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李丹
摘 要:农村民间借贷,顾名思义是作为正规的金融机构借贷的补充,是金融投资方法与农村发展问题相结合的产物,对促进农村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农村民间借贷既是一项金融服务创新,又成为了一种融资方式。本文通过介绍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来解析我国农村民间借贷,并针对此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农村民间借贷;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
一、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
农村民间借贷在农村一直存在,近年来发展迅速,引起人们强烈的关注。农村民间借贷资本,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一股不可回避的资金力量。经过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了农村,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金融机构还没有从亏损中走出来,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经济的增长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能完全发挥其作用,使得金融体系存在漏洞与空白,给了民间借贷可乘之机。中国农村活动着的民间资金有
0.9-1.4万亿元,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我国农民来自非正规市场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贷款机构贷款的四倍,《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通过对一个村子里的125户农户进行调查,58%的农户表示现在的资金紧张,16.8%的人认为非常紧张,而69.6%的人认为当地信用社贷款不方便,贷过高利贷的
64户中,57.8%的农户是因为无法从当地信用社贷到款。
二、我国农村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中国传统借贷文化的影响,中国人有困难总是习惯于向亲戚、朋友、街坊四邻求助,造成民间借贷长久不衰,而由于农村金融信贷信贷的不完善,银行对信贷管理的加强,手续繁琐、贷款的供需矛盾突出,使得人们更倾向于民间借贷,同时由于农民对银行的存款利息回报不满意,更愿意冒较大的风险获取高额利润,但是民间借贷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中国经济金融的稳定。
(一)农村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村的金融秩序。农村的民间借贷,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大多是自发行为,不利于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很容易破坏农村金融的秩序,增加农民的成本负担,也使得农民的投资有很大的风险,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由于民间借贷的存在,造成了农村信用社效益低,影响农村信用社有效组织农村储蓄资源。农村信用社与农村民间借贷相比,在竞争中处于弱势。两者相比,农村民间信贷冲击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导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压力不断增大。
(二)农村民间借贷风险大,容易造成死账和引起债务纠纷。农村民间借贷大部分是发展在亲戚、朋友之间的,依靠情谊发生的借贷关系,债权人考虑情面,没有获取明确的证明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发生了借贷关系,结果往往是债权人不能按时获得利息,甚至不能收回本钱,而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钱偿还,从而引发双方的债务纠纷和矛盾。现在很多农民成了个体经营者,因此融资成为重要问题,以前农村民间的借钱还钱都没有利息,而现在的月利率都在5%-8%,高出银行利率几倍,过去的一般借钱都是在以月作为期限,而现在主要以年为期限,以方便资金的周转和有效地利用。有些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企业破产,对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十分不利。
三、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的措施
农村民间借,能够促进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的发展,巩固中国第一产业的基础地位,使中国经济走向多元化和市场化发展,但是农村民间贷款有其盲目性和不稳定性,使得资金流向不明确,利率偏高,干扰中国的正常经济秩序,我们必须要采取措施进行规范,对农村民间信贷加以引导、规范,使其规范化、法制化。
(一)要正确引导农村民间借贷资金的流动。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民间借贷的有关规定,正确引导农村民间借贷资金的流动。要增强农民的风险意识,增加农民的理财观念,普及理财知识,这就要求相关金融机构的专业人才去农村进行讲座,帮助农户了解民间借贷的利弊,了解农村的金融体系,同时,也要出台相关的制度条约规范农村民间借贷的市场和秩序,国家也要重视民间借贷这种融资手段,既看到它存在的必然性,同时也要关注其不规范和带来的负面影响。鼓励农村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投资,引导农村民间金融进入正规金融领域。针对资金供给结构性失衡和农村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现实,应有步骤地向民间资金开放正规金融体系,拓宽民间资金投资范围,鼓励农村民营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金融投资,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体系。
(二)建立利率定价机制,遏止民间借贷中的投机行为。要使农村民间借贷更好的发挥积极作用,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就必须建立民间借贷利率定价机制,确定合理的利润空间。高风险意味着高收益,民间借贷的高利息要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对应。为此我们要结合利率市场化和民间借贷风险分布来分析,根据借款主体、借款用途、借款时间长短来确定他的风险和收益差别,通过自行设定贷款利率,以充分发挥利率在资金配置中的作用,使资源配置更有效率。同时,通过建立预警机制,规范利率定价,遏止出现“高利贷”的行为。
参考文献:
[1] 赵勇.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机制[J].中国金融,2012年第5期
[2] 刘文朝.农村民间借贷与建立金融协会研究[J].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1)2011年22期
摘 要:农村民间借贷,顾名思义是作为正规的金融机构借贷的补充,是金融投资方法与农村发展问题相结合的产物,对促进农村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农村民间借贷既是一项金融服务创新,又成为了一种融资方式。本文通过介绍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来解析我国农村民间借贷,并针对此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农村民间借贷;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
一、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
农村民间借贷在农村一直存在,近年来发展迅速,引起人们强烈的关注。农村民间借贷资本,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一股不可回避的资金力量。经过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了农村,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金融机构还没有从亏损中走出来,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经济的增长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能完全发挥其作用,使得金融体系存在漏洞与空白,给了民间借贷可乘之机。中国农村活动着的民间资金有
0.9-1.4万亿元,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我国农民来自非正规市场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贷款机构贷款的四倍,《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通过对一个村子里的125户农户进行调查,58%的农户表示现在的资金紧张,16.8%的人认为非常紧张,而69.6%的人认为当地信用社贷款不方便,贷过高利贷的
64户中,57.8%的农户是因为无法从当地信用社贷到款。
二、我国农村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中国传统借贷文化的影响,中国人有困难总是习惯于向亲戚、朋友、街坊四邻求助,造成民间借贷长久不衰,而由于农村金融信贷信贷的不完善,银行对信贷管理的加强,手续繁琐、贷款的供需矛盾突出,使得人们更倾向于民间借贷,同时由于农民对银行的存款利息回报不满意,更愿意冒较大的风险获取高额利润,但是民间借贷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中国经济金融的稳定。
(一)农村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村的金融秩序。农村的民间借贷,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大多是自发行为,不利于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很容易破坏农村金融的秩序,增加农民的成本负担,也使得农民的投资有很大的风险,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由于民间借贷的存在,造成了农村信用社效益低,影响农村信用社有效组织农村储蓄资源。农村信用社与农村民间借贷相比,在竞争中处于弱势。两者相比,农村民间信贷冲击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导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压力不断增大。
(二)农村民间借贷风险大,容易造成死账和引起债务纠纷。农村民间借贷大部分是发展在亲戚、朋友之间的,依靠情谊发生的借贷关系,债权人考虑情面,没有获取明确的证明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发生了借贷关系,结果往往是债权人不能按时获得利息,甚至不能收回本钱,而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钱偿还,从而引发双方的债务纠纷和矛盾。现在很多农民成了个体经营者,因此融资成为重要问题,以前农村民间的借钱还钱都没有利息,而现在的月利率都在5%-8%,高出银行利率几倍,过去的一般借钱都是在以月作为期限,而现在主要以年为期限,以方便资金的周转和有效地利用。有些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企业破产,对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十分不利。
三、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的措施
农村民间借,能够促进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的发展,巩固中国第一产业的基础地位,使中国经济走向多元化和市场化发展,但是农村民间贷款有其盲目性和不稳定性,使得资金流向不明确,利率偏高,干扰中国的正常经济秩序,我们必须要采取措施进行规范,对农村民间信贷加以引导、规范,使其规范化、法制化。
(一)要正确引导农村民间借贷资金的流动。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民间借贷的有关规定,正确引导农村民间借贷资金的流动。要增强农民的风险意识,增加农民的理财观念,普及理财知识,这就要求相关金融机构的专业人才去农村进行讲座,帮助农户了解民间借贷的利弊,了解农村的金融体系,同时,也要出台相关的制度条约规范农村民间借贷的市场和秩序,国家也要重视民间借贷这种融资手段,既看到它存在的必然性,同时也要关注其不规范和带来的负面影响。鼓励农村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投资,引导农村民间金融进入正规金融领域。针对资金供给结构性失衡和农村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现实,应有步骤地向民间资金开放正规金融体系,拓宽民间资金投资范围,鼓励农村民营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金融投资,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体系。
(二)建立利率定价机制,遏止民间借贷中的投机行为。要使农村民间借贷更好的发挥积极作用,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就必须建立民间借贷利率定价机制,确定合理的利润空间。高风险意味着高收益,民间借贷的高利息要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对应。为此我们要结合利率市场化和民间借贷风险分布来分析,根据借款主体、借款用途、借款时间长短来确定他的风险和收益差别,通过自行设定贷款利率,以充分发挥利率在资金配置中的作用,使资源配置更有效率。同时,通过建立预警机制,规范利率定价,遏止出现“高利贷”的行为。
参考文献:
[1] 赵勇.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机制[J].中国金融,2012年第5期
[2] 刘文朝.农村民间借贷与建立金融协会研究[J].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1)2011年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