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搬出大山 朝着幸福
2月27日,惠水县易地搬迁扶贫安置点明田新村里,一栋栋白色楼房林立,大红的灯笼挂起来,大大的福字贴上墙。小区的一处空地上,几位老人围在一起拉家常,孩子们在一旁追逐嬉闹,其乐融融。
移民罗海丽告诉记者,她家8口人从惠水县偏远的王佑镇伙塘村搬到这里,按照易地搬迁扶贫的标准分到3套住房,总面积约140平方米。搬了新家之后,不仅生活条件极大的改善了,她还和父母一起在新居附近的企业里找到了工作,三个人一个月能挣六七千元。
据惠水县移民局副局长刘合奎介绍,明田新村安置点目前已有4000多名易地搬迁群众入住,实现户均1.5人以上就业,转移安排搬迁群众就业879人,户均年收入在2.4万元以上,人均年收入达5700元以上。
“五个三”的惠水经验
惠水县地处滇桂黔集中连片石漠化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扶贫难度大、任务重。近年来,惠水县统筹易地搬迁扶贫迁出点和迁入地资源,积极创新,形成了“盘活三地、衔接三保、统筹三就、建好三所、用活三制”的“五个三”机制,助推易地搬迁扶贫后续发展,探索出了成功的经验。
盘活“三地”,即:用好用活国家扶贫政策,促进搬迁群众迁出点耕地、林地、宅基地“三地”资源向“三变”有效转变,促进搬迁农户增收。
衔接“三保”,即:抓好搬迁群众迁出地到迁入地低保、医保和养老保险的转移衔接工作,整合各方资源,从高从优落实政策,织牢低保医保养老安全保障网。
统筹“三就”,即:统筹迁出地和迁入地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保障搬迁群众就读有学校、患病有医院、就业有岗位、创业有平台。
建好“三所”,即:围绕经营性服务场所和农耕场所、公共服务场所,努力降低生活成本,让搬迁群众居住习惯、生活方便、就业安心、幸福快乐。
用活“三制”,即:立足集体经营、社区管理和群众动员,注重建立和用活“三个机制”。
“五个三”机制的探索,解决了搬迁群众的生计保障和后续发展问题,受到贫困群众的一致好评。2016年,惠水县1293户5486名贫困群众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住进了新家。
2016年11月,全省第三次项目建设暨易地扶贫搬迁现场观摩督查总结会在惠水县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超常规的举措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以更大力度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在精准落实上下功夫,努力让搬迁群众一步住上新房子、快步过上好日子。
当年,贵州共对45.8万农村人口实施搬迁,极大改变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以易地搬迁扶贫为“当头炮”,当年全省共减少贫困人口120.8万人。
今年要搬迁75万人
脱贫攻坚须臾不可停歇,必须一鼓作气,久久为功。
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更加扎实有力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努力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取得新突破。
今年,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规模75万人。搬迁人口接近我省“十三五”时期规划搬迁162.5万人的一半,相当于1个中等城市的规模。规模之大、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全国罕见。
2月3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发动一场脱贫攻坚的春季攻势,确保今年脱贫攻坚再战告捷。
2月9日,省委、省政府发出2017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令。其中,精准实施易地搬迁扶贫被确定为攻势三大重点之一。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王应政认为,2017年是我省易地搬迁扶贫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既要实施好今年75万人的易地搬迁,还要解决好去年45万人搬迁后的脱贫发展。
主要工作分两块:一是精准抓好搬迁对象、安置地点、住房建设、项目管理、资金保障五个关键环节,解决好“怎么搬”的问题,实现多搬、快搬、搬好。二是在全省全面推廣和落实“五个三”政策,解决好“搬出来后怎么办”的问题,让搬迁群众一步住上新房子、快步过上好日子。
坚持城镇化集中安置
闻令而动,2月13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培训在贵阳举行。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贵州省坚持城镇化集中安置,以搬迁县城为主、集镇为辅,坚持以县为单元统一建设,推动安置点向交通干线靠拢,积极推进跨县、跨市州安置。
与去年的“以城镇安置为主”不同,今年将集中安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中心城市或县城,不再安置在旅游景区、中心村,更不允许分散安置。
王应政分析,如果160万人搬迁对象在农村安置,不仅找不到这么多土地保障基本生计,还将挤占安置地农户的土地空间。而随着贵州省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已具备了良好的安置条件和就业空间。目前城乡差别还比较突出,资源要素大量集中在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城市。只有向城镇流动,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改变生产生活条件,让城市优质资源惠及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让搬迁农户向城镇聚集助推城镇化发展,这是一个“双赢”选择。
因此,城镇化安置要选择经济要素集聚功能强、创业就业机会多,人口承载容量大的县城和中心集镇布局安置点,以市州所在地和县城为主、中心集镇为补充,推动搬迁农户向城镇集中。本县安置条件不能满足就业需求的,鼓励跨县、跨市(州)搬迁。也就是说,不再安置到一般边远乡镇、旅游景区服务区和中心村,特别是避免山上搬山下、农村搬农村、这个“穷窝”挪到那个“穷窝”。
其次,以安置点为单元实行集中安置,坚决防止分散、零星安置。以县为单位集中建设管理,以利于统筹全县资源做好配套建设和后续扶持,不能把安置项目分散到各乡镇自行实施。
推进城镇化集中安置,产业是基础,就业是关键。要坚持以产定搬、以岗定搬,逐户落实就业资源和脱贫措施,实现劳动力在城镇充分就业。让搬迁群众有事可做、有业可就、有钱可赚、增收致富,就能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调动和激发群众的搬迁热情。(转自贵州日报)
责任编辑:邵猷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