益;推动搭建船员信息平台,强化船员、培训机构、服务机构信息共享;推进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单一窗口”申报,完善联合登轮检查机制,提升通关效率;完善口岸“3+6”管理指导意见,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自贸区建设,推动国际航行船舶登记权限下放,推行开放登记,推进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
提升通信保障水平。规范通信管理和信息化服务流程;健全通信值班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安全信息播发服务,与央广传媒开通合作栏目,提升服务质量;推广应用船载单北斗智能终端。
提升引航服务水平。优化落实“阳光引航”服务举措,全面推进“智慧引航”建设;完善引航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引航安全问责制;强化引航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引航服务标准手册,探索引航服务全过程监控。
(五)不断提升发展质量
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做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修编后续工作;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推进北斗地基增强系统、60米综合巡航救助指挥船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船艇更新改造,开展20米级新型引航交通船、无人机配置研究;开展船舶达标创建,推进海事艇趸“三统一”建设;抓好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全过程管理。
强化信息化保障力度。优化基层办公网络,推进移动办公和移动执法应用;编制数字资源手册,制定数据管理办法,实施服务器集群云化改造,实行水上交通智慧管理服务系统集中运行;试点应用全景监管数字沙盘;开展网络安全评价体系研究,搭建攻防演练平台,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增强财审征稽管理精度。严格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约谈、督查和结果运用机制;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资金办大事、办实事;探索审计全覆盖,推进审计关口前移;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内控制度落实;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智慧征稽建设,规范委托代收工作。
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强化三基攻坚,落实“933”重点任务清单;加快推进示范点建设,召开现场推进会;强化考核督导,注重经验提炼;深入推进“三化”建设,开展基层执法机构建设达标验收;着力理顺机关工作机制;发挥局专家委员会智库作用;制定基层减负任务清单;提升后勤保障服务水平,规范“一条线”管理,加大经济实体创收力度;加强信访、保密、档案管理,做好统战、人武、综治及离退工作,持续做好扶贫攻坚工作。
(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推进改革攻坚。规范长江通信运行管理;完成引航中心“三定”实施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稳步推进养老保险改革,完成在鄂单位养老保险上线运行;开展VTS和电子巡航值班模式优化试点。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精神,落实“三新”实施办法;优化班子结构,完成局属单位班子换届;持续推进领导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分支局长(局机关处长)、海事处长、执法大队长“三长”培訓;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严格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宣贯新公务员法,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职务职级并行。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拔尖人才、专业人才库;规范人员招录、人才引进、人员管理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探索建立分级分层职工培训体系;落实三年大练兵措施,加强公务员轮训、人事干部培训及初任人员培训;完善教育培训评估机制。
深化作风建设。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抓好大学习大调研成果转化;继续举办处干论坛,常态化开展机关大讲堂、基层一课等活动;持之以恒转作风,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七)坚持党建引领作用
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狠抓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党性锤炼,部署开展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抓好部党组巡视、长航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工作督查及培训教育;用好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平台,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生动性。
着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支部工作条例,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年度考核制度;扎实开展党内活动,办好党务干部培训班。
着力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牛百龙同志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召开先进典型培树暨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完善长江海事文化体系;开展庆祝建国7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组织第二届长江海事开放日活动;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对预案;规范新媒体管理。
着力抓好群团工作。规范落实职工福利;深化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之家建设;举办职工运动会;完成青年“聚智计划”和青春驿站示范点建设;深化共青团品牌建设,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系列活动;落实百人领航青年培养措施。
(八)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实施“两个责任”定期汇报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定期约谈机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活页夹”;加强基层纪委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政风走访回访和明察暗访,完善电子监察系统使用模式;深化“执法大队创廉洁”,强化基层执法站点监督;严查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政风行风问题;开展工作人员及亲属从事盈利性活动自查登记。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执行纪律处分条例,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决减存遏增,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責。
(作者系长江海事局局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