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及其发展完善
【摘要】 新型政党制度是近代中国政治发展自然选择的必然结果,它契合了中华传统政治文化,70年来的实践展现了这一制度强大而持久的生命力。新型政党制度,在理论根基、代表性、党际关系、决策功能等方面具有超越旧式政党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必须坚持新型政党制度,同时发展、完善這一制度,充分展现其独特优势,尽量克服其不足之处。
【关键词】新型政党制度 政治文化 先进性 必然性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8.07.003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联组会上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1]新型政党制度的提出,是对中国政党制度的理论定位,新型政党制度思想从此成为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政党制度思想,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说明党中央对于中国政党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把握。搞清楚新型政党制度从何而来,中国政党制度新在何处,在政党制度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比较中认识中国政党制度,用政治学和政党学理论分析中国政党制度,有助于更加深入认识中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从而坚持新型政党制度,也有助于更加全面地认识中国政党制度从而找准发展和完善这种政党制度的切入点、方向和路径。有什么样的历史和文化,就有什么样的政党制度
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是近代中国政治发展自然选择的必然结果,具有坚实的政治共识基础。中国政治发展历史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契合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和合价值观,体现了文化传承与文化自信。新型政党制度确立以来近70年的实践,也展现了其强大的政治功能和持久的生命力。
政党制度首先是历史的自然产物,某国采用这种或者那种政党制度不完全是由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要以一定的历史条件为转移。[2]
如果从20世纪初中国同盟会和帝国宪政会的诞生算起,中国有正式政党的历史已有100多年。在这100多年的政党史中,中国出现过多党制,实行过长时间的国民党一党专制,一直到现在的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新型政党制度。[3]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旧的制度推翻了,中国向何处去?中国人苦苦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4]在政党制度的探索方面,多党选举制度在民国初年的尝试昙花一现,被袁世凯和北洋军阀的独裁统治扼杀。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建立的一党专制排斥了进步政治力量,背离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抗战期间及胜利后的一段时间里,一些中间党派为建立多党竞争制度而积极活动,但是为国民党的一党专制所不容。这些党派也由此发生了分化,大部分选择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响应中共发出的召开新政协、建立新中国的号召,与中共通力合作,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可以说,中国政党制度的变迁与每一阶段的历史条件紧密相关,有什么样的历史就有什么样的政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历史的选择。百年政党发展史说明了一个问题,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帕累托最优选择。[5]
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不同的政党制度是具有不同的政治文化基因的,这一点长期以来被很多人有意无意地忽视甚至无视。欧洲竞争性政党制度以其市场文化、民主文化和法治文化为基础,美国的政党制度更是在移民心态、个人主义、自治的现实政治基础上,在自由主义思想已经在欧洲大陆兴盛起来的背景下,在法治和三权分立的国家法治框架下自然生长出来的。中国社会早已形成特定的政治文化传统,传统一经形成就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历史和现实无数次证明,在这样一种政治文化传统之下,强行嫁接西方的竞争性政党制度是很危险的事情。
以儒家文化为底蕴的政治价值观,影响深远,构成了中国近现代政党制度发育的文化土壤。如坚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的“大一统”政治价值与“家国一体”的爱国政治情感相互促进,使传统政治文化尤其强调团结统一,强调大局观念,强调“群而不党”,对只顾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的“朋党之争”极为贬斥。东汉、唐、明三个朝代后期的“党争”被认为是国家祸乱的重要原因。再如,在处理内部关系上,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形成了和衷共济、和合共生的历史基因。和合文化,“和”指的是和谐、和平、中和等,“合”指的是汇合、融合、联合等。和合文化具有“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品格。[6]
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偏爱整体而轻视个人,偏爱合作和排斥竞争。这种文化土壤显然与西方多党竞争制度赖以生存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想存在文化基因上的本质差异。照搬西方多党竞争制度,必然产生文化上的排异反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一方面强调先进政党的领导,强调政治共识、政治团结,契合了大一统的政治观念;另一方面,通过合作与协商的政治安排,各个党派和而不同、和谐共处、和衷共济,契合了和合文化的优良品格。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讲,汲取了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新型政党制度实现了对中华传统政治制度文明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新型政党制度建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虽经历了“左”倾时期的挫折,但历经磨炼,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长足发展,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政权全面领导的基础上,明确了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在政治协商的实践中,各民主党派一方面通过会议协商、约谈协商和书面协商的形式,与中国共产党直接进行协商;另一方面通过各级人民政协的平台,广泛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践证明,新型政党制度有效地适应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重大变迁,维护了政治稳定,凝聚了政治共识,团结了各方力量,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展现出广泛的适应性和持久的生命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重要基础。
在中国政治制度下,国家快速发展成为举足轻重的世界大国,而处于这种政治制度核心的正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新型政党制度。功绩是历史,历史决定现实,现实也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未来。这就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最大效用,也是中国之所以要坚持新型政党制度的最大的最实在的理由。在这个最大的理由面前,战争年代和建設时期引发的种种诘难和疑问都显得那么小、那么无力。[7]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将这一“伟大政治创造”定性为人类历史上的新型政党制度,阐释的高度由之前强调中国政党制度的独特性,上升为超越一切旧式政党制度的“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新型政党制度先进性和优越性的学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同时,允许执政党外的其他政党合法存在并分享政治权力,并为多党合作与监督提供了制度化的平台。相对于竞争性的多党制,这种政党制度能够有效避免在民主政治发展不充分条件下的恶性政治竞争,发展出了一种合作性的政党制度和一种新的民主形式——协商民主,减少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不稳定因素。相对于单一党制,这种政党制度为政治精英提供了参与政治的多种选择,为民众提供了更多的利益表达的渠道,建立了一定程度上的政党间监督制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体制外政党的产生,对于维护政治体系的稳定意义重大。这也是新型政党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的学理依据。[8]
首先,从制度的理论基础来看,新型政党制度思想建立在人民民主与协商民主共同发展的基础之上,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创造性发展。每一种政党制度背后都隐藏着解释其成立和运作的意识形态理论基础。历史上西方极右翼政党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一党专制公然反对民主、赤裸裸地宣扬独裁专制,违背了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潮流,必然遭到失败,为人们所唾弃。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以选举民主、自由民主作为意识形态基础,相对于独裁专制具有明显的历史进步性。但是,这种以财产私有制、个人主义价值观为社会基础的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带有欺骗性,以自由竞争的形式掩盖了资产阶级联合统治的本质。苏联和部分前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建立在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狭隘理解之上,理论僵化,无法解释无产阶级单个阶级的统治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公共性的矛盾。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首先立于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之上。新型政党制度强调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政权和政党体系中的领导地位,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同时,新型政党制度又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为基础,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通过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把人民民主与协商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汲取了两者的优势。这种结合还有效地拓展了人民当家作主、自我管理的形式与内容,展现了人类未来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
其次,从政党制度的代表性来看,新型政党制度在协商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实现了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利益的政治组织。单个政党的代表性总是有限的,因而苏联等传统社会主义的一党制即使宣称为“全民党”,也不可能代表社会全体。极右翼以及发展中国家的一党制更是只能代表垄断资产阶级或少数寡头、军阀的利益。在西方多党竞争体制下,政党的代表性也有根本局限,上台执政的政党永远只能代表部分群体的利益。尽管在两党制和温和多党制中出现了意识形态趋中化的态势,但无论是中间偏左还是中间偏右,执政党首先维护的仍是“基本盘”的利益。而且,即使是轮替执政的各政党其代表性总和,也存在明显缺失。相当多的社会亚群体受限于英美“胜者全得”的单名选区制,缺乏政治代表;在比例代表制下,单纯多数决的规则使代表亚群体利益的小党沦为“讲坛式政党”,对政治过程缺乏影响力。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及其所依托的爱国统一战线,一方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了对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代表;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的参政党,代表了各自所联系的部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通过人大的选区制与政协的界别制相互配合,保证了各民族、各阶层、各群体、各界人士都有政治上的代表,通过民主与协商的方式参与政治生活。这种精巧的制度安排保证了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最广泛、最持久、最真实的代表性。
第三,从权力运行与党际关系来看,新型政党制度实现了政治力量的“有机团结”,凝聚了国家发展的持久合力。政治团结是维护政治稳定、实现政治共识的前提。竞争性政党制度的最大弊端就在于无法实现政治力量的团结,各政党为了争夺政权,必然相互攻讦、拆台,恶性竞争,为反对而反对,而且政党轮替难以避免地导致政策短视、人走政息。一党专制禁止了政党竞争,表面上实现了政治团结,但是只存在一个政党,权力的行使缺乏外部的有效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这种高压之下的政治团结类似于“机械团结”,僵化同质,缺乏长久的生机活力。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一方面坚持中国共产党在政党体系中的领导地位,倡导各参政党与执政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有力地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另一方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坚持政治共识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新型政党制度下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领导——合作”、相互监督的党际关系,实现了政治力量的“有机团结”,保证了国家政治生活的生机活力和持久合力。
第四,从政党制度的功能成效来看,新型政党制度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意见整合,推动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政党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最终要由制度来发挥和实践成效,尤其是要靠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有效性来判定。竞争性政党制度中,各政党受制于选举民主制度,政策方案囿于自身的党派利益、阶级利益,而且受选区制的影响,更多地考虑区域利益,在金钱政治的环境中,还受到利益集团的严重干扰。在错综复杂的利益矛盾之中,缺乏大局意识、着眼于局部利益的决策和施政难以避免地导致社会分裂、内斗。旧式政党制度中的一党专制,执政党的决策和施政由于没有广泛的参与和有效的监督,往往只体现统治集团的利益。即使是一党制中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共产党,主观上想实现人民利益,但因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与意见综合程序,政策实践与人民的真实需求经常存在偏差。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一方面以执政党的先进指导思想保证政策制定的正确方向,另一方面,吸纳各方面专家学者和代表人士的各民主党派、各级人大、各级政协都建立了系统、广泛的调研制度,在利益表达方面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在意见综合层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调研成果通过提案制度、直通车制度、反映社情民意制度及各类协商机制,输入到决策程序,保证了执政党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发展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是其经久不衰的生命力所在
新型政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先进性、优越性决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必须坚持新型政党制度。与此同时,也要客观地认识到,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是存在两面性的矛盾统一体,完美无缺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只存在于想象之中,新型政党制度符合中国政治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前进趋势,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但在政治实践中也存在着进一步发展完善的迫切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应该不忘多党合作建立之初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9]在新时代坚持新型政党制度,必须与时俱进地发展好、完善好这一制度,使其独特优势充分展现,使其不足之处得到及时克服。新型政党制度在民主政治理念的影响下,融合中国政治文化传统,融入了大量现代民主政治的元素,能够在中国实行有效治理的同时,不断推进每天都在打破传统的改革,对法治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保持一种开放和循序渐进的态度,对现行政治和政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正是其经久不衰的生命力所在。[10]
坚持新型政党制度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新型政党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也是新型政党制度因应社会分化、利益多元化和抵御复杂社会政治思潮干扰,有效维护政治稳定、凝聚政治共识、保障政治方向的关键所在。各民主党派在履行参政党职责时要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调研和协商、提出建议和意见,参加国家政权的民主党派人士要自觉接受中共党委和党组的领导。全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求,执政党和参政党都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同心协力开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共同奋斗的政治局面。
发展新型政党制度,必须与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结合,拓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具有真实性、广泛性、包容性,有独特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以及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之一。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互支持、相得益彰。新時代应当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并与人民民主相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方位发展。
完善新型政党制度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发挥政治协商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11]同样,发展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必须有效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在新时代,各民主党派要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把握着力重点,把参政议政的选题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对焦起来。当前,要着力针对决胜全面小康社会面临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针对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环保等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想党和国家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深入调研,精准建言,努力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真诚协商、务实协商,道实情、建良言,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把参政议政的意见建议转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完善新型政党制度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新型政党制度自确立以来,在政治实践中最明显的不足就是民主监督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呈现出合作有余、监督困难的状态。这也是“左”倾时期新型政党制度遭受挫折的重要原因。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了党的纪律和各项制度,健全了党内监督体系,建立了国家监察机构体系,有效地实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惩治了腐败,优化了党的作风。全面从严治党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新型政党制度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后,应从进一步深化中国共产党的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国家监察委员会新机构的职责、强化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责等方面着手,打造强大的监督合力,使新型政党制度的功能发挥更加全面、有效。注释
[1]习近平:《坚持多党合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中国政府网,2018年3月4日,http://www.gov.cn/xinwen/2018-03/04/content_5270717.htm。
[2][5][7][8][10]朱昔群:《中国人为什么爱挑剔“一党制”?》,求是网,2016年7月15日。
[3]关于中国近代政党政治历史的描述,参见朱昔群:《中国人为什么爱挑剔“一党制”?》,求是网,2016年7月15日。
[4]《习近平在布鲁日欧洲学院的演讲》,新华网,2014年4月1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4/01/c_1110054309_2.htm。
[6]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50页。
[9]习近平:《坚持多党合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中国政府网,2018年3月4日,http://www.gov.cn/xinwen/2018-03/04/content_5270717.htm。
[1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网,2014年9月22日,http://cpc.people.com.cn/n/2014/0922/c64094-25704157.html。
责 编/马冰莹
【关键词】新型政党制度 政治文化 先进性 必然性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8.07.003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联组会上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1]新型政党制度的提出,是对中国政党制度的理论定位,新型政党制度思想从此成为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政党制度思想,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说明党中央对于中国政党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把握。搞清楚新型政党制度从何而来,中国政党制度新在何处,在政党制度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比较中认识中国政党制度,用政治学和政党学理论分析中国政党制度,有助于更加深入认识中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从而坚持新型政党制度,也有助于更加全面地认识中国政党制度从而找准发展和完善这种政党制度的切入点、方向和路径。有什么样的历史和文化,就有什么样的政党制度
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是近代中国政治发展自然选择的必然结果,具有坚实的政治共识基础。中国政治发展历史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契合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和合价值观,体现了文化传承与文化自信。新型政党制度确立以来近70年的实践,也展现了其强大的政治功能和持久的生命力。
政党制度首先是历史的自然产物,某国采用这种或者那种政党制度不完全是由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要以一定的历史条件为转移。[2]
如果从20世纪初中国同盟会和帝国宪政会的诞生算起,中国有正式政党的历史已有100多年。在这100多年的政党史中,中国出现过多党制,实行过长时间的国民党一党专制,一直到现在的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新型政党制度。[3]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旧的制度推翻了,中国向何处去?中国人苦苦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4]在政党制度的探索方面,多党选举制度在民国初年的尝试昙花一现,被袁世凯和北洋军阀的独裁统治扼杀。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建立的一党专制排斥了进步政治力量,背离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抗战期间及胜利后的一段时间里,一些中间党派为建立多党竞争制度而积极活动,但是为国民党的一党专制所不容。这些党派也由此发生了分化,大部分选择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响应中共发出的召开新政协、建立新中国的号召,与中共通力合作,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可以说,中国政党制度的变迁与每一阶段的历史条件紧密相关,有什么样的历史就有什么样的政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历史的选择。百年政党发展史说明了一个问题,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帕累托最优选择。[5]
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不同的政党制度是具有不同的政治文化基因的,这一点长期以来被很多人有意无意地忽视甚至无视。欧洲竞争性政党制度以其市场文化、民主文化和法治文化为基础,美国的政党制度更是在移民心态、个人主义、自治的现实政治基础上,在自由主义思想已经在欧洲大陆兴盛起来的背景下,在法治和三权分立的国家法治框架下自然生长出来的。中国社会早已形成特定的政治文化传统,传统一经形成就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历史和现实无数次证明,在这样一种政治文化传统之下,强行嫁接西方的竞争性政党制度是很危险的事情。
以儒家文化为底蕴的政治价值观,影响深远,构成了中国近现代政党制度发育的文化土壤。如坚持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的“大一统”政治价值与“家国一体”的爱国政治情感相互促进,使传统政治文化尤其强调团结统一,强调大局观念,强调“群而不党”,对只顾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的“朋党之争”极为贬斥。东汉、唐、明三个朝代后期的“党争”被认为是国家祸乱的重要原因。再如,在处理内部关系上,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形成了和衷共济、和合共生的历史基因。和合文化,“和”指的是和谐、和平、中和等,“合”指的是汇合、融合、联合等。和合文化具有“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宽容品格。[6]
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偏爱整体而轻视个人,偏爱合作和排斥竞争。这种文化土壤显然与西方多党竞争制度赖以生存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想存在文化基因上的本质差异。照搬西方多党竞争制度,必然产生文化上的排异反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一方面强调先进政党的领导,强调政治共识、政治团结,契合了大一统的政治观念;另一方面,通过合作与协商的政治安排,各个党派和而不同、和谐共处、和衷共济,契合了和合文化的优良品格。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讲,汲取了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新型政党制度实现了对中华传统政治制度文明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新型政党制度建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虽经历了“左”倾时期的挫折,但历经磨炼,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长足发展,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政权全面领导的基础上,明确了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在政治协商的实践中,各民主党派一方面通过会议协商、约谈协商和书面协商的形式,与中国共产党直接进行协商;另一方面通过各级人民政协的平台,广泛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践证明,新型政党制度有效地适应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重大变迁,维护了政治稳定,凝聚了政治共识,团结了各方力量,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展现出广泛的适应性和持久的生命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重要基础。
在中国政治制度下,国家快速发展成为举足轻重的世界大国,而处于这种政治制度核心的正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新型政党制度。功绩是历史,历史决定现实,现实也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未来。这就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最大效用,也是中国之所以要坚持新型政党制度的最大的最实在的理由。在这个最大的理由面前,战争年代和建設时期引发的种种诘难和疑问都显得那么小、那么无力。[7]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习近平总书记将这一“伟大政治创造”定性为人类历史上的新型政党制度,阐释的高度由之前强调中国政党制度的独特性,上升为超越一切旧式政党制度的“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新型政党制度先进性和优越性的学理依据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同时,允许执政党外的其他政党合法存在并分享政治权力,并为多党合作与监督提供了制度化的平台。相对于竞争性的多党制,这种政党制度能够有效避免在民主政治发展不充分条件下的恶性政治竞争,发展出了一种合作性的政党制度和一种新的民主形式——协商民主,减少现代化过程中的政治不稳定因素。相对于单一党制,这种政党制度为政治精英提供了参与政治的多种选择,为民众提供了更多的利益表达的渠道,建立了一定程度上的政党间监督制约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体制外政党的产生,对于维护政治体系的稳定意义重大。这也是新型政党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的学理依据。[8]
首先,从制度的理论基础来看,新型政党制度思想建立在人民民主与协商民主共同发展的基础之上,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创造性发展。每一种政党制度背后都隐藏着解释其成立和运作的意识形态理论基础。历史上西方极右翼政党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一党专制公然反对民主、赤裸裸地宣扬独裁专制,违背了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潮流,必然遭到失败,为人们所唾弃。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以选举民主、自由民主作为意识形态基础,相对于独裁专制具有明显的历史进步性。但是,这种以财产私有制、个人主义价值观为社会基础的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带有欺骗性,以自由竞争的形式掩盖了资产阶级联合统治的本质。苏联和部分前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建立在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狭隘理解之上,理论僵化,无法解释无产阶级单个阶级的统治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公共性的矛盾。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首先立于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之上。新型政党制度强调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政权和政党体系中的领导地位,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同时,新型政党制度又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为基础,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通过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把人民民主与协商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汲取了两者的优势。这种结合还有效地拓展了人民当家作主、自我管理的形式与内容,展现了人类未来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
其次,从政党制度的代表性来看,新型政党制度在协商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实现了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利益的政治组织。单个政党的代表性总是有限的,因而苏联等传统社会主义的一党制即使宣称为“全民党”,也不可能代表社会全体。极右翼以及发展中国家的一党制更是只能代表垄断资产阶级或少数寡头、军阀的利益。在西方多党竞争体制下,政党的代表性也有根本局限,上台执政的政党永远只能代表部分群体的利益。尽管在两党制和温和多党制中出现了意识形态趋中化的态势,但无论是中间偏左还是中间偏右,执政党首先维护的仍是“基本盘”的利益。而且,即使是轮替执政的各政党其代表性总和,也存在明显缺失。相当多的社会亚群体受限于英美“胜者全得”的单名选区制,缺乏政治代表;在比例代表制下,单纯多数决的规则使代表亚群体利益的小党沦为“讲坛式政党”,对政治过程缺乏影响力。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及其所依托的爱国统一战线,一方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了对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代表;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的参政党,代表了各自所联系的部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通过人大的选区制与政协的界别制相互配合,保证了各民族、各阶层、各群体、各界人士都有政治上的代表,通过民主与协商的方式参与政治生活。这种精巧的制度安排保证了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最广泛、最持久、最真实的代表性。
第三,从权力运行与党际关系来看,新型政党制度实现了政治力量的“有机团结”,凝聚了国家发展的持久合力。政治团结是维护政治稳定、实现政治共识的前提。竞争性政党制度的最大弊端就在于无法实现政治力量的团结,各政党为了争夺政权,必然相互攻讦、拆台,恶性竞争,为反对而反对,而且政党轮替难以避免地导致政策短视、人走政息。一党专制禁止了政党竞争,表面上实现了政治团结,但是只存在一个政党,权力的行使缺乏外部的有效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这种高压之下的政治团结类似于“机械团结”,僵化同质,缺乏长久的生机活力。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一方面坚持中国共产党在政党体系中的领导地位,倡导各参政党与执政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有力地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另一方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坚持政治共识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新型政党制度下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领导——合作”、相互监督的党际关系,实现了政治力量的“有机团结”,保证了国家政治生活的生机活力和持久合力。
第四,从政党制度的功能成效来看,新型政党制度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意见整合,推动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政党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最终要由制度来发挥和实践成效,尤其是要靠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有效性来判定。竞争性政党制度中,各政党受制于选举民主制度,政策方案囿于自身的党派利益、阶级利益,而且受选区制的影响,更多地考虑区域利益,在金钱政治的环境中,还受到利益集团的严重干扰。在错综复杂的利益矛盾之中,缺乏大局意识、着眼于局部利益的决策和施政难以避免地导致社会分裂、内斗。旧式政党制度中的一党专制,执政党的决策和施政由于没有广泛的参与和有效的监督,往往只体现统治集团的利益。即使是一党制中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共产党,主观上想实现人民利益,但因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与意见综合程序,政策实践与人民的真实需求经常存在偏差。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一方面以执政党的先进指导思想保证政策制定的正确方向,另一方面,吸纳各方面专家学者和代表人士的各民主党派、各级人大、各级政协都建立了系统、广泛的调研制度,在利益表达方面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在意见综合层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调研成果通过提案制度、直通车制度、反映社情民意制度及各类协商机制,输入到决策程序,保证了执政党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发展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是其经久不衰的生命力所在
新型政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先进性、优越性决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必须坚持新型政党制度。与此同时,也要客观地认识到,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是存在两面性的矛盾统一体,完美无缺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只存在于想象之中,新型政党制度符合中国政治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前进趋势,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但在政治实践中也存在着进一步发展完善的迫切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应该不忘多党合作建立之初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9]在新时代坚持新型政党制度,必须与时俱进地发展好、完善好这一制度,使其独特优势充分展现,使其不足之处得到及时克服。新型政党制度在民主政治理念的影响下,融合中国政治文化传统,融入了大量现代民主政治的元素,能够在中国实行有效治理的同时,不断推进每天都在打破传统的改革,对法治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保持一种开放和循序渐进的态度,对现行政治和政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正是其经久不衰的生命力所在。[10]
坚持新型政党制度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新型政党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也是新型政党制度因应社会分化、利益多元化和抵御复杂社会政治思潮干扰,有效维护政治稳定、凝聚政治共识、保障政治方向的关键所在。各民主党派在履行参政党职责时要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调研和协商、提出建议和意见,参加国家政权的民主党派人士要自觉接受中共党委和党组的领导。全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求,执政党和参政党都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同心协力开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共同奋斗的政治局面。
发展新型政党制度,必须与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结合,拓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具有真实性、广泛性、包容性,有独特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以及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之一。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互支持、相得益彰。新時代应当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并与人民民主相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方位发展。
完善新型政党制度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发挥政治协商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11]同样,发展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必须有效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在新时代,各民主党派要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把握着力重点,把参政议政的选题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对焦起来。当前,要着力针对决胜全面小康社会面临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针对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环保等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想党和国家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深入调研,精准建言,努力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真诚协商、务实协商,道实情、建良言,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把参政议政的意见建议转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完善新型政党制度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新型政党制度自确立以来,在政治实践中最明显的不足就是民主监督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呈现出合作有余、监督困难的状态。这也是“左”倾时期新型政党制度遭受挫折的重要原因。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了党的纪律和各项制度,健全了党内监督体系,建立了国家监察机构体系,有效地实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惩治了腐败,优化了党的作风。全面从严治党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新型政党制度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后,应从进一步深化中国共产党的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国家监察委员会新机构的职责、强化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责等方面着手,打造强大的监督合力,使新型政党制度的功能发挥更加全面、有效。注释
[1]习近平:《坚持多党合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中国政府网,2018年3月4日,http://www.gov.cn/xinwen/2018-03/04/content_5270717.htm。
[2][5][7][8][10]朱昔群:《中国人为什么爱挑剔“一党制”?》,求是网,2016年7月15日。
[3]关于中国近代政党政治历史的描述,参见朱昔群:《中国人为什么爱挑剔“一党制”?》,求是网,2016年7月15日。
[4]《习近平在布鲁日欧洲学院的演讲》,新华网,2014年4月1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4/01/c_1110054309_2.htm。
[6]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50页。
[9]习近平:《坚持多党合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中国政府网,2018年3月4日,http://www.gov.cn/xinwen/2018-03/04/content_5270717.htm。
[1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网,2014年9月22日,http://cpc.people.com.cn/n/2014/0922/c64094-25704157.html。
责 编/马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