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遗存整治与开发在发展乡村旅游业中的作用研究
袁洪升 朱海珍
摘 要:当前,乡村休闲旅游业已成为发展旅游事业,盘活乡村资产的重要途径。然而,能让旅游者深度体验到乡村优质资源的关键,是塑造一个既能体现乡村生活方式又能适应旅游事业特点的乡村环境,这项工作的关键是对各种乡村建筑遗存整治与开发。
关键词:乡村旅游;建筑遗存;塑造
一、前言
国际、国内学术界对于乡村旅游的定义并不统一,但一般认为:乡村旅游是指旅游者在乡村地区所从事的旅游活动,以实现对乡村自然、人文的感知体验,是体验和享受乡村旅游产品的一种旅游方式。2009年,国家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合力推进乡村旅游并编制了《全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中指出了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性。这一系列乡村旅游政策的出台,推动了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
二、建筑遗存的涵义
文中的建筑遗存是指乡村旅游发展区域内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能体现当地民俗民风特征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这些建筑可以区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文物建筑,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已经被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确定为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二是历史建筑,是指具有一定文物保护价值但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三是乡村中可有效利用的房屋、院落、场地等可在旅游发展中有效利用的所有设施。
文物建筑其本身就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是开展文化遗产旅游的直接资源,在乡村旅游中可以提升文化层次,与休闲、娱乐等乡村旅游体验一起构成旅游产品。但是对于大多数乡村旅游开展区域来讲,这种资源是珍贵而有限的。大部分历史建筑本身并没有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但一般都有着或长或短的历史韵味,能够体现当地民俗和传统的特定信息,如庙宇、祠堂、民居、戏楼等,这类建筑数量较多,内容丰富,若能在旅游开发中有效组织起来,可以展现乡村特有的民俗风情和传统的生活方式。乡村中新近建设的各种房屋设施,反映了近年来的乡村真实生活方式,虽然不能给于旅游者历史场景的体验,但对于那些追忆曾经的生活方式的城市旅行者来讲,仍然具有巨大的开发价值。考虑到我国当前农村“空心化”的现状,大量的置建筑物在旅游开发中有效利用将改变其逐渐变为“负资产”的趋势,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焕发勃勃生机。
三、乡村建筑遗存保护与开发在旅游发展中的作用发挥
(一)乡村旅游动机和目标群体
热衷于乡村旅游的旅游者大多数来自城市,其旅游动机主要有两类,一是对亲近自然、平静舒缓的生活方式的向往;二是对曾经的乡村生活经历的追忆,也就是所谓的“个人怀旧”。这两种旅游体验诉求都可以在乡村旅游中得到满足。重要的是,乡村旅游产品能够提供一个真实的、自然的、静谧的体验场景,塑造这样一种环境的最重要资源就是乡村中大量的建筑遗存。相对于城市的“新”、“繁”、“闹”,乡村“旧”、“简”、“静”的生活方式才是旅游体验的灵魂所在。
(二)建筑遗存是乡村传统生活记忆的真实载体
乡村生活有着不同于城市的独特魅力,乡村的发展变化、民俗民风、传统文化等,都可以在各种乡村建筑遗存中找到烙印,这就是只属于当地的唯一历史,文物建筑是文化传统的积淀,历史建筑是当地人文的见证,闲置的民居、院落是展现乡村生活方式,打造深度旅游产品的物质保证和有利资源。通过对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塑造,以及对民居、院落的重新规划,可以让旅游者在乡村休闲旅游中深度体验。
(三)乡村休闲旅游体验的塑造
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单一的采摘、温泉、餐饮等,能够带给旅游者的体验很少,只有让旅游者完整而深入的体验到乡村生活魅力,才是可持续的发展。结合当前很多乡村人口急剧减少,大量闲置房屋的情况,可以进行房屋、道路、场地、场所的重新规划、整治,建造停车场,提供购物场所,改造市政设施,将闲置民居、院落修整为临时或长期租住的功能性住宅,让游客能够在一个安静的、舒缓的环境中休闲、娱乐。集中优势资源,分别按照短期旅游、休闲度假、长期疗养等目标打造不同层次的旅游产品,以满足多种需求。
四、结语
乡村休闲旅游是当下旅游产业发展的热点,其核心价值在于为旅游者提供一种远离城市喧嚣的、能够舒缓身心的精神和物质享受,致力于创造一种乡村田园式的体验环境。
参考文献:
[1] 傅才武,陈庚.当代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模式.湖北大学学报[J](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4),93-98.
[2] 胡绿俊,文军.乡村旅游者旅游动机研究[J],商业研究,2009(382),153-157.
[3] 刘纯,主编.旅游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