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构建及路径思考
詹志华 王豪儒
〔摘要〕创新3.0时代,闽台合作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文章以生态学为隐喻,提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是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同栖息者与“五位一体”的非生物支撑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在创新生态系统内闽台合作具有领域共占、互惠共生、协同进化、结网群居的特征。借鉴国内外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的成功经验,提出培育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路径建议。
〔关键词〕闽台;创新生态系统;创新群落;非生物支撑环境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8)02-0092-06
近年来,在科技进步、国际竞争、生态发展等驱动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认识到培育和营建优良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性[1]。美国、欧盟、日本等世界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创新范式的再次嬗变,开始积极探索运用“创新生态系统”营造科技创新的微生态环境,以求增强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抢占国际科技竞争的制高点。面对创新范式进入创新生态系统的全球大背景下,倡导构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不仅有利于降低两地之间的“隔阂度”,增强对接的紧密性与黏合性,而且实现闽台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 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提出
自2010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后,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双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规模、投资领域逐渐向宽领域、深层次、制度化迈进,合作模式出现了多元化特征,合作态势总体稳中求好。但是,闽台双方依旧很难在部分核心技术、关键领域、前沿学科等方面达成合作意愿。目前创新生态系统作为国家和地区创新体系的“升级版”[2](51),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导战略,美国硅谷正作为世界最成功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引领着世界的发展。因此闽台要以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就必须加快培育和营建具有闽台特色的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但在闽台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问题上,鲜有学者提及将闽台高新技术产业纳入同一创新生态系统中研究,为此,本文拟以生态学隐喻,顺应国际创新生态系统演化的趋势,提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这不仅可以为“十三五”期间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合作研究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也可以拓宽学界对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实践价值。
根据生态学的定义,自然生态系统是指由生物群落与无机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3]。与之类似,闽台高新技术產业创新生态系统是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同栖息者与非生物支撑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其中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不同栖息者都可以视为创新物种,同类创新物种不断聚集形成创新种群。创新物种与创新种群在共生竞合的相互作用下,不断与外部非生物支撑环境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汇,实现着整个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演化。该系统的根本目标是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增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物种之间的衔接,促使闽台双方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持续涌现。
二、 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构成
(一) 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内的不同栖息者
每个创新种群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各自的生态位和功能,生态位不重叠。根据主体功能不同可以将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内的不同栖息者划分为创新生产者群落、创新消费者群落及创新分解者群落。
1. 创新生产者群落。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不同创新种群通过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构成创新生产者群落。它们通过吸收政府、科技中介机构、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的项目、资金、信息、服务等来满足自身生长发育的需要,再通过人才输出、科研成果转让、中试生产等环节促进创新种群之间的物质、能量转化,最终完成从知识创造、知识转化应用到商业价值实现这一创新过程。它们犹如自然界的绿色植物。
(1) 高校种群。高校种群是知识和智力最密集的区域,处于创新产业链的源头,是最原始的创新主体。高校种群凭借自身较强的科研优势、创新优势、变革优势不断向企业、科技中介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等创新辅助主体输送高端科技人才、创新服务人才来增进创新人才流。近年来,闽台在搭建各具特色的开放式创新平台时,积极探索“校校合作”、“校企融合”模式,争取从一般学术研讨、交流讲学、合作办学、项目对接、联合研发拓展到建立闽台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
(2) 科研院所种群。随着知识要素地位的提高,科研院所的职能逐渐从单纯进行研发基地搭建、重点项目攻关、知识要素创新,转向同时重视高端人才定点培养、科技咨询服务、创新企业孵化。在台湾地区,现有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工研院”)、精密仪器发展中心、高速网络与计算中心、芯片系统设计中心、纳米组件实验室等著名的技术研究院,其工研院成立30多年来,研究开发成果丰硕,以技术转移或成立衍生公司的方式,新创和育成公司达225家,培育超过70位CEO,累积获得专利超过18000项[4]。同时福建省科研院所也发展迅速,就2014年福建省围绕12个科技重大专项,新增26个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9个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6个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引进国内外重大研究机构5个[5](71-72)。这些科研院所皆与台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跨越式的网络合作关系,它们良性互动、异化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创新。
(3) 企业种群。根据规模大小、市场竞争力、企业效益可以将企业划分为MNCs(大型企业)和SMCs(中小企业)两大类。相比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是开拓新兴市场、进军新领域的先锋,被誉为“世界级的隐形小巨人”。据统计,截止2012年,台湾地区共有1 337 890家企业,其中中小企业1 306 729家,占全部企业数的97.67%[6](2)。截至2014年,福建省拥有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904家,高新技术企业1779家,其90%以上的企业属中小企业[7],可见闽台之间均有庞大的中小企业群落。正如雨林给我们最大启示就是千万不要忽视“野草”!“在雨林中,一棵像野草的植株极有可能是整个生态环境中最有价值的新植物。”今天的“野草”可能就是明天的“参天大树”[8](IV)!
2. 创新消费者群落。自然界的消费者一般是指通过捕食行为以其他生物或动物躯体为食的食草动物或大型食肉动物。大型企业种群是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消费者种群,它处于产业创新链的顶端,具有高效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系统开发能力,是影响整个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关键物种。大型企业的数量与等級对市场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具有显著的加速性与制约性,一般情况下,数量越多、等级越高对市场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就越显著,就会越加刺激创新生产者的研发与设计激情。在动态开放的市场中,台湾地区的国产实业、友达光电、旺宏电子、台玻、长荣及国际市场的三菱、JVC、NEC玻壳、韩国LG、美国戴尔等正源源不断地嵌入福建并与福建本土企业形成新的产业集群,推动着闽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的发展。
3. 创新分解者群落。创新分解者群落又叫“创新服务者群落”、“创新诱导者群落”,它类似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从价值维度上看,创新分解者群落在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中具有促进创新主体联动、优化创新技术环境、加快创新要素流动、实现创新生态系统新陈代谢的作用。
(1) 政府种群。“自然生长树木,政府规划森林”。政府的“生态位”已从传统的工业经济时代集中控制模式转变为创新生态系统时代培育创新服务模式。这一转变使得政府配置资源的人工属性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天然属性得到了深度融合。当前,闽台两地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合作中扮演着一个基石物种的关键枢纽,不仅发挥着道路开拓、摩擦消除、关系疏通的重要作用,而且在创新主体间、创新主体与市场技术环境间成果的孕育、转接、辐射及信息反馈上发挥着统筹协调作用。
(2) 中介服务机构种群。中介服务种群是主要的创新辅助主体,其具有激活创新要素“活度”、突破创新障碍“力度”、打破创新隔阂“灵度”,增强创新物种间的粘合性与耦合性的作用。在科技创新领域,资源的稀缺性不再囿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而更强调信息的对称性或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咨询服务、人才市场等组成的专业服务体系已成为影响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对接效率、创新要素流通速率、“政用产学研”协同创新成败的关键要素。闽台虽已初步形成了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对接的中介服务体系,但协调性与互动性不强,资格认证、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依然很明显。
(3) 金融服务机构种群。金融服务机构以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平台为创新主体提供资金动力,是创新生态系统的润滑剂与催化剂,其主要包括科技信贷与担保、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科技保险五个方面。产业基金、融资租赁、跨境电子、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等新型业态或新式服务的兴起成为闽台金融合作的新热点;扩大自贸区对台开放领域,降低台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强化两地金融人才交流,营造闽台“金融生态圈”是当前闽台金融合作的新形式。
(二) 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非生物支撑环境
阳光、土壤、水源、空气等非生物环境因子对于健康的生命体至关重要,就像幼嫩的生命体要想茁壮成长,就必须生长在一个没有毒素、污染或严酷气候的生态环境中。创新生态系统的非生物支撑环境对创新物种的繁殖、进化具有催化作用,优越的非生物支撑环境可以传播“好的”变异,抑制“坏的”变异。因此,培育良性的非生物支撑环境是构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必要前提。
1. 长期稳定的政治环境。长期稳定的政治互信是构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大气环境”,其“蝴蝶效应”尤为明显。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今天,闽台之间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促进本地高新技术产业由“外部驱动”模式向“内部驱动”模式转变、“产业主导”模式向“创新突破”模式转变将是闽台两地的共同使命,任何带有政治色彩阻挠都不利于双方产业的协同进化。
2. 开放竞合的市场环境。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是一个汇聚各方创新要素、实现创新物种多样化的“人工生态系统”。市场的开放程度决定了外来创新物种不断汇入、内部创新要素不断流出、系统创新群落不断演化的速度。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闽台之间存在显著的产业梯度差异,突破制度制约瓶颈,以开放竞合的态度,将市场化运行的体制机制融入到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中,深化两地高校、科研机构与国际顶尖科研院所(如美国硅谷、印度班加罗尔、以色列特拉维夫)之间的合作,争取以国际化视野来建构荟萃全球科研精英的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促进创新生态系统在平衡—失衡—新平衡的动态过程中不断演化发展。
3. 健全完善的法制环境。随着闽台经贸合作的日益密切,商标、专利、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等知识产权已成为了闽台区域经济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对接的障碍。但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法域性”特征,因而具有分割市场、阻碍区域经济交流的内在本质,如果不进行适当的协调,知识产权有时也会阻碍经济的合作与发展[9](376)。尊重闽台分属不同法域且存在不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现实,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办法,建立长期稳定的知识产权协调机制;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高校、科研机构与市场的深度融合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社会法制化环境。
4. 舒适宜居的自然环境。宜人的气候、绵长的海岸带、郁葱的森林、空旷的地域和完善的生活设施是美国硅谷不断汇聚全球各界精英人才来这里创业的主要原因之一;蔚蓝海岸依山傍水、便利的交通、温和的气候、秀丽的自然风光使法国索菲亚具备了高科技产业工作者的一切区位优势。“生态性”是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精髓,体现了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性理念。近年来,福建省摒弃“经济逆生态化、生态非经济化”的传统做法,大力实施制造技术智能化、价值创造服务化、用户消费绿色化等战略,着力把平潭打造成为“幸福宜居岛”,为闽台科技人才的“创客”梦想造就良好的生活环境。
5. 聚焦“双创”的文化氛围。新古典经济学家抛弃文化的概念,认为宏观力量足以解释这个世界,所以他们不将人类的微观行为整合到他们的理论中,这种看待文化的方式无疑是错误的[8](119)。文化是人类文明的精华,对科学发现、技术创新、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中华民族历来注重革故鼎新,闽台同属中华文化范畴,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妈祖文化为纽带的祖地文化对台湾地区有着深远的影响。聚焦“双创”,开创容忍失败、勇于试错、敢于冒险、崇尚创新的文化氛围,着力打造众创空间,引入风险投资,加强创投基金与科技创业竞赛的对接;探索建立鼓励试错的平台与机制,着力培育以闽台产学研协同创新为基石、政府制度创新为亮点、用户锐意创新为时尚的可持续创新文化氛围,将有利于两地高新技术产业新物种和新群落的产生。
三、 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特征
福建与台湾地区地处东南沿海,“五缘”优势显著。参照自然生态系统领域共占、互惠共生、协同进化、结网群居的特征,从生态的层次来诠释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构建将有利于两地产业优势互补、协同竞合、共生演化。
(一) 領域共占。在自然界,各生物种群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或群落集体利益的最大化,通过领地共占共享食物、共同抵御外敌[10]。闽台在电子、石化、软件、机械等领域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例如2010年,冠捷显示器产量达到1450万台,世界排名第二,LCD显示器产量达到450万台,居全球第四[11](239);到了2015年,冠捷电子成为全球最大的液晶显示器供应商,在液晶显示器(MNT)方面,冠捷的产量为2.52KK/月,位居全球第一[12]。并且,从最近的产业发展规划来看,闽台所选的新一代重点发展产业具有高度的相关重叠性,共同合作的可行性,其两地均将云技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海洋生物技术等新兴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作为战略性产业重点发展,这将为闽台新领域的持续合作提供有利的空间。
(二) 互惠共生。互惠共生是指两个创新群落可以通过相互合作、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等方式,实现双方利益共享。这在自然生态系统和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中是一种极其普遍的现象。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建设将进一步凸显闽台在两岸经贸合作中的区位优势,台湾地区在资本投入、技术产业化、供应链管理、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具有相当优势。而福建省在劳动力成本、基础理论研究、高端装备和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表现优先。闽台互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即福建以基础研究、人才成本与规模等优势与台湾地区技术产业化、供应链管理、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相结合,可以获得1+1>2的良好效应[11](19)。
(三) 协同进化。生态学里的协同进化指的是一个物种的性状作为对另一物种性状的反应与进化,而后一个物种的这一性状本身又是对前一种的反应而进化[13](234)。台湾地区环境承载空间的狭小与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衰弱,使得台湾地区不断取消低产业链的优惠政策,提高产业准入标准,以“引高排低”、“腾笼换鸟”的方式,完成“新陈代谢”,促使台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由“代工生产”向“自主品牌”发展,“专业代工”向“垂直化生产分工体系”为代表的商业模式创新发展。而福建省通过“筑巢引凤”的方式,优先发挥对台优势,逐渐实现了由初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电子信息、石化、汽车、精密仪器、智能装备等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并形成了以龙头企业和大企业为核心、上中下游产业配套发展趋势。
(四) 结网群居。在生物群落中,有机体或生物种群聚集在某特定地区和适当环境,基于互惠与亲缘关系结网群居。闽台一水相连、同根共祖、血脉情深,这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的结网群居创造了有利的亲缘关系。随着两岸贸易投资壁垒的有效消除,以新竹、南部、中部、内湖、南港五大科学园区为核心的台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通过部分产业链转移嵌入福建并与福建本土企业形成嵌入/共生式集群网络关系,实现了闽台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化发展的趋势。如台湾地区冠捷电子、顺民电子、坚宏电子、联华电子等著名台湾地区企业落户福建,并与福建本土企业共同参与国际分工。
四、 培育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
生态系统的路径思考
培育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就要以“五位一体”的非生物支撑环境加快闽台具有创新活力的种群和群落的培育,集聚全球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意“点子”,形成具有强大区域创新资源配置能力的重要创新枢纽。根据发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培育的经验,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培育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构建闽台协同合作制度体系,促进两地创新种群协同演化。借鉴生态系统中的负反馈机理,在处理“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的关系上,总体思想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的最佳耦合[2](71)。平台化是大数据时代政府创新模式的新体现。两地政府应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以制度创新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平潭区、厦门区、福州区与台湾地区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协同合作,增进两地技术市场的开放性,加快闽台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迈向制度化。另外,要鼓励闽台创新服务机构错位发展,优化实体平台搭建,彰显大数据、云技术、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对接的引导与服务功能,即通过产业对接项目数据云为闽台两地种群和群落及时提供项目、优惠政策信息、项目动态监测信息等,实现闽台投资商、承接方、中介评估方、技术服务方的精准对接。
(二) 采取“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孵化”的模式,助推闽台不同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精准脱贫”。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很容易出现“创业空想、实验婴儿夭折、隐形陷阱、投资者与企业家分道扬镳”等现象。由于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起步较晚,中介服务机构不足,金融体系不健全,因此,福建省要着力改进财政资金支持机制和科研项目评审机制,促使政府的创新投入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率先成为闽台种子期、初创期高技术企业的“耐心资本”。对于高成长阶段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允许申请创业板上市,鼓励台湾地区及国际风险投资加大投资力度。另外,要大胆探索“持股孵化”模式,把有偿服务的债权转为股权,以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闽台创业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三) 探索建立闽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与企业加速器两级体系,加快中小企业集群化培育。当前,高新区孵化器已从传统单一孵化模式转向“创新苗圃+孵化器+加速器”接力式孵化与培育模式,开始出现了构建“虚拟孵化平台”与建立“创业社区”的新趋势。建议建立以种子期、初创期为服务对象的企业孵化器和以高成长企业为催化对象的企业加速器(如虚拟孵化平台)两级体系。尝试“瞪羚计划”,向从企业孵化器毕业的企业提供所需的资金、土地、专业咨询、公共技术平台等资源和服务,降低毕业企业的死亡率。同时,建议参照上海张江以“乔木计划”搭建企业创新的“小生境”,促进良好的成长性中小型企业从“草地”到“灌木丛”再到“乔木林”的群落演替[2](95-96),最终培育出根植于闽台双方的参天大树。
五、 结 论
以创新生态系统的视角对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合作的现状进行审思,我们可以把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合作理解为一个由闽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同栖息者与“五位一体”的非生物支撑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并具有领域共占、互惠共生、协同进化、结网群居等生态系统特征。然而,在实践中培育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仍任重道远,它需要闽台双方借鉴发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培育的经验,通过协同合作制度体系、“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孵化”模式、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化等形式对其进行精心培育。
〔參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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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雪)
〔摘要〕创新3.0时代,闽台合作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文章以生态学为隐喻,提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是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同栖息者与“五位一体”的非生物支撑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在创新生态系统内闽台合作具有领域共占、互惠共生、协同进化、结网群居的特征。借鉴国内外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的成功经验,提出培育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路径建议。
〔关键词〕闽台;创新生态系统;创新群落;非生物支撑环境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8)02-0092-06
近年来,在科技进步、国际竞争、生态发展等驱动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认识到培育和营建优良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性[1]。美国、欧盟、日本等世界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创新范式的再次嬗变,开始积极探索运用“创新生态系统”营造科技创新的微生态环境,以求增强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抢占国际科技竞争的制高点。面对创新范式进入创新生态系统的全球大背景下,倡导构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不仅有利于降低两地之间的“隔阂度”,增强对接的紧密性与黏合性,而且实现闽台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 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提出
自2010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后,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双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规模、投资领域逐渐向宽领域、深层次、制度化迈进,合作模式出现了多元化特征,合作态势总体稳中求好。但是,闽台双方依旧很难在部分核心技术、关键领域、前沿学科等方面达成合作意愿。目前创新生态系统作为国家和地区创新体系的“升级版”[2](51),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导战略,美国硅谷正作为世界最成功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引领着世界的发展。因此闽台要以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就必须加快培育和营建具有闽台特色的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但在闽台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问题上,鲜有学者提及将闽台高新技术产业纳入同一创新生态系统中研究,为此,本文拟以生态学隐喻,顺应国际创新生态系统演化的趋势,提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这不仅可以为“十三五”期间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合作研究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也可以拓宽学界对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实践价值。
根据生态学的定义,自然生态系统是指由生物群落与无机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3]。与之类似,闽台高新技术產业创新生态系统是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同栖息者与非生物支撑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其中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不同栖息者都可以视为创新物种,同类创新物种不断聚集形成创新种群。创新物种与创新种群在共生竞合的相互作用下,不断与外部非生物支撑环境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汇,实现着整个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演化。该系统的根本目标是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增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物种之间的衔接,促使闽台双方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持续涌现。
二、 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构成
(一) 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内的不同栖息者
每个创新种群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各自的生态位和功能,生态位不重叠。根据主体功能不同可以将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内的不同栖息者划分为创新生产者群落、创新消费者群落及创新分解者群落。
1. 创新生产者群落。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不同创新种群通过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构成创新生产者群落。它们通过吸收政府、科技中介机构、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的项目、资金、信息、服务等来满足自身生长发育的需要,再通过人才输出、科研成果转让、中试生产等环节促进创新种群之间的物质、能量转化,最终完成从知识创造、知识转化应用到商业价值实现这一创新过程。它们犹如自然界的绿色植物。
(1) 高校种群。高校种群是知识和智力最密集的区域,处于创新产业链的源头,是最原始的创新主体。高校种群凭借自身较强的科研优势、创新优势、变革优势不断向企业、科技中介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等创新辅助主体输送高端科技人才、创新服务人才来增进创新人才流。近年来,闽台在搭建各具特色的开放式创新平台时,积极探索“校校合作”、“校企融合”模式,争取从一般学术研讨、交流讲学、合作办学、项目对接、联合研发拓展到建立闽台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
(2) 科研院所种群。随着知识要素地位的提高,科研院所的职能逐渐从单纯进行研发基地搭建、重点项目攻关、知识要素创新,转向同时重视高端人才定点培养、科技咨询服务、创新企业孵化。在台湾地区,现有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工研院”)、精密仪器发展中心、高速网络与计算中心、芯片系统设计中心、纳米组件实验室等著名的技术研究院,其工研院成立30多年来,研究开发成果丰硕,以技术转移或成立衍生公司的方式,新创和育成公司达225家,培育超过70位CEO,累积获得专利超过18000项[4]。同时福建省科研院所也发展迅速,就2014年福建省围绕12个科技重大专项,新增26个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9个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6个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引进国内外重大研究机构5个[5](71-72)。这些科研院所皆与台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跨越式的网络合作关系,它们良性互动、异化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创新。
(3) 企业种群。根据规模大小、市场竞争力、企业效益可以将企业划分为MNCs(大型企业)和SMCs(中小企业)两大类。相比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是开拓新兴市场、进军新领域的先锋,被誉为“世界级的隐形小巨人”。据统计,截止2012年,台湾地区共有1 337 890家企业,其中中小企业1 306 729家,占全部企业数的97.67%[6](2)。截至2014年,福建省拥有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904家,高新技术企业1779家,其90%以上的企业属中小企业[7],可见闽台之间均有庞大的中小企业群落。正如雨林给我们最大启示就是千万不要忽视“野草”!“在雨林中,一棵像野草的植株极有可能是整个生态环境中最有价值的新植物。”今天的“野草”可能就是明天的“参天大树”[8](IV)!
2. 创新消费者群落。自然界的消费者一般是指通过捕食行为以其他生物或动物躯体为食的食草动物或大型食肉动物。大型企业种群是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消费者种群,它处于产业创新链的顶端,具有高效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系统开发能力,是影响整个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关键物种。大型企业的数量与等級对市场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具有显著的加速性与制约性,一般情况下,数量越多、等级越高对市场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就越显著,就会越加刺激创新生产者的研发与设计激情。在动态开放的市场中,台湾地区的国产实业、友达光电、旺宏电子、台玻、长荣及国际市场的三菱、JVC、NEC玻壳、韩国LG、美国戴尔等正源源不断地嵌入福建并与福建本土企业形成新的产业集群,推动着闽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的发展。
3. 创新分解者群落。创新分解者群落又叫“创新服务者群落”、“创新诱导者群落”,它类似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从价值维度上看,创新分解者群落在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中具有促进创新主体联动、优化创新技术环境、加快创新要素流动、实现创新生态系统新陈代谢的作用。
(1) 政府种群。“自然生长树木,政府规划森林”。政府的“生态位”已从传统的工业经济时代集中控制模式转变为创新生态系统时代培育创新服务模式。这一转变使得政府配置资源的人工属性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天然属性得到了深度融合。当前,闽台两地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合作中扮演着一个基石物种的关键枢纽,不仅发挥着道路开拓、摩擦消除、关系疏通的重要作用,而且在创新主体间、创新主体与市场技术环境间成果的孕育、转接、辐射及信息反馈上发挥着统筹协调作用。
(2) 中介服务机构种群。中介服务种群是主要的创新辅助主体,其具有激活创新要素“活度”、突破创新障碍“力度”、打破创新隔阂“灵度”,增强创新物种间的粘合性与耦合性的作用。在科技创新领域,资源的稀缺性不再囿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而更强调信息的对称性或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咨询服务、人才市场等组成的专业服务体系已成为影响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对接效率、创新要素流通速率、“政用产学研”协同创新成败的关键要素。闽台虽已初步形成了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对接的中介服务体系,但协调性与互动性不强,资格认证、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依然很明显。
(3) 金融服务机构种群。金融服务机构以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平台为创新主体提供资金动力,是创新生态系统的润滑剂与催化剂,其主要包括科技信贷与担保、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科技保险五个方面。产业基金、融资租赁、跨境电子、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等新型业态或新式服务的兴起成为闽台金融合作的新热点;扩大自贸区对台开放领域,降低台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强化两地金融人才交流,营造闽台“金融生态圈”是当前闽台金融合作的新形式。
(二) 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非生物支撑环境
阳光、土壤、水源、空气等非生物环境因子对于健康的生命体至关重要,就像幼嫩的生命体要想茁壮成长,就必须生长在一个没有毒素、污染或严酷气候的生态环境中。创新生态系统的非生物支撑环境对创新物种的繁殖、进化具有催化作用,优越的非生物支撑环境可以传播“好的”变异,抑制“坏的”变异。因此,培育良性的非生物支撑环境是构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必要前提。
1. 长期稳定的政治环境。长期稳定的政治互信是构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大气环境”,其“蝴蝶效应”尤为明显。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今天,闽台之间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促进本地高新技术产业由“外部驱动”模式向“内部驱动”模式转变、“产业主导”模式向“创新突破”模式转变将是闽台两地的共同使命,任何带有政治色彩阻挠都不利于双方产业的协同进化。
2. 开放竞合的市场环境。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是一个汇聚各方创新要素、实现创新物种多样化的“人工生态系统”。市场的开放程度决定了外来创新物种不断汇入、内部创新要素不断流出、系统创新群落不断演化的速度。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闽台之间存在显著的产业梯度差异,突破制度制约瓶颈,以开放竞合的态度,将市场化运行的体制机制融入到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中,深化两地高校、科研机构与国际顶尖科研院所(如美国硅谷、印度班加罗尔、以色列特拉维夫)之间的合作,争取以国际化视野来建构荟萃全球科研精英的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促进创新生态系统在平衡—失衡—新平衡的动态过程中不断演化发展。
3. 健全完善的法制环境。随着闽台经贸合作的日益密切,商标、专利、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等知识产权已成为了闽台区域经济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对接的障碍。但由于知识产权本身的“法域性”特征,因而具有分割市场、阻碍区域经济交流的内在本质,如果不进行适当的协调,知识产权有时也会阻碍经济的合作与发展[9](376)。尊重闽台分属不同法域且存在不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现实,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办法,建立长期稳定的知识产权协调机制;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高校、科研机构与市场的深度融合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社会法制化环境。
4. 舒适宜居的自然环境。宜人的气候、绵长的海岸带、郁葱的森林、空旷的地域和完善的生活设施是美国硅谷不断汇聚全球各界精英人才来这里创业的主要原因之一;蔚蓝海岸依山傍水、便利的交通、温和的气候、秀丽的自然风光使法国索菲亚具备了高科技产业工作者的一切区位优势。“生态性”是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精髓,体现了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性理念。近年来,福建省摒弃“经济逆生态化、生态非经济化”的传统做法,大力实施制造技术智能化、价值创造服务化、用户消费绿色化等战略,着力把平潭打造成为“幸福宜居岛”,为闽台科技人才的“创客”梦想造就良好的生活环境。
5. 聚焦“双创”的文化氛围。新古典经济学家抛弃文化的概念,认为宏观力量足以解释这个世界,所以他们不将人类的微观行为整合到他们的理论中,这种看待文化的方式无疑是错误的[8](119)。文化是人类文明的精华,对科学发现、技术创新、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中华民族历来注重革故鼎新,闽台同属中华文化范畴,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妈祖文化为纽带的祖地文化对台湾地区有着深远的影响。聚焦“双创”,开创容忍失败、勇于试错、敢于冒险、崇尚创新的文化氛围,着力打造众创空间,引入风险投资,加强创投基金与科技创业竞赛的对接;探索建立鼓励试错的平台与机制,着力培育以闽台产学研协同创新为基石、政府制度创新为亮点、用户锐意创新为时尚的可持续创新文化氛围,将有利于两地高新技术产业新物种和新群落的产生。
三、 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特征
福建与台湾地区地处东南沿海,“五缘”优势显著。参照自然生态系统领域共占、互惠共生、协同进化、结网群居的特征,从生态的层次来诠释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构建将有利于两地产业优势互补、协同竞合、共生演化。
(一) 領域共占。在自然界,各生物种群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或群落集体利益的最大化,通过领地共占共享食物、共同抵御外敌[10]。闽台在电子、石化、软件、机械等领域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例如2010年,冠捷显示器产量达到1450万台,世界排名第二,LCD显示器产量达到450万台,居全球第四[11](239);到了2015年,冠捷电子成为全球最大的液晶显示器供应商,在液晶显示器(MNT)方面,冠捷的产量为2.52KK/月,位居全球第一[12]。并且,从最近的产业发展规划来看,闽台所选的新一代重点发展产业具有高度的相关重叠性,共同合作的可行性,其两地均将云技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海洋生物技术等新兴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作为战略性产业重点发展,这将为闽台新领域的持续合作提供有利的空间。
(二) 互惠共生。互惠共生是指两个创新群落可以通过相互合作、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等方式,实现双方利益共享。这在自然生态系统和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中是一种极其普遍的现象。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建设将进一步凸显闽台在两岸经贸合作中的区位优势,台湾地区在资本投入、技术产业化、供应链管理、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具有相当优势。而福建省在劳动力成本、基础理论研究、高端装备和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表现优先。闽台互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即福建以基础研究、人才成本与规模等优势与台湾地区技术产业化、供应链管理、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相结合,可以获得1+1>2的良好效应[11](19)。
(三) 协同进化。生态学里的协同进化指的是一个物种的性状作为对另一物种性状的反应与进化,而后一个物种的这一性状本身又是对前一种的反应而进化[13](234)。台湾地区环境承载空间的狭小与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衰弱,使得台湾地区不断取消低产业链的优惠政策,提高产业准入标准,以“引高排低”、“腾笼换鸟”的方式,完成“新陈代谢”,促使台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由“代工生产”向“自主品牌”发展,“专业代工”向“垂直化生产分工体系”为代表的商业模式创新发展。而福建省通过“筑巢引凤”的方式,优先发挥对台优势,逐渐实现了由初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电子信息、石化、汽车、精密仪器、智能装备等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并形成了以龙头企业和大企业为核心、上中下游产业配套发展趋势。
(四) 结网群居。在生物群落中,有机体或生物种群聚集在某特定地区和适当环境,基于互惠与亲缘关系结网群居。闽台一水相连、同根共祖、血脉情深,这为闽台高新技术产业的结网群居创造了有利的亲缘关系。随着两岸贸易投资壁垒的有效消除,以新竹、南部、中部、内湖、南港五大科学园区为核心的台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通过部分产业链转移嵌入福建并与福建本土企业形成嵌入/共生式集群网络关系,实现了闽台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化发展的趋势。如台湾地区冠捷电子、顺民电子、坚宏电子、联华电子等著名台湾地区企业落户福建,并与福建本土企业共同参与国际分工。
四、 培育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
生态系统的路径思考
培育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就要以“五位一体”的非生物支撑环境加快闽台具有创新活力的种群和群落的培育,集聚全球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意“点子”,形成具有强大区域创新资源配置能力的重要创新枢纽。根据发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培育的经验,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培育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构建闽台协同合作制度体系,促进两地创新种群协同演化。借鉴生态系统中的负反馈机理,在处理“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的关系上,总体思想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的最佳耦合[2](71)。平台化是大数据时代政府创新模式的新体现。两地政府应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以制度创新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平潭区、厦门区、福州区与台湾地区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协同合作,增进两地技术市场的开放性,加快闽台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迈向制度化。另外,要鼓励闽台创新服务机构错位发展,优化实体平台搭建,彰显大数据、云技术、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对接的引导与服务功能,即通过产业对接项目数据云为闽台两地种群和群落及时提供项目、优惠政策信息、项目动态监测信息等,实现闽台投资商、承接方、中介评估方、技术服务方的精准对接。
(二) 采取“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孵化”的模式,助推闽台不同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精准脱贫”。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很容易出现“创业空想、实验婴儿夭折、隐形陷阱、投资者与企业家分道扬镳”等现象。由于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起步较晚,中介服务机构不足,金融体系不健全,因此,福建省要着力改进财政资金支持机制和科研项目评审机制,促使政府的创新投入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率先成为闽台种子期、初创期高技术企业的“耐心资本”。对于高成长阶段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允许申请创业板上市,鼓励台湾地区及国际风险投资加大投资力度。另外,要大胆探索“持股孵化”模式,把有偿服务的债权转为股权,以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闽台创业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三) 探索建立闽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与企业加速器两级体系,加快中小企业集群化培育。当前,高新区孵化器已从传统单一孵化模式转向“创新苗圃+孵化器+加速器”接力式孵化与培育模式,开始出现了构建“虚拟孵化平台”与建立“创业社区”的新趋势。建议建立以种子期、初创期为服务对象的企业孵化器和以高成长企业为催化对象的企业加速器(如虚拟孵化平台)两级体系。尝试“瞪羚计划”,向从企业孵化器毕业的企业提供所需的资金、土地、专业咨询、公共技术平台等资源和服务,降低毕业企业的死亡率。同时,建议参照上海张江以“乔木计划”搭建企业创新的“小生境”,促进良好的成长性中小型企业从“草地”到“灌木丛”再到“乔木林”的群落演替[2](95-96),最终培育出根植于闽台双方的参天大树。
五、 结 论
以创新生态系统的视角对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合作的现状进行审思,我们可以把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合作理解为一个由闽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同栖息者与“五位一体”的非生物支撑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并具有领域共占、互惠共生、协同进化、结网群居等生态系统特征。然而,在实践中培育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仍任重道远,它需要闽台双方借鉴发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培育的经验,通过协同合作制度体系、“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孵化”模式、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化等形式对其进行精心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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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