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病态”传播的管控
王南生+熊小强
当媒体的失实、虚假报道等现象层出不穷,谣言横飞,低俗报道、不良文化被广泛传播,新闻报道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时,新闻媒体还能安枕无忧吗?这样的传播有悖于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是极不正常、极不健康的现象。
不正常、不健康谓之“病态”。对那些不正常、不健康的传播,笔者统统称之为“病态传播”。稍加留意我们就不难发现,无论是新媒体还是传统媒体,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病态传播现象,特别是对一些看似能吸引眼球、能引起轰动的报道,往往是多家媒体纷纷转载。
病态传播现象频现的背后,必然有其内在的动因。
炒作。“炒作”是一种非常规的新型传播模式,也是一种不断翻新的商业技巧。炒作是为了吸引眼球,聚集人气,最终目的是名气和利益。恶意炒作,为炒作而造假属于病态。
迎合。部分受众具有强烈的猎奇心理,往往会把传播中的一些病态当作“爆点”,爱听、爱看、爱传这样的“爆点”。这样的受众心理给了病态传播以可乘之机,通过捏造“爆点”来吸引受众,制造眼球效应,不断迎合和满足部分受众对新奇、有趣甚至暴力、血腥、低俗的要求。
逐利。有的媒体和传播者“为财屈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专注于追求轰动效应与经济利益,怎么轰动怎么传播,怎么有利怎么传播,罔顾传播内容的真实性及社会效益。
虚荣。有的传播者为了显示自己的能耐,获取更多名利,随意编造事实,夸大宣传。
漂浮。工作作风漂浮也是产生虚假失实报道的原因之一。
在现代传播环境中,健康传播是主流,但病态传播现象的存在,其危害性不可小视。
首先,病态传播对整个传播环境造成破坏。病态传播向受众发出的是错误的信息,进行的是错误的引导,拆除了通往真实和善良的阶梯,剩下的只有虚伪和精神上的空虚。
其次,病态传播严重损害媒体公信力。媒体公信力是媒体自身内在品质和外在形象在受众心目中所占据的位置,是衡量媒体权威性、信誉度和社会影响力的标尺,也是媒体赢得受众信赖的能力。它是媒体在长期的发展中日积月累而形成的。媒体公信力的高低,决定其舆论影响力的大小。病态传播带给受众的是大量不正常、不健康、不真实的信息,受众会因此而对媒体由信任到怀疑,由怀疑到反感,由反感到戒备,由戒备到排斥,由排斥到抛弃。
再次,病态传播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10余篇中联重科负面的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因一条QQ短信而产生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辐射恐慌和抢盐风波;近期报道的模仿灰太狼烤羊,男童烧伤两同伴。这一系列严重后果都是由病态传播而引发,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病态传播的危害显而易见,新闻媒体如果受控于病态传播,很快就会从惊人的热闹走向惊人的低俗,然后走向惊人的荒凉。只有治好了病,才能变得强大。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多措并举地对病态传播进行有效的管控。
监管。在我国,《宪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已形成新闻媒体监管法律体系。新闻媒体应依据法律、法规以及道德标准,自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传播行为进行审查、把关、监控,消除病态传播滋生的土壤,净化传播环境。
教育。传播者传递什么样的信息,取决于他的自身素质、认知能力、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对于从事大众传播的职业传播者来说,应该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以及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树立科学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受众对事件的认知能力以及对事物的正确判断能力也有待提高。这种素养和能力并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通过后天对知识的获取,以及受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传媒在这方面也应施加影响。
查处。2013年12月27日,中国记协会同有关新闻宣传单位对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发布关于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通报。2014年1月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对近期5起报刊刊载虚假低俗内容的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涉及刊载低俗标题、低俗广告、失实报道、虚假新闻等行为。此前,一些虚假报道的当事人(如“纸馅包子”事件、中联重科负面失实报道的当事人等),因触犯法律都得到相应的惩处。这一系列的举措告诉我们,国家对病态传播现象是不能容忍的,查处力度在加大。我们相信,只要将行政、行业管理、社会监督、司法等多种手段结合起来,就能给病态传播制造者以高压态势,遏制病态传播的泛滥,铲除病态传播毒瘤,还传播环境一片晴朗的天空。
自律。媒体不能游走于法律与道德的边缘,如果只是靠病态传播去吸引眼球、制造轰动效应,倚重于此必然麻木于彼,长此以往,非但不能提升媒体的实力和竞争力,还会丢失良知和社会责任。无论是媒体或是新闻从业人员,都应按《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加强自律,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多一些独立思考、多一些理性判断,少一点冲动偏激、少一点轻信盲从,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每一次传播,共同维系良好的媒体生存环境和传播环境。
2014年1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宣传思想战线要“切实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努力做到真、深、实,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坚持党管媒体,把握正确导向,有效引导社会热点,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新闻媒体只有彻底铲除病态传播,才有可能做到“真、深、实”,才能真正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助推中国梦。
(作者单位:江西广播电视台)
当媒体的失实、虚假报道等现象层出不穷,谣言横飞,低俗报道、不良文化被广泛传播,新闻报道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时,新闻媒体还能安枕无忧吗?这样的传播有悖于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是极不正常、极不健康的现象。
不正常、不健康谓之“病态”。对那些不正常、不健康的传播,笔者统统称之为“病态传播”。稍加留意我们就不难发现,无论是新媒体还是传统媒体,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病态传播现象,特别是对一些看似能吸引眼球、能引起轰动的报道,往往是多家媒体纷纷转载。
病态传播现象频现的背后,必然有其内在的动因。
炒作。“炒作”是一种非常规的新型传播模式,也是一种不断翻新的商业技巧。炒作是为了吸引眼球,聚集人气,最终目的是名气和利益。恶意炒作,为炒作而造假属于病态。
迎合。部分受众具有强烈的猎奇心理,往往会把传播中的一些病态当作“爆点”,爱听、爱看、爱传这样的“爆点”。这样的受众心理给了病态传播以可乘之机,通过捏造“爆点”来吸引受众,制造眼球效应,不断迎合和满足部分受众对新奇、有趣甚至暴力、血腥、低俗的要求。
逐利。有的媒体和传播者“为财屈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专注于追求轰动效应与经济利益,怎么轰动怎么传播,怎么有利怎么传播,罔顾传播内容的真实性及社会效益。
虚荣。有的传播者为了显示自己的能耐,获取更多名利,随意编造事实,夸大宣传。
漂浮。工作作风漂浮也是产生虚假失实报道的原因之一。
在现代传播环境中,健康传播是主流,但病态传播现象的存在,其危害性不可小视。
首先,病态传播对整个传播环境造成破坏。病态传播向受众发出的是错误的信息,进行的是错误的引导,拆除了通往真实和善良的阶梯,剩下的只有虚伪和精神上的空虚。
其次,病态传播严重损害媒体公信力。媒体公信力是媒体自身内在品质和外在形象在受众心目中所占据的位置,是衡量媒体权威性、信誉度和社会影响力的标尺,也是媒体赢得受众信赖的能力。它是媒体在长期的发展中日积月累而形成的。媒体公信力的高低,决定其舆论影响力的大小。病态传播带给受众的是大量不正常、不健康、不真实的信息,受众会因此而对媒体由信任到怀疑,由怀疑到反感,由反感到戒备,由戒备到排斥,由排斥到抛弃。
再次,病态传播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10余篇中联重科负面的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因一条QQ短信而产生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辐射恐慌和抢盐风波;近期报道的模仿灰太狼烤羊,男童烧伤两同伴。这一系列严重后果都是由病态传播而引发,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病态传播的危害显而易见,新闻媒体如果受控于病态传播,很快就会从惊人的热闹走向惊人的低俗,然后走向惊人的荒凉。只有治好了病,才能变得强大。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多措并举地对病态传播进行有效的管控。
监管。在我国,《宪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已形成新闻媒体监管法律体系。新闻媒体应依据法律、法规以及道德标准,自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传播行为进行审查、把关、监控,消除病态传播滋生的土壤,净化传播环境。
教育。传播者传递什么样的信息,取决于他的自身素质、认知能力、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对于从事大众传播的职业传播者来说,应该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以及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树立科学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受众对事件的认知能力以及对事物的正确判断能力也有待提高。这种素养和能力并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通过后天对知识的获取,以及受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传媒在这方面也应施加影响。
查处。2013年12月27日,中国记协会同有关新闻宣传单位对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发布关于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通报。2014年1月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对近期5起报刊刊载虚假低俗内容的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涉及刊载低俗标题、低俗广告、失实报道、虚假新闻等行为。此前,一些虚假报道的当事人(如“纸馅包子”事件、中联重科负面失实报道的当事人等),因触犯法律都得到相应的惩处。这一系列的举措告诉我们,国家对病态传播现象是不能容忍的,查处力度在加大。我们相信,只要将行政、行业管理、社会监督、司法等多种手段结合起来,就能给病态传播制造者以高压态势,遏制病态传播的泛滥,铲除病态传播毒瘤,还传播环境一片晴朗的天空。
自律。媒体不能游走于法律与道德的边缘,如果只是靠病态传播去吸引眼球、制造轰动效应,倚重于此必然麻木于彼,长此以往,非但不能提升媒体的实力和竞争力,还会丢失良知和社会责任。无论是媒体或是新闻从业人员,都应按《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加强自律,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多一些独立思考、多一些理性判断,少一点冲动偏激、少一点轻信盲从,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每一次传播,共同维系良好的媒体生存环境和传播环境。
2014年1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指出:宣传思想战线要“切实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努力做到真、深、实,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坚持党管媒体,把握正确导向,有效引导社会热点,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新闻媒体只有彻底铲除病态传播,才有可能做到“真、深、实”,才能真正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助推中国梦。
(作者单位:江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