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背景下家校合作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鲍志慧
在学校教育中,实施家校合作以促进教育的整体化发展,已经成为学校教育改革的热点问题。在笔者参加教育工作的20年中,深切体会到家校教育合作的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会看到:学校、教师和学生家庭的交流无论形式还是内容都是有限的,家校合作的随意性较大,主题较为单一。许多家长还未充分意识到自己在学校教育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不少学校还没有形成真正使家长走进学校、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和措施,这一切都使家校教育合作未能有效地开展。
为了深入了解家校合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安阳市某校进行了相关问卷调查。此次调查问卷分别面向家长、教师和学生三个群体发放。调查围绕着家庭基本情况、家校合作教育观念、家校合作教育方式、家校合作教育频率、家校合作教育效果、家校合作教育的期望六大问题展开。通过问卷结果可以看出,当前家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家长素质有待提高、家校合作教育内容单一、欠缺科学的育人观念、家校合作教育方式有待丰富、家校合作教育频率有待增加、家校合作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等。
鉴于上述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对策。
首先,明确家校合作的重要意义
家庭教育需要学校教育的指导和配合。现代家庭以父母和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居多,家庭成员数量较少、关系密切,父母对子女的关注度较高。在调查中发现,由于一些父母文化水平有限,缺乏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导致对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发展、年龄阶段的特点不了解。他们缺少相关的家庭教育经验和教育理论指导,较少甚至没有学习过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仅凭借家长的权威及爱心进行家庭教育,这就很容易出现家庭教育方面的偏差。因此,家庭教育需要教育专家的指导,需要学校教育的引导。学校教育离不开家庭教育这一基础的支持配合。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人成长的“底色”教育。从某个角度上讲,家庭教育反映了整个教育的内容和功能,对青少年的品行、习惯和性格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学校教育要充分调动家庭教育的能量,使家校形成有力的互动和配合,这样才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只有基于一种共同的责任意识,才能构建家庭、学校共同参与教育的网络和格局。
其次,加强家校合作理论的探讨和政策的支持
目前,关于家校合作的学术研究较为薄弱,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家校合作的政策法规,只是在《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等文件中涉及一些相关联的倡议或要求,我国相关的法律和规范还未对其性质、意义、职能、权利等进行明确和详细的规定,对家校教育合作的合作方式、运行机制、范围和效果缺少评价和考核,因而不能有效促进家校教育合作的开展。所以,很有必要尽快建立针对家校教育合作的相关政策法规,让父母通过合法形式行使其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决策和管理权利。我们了解到,在国外,如《美国教育改革法》第四部分的专题即为“家长协助办教育”。英国在《教育法》(1980年)和《教育法案》(1993年)等法律中,都对家长参加学校制度政策的制定、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等教育的自主权做出了明确规定。德国把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权利列入国家的《宪法》中,甚至规定如果没有家长参与制订的课程计划无效等。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家校合作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探讨,尽快形成理论体系,形成对家校合作教育理念的支撑。同时,进行有关的试点实践研究,使家校合作在理论和实践的磨合中走向成熟,这样也有助于家校合作有关政策的制定。
再次,树立正确的家校育人观
当前正在进行的课程改革有6项具体改革目标: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和考试制度,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这都需要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密切配合,切实转变观念,学习并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发展观和知识观,形成共同的教育理想,在教育过程中共同渗透新的思想和理念和这样,才能够推进课程改革的实施,实现课程改革的最终目的。在这个过程中,家校需要树立共同的教育观念和共同的价值导向。如在开展新课程教师培训的同时,也可以开展以“让家长走进新课程”为主题的学习活动,形成“学生、家长、老师共同成长”的教育环境。只有在共同的教育思想的引导下,家庭、学校和社会才不会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的孩子,真正做到敬畏教育本身的规律,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以人为本,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从而引导孩子向着既定的目标努力。
最后,用高质量互动拓展家校合作的广度与深度
首先,优化传统的家校合作形式。一是真正把家长会作为共同进行教育管理的平台,通过家长会进行广泛的交流和探讨。二是发挥家长学校的功能,建立结构统一、严谨一致的家校合作组织。其次,创新合作途径,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设立父母教育资源中心网站,利用网络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及时发布信息、提供资料、实现平台互动等;拟定家教通识性、阶段性和焦点性内容和讨论题目供家长选用;在学校设立父母阅览学习室等。通过系列活动,家长能够掌握身为父母的必修常识、必备技能。最后,将家校合作纳入学校评价、绩效考核机制。目前家校合作是各个学校自行掌握的教育活动,不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和社会的监督。由于校情和思想认识不同,开展情况各不相同,致使一些有益的活动流于形式,弱化了教育的力度,没有收到最佳的教育效果。个别问题学生可能因此而放弃学习,脱离正常的成长轨道,这是教育工作者最大的遗憾。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分别从管理与运行、反馈与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可以引起学校教育的高度重视,做到有章可循、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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