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乘方”与“幂”的商榷
人教版教材和教参是这样定义和说明乘方和幂的:
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power).……,当an看作a的n次方的结果时,也可读作的a的n次幂.
(教材,[1]中第51页)
应当注意,乘方是一种运算,幂是乘方运算的结果.
(教参,[2]中第51页)
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不妥,乘方和幂没有什么不同,有以下理由.
其一,在我们的习惯表达中,从来都是把乘方和幂混用的. 例如,我们说“2的4次方”,也说“2的4次幂”. 特别奇怪的是,教材的编写者对这种现象给了一个非常牵强附会的解释:当an看作a的n次方的结果时,也可读作的a的n次幂.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经常说“16是2的4次方”就错了,这里乘方显然指的就是运算结果. 另一方面,不仅乘方是运算,幂也是运算,我们也常说幂运算. 事实上在英文中,乘方和幂用的就是同一个词——power.
其二,从数学抽象的角度讲,运算以及运算结果两者之间并无不同. 在现代数学中,我们经常需要把过程和结果统一起来. 例如,“映射”一词可看成是一个过程的概念,但在数学中严格的抽象定义又可以这样给出:
设A,B是两个集合, A×B的一个子集f称为映射,如果满足:若(x1,y1)∈f, (x1,y2)∈f, 则y1=y2.
很显然,这个抽象定义又是把“映射”看成了结果. 这两种关于“映射”的认识表面看起来虽然不同,其实其本质是一致的. 由于“运算”可以看作是一种映射,因此我们把“运算”不管是看作为“过程”还是“结果”,其本质也没什么不同. (更详细的讨论见[3]). 事实上,数学中的概念不管其来源背景如何(也许它是某个过程),都可以定义为一个集合(其实就是结果),这也是集合论能成为现代数学基础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三,退一步讲,即便乘方和幂真有点什么细微的不同,我们是否真的需要在我们的教材和教参中一再强调?事实上,即便一个数学学习者没能辨析两者的不同,也根本不妨碍他对其数学本质的理解. 在数学教育实践上,类似的文字游戏带给数学教育的伤害可谓是刻骨铭心,它只会把数学变成了冰冷的教条,让学生敬而远之. 按照“淡化形式,注重实质”[4]的精神,这种文字游戏可以休矣.
总之,在教学中把乘方和幂不分开是为了简单,分开了反而不好. 因此我们认为,混用乘方和幂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这样做,既符合现代数学的精神,又可以把学生的精力更多地引导到对于数学本质的理解上来;基于此,乘方和幂可以直接这样定义: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或幂.
参考文献
[1] 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数学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七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49.
[2] 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数学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七年级上册)教师教学用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51.
[3] 钱佩玲,邵光华.数学思想方法与中学数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217-221.
[4] 陈重穆,宋乃庆.淡化形式,注重实质——兼论《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数学教育学报[J],1993,2(2):4-9.
作者简介:熊惠民(1971-),男,湖北汉川人,博士,讲师.
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power).……,当an看作a的n次方的结果时,也可读作的a的n次幂.
(教材,[1]中第51页)
应当注意,乘方是一种运算,幂是乘方运算的结果.
(教参,[2]中第51页)
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不妥,乘方和幂没有什么不同,有以下理由.
其一,在我们的习惯表达中,从来都是把乘方和幂混用的. 例如,我们说“2的4次方”,也说“2的4次幂”. 特别奇怪的是,教材的编写者对这种现象给了一个非常牵强附会的解释:当an看作a的n次方的结果时,也可读作的a的n次幂.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经常说“16是2的4次方”就错了,这里乘方显然指的就是运算结果. 另一方面,不仅乘方是运算,幂也是运算,我们也常说幂运算. 事实上在英文中,乘方和幂用的就是同一个词——power.
其二,从数学抽象的角度讲,运算以及运算结果两者之间并无不同. 在现代数学中,我们经常需要把过程和结果统一起来. 例如,“映射”一词可看成是一个过程的概念,但在数学中严格的抽象定义又可以这样给出:
设A,B是两个集合, A×B的一个子集f称为映射,如果满足:若(x1,y1)∈f, (x1,y2)∈f, 则y1=y2.
很显然,这个抽象定义又是把“映射”看成了结果. 这两种关于“映射”的认识表面看起来虽然不同,其实其本质是一致的. 由于“运算”可以看作是一种映射,因此我们把“运算”不管是看作为“过程”还是“结果”,其本质也没什么不同. (更详细的讨论见[3]). 事实上,数学中的概念不管其来源背景如何(也许它是某个过程),都可以定义为一个集合(其实就是结果),这也是集合论能成为现代数学基础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三,退一步讲,即便乘方和幂真有点什么细微的不同,我们是否真的需要在我们的教材和教参中一再强调?事实上,即便一个数学学习者没能辨析两者的不同,也根本不妨碍他对其数学本质的理解. 在数学教育实践上,类似的文字游戏带给数学教育的伤害可谓是刻骨铭心,它只会把数学变成了冰冷的教条,让学生敬而远之. 按照“淡化形式,注重实质”[4]的精神,这种文字游戏可以休矣.
总之,在教学中把乘方和幂不分开是为了简单,分开了反而不好. 因此我们认为,混用乘方和幂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这样做,既符合现代数学的精神,又可以把学生的精力更多地引导到对于数学本质的理解上来;基于此,乘方和幂可以直接这样定义: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或幂.
参考文献
[1] 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数学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七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49.
[2] 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数学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七年级上册)教师教学用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51.
[3] 钱佩玲,邵光华.数学思想方法与中学数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217-221.
[4] 陈重穆,宋乃庆.淡化形式,注重实质——兼论《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数学教育学报[J],1993,2(2):4-9.
作者简介:熊惠民(1971-),男,湖北汉川人,博士,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