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不是汽车
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有一句口号: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老百姓用同样的语式调侃:阶级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
最近,中国社科院学者对这种思维有了翻新,他认为,不应妖魔化“人治”,神化“法治”。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好比汽车大还是司机大。人治就是一个经验性的治理,法治就是一个规范性的治理。法治不是一个点,不是一个线,而是一个可能性的空间,那么在这个空间中就是人治。
有一句德国谚语后来被说成是列宁语录:一切比喻都是蹩脚的。一般人用比喻解说道理很正常,尽管不严密但很形象具体。学者用比喻代替推理就很牵强,不是学识不足,就是别有用心。
法治与人治放在一起讨论,很显然是相互对立的概念。它们的共同点在于都是指的人类社会治理的一种形态;差别点在于法治强调以法律为准绳规范社会行为,是一种现代社会治理模式,人治遵循的是以当权者的意志为指导裁决社会矛盾,是一种正在被历史淘汰的落后社会治理模式。两者的关系,只能是法治对人治的否定和扬弃,而不可能是一种共存。社科院学者的比喻实际上是把法治概念下的“人的因素”偷换成了“人治”。按照他的逻辑推理,法治等于空间,人治等于操作,法治的核心等于人治。国家智库社科院的理论创新到了这个地步,真的让人很无语。
理论最基本的涵义,是指人们关于事物知识的理解和论述。也指辩论是非、争论和讲道理。非理论的最明显特征就是不讲道理,或者用诡辩的思维讲歪道理。理论的缺乏和实用的需要,让我们把很多俗语、比喻奉为理论。常见的有:摸着石头过河;不论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有权就有一切;你不打他就不倒等等。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些都不是理论,更不能成为一种指导思想。
当前的理论探讨、争论很难正常开展,除了上纲上线的政治敏感思维之外,还存在着严重的诡辩思维。诡辩术在中国也是有哲学传统的国粹之一,著名的“白马非马”故事就是例证。还有“登徒子好色赋”,伶牙俐齿的宋玉就是靠着诡辩术,给老实巴交的登徒子戴上了好色的名号,以至让其成了后世所有好色者的代名词。现实中的诡辩术也很多,你说邓小平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说毛泽东早就让人冷眼向洋看世界;你说要建设法治国家,他说专政就是法治;你说要搞法治不能搞人治,他说法治和人治是一回事核心还是人治;你说要树立正确价值观,他说美国人的普世价值都是从中国翻译的。理论研究不讲理,讲究玩弄概念,讲究追查动机,讲究我是真理我怕谁,这其实是一种更可怕的学术腐败。
法治是舶来品,汽车也是舶来品。舶来品在中国扎根说明现代文明的潮流不可阻挡。但是,法治绝不是汽车,在这里还是要形而上一些才对路。
读者 西 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