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三位一体”协同创新培训模式探究

    内容摘要:当下基础教育师资培训的突出问题与根本症结在于尚未形成统一的运行机制。“三位一体”协同创新培训模式的构建有助于解决这一难题。论文以培训运行机制、培训培养体系和检验评价机制等三方面探究建构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培训模式的方法与策略,力争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与实践路径。

    关键词:中小学 “三位一体” 培训模式

    当下,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呈现出诸多问题与困境,其中最为突出与根本的症结在于,教育管理部门、教育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尚未形成统一协调的运行机制,尚未建构起培训共同体,而是各行其是、各自为政,难以形成整体、连贯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因此,构建“三位一体”协同创新的培训模式尤为重要。本文从中小学教师培训实际出发,以培训运行机制、培训培养体系和检验评价机制为中心构建教育管理部门、教育培训机构和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培训模式,以期为当下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与实践路径。

    一.以教育管理部门为主导,积极构建培训运行机制

    纵观当下的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培训项目,无论是“国培”“省培”,还是“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校长培训”等等,都是由各级行政教育主管部门以“项目”形式下达至地方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或服务于地方的高师院校培训学院或教师培训中心,然后由它们具体组织实施,地方辖区内的中小学选派教师参加培训,以达到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培养之目的和服务于地方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在此过程中,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起着重要的引领与主导作用。

    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基础教育现状,高屋建瓴地做好培训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当地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教育要求的培训目标、培训任务与基本要求,并在培训项目的实施中给予政策指导、检查督促以确保培训工作的圆满完成。服务于地方的高师院校或地方教师培训机构,要紧密围绕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并掌握基础教育师资发展与培训需求,确定项目培训内容及参加培训对象的条件、范围,做好相关培训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中小学校应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考虑师资队伍结构与工作任务安排,积极遴选教师、学员参加项目培训,并配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与项目培训实施单位,做好相关培训教师的听课、评课、讲课等实践教学的落实工作。

    可见,在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中,教育主管部门、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三者不是各自为政、互补沟通的封闭状态,而是有机协调、互相关联的培训联合体。三者只有密切沟通、互相配合,明确各自职责,理顺主属关系,构建“三位一体”的培训运行机制,才能在服务需求、提高质量、创新改革等方面达成一致共识,在培训前期调研、目标制定,培训中的课程设置、资源整合,培训后的考核检验、成绩评价等方面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克服以往培训中存在的任务不明、权责不清、内容重复、管理混乱、考评不严等种种不良倾向与问题,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适切性,有效地完成相关项目的培训工作。因而,构建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的培训运行机制是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

    二.以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逐步建立培训培养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确保培训“有方可依”。我们知道,培训方案的制定有三个基本出发點:一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状;二是基础教育教学面临的实际问题;三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诉求。因而,这就要求我们在项目培训前进行深入调研,充分掌握中小学教学与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通过网络问卷、教师反馈、组织一线教师座谈及听取中小学校的实际需求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方案,以实现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培训设计及考核形式等诸方面与中小学教师教学需要、专业发展诉求进行有效对接,确保培训“有方可依”,达到理想的培训效果。

    2.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培训“按需进行”。随着经济社会的纵深发展与基础教育的不断改革,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更新的教育理念、更高的教学水平、更丰富的教学经验及更精深的专业素养与之相适应。为做好此项工作,建设一支业务精通、专业素养深厚、经验丰富的高专精的师资培训团队十分重要。因而,必须集社会、高师院校、中小学精英资源于一体,并对其进行统一部署、调整与重组,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优势,以服务于培训工作。同时,因参训学员学历、年龄、水平及专业发展不同,在培训中要“按需施教”[1],也即是说,在培训中,无论是师资配置,还是课程设置、教学方式与手段尽可能地考虑到受训学员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岗位要求以及认知规律[2]等个体性差异,以期获得最大化的培训效果。

    3.丰富培训方式,确保培训“立竿见影”。培训方式与手段的设计对于培训质量有着极大的影响。就中小学教师培训而言,培训方式要做到“三结合”,即理论与实践结合,将理论渗透到实践操作中去,确保学员学即可用;传统讲授与现代教学方式相结合,将专家讲授、课堂观摩、与小组探讨、专题沙龙相结合,尤其注重自媒体技术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的作用;自主和引导相结合,采用“传、帮、带”的培训模式与学员自学研修有机结合起来,多给予学员引领与指导,多鼓励学员交流与互动,提升学员兴趣及参与度,促进培训按期完成。

    三.以学校和教师为中心,不断完善培训评价机制

    众所周知,中小学教师培训具有时间集中、培训强度大、覆盖面广的特点,培训的重心往往放在了前期筹备及培训过程,而对培训之后的效果及其反响缺乏进一步的跟踪检查。受训学员接受培训之后,培训效果如何,能否将其所学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去,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整与改进,等等问题都缺乏应有的反馈与后期评价。事实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校与地方教育科研部门等缺乏沟通交流,一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社会评价机制。[3]因而,探索建立教师训后的跟踪检查与评价机制是当下提升教师培训质量的当务之急与重要任务。

    首先,要更新教育评价观念,以发展的眼光与动态的视野看待教育培训问题。“发展性评价”是一种体现素质教育理念的现代教育评价观,其核心观念是“立足过程,促进发展。”[4]以往的培训注重培训过程,忽略训后的跟踪评价。其实,评价贯穿于培训的全过程,尤其是训后的跟踪评价更为重要。“发展性评价”理念以现代教育思想为依据,在评价中以发展的视野注重训后的实践诊断、激励、导向、调节和教学等多重价值,不仅仅关注评价结果,而是使结果和过程并重,在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矫正和反馈,确保培训内容及时有效地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去,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其次,要多方联动,协力完成。教育培训与评价本身就是一项复杂而又繁琐的系统工作,需要各层各级紧密配合来完成,单靠教育行政部门与培训机构难以做到真正、客观的评价,这就需要中小学校深入参与进来。加之,评价不仅是对培训过程的评价,更是对教师受训效果的评价。因而,中小学校与教师参与训后评价就显得极为必要与重要。而且,训后的检查评价可使教师尽快内化培训课程知识,传递分享经验,促进教师群体的共同进步。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与培训机构应该定期组织相关专家或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深入到教学一线有针对性地对培训效果进行训后评价、指导验收,进行跟踪检查,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与效率,督促培训任务的落实与完成。

    總之,中小学教师培训无论是培训机制、培训体系,还是评价机制都需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构建一个互信互助、协调一致“三位一体”的培训联合体,为“推动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培养质量”目标的实现,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与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傅树京,崔彦琨.中小学教师职后培训政策的演变[J].教学与管理,2016(9):61-64.

    [2]孙惠利.“三位一体”协同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探究[J].教育评论,2017(5):118-121.

    [3]初铭铜.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教师新机制建立的难点解析[J].教师教育论坛,2016(3):22-28.

    [4]徐君,邵庆.中小学教师培训评价的问题与对策[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7,(1):23-26.

    (作者介绍:赵雪莲,咸阳师范学院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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