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研究机构功能定位与考核评价体系构建

王旭

摘要:国有科技企业创新研究院(所)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有力平台,近年来得到了广泛关注和认可,取得了可喜的创新实践成果,其核心功能定位和考核评价体系,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其生存发展。本文旨在对国有科技企业创新研究院(所)的功能定位和考核评价体系进行研究探讨,以促进此类创新研究院(所)的兴起与快速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 科技创新 功能定位 考核评价
中图分类号:C936;G31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产学研机制的不断成熟完善,面对突飞猛进的技术变革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加快前沿技术布局,推动企业技术升级、产业孵化,很多科技企业掀起了建设发展创新研究院(所)的热潮,这些创新研究院(所)主要定位于前沿技术研究与新产业孵化,它们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为科技企业打造新动能,实现引领式和跨越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设立创新研究院(所)的科技企业里,有不少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如清华大学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海康威视研究院、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等等。本文主要探讨如何明确创新研究院(所)业务定位与功能、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构建科学高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促进其充分发挥作用。
1 创新研究院(所)的定位与主要功能
本文所论述的创新研究院(所)主要定位于前沿与关键技术研究、产业孵化,其核心作用在于确保国有科技企业保持技术领先水平、布局催生新的产业发展板块,推动国有科技企业技术与产业的“跃式”发展。其主要业务功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1.1汇聚一流人才队伍
创新研究院(所)需要瞄准国际、国内最前沿的行业技术,或者致力于企业最关键最复杂技术的突破,同时还要把先进技术与新兴产业市场紧紧结合起来,从事的工作具有明显的战略性、前瞻性、开拓性特点,门槛高、要求高、水平高,难度、创造性和挑战性巨大,对人才的要求也必然非常苛刻。因此汇聚和培养一支高水平的人才团队是创新研究院(所)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的基本前提和关键保障。
1.2创新一流技术产品
高水平的创新是创新研究院(所)的天职与使命。创新研究院(所)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其核心要义不是对现有成熟技术、产品的简单改良、优化或延伸,而是聚焦业务痛点和产业急需,对技术和产品的颠覆与再造,甚至是一个全新技术或产品的创造,基于这些面向市场和应用的、领先的、颠覆式的、填补空白的新技术、新产品,国有科技企业才能在技术引领上保持强大实力,在产业开拓上获取不竭动力。
1.3孵化一流产业成果
创新研究院(所)另一项核心功能是培育新的业务发展板块,打造国有企业产业发展新动能。当今世界,产业发展日新月异,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博弈日趋激烈,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共享经济等,任何一个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变革都蕴藏着巨大产业机会和商业价值,但是,前提是企业必须具备战略眼光并提前布局。创新研究院(所)正是布局未来和孵化新业务的最佳载体,通过前期大量的投入和积累,成熟的技术和团队可以通过成立公司等形式从创新研究院(所)剥离,变身为灵活高效的市场主体,成为国有科技企业新的产业化平台和利润实体。
2 创新研究院(所)与传统研发机构的区别
国有科技企业创新研究院(所)与国有科技企业传統的研发机构都是国有科技企业最为重要和核心的研发机构,尽管在工作内容和形式上有诸多相似,但二者很多方面存在典型差异,不能相互混淆。
2.1定位功能不同
传统研发机构主要定位于满足现实客户需求,优化产品、支撑合同和收入的实现;创新研究院(所)主要定位于关键难点技术的突破、未来技术产品的开发、新产业的孵化。前者主要面向当前发展,后者主要面向未来发展。
2.2工作起点不同
传统研发机构往往具有较为深厚的人才、技术、产品和市场积累,通常在一个传统的业务领域,基于原有基础开展工作;而创新研究院(所)恰恰相反,它瞄准的是前沿领域、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未来市场,往往工作基础和积累较少甚至从零开始,存在较大的挑战和风险。
2.3输出成果不同
传统研发机构主要产出客户需要的应用产品或技术,基于与客户的合同实现企业收入和利润,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创造新的技术等成果。创新研究院(所)主要实现两种成果输出,一种是前沿性、颠覆性、关键性的技术或产品,这些技术成果与企业现有成熟技术和产品具有显著不同;另一种是新的产业,通过前期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孵化,一些较为成熟的新业务和其团队将从创新研究院(所)剥离出来,以公司或事业部等形式独立运营,形成新的产业单元。
3 创新研究院(所)考核评价体系设计
基于国有科技企业创新研究院(所)的定位、功能和特点,对其采取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宜与传统研发部门“一刀切”,而要量体裁衣,开拓创新,使考核评价体系既能高度适应其创新发展的需要,又充分体现国有企业管理要求。
3.1考核评价体系的设计原则
一是科学化,考核评价体系的设计必须体现创新研究院(所)的独特定位、功能和特点,科学合理设定考核要素、结构与程序等,以最大限度引导和促进技术创新和新产业孵化为第一要务,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要求为基本遵循。二是差异化,创新研究院(所)作为一种新兴的创新组织形态,既非传统的研发机构,又非成熟的产业单元,对其采取的考核评价体系必须体现其自身特点,符合其自身实际。三是系统化,要充分借鉴平衡计分卡管理思想,既考虑结果要素,又考虑投入和发展要素,同时还要结合国有科技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把党建业务指标有机融入。四是可行化,考核评价体系应重点突出、指标明晰、规则明确、高效易行并尽可能量化。
3.2考核评价体系的创新与产业化指标
创新与产业化指标是考核评价体系的核心指标,在考核要素的设计中,应凸显主导地位,覆盖关键要素。创新与产业化关键考核评价指标设计,见表1。
3.3考核评价体系的党建与管理指标
党建指标是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和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求的重要体现和工作抓手,在考核要素的设计中,应体现政治性、基础性、原则性地位和作用。管理指标主要考查落实各项基本管理要求的情况,应体现刚性和保障支撑作用。党建与管理关键考核评价指标设计,见表2。
3.4考核评价指标的应用
科学的指标设计是基础,严格而务实的应用是关键。在应用考核指标过程中,关键要抓好以下几个要点。一是考核评价结果必须与组织、个人绩效关联,强化导向作用;二是经济指标的权重应根据不同的技术和业务发展变化,孵化的初期中期应从无、从轻设置经济指标权重;三是对于不同功能定位的对象,应采取不同的考核评价指标,如考评对象的功能主要是技术创新,产业孵化则不适合对其进行经济指标考核评价;四是对于部分关键党建与管理指标,考评对象出现重大问题的,应突破原权重或分值限制,采取扩大扣分、评优否决、合格否决等方式处理,严防触犯党建与管理红线。
综上所述,国有科技企业创新研究院(所)作为具有独特定位功能的創新和产业孵化机构,必须立足其自身特点,结合国有企业党建等基本管理要求,以战略眼光和长远谋划,明确其核心定位与功能,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以促进其最大限度释放创新能量,培育新生产业,为国有科技企业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做出独特而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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