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的对策与思考
刘振亚
摘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接影响着国家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本文通过高校贫困生认定标准、认定方法两个方面详细描述了认定系统的现实困境。从而提出建立科学有效的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的重要性,并从建立生源地贫困生档案数据库,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改变学生受助观念三个方面阐述了积极的改进措施,保证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为高校贫困生认定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高校资助工作 贫困生认定 现实困境 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9.2 文献标识码:A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学生资助工作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和途径。高等教育作为最高层次的教育形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学府,充分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不仅能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更能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则是资助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高校在实践中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1]。
1 高校贫困生认定
1.1贫困生认定标准
目前,各高校贫困生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没有直接经济来源;二是单亲家庭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里缺乏劳动力又无固定经济来源,并且亲朋好友也没有资助能力;三是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低保户;四是建档立卡者;五是家庭或者本人突遭不幸,已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六是来自偏远山区,经济条件差,无固定经济来源;七是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2]。
1.2贫困生认定办法
依据国家政策,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贫困生认定方法。概括来说,采取生源地认定与高校认定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方法:第一,学生生源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证明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及贫困程度;第二,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不少于班级总人数10%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第三,评议小组依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结合学生家庭人均收入,日常吃、穿、用等消费行为情况,确定本班级各个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及等级;第四,上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2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困境
根据贫困生认定标准,运用贫困生认定方法,逐步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然而整个过程看似有理有据,但在实施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
2.1贫困证明缺乏真实性与可信度
贫困证明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依据,是辅导员和班主任了解学生家庭条件的重要途径。现实中学生提交的贫困证明缺乏真实性与可信度。一方面地方基层组织认定贫困家庭的依据标准是相对的,其出具的贫困证明只能证明在当地是贫困的,但并不表示在學校也是贫困的。另一方面由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贫困家庭的审查不严格、不到位,出现虚报经济状况或是利用关系等手段获取虚假证明的现象。直接影响评议小组的评判,导致非贫困生占用贫困生资源,而真正贫困的学生得不到资助。这不仅影响国家资助政策落实的准确性,也会造成资助资源的浪费与不合理分配。
2.2贫困界定难统一
贫困生等级一般设置为三档: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3]。这仅仅是一个定性的描述,那么如何区分哪些是一般困难,哪些是困难,哪些又是特殊困难,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范围,也没有设置统一的量化指标。同时,不同高校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有所差异,所采用的贫困认定标准各有不同。同一所高校的不同专业,认定标准也会不尽相同。甚至是同一专业不同班级的认定标准也很难保持一致。
2.3贫困认定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第一步是学生主动申请,但由于学生的性格与家庭教育的差异,对于贫困和受助观念上的不同,出现了不同的情形。比如:有些家庭贫困学生性格内向、胆小、自卑心理严重,不敢提出申请;有些家庭贫困学生则是虚荣心太强,怕被别人知道自己贫困而看不起自己,羞于申请;有些非贫困的学生则认为受助是免费的午餐,不要白不要,也提出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师生民主评议也是重要环节。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主体是辅导员和班主任。虽然教育部规定,辅导员与学生的比例应该是1:200,但现实中辅导员所带的学生数要远远多于规定的学生数,平日里的工作也比较繁杂,而班主任一般都是专职教师,平日里课时量较大,因此很难对每个学生都有一个全面而真实的了解。在民主评议过程中难免就会出现“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一部分非贫困生通过非正常途径,刻意地“表演”博得班主任、辅导员的信任,“混”进贫困生行列;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学生,由于不善于表达或日常生活中的部分言行不太注意,恰恰处于班主任、辅导员乃至同学群体的视野之外,从而失去认定机会。学生代表与申请认定的学生本身就是同学、室友或是老乡,由于关系和感情亲疏的不同,他们在发表意见时,也难免会掺杂个人主观情感。
2.4公示、核查工作受阻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公示认定结果既是《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也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因此,高校在公示贫困生认定结果时一般采取三级公示:班级公示、院系公示、学校公示。因而忽略了贫困生群体的特殊性,家庭的贫困已经让这些学生承担了与年龄不相符的人生痛苦,逐级公示家庭贫困情况更是赤裸裸地展示他们内心深处的伤疤[4]。部分贫困生不配合公示与核查工作,认为这是在严重侵犯个人隐私,为资助工作带来阻碍。
3 建立科学有效的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的探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成为高校资助工作的一项难题,要想实现“公平与效益兼顾,规范与透明并存”的良性发展,就必须要总结原有经验,结合新形势下资助工作的要求,建立起政府、社会、高校、学生及其家庭共同参与的多环节、多因素支撑系统。在操作过程中,既要有硬性的量化界定指标,又要有柔性的人为评价管理。多管齐下,层层监督,共同作用,从制度上保障认定工作的准确性,从方法上保证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3.1建立生源地贫困生档案数据库
现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研究多局限于高校,但无论怎样探讨研究都摆脱不了成本问题。高校接收的学生生源地比较分散,几乎全国各地都有。不可能安排人员去每个生源地实地考察取证,将多个部门的工作全部由高校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贫困生认定是一个有机系统,应该从早抓起。中学作为学生们的生源地,几乎都是來自同一个地区,彼此之间熟悉了解,造假几率大大降低。他们生活单一,心性单纯,此时进行贫困生认定信息更加真实与可靠。在中学认定贫困生,并建立起供管理部门共享的网上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档案系统,由生源地专门机构负责,对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一个动态的观察和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保证信息的连续性和及时性。升入大学后,该档案跟随其他档案一起调入所在高校。作为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一项重要依据,很大程度上简化了高校认定工作的繁琐性,保证了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建立生源地贫困生档案数据库,能够实现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资源信息共享和紧密沟通联系,确保资助到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效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3.2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者的责任和法纪意识
加强监督管理,一是需要提高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和法纪意识,所签署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必须真实有效,并采取有效的监督处罚措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二是加强对班主任的政治业务培训,明确国家资助政策的内涵,认识到贫困生认定的重要性。三是提高评议小组学生代表的责任意识,认定前能主动深入学生之中了解情况,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表自己的意见。
3.3改变学生受助观念
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同时,还应该改变学生的受助心理,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第一,开展诚信讲座,张贴诚信海报,组织诚信活动,引导贫困生要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团结有爱,不损害他人利益。第二,学生干部带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义务劳动,每周至少一次;走出校园参加志愿者活动,每月至少一次。随时记录学生们的表现、心态变化以及感想体会。并将此作为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参考依据,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塑造良好的人生信念:国家给予资助,就应该回馈社会,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人生没有不劳而获,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获得成功。第三,定期找贫困生谈心谈话,随时关注其生活、思想、心理变化。贫困生们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础。而这一切的前提则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只有精准地认定贫困生,才能切实有效地实施资助政策,将国家的资助落到实处,真正为贫困生们打开世界的大门。
参考文献:
[1] 余冲,李立文.高校贫困生认定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苏高教,2008(5):138- 140.
[2]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不让一个贫困生因贫困而失学[M] .理论热点面对面.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6 .
[3]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Z].教财8 号文件,2007.
[4] 丁桂兰,周艳华.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现实困境与对策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0(26):33- 35.
摘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接影响着国家资助政策的有效实施,本文通过高校贫困生认定标准、认定方法两个方面详细描述了认定系统的现实困境。从而提出建立科学有效的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的重要性,并从建立生源地贫困生档案数据库,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改变学生受助观念三个方面阐述了积极的改进措施,保证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为高校贫困生认定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高校资助工作 贫困生认定 现实困境 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9.2 文献标识码:A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学生资助工作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和途径。高等教育作为最高层次的教育形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学府,充分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不仅能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更能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则是资助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高校在实践中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1]。
1 高校贫困生认定
1.1贫困生认定标准
目前,各高校贫困生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没有直接经济来源;二是单亲家庭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里缺乏劳动力又无固定经济来源,并且亲朋好友也没有资助能力;三是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低保户;四是建档立卡者;五是家庭或者本人突遭不幸,已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六是来自偏远山区,经济条件差,无固定经济来源;七是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2]。
1.2贫困生认定办法
依据国家政策,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贫困生认定方法。概括来说,采取生源地认定与高校认定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方法:第一,学生生源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证明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及贫困程度;第二,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不少于班级总人数10%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第三,评议小组依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结合学生家庭人均收入,日常吃、穿、用等消费行为情况,确定本班级各个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及等级;第四,上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2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困境
根据贫困生认定标准,运用贫困生认定方法,逐步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然而整个过程看似有理有据,但在实施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
2.1贫困证明缺乏真实性与可信度
贫困证明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依据,是辅导员和班主任了解学生家庭条件的重要途径。现实中学生提交的贫困证明缺乏真实性与可信度。一方面地方基层组织认定贫困家庭的依据标准是相对的,其出具的贫困证明只能证明在当地是贫困的,但并不表示在學校也是贫困的。另一方面由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贫困家庭的审查不严格、不到位,出现虚报经济状况或是利用关系等手段获取虚假证明的现象。直接影响评议小组的评判,导致非贫困生占用贫困生资源,而真正贫困的学生得不到资助。这不仅影响国家资助政策落实的准确性,也会造成资助资源的浪费与不合理分配。
2.2贫困界定难统一
贫困生等级一般设置为三档: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3]。这仅仅是一个定性的描述,那么如何区分哪些是一般困难,哪些是困难,哪些又是特殊困难,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范围,也没有设置统一的量化指标。同时,不同高校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有所差异,所采用的贫困认定标准各有不同。同一所高校的不同专业,认定标准也会不尽相同。甚至是同一专业不同班级的认定标准也很难保持一致。
2.3贫困认定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第一步是学生主动申请,但由于学生的性格与家庭教育的差异,对于贫困和受助观念上的不同,出现了不同的情形。比如:有些家庭贫困学生性格内向、胆小、自卑心理严重,不敢提出申请;有些家庭贫困学生则是虚荣心太强,怕被别人知道自己贫困而看不起自己,羞于申请;有些非贫困的学生则认为受助是免费的午餐,不要白不要,也提出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师生民主评议也是重要环节。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主体是辅导员和班主任。虽然教育部规定,辅导员与学生的比例应该是1:200,但现实中辅导员所带的学生数要远远多于规定的学生数,平日里的工作也比较繁杂,而班主任一般都是专职教师,平日里课时量较大,因此很难对每个学生都有一个全面而真实的了解。在民主评议过程中难免就会出现“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一部分非贫困生通过非正常途径,刻意地“表演”博得班主任、辅导员的信任,“混”进贫困生行列;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学生,由于不善于表达或日常生活中的部分言行不太注意,恰恰处于班主任、辅导员乃至同学群体的视野之外,从而失去认定机会。学生代表与申请认定的学生本身就是同学、室友或是老乡,由于关系和感情亲疏的不同,他们在发表意见时,也难免会掺杂个人主观情感。
2.4公示、核查工作受阻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公示认定结果既是《指导意见》的明确要求,也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因此,高校在公示贫困生认定结果时一般采取三级公示:班级公示、院系公示、学校公示。因而忽略了贫困生群体的特殊性,家庭的贫困已经让这些学生承担了与年龄不相符的人生痛苦,逐级公示家庭贫困情况更是赤裸裸地展示他们内心深处的伤疤[4]。部分贫困生不配合公示与核查工作,认为这是在严重侵犯个人隐私,为资助工作带来阻碍。
3 建立科学有效的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的探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成为高校资助工作的一项难题,要想实现“公平与效益兼顾,规范与透明并存”的良性发展,就必须要总结原有经验,结合新形势下资助工作的要求,建立起政府、社会、高校、学生及其家庭共同参与的多环节、多因素支撑系统。在操作过程中,既要有硬性的量化界定指标,又要有柔性的人为评价管理。多管齐下,层层监督,共同作用,从制度上保障认定工作的准确性,从方法上保证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3.1建立生源地贫困生档案数据库
现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研究多局限于高校,但无论怎样探讨研究都摆脱不了成本问题。高校接收的学生生源地比较分散,几乎全国各地都有。不可能安排人员去每个生源地实地考察取证,将多个部门的工作全部由高校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贫困生认定是一个有机系统,应该从早抓起。中学作为学生们的生源地,几乎都是來自同一个地区,彼此之间熟悉了解,造假几率大大降低。他们生活单一,心性单纯,此时进行贫困生认定信息更加真实与可靠。在中学认定贫困生,并建立起供管理部门共享的网上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档案系统,由生源地专门机构负责,对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一个动态的观察和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保证信息的连续性和及时性。升入大学后,该档案跟随其他档案一起调入所在高校。作为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一项重要依据,很大程度上简化了高校认定工作的繁琐性,保证了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建立生源地贫困生档案数据库,能够实现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资源信息共享和紧密沟通联系,确保资助到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效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3.2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者的责任和法纪意识
加强监督管理,一是需要提高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和法纪意识,所签署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必须真实有效,并采取有效的监督处罚措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二是加强对班主任的政治业务培训,明确国家资助政策的内涵,认识到贫困生认定的重要性。三是提高评议小组学生代表的责任意识,认定前能主动深入学生之中了解情况,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表自己的意见。
3.3改变学生受助观念
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同时,还应该改变学生的受助心理,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第一,开展诚信讲座,张贴诚信海报,组织诚信活动,引导贫困生要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团结有爱,不损害他人利益。第二,学生干部带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义务劳动,每周至少一次;走出校园参加志愿者活动,每月至少一次。随时记录学生们的表现、心态变化以及感想体会。并将此作为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参考依据,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塑造良好的人生信念:国家给予资助,就应该回馈社会,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人生没有不劳而获,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获得成功。第三,定期找贫困生谈心谈话,随时关注其生活、思想、心理变化。贫困生们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础。而这一切的前提则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只有精准地认定贫困生,才能切实有效地实施资助政策,将国家的资助落到实处,真正为贫困生们打开世界的大门。
参考文献:
[1] 余冲,李立文.高校贫困生认定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苏高教,2008(5):138- 140.
[2]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不让一个贫困生因贫困而失学[M] .理论热点面对面.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6 .
[3]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Z].教财8 号文件,2007.
[4] 丁桂兰,周艳华.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现实困境与对策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0(26):33-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