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邱兆祥 刘永元
〔摘要〕 金融稳定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当金融体系整体或局部因内外部因素破坏而导致金融服务中断或者弱化时,就必定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冲击。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里,中国将继续处于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的攻坚期,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对金融体系的冲击也会持续增强,中国金融稳定正面临着严峻的压力。实现实体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迫切需要稳定的金融环境作为支撑。当前中国金融稳定存在房地产泡沫和房地产投资高杠杆、家庭债务过高和储蓄率非正常下降、金融市场结构性失衡、过度金融化等问题。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应着力通过扩大金融改革开放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强化财政和货币在监管和政策方面的协同,强化党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从根本上化解国内金融体系蕴藏的金融风险。
〔关键词〕 金融稳定,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8)06-0075-0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维护金融稳定、抓好实体经济。2017年5月,他在主持政治局第4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这一讲话精辟地阐明了维护金融稳定对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2018年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基于经济稳中有变的重大判断,特别强调“要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稳金融仅次于稳就业,凸显了金融稳定的严峻形势。长期以来,中国金融领域的主要矛盾是实体经济增长需求和资本存量有限的矛盾 〔1 〕。金融部门更注重“规模”和“数量”,最大限度地动员储蓄转化为投资,向实体部门进行单向“输血”,从而加速资本积累。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过去金融部门粗放式增长所隐藏的诸多问题在去杠杆、强监管的压力下开始集中显现。一是金融部门长期对金融资产和房地产行业的过度投资,导致中国出现了过度金融化和房地产泡沫,加剧了国内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二是去杠杆、强监管的深入推进使得前期过度扩张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出现流动性问题。三是家庭部门杠杆率飙升、居民储蓄率下降,家庭部门债务危机成为影响中国金融稳定的潜在隐患。与此同时,2018年年初以来,中国金融系统又出现了社会融资规模收缩、资本市场波动较大、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债券违约增加、农商行不良贷款率大幅上升等新问题,致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意愿下滑,部分企业出现“融资渠道荒”的现象,并影响到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本文拟以马克思货币金融理论为指导,尝试在分析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基础上,着重探讨当前影响中国金融稳定的因素及维护金融稳定的主要路径。
一、维护金融稳定对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
金融與实体经济关系密切。马克思货币金融理论的基本原理指出,实体经济是金融存在的基础,金融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2 〕。金融既作为社会生产活动的基本要素,广泛参与到现代企业生产的全过程,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又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承担着政府、企业与居民之间资金配置的功能。如果金融不稳定,则企业和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就难以稳定,那么稳投资、稳就业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对于金融稳定的理解,目前金融学界尚无统一的定义,学术界普遍将金融稳定定义为一个状态变量。从实践来看,国内外学者侧重研究金融危机(金融不稳定的表现形式)和实体经济的作用机制。马克思将金融危机划分为两类:一类为伴随经济危机出现的货币金融危机,即由于物价、本币币值以及汇率等货币因素引起的金融体系剧烈波动;另一类为金融市场危机,即由于金融体系存在的内生脆弱性而引发的金融资本过度累积。无论是货币危机还是金融市场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都会造成金融资源配置紊乱,其最终结果都将导致产业资本难以有效累积,实体企业生产效率降低或生产停滞。从理论上讲,金融稳定和实体经济发展存在双向作用机制。如图1所示,金融稳定与实体经济发展通过货币政策和金融结构相互作用, 金融结构和货币政策的变动直接作用于实体经济,由此引起的实体经济波动又会反作用于金融结构和货币政策,从而影响金融稳定 〔3 〕。
图1 金融稳定、金融结构和实体经济相互作用机理
(一)维护金融稳定是货币政策的重要目标,货币稳定是满足实体企业有效融资需求的基础和保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货币资本是实体企业的“第一和持续推动力”,决定着企业的启动及持续运转。货币不稳定的理论假设主要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和商品与货币之间的关系理论基础上,如果货币失灵,则商品价格将难以正常反应,实体经济也就难以调控。(1)马克思指出: “在再生产过程的全部联系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中,只要信用突然停止,只有现金支付才有效,危机显然就会发生,对支付手段的激烈追求必然会出现。” 〔4 〕55在市场经济中,价值而非使用价值的获取是商品生产的首要目的。货币自身具有计价货币和实体货币的双重属性,这是货币不稳定的内生性根源。如果计价货币发生剧烈波动,人们本能地怀疑货币的价值,计价货币遭到抛弃,实体货币遭到挤兑,金融市场的投资和融资功能将遭到破坏, 实体经济将陷入“无米之炊”的境地。(2)当一国因发生金融危机而造成本国生产停滞时, 该国的货币政策将重点转向增加货币供给,借以刺激投资和消费。但是,这种宽松的货币政策又会导致通货膨胀率急剧上升,实体经济也面临滞胀的压力。(3)金融不稳定将导致货币需求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和银行负债结构的急剧变化。一旦金融不稳定因素增大,银行等金融机构会风险偏好偏紧,资金投向也会更加保守,出现“惜贷”局面,这将破坏货币政策相对稳定的政策传导机制。
(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是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马克思认为,金融市场存在内生性的不稳定性,商业信用和银行等金融中介的存在会加速企业的资本扩张,最终金融资本会驱逐产业资本,造成产业资本的“荒芜”。金融资本具有天然的贪婪性和占有性,而产业资本具有天然扩大生产的盲目性。前者以货币资本所有权或占有权与使用的分离为前提,追求货币增值的资本形式;而后者的首要前提是通过规模效应和循环发展扩大生产,提升资本积累能力。从财富分配效应来看,财富创造和再分配的过程反映了产业资本及金融资本之间的互动,这也是理解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挤出效应的关键。在正常的市场状态下,由于产业资本直接参与了生产和创造财富的最终过程,而金融资本仅仅部分参与了实体经济的财富创造过程,产业资本的平均收益率应当显著高于金融资本的收益率。而在资产泡沫的市场状态下,金融资本的收益率却显著高于金融资本所能提供的最高收益率,致使金融资本脱离实体经济运行轨迹,开始追求“自我实现”,即金融资本在金融各个部门之间多次空转,借以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一旦在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金融资本要求的平均收益率大于实体经济财富增加值所能承受的范围,这种过高的收益率就会成为脱离根基的“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引发金融泡沫。与此同时,高收益也会吸引更多产业资本通过金控平台等多重渠道转化为金融资本,对实体投资造成挤出效应,即金融资本驱逐了产业资本,最终使得产业无法进行有效的生产 〔5 〕。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泡沫最终将会导致银行信用体系崩溃,系统性金融风险也随之产生。
从实践来看,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的作用机制主要通过金融的市场结构、制度结构和融资结构来反映。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表现为其产业结构、动力结构、要素禀赋结构向更高层次转型,这迫切需要金融部门提供持续的资金要素支持。如果金融市场不稳定,实体经济和产业结构之间的资金获取就会产生偏移,实体产业部门经营的持续恶化又会加剧金融结构的脆弱性,进而导致金融运行所依赖的实体经济陷入恶性循环。因此,维护金融稳定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打通资金融通渠道,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流动性充足的宏观环境。
二、当前中国金融稳定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
当前,影响中国金融稳定的因素不断积聚,房地产泡沫和过度金融化对实体经济的挤出效应显著,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趋于失调和分离。从总量来看,新增社会融资规模缩减,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兴趣减弱。从结构来看,实体经济融资结构向银行业过度集中,其他融资渠道的融资功能接近失灵。
(一)房地产泡沫和房地产投资高杠杆问题
当前,房地产泡沫和房地产投资的高杠杆,是中国实体经济领域蕴藏的最值得关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源。自2001年中国实行市场化的房地产经济周期以来,房地产经济对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起到积极拉动作用,但行业过度繁荣也催生出较高的房地产泡沫。从需求端来看, 2001年-2017年,中国20岁-45岁人口(刚需人口)数量由5.5亿增至5.7亿,增幅为3.3%;从供给端来看,房地产销售面积却由2.1亿平方米增至16.9亿平方米,增幅达8倍。房地产开发资金由7378亿元增至156053亿元,增长20余倍,房地产开发资金占当年GDP比重由6.7%升至18.9%。截至2017年末,中国房地产行业贷款余额32.2万亿元,占银行贷款余额的26.8%。其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21.9万亿元。2017年中国房地产行业新增贷款5.6万亿元,占比为41.4%。
在资产泡沫的情况下,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平均收益率显著高于金融资本和其他实体产业的收益率,于是金融资本会脱离实体经济的运行轨迹,开始大量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房地产行业的高收益在实体经济内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吸引更多产业资本通过金控平台等多重渠道转化为金融资本,造成实体投资的挤出效应。如图2所示,中国房地产开发资金占同期新增社会融资比重从2009年的40.2%增长到2017年的80.3%。2018年上半年,中國房地产行业开发资金共计7.9万亿元,占同期新增社会融资比重为86.8%,较年初增长6.5个百分点。其中,约有62%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是通过金融机构借款(包括房地产企业借款和个人按揭)获取的。巨大的债务以土地和房地产作抵押,土地和房地产价格构成了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信用稳定的重要基础,一旦这种标的资产由于供需错配出现大幅度的下跌,银行坏账随之增加,就极有可能出现次贷危机,甚至引发经济危机。
(二)家庭债务过高和储蓄率非正常下降的问题
近年来,房价持续上涨使得中国家庭部门的债务已经逼近所能承受的极限,很多家庭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家庭部门的流动性风险开始逐步显现。如图3所示,2017年末,中国家庭部门杠杆率(家庭部门负债/GDP)为48%,超过了IMF在《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提到的30%的安全边界。家庭债务与可支配收入之比高达112.8%,逼近美国金融危机前的峰值。中国家庭部门过度负债,已经对消费形成明显的挤出效应。2018年上半年,中国零售额消费同比增速仅为9.4%,连续7年下滑。更严重的是,家庭部门杠杆率过高的负面效应已经溢出到了实体企业和金融系统,加剧了实体企业经营不善和银行系统的脆弱性。
伴随着家庭部门债务的累积,中国国内储蓄率也开始逐步下滑。高储蓄率和高投资率共同构成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基本条件。没有高储蓄支撑的高投资,必然导致国家外债高筑,引发资金紧张、货币超发和通货膨胀。居民储蓄是中国储蓄的主要来源,但从2008年以来,中国居民储蓄率(储蓄在收入中的比重)持续下降,从2008年的53.2%下降到2017年的7.7%,储蓄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从2010年的25.4%下降至2017年的12.7%。2018年上半年,中国各大银行的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均出现一定比例的下滑。在整体负债水平上升的情况下,储蓄率高位运行会为中国金融稳定提供缓冲空间和安全边际。若储蓄率持续下降,银行储蓄存款增长面临可能“枯竭”,则会增大货币市场的波动,影响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效应。
(三)金融市场结构性失衡问题
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协同性问题影响金融稳定,并反作用于实体经济。从理论上讲,一国金融结构的变化与其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基础相适应,脱离经济发展水平的金融机构变化可能会导致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的阶段性或局部性失衡。当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之间出现偏差时, 二者之间就会产生协同性问题。而且偏差越大,金融稳定性越差,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也越弱。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和机构体系。但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的金融市场体系还存在显著的结构性问题,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直接融资比重过低,造成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不畅。尤其是近年来随着金融监管加强、去杠杆持续深入推进,中国金融机构出现显著失衡,对金融稳定和实体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冲击。其一,银行融资比重开始出现逆向上升。如表1所示,银行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从2014年的59.4%升至2018年6月的96.4%,甚至高于2002年的91.9%,这是一个极不正常的现象,说明实体经济又回到以前仅仅依靠人民币贷款融资,其他融资工具、融资渠道基本呈现失灵的态势。其二,股市长期低迷,直接融资功能显著弱化。股市是优质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优质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2018年上半年,中国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筹资额为2511亿元,同比下降41.7%。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为923亿元,同比下降26%,股市融资功能显著弱化。其三,当前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大幅萎缩。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往往是反映金融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的重要指标。该指标已经从2014年末的6.9万亿元下降到2018年7月末的3.9亿元,降幅达43.5%,反映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呈现加速撤离的状态。
(四)过度金融化问题
从国内外金融化的历史及发展经验来看,健康的金融体系能够帮助实体经济提升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但过度金融化会造成金融活动投机性更强、交易过于频繁,金融资产价格波动过大,不仅会对实体经济产生挤压,还会增加金融体系的风险。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出现金融过剩的指标主要为金融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理论上来讲,一个国家承受金融化的程度与该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结构相关。一般来讲,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资本市场越发达,其能够承受的金融化水平越高。美国、英国形成的是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金融业增加值占比一直维持在6%~7%的高位水平;日本、德国形成的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这一数值相对较低,大约维持在3%~4%。如果金融业占比在短期内急剧升高,就极有可能发展为金融危机。日本金融业增加值占比在1990年达到高点6.9%,随后爆发经济危机; 美国2001年达到高点7.7%,随后互联网泡沫破灭;美国2006年达到7.6%,次贷危机随之发生。再看中国,如图4所示,2000年-2017年,中国金融业增加值从4236亿元迅速增至65748亿元,翻了15倍,年均增速为17.1%,是同阶段GDP增速的近2倍;金融增加值占GDP 比重从4.8%增至7.9%,已经达到日本1990年经济危机和美国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前的水平。
从区域来看,中国大部分省份都出现了过度金融化的迹象。Wind数据显示,除山东、吉林和湖南外,其他省份2017年金融业增加值占本省GDP的比重均超过5%,成为各省份的支柱性产业。其中,上海、北京的金融业增加值占比分别高达17.7%和16.6%。从金融体系构成来看,中国长期形成的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类似德国和日本),与资本市场相比,银行体系承担的风险更低,分享的产业利润更少。目前,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比已大幅度高于德国、日本,甚至已经超过了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美国、英国,说明中国当前的金融化程度已经接近甚至达到危机的临界值。
三、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当前,中国金融领域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高质量服务的需求与金融有效供给不足、供给结构失衡的矛盾。笔者认为,针对当前中国金融稳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要维护金融稳定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应从 “堵”和“疏”两方面加以治理。一方面要着重强化金融监管和政策方面的协调,特别是要发挥金融委的职能作用,从而达到“堵”的目的;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化金融改革和扩大金融开放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从而达到“疏”的目的。具体而言,应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和金融开放,使金融植根于实体经济中
1.有序扩大金融开放,推进金融稳定发展。金融效率是金融稳定的重要基础 〔6 〕。扩大金融开放是消除国内金融抑制,实现“以外促内”,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的重要渠道。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金融对外开放不仅全面提升了中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业务经营以及整体金融业的发展水平,而且还促进国内信用体系、监管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国内金融体系的稳定。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程度仍显不足,这已经成为限制国内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2017年末,外资银行总资产占国内银行业总资产比重仅1.32%,远低于OECD国家10%的平均水平;外资保险总资产份额和保费收入市场份额分别为6.7%和5.9%,远低于OECD国家的20%~30%的水平。金融业对外开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国内金融业缺乏更有效的竞争和内部激励机制(金融懒惰、金融空转、金融套利)的扭曲,致使金融脱实向虚。当前,中资金融机构和国内金融监管水平已经初步具备应对扩大金融开放可能带来的金融冲击的能力,中国金融行业已具备扩大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因此,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通过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增强金融系统的活力,提高资源分配的效率,进而推动金融稳定发展。在开放顺序上,现阶段应首先着重做好银行、保险等重点金融业开放(取消准入限制、采取负面清单管理等)。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防止因过度开放可能引起的新的金融风险。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当探索建立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两位一体的监管框架,提高可兑换条件下的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对境外投资者投资行为和跨境资金大额异常流动的日常监测和风险预警,防止出现大规模的出口“剩余储蓄”。
2.推动股市和债市改革,优化社会融资结构。与国外成熟的金融市场化体系相比,中国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比重过低,实体经济的融资高度依赖银行,导致压力和风险过于集中。因此,要继续深化股市和债市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通过优化金融结构增强金融体系分散金融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一是深化股市市场化改革,恢复国内股市的融资功能。从短期看,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借鉴发达国家成熟股市的经验,尽快研究设立平准基金,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用于维护股市稳定。从长期看,应着重研究推进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退市制度,缓慢有序地加快优质企业新股发行力度,促进股市“优胜劣汰”,从而提高股市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债市改革。当前中国债券市場面临审批部门不统一、重复监管、差异监管等问题。相关政策部门应该通过研究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加强做市商制度、有序开放信用评级市场等措施,降低准入门槛,通过有效竞争提高市场稳定性,并借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3.推进金融业信贷考核机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2018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在把握好货币总闸门的前提下,要在信贷考核和内部激励上下更大工夫,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中小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中小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劳动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但是,《中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国内只有20%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得传统融资。针对当前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着重从制度层面入手,通过完善监管制度来解决。在监管政策方面,依据现行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号)规定,流动资金贷款是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到期流动资金接续方面未加以明确,寻找到期贷款的接续贷款或者过桥贷款已经成为中小企业的融资症结。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管机构应该对流动性资金贷款“以贷还贷”和“无还本续贷”的模式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一方面减轻小微企业到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融资成本和融资压力,另一方面也应避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商业银行借此名义隐匿不良贷款及企业的故意拖欠可能造成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与此同时,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要通过考核、激励机制创新,鼓励政策性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并引导商业银行通过“银行机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中小企业”的贷款模式,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意愿。
(二)强化财政和货币在监管和政策方面的协同
1.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职能作用。2017年11月,中国借鉴国外先进监管经验并结合国内监管机构特点,专门成立国务院国家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金融委主要成员来自央行、国务院、银保监会、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中财办等部门,从国务院层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金融委的具体机构和人事安排尚未最终确定,应该尽早坐实金融委的职能,发挥金融委的政策协调职能,推进金融稳定发展。在组织架构上,金融委办公室设立在央行总行,宜采用总-分架构,依托各省级人民银行设立省级分部,建议将省级金融办划入各省级金融委分部;在管理形式上,金融委应下设部长级委员会,负责合作协调并监督跨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系统性金融风险委员会,承担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的核心职责,并定期向部长级委员会汇报;设立常设委员会,负责日常和持续的工作职责。在工作职责上,金融委要着重做好协调工作,既要牵头协调一行两会一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还要牵头中央与地方,一行两会一局与发改委、财政部的协调职责。
2.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推进,共同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定地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协调好各项政策的出台时机。当前财政与金融关系的制度安排是现代经济体系的核心安排之一。由于中国尚未建立完全市场化的经济体系,仍然存在财政与金融关系失衡的情况,主要体现在政府配置比重上升和财政责任转嫁。具体来看,央行承担过多刺激经济发展的责任,这既不利于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又可能因央行的过度“放水”引发滞胀风险。一是要重点厘清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职能边际。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协调推进,共同有效地维护金融稳定。现阶段货币政策侧重短期总需求调节,保持价格稳定和经济总量稳定,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适宜的货币环境。金融机构要坚持综合施策,正确合理地使用定向降准资金,注重定向、结构性投放流动性,尤其是应加快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能力,缓解社会融资环境偏紧的局面。二是财政政策要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减税降费和基建投资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两大措施。长期以来,中国经济主要依靠基建投资拉动,这是造成政府债务过重和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重要因素。国内企业和个人的税赋过高,限制了企业生产和居民消费的积极性。2018年1月-7月,国内增值税收入高达38902亿元,同比增长14.9%,占GDP比重高达8.3%。因此,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政策结构,更加注重减税降费,通过深化税费制度改革来消除乱收费、收过头税等体制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赋负担。从长远角度看,这既有利于风险防控,又能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党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1. 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金融稳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为中国金融改革和金融稳定进行了顶层设计,各金融机构要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的部署。一方面,金融业坚决贯彻落实金融领域重大方针政策,强化风险自查意识,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作为搞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首要任务。另一方面,金融系统应该走出过去的“套路”,改革固化思路,通过机制体制创新,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通道。
2.强化金融系统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统一。当前中国金融领域出现诸多乱象,影响金融稳定的因素错综复杂,反映出金融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结构性和方向性问题。一些单位和部门在落实金融政策中,往往只追求短期利益、不讲政治和大局,造成风险后移和监管不利。为打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攻坚战,必须要将党的建设在金融领域内强化起来,重大决策需要经过党委会讨论。尤其是在国有金融机构中,应该将党的领导和企业法人治理一体化推进,建议将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身份與董事会职权结合起来,党可代表多数股权支配董事会决议,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企业治理机制。
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 发挥党管人才优势。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说到底还是人才的稳定,要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风险控制经验的高学历、懂风险、重实践的监管人才队伍。同时,要建设好金融系统领导班子,在金融系统内选拔一批听党指挥的高素质干部,打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攻坚战。
参考文献:
〔1〕徐 忠.新时代背景下现代金融体系与国际治理体系现代化〔J〕.清华金融评论,2018 (5):7-8.
〔2〕邱兆祥,王树云.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协调发展研究〔J〕.理论探索,2017(4):28-29.
〔3〕应寅锋.金融结构对金融稳定的作用机理:功能观的分析视角〔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9(8):45-46.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5〕马 勇.系统性金融风险:一个经典注释〔J〕.金融评论,2011(8):2-4.
〔6〕王振山.金融效率论: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理论与实践〔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1999.
责任编辑 于晓媛
〔摘要〕 金融稳定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当金融体系整体或局部因内外部因素破坏而导致金融服务中断或者弱化时,就必定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冲击。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里,中国将继续处于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的攻坚期,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对金融体系的冲击也会持续增强,中国金融稳定正面临着严峻的压力。实现实体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迫切需要稳定的金融环境作为支撑。当前中国金融稳定存在房地产泡沫和房地产投资高杠杆、家庭债务过高和储蓄率非正常下降、金融市场结构性失衡、过度金融化等问题。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应着力通过扩大金融改革开放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强化财政和货币在监管和政策方面的协同,强化党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从根本上化解国内金融体系蕴藏的金融风险。
〔关键词〕 金融稳定,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8)06-0075-07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维护金融稳定、抓好实体经济。2017年5月,他在主持政治局第4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这一讲话精辟地阐明了维护金融稳定对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2018年7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基于经济稳中有变的重大判断,特别强调“要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稳金融仅次于稳就业,凸显了金融稳定的严峻形势。长期以来,中国金融领域的主要矛盾是实体经济增长需求和资本存量有限的矛盾 〔1 〕。金融部门更注重“规模”和“数量”,最大限度地动员储蓄转化为投资,向实体部门进行单向“输血”,从而加速资本积累。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过去金融部门粗放式增长所隐藏的诸多问题在去杠杆、强监管的压力下开始集中显现。一是金融部门长期对金融资产和房地产行业的过度投资,导致中国出现了过度金融化和房地产泡沫,加剧了国内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二是去杠杆、强监管的深入推进使得前期过度扩张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出现流动性问题。三是家庭部门杠杆率飙升、居民储蓄率下降,家庭部门债务危机成为影响中国金融稳定的潜在隐患。与此同时,2018年年初以来,中国金融系统又出现了社会融资规模收缩、资本市场波动较大、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债券违约增加、农商行不良贷款率大幅上升等新问题,致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意愿下滑,部分企业出现“融资渠道荒”的现象,并影响到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本文拟以马克思货币金融理论为指导,尝试在分析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基础上,着重探讨当前影响中国金融稳定的因素及维护金融稳定的主要路径。
一、维护金融稳定对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
金融與实体经济关系密切。马克思货币金融理论的基本原理指出,实体经济是金融存在的基础,金融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2 〕。金融既作为社会生产活动的基本要素,广泛参与到现代企业生产的全过程,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又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承担着政府、企业与居民之间资金配置的功能。如果金融不稳定,则企业和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就难以稳定,那么稳投资、稳就业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对于金融稳定的理解,目前金融学界尚无统一的定义,学术界普遍将金融稳定定义为一个状态变量。从实践来看,国内外学者侧重研究金融危机(金融不稳定的表现形式)和实体经济的作用机制。马克思将金融危机划分为两类:一类为伴随经济危机出现的货币金融危机,即由于物价、本币币值以及汇率等货币因素引起的金融体系剧烈波动;另一类为金融市场危机,即由于金融体系存在的内生脆弱性而引发的金融资本过度累积。无论是货币危机还是金融市场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都会造成金融资源配置紊乱,其最终结果都将导致产业资本难以有效累积,实体企业生产效率降低或生产停滞。从理论上讲,金融稳定和实体经济发展存在双向作用机制。如图1所示,金融稳定与实体经济发展通过货币政策和金融结构相互作用, 金融结构和货币政策的变动直接作用于实体经济,由此引起的实体经济波动又会反作用于金融结构和货币政策,从而影响金融稳定 〔3 〕。
图1 金融稳定、金融结构和实体经济相互作用机理
(一)维护金融稳定是货币政策的重要目标,货币稳定是满足实体企业有效融资需求的基础和保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货币资本是实体企业的“第一和持续推动力”,决定着企业的启动及持续运转。货币不稳定的理论假设主要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和商品与货币之间的关系理论基础上,如果货币失灵,则商品价格将难以正常反应,实体经济也就难以调控。(1)马克思指出: “在再生产过程的全部联系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中,只要信用突然停止,只有现金支付才有效,危机显然就会发生,对支付手段的激烈追求必然会出现。” 〔4 〕55在市场经济中,价值而非使用价值的获取是商品生产的首要目的。货币自身具有计价货币和实体货币的双重属性,这是货币不稳定的内生性根源。如果计价货币发生剧烈波动,人们本能地怀疑货币的价值,计价货币遭到抛弃,实体货币遭到挤兑,金融市场的投资和融资功能将遭到破坏, 实体经济将陷入“无米之炊”的境地。(2)当一国因发生金融危机而造成本国生产停滞时, 该国的货币政策将重点转向增加货币供给,借以刺激投资和消费。但是,这种宽松的货币政策又会导致通货膨胀率急剧上升,实体经济也面临滞胀的压力。(3)金融不稳定将导致货币需求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和银行负债结构的急剧变化。一旦金融不稳定因素增大,银行等金融机构会风险偏好偏紧,资金投向也会更加保守,出现“惜贷”局面,这将破坏货币政策相对稳定的政策传导机制。
(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是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马克思认为,金融市场存在内生性的不稳定性,商业信用和银行等金融中介的存在会加速企业的资本扩张,最终金融资本会驱逐产业资本,造成产业资本的“荒芜”。金融资本具有天然的贪婪性和占有性,而产业资本具有天然扩大生产的盲目性。前者以货币资本所有权或占有权与使用的分离为前提,追求货币增值的资本形式;而后者的首要前提是通过规模效应和循环发展扩大生产,提升资本积累能力。从财富分配效应来看,财富创造和再分配的过程反映了产业资本及金融资本之间的互动,这也是理解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挤出效应的关键。在正常的市场状态下,由于产业资本直接参与了生产和创造财富的最终过程,而金融资本仅仅部分参与了实体经济的财富创造过程,产业资本的平均收益率应当显著高于金融资本的收益率。而在资产泡沫的市场状态下,金融资本的收益率却显著高于金融资本所能提供的最高收益率,致使金融资本脱离实体经济运行轨迹,开始追求“自我实现”,即金融资本在金融各个部门之间多次空转,借以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一旦在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中金融资本要求的平均收益率大于实体经济财富增加值所能承受的范围,这种过高的收益率就会成为脱离根基的“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引发金融泡沫。与此同时,高收益也会吸引更多产业资本通过金控平台等多重渠道转化为金融资本,对实体投资造成挤出效应,即金融资本驱逐了产业资本,最终使得产业无法进行有效的生产 〔5 〕。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泡沫最终将会导致银行信用体系崩溃,系统性金融风险也随之产生。
从实践来看,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的作用机制主要通过金融的市场结构、制度结构和融资结构来反映。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表现为其产业结构、动力结构、要素禀赋结构向更高层次转型,这迫切需要金融部门提供持续的资金要素支持。如果金融市场不稳定,实体经济和产业结构之间的资金获取就会产生偏移,实体产业部门经营的持续恶化又会加剧金融结构的脆弱性,进而导致金融运行所依赖的实体经济陷入恶性循环。因此,维护金融稳定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打通资金融通渠道,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流动性充足的宏观环境。
二、当前中国金融稳定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
当前,影响中国金融稳定的因素不断积聚,房地产泡沫和过度金融化对实体经济的挤出效应显著,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趋于失调和分离。从总量来看,新增社会融资规模缩减,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兴趣减弱。从结构来看,实体经济融资结构向银行业过度集中,其他融资渠道的融资功能接近失灵。
(一)房地产泡沫和房地产投资高杠杆问题
当前,房地产泡沫和房地产投资的高杠杆,是中国实体经济领域蕴藏的最值得关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源。自2001年中国实行市场化的房地产经济周期以来,房地产经济对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起到积极拉动作用,但行业过度繁荣也催生出较高的房地产泡沫。从需求端来看, 2001年-2017年,中国20岁-45岁人口(刚需人口)数量由5.5亿增至5.7亿,增幅为3.3%;从供给端来看,房地产销售面积却由2.1亿平方米增至16.9亿平方米,增幅达8倍。房地产开发资金由7378亿元增至156053亿元,增长20余倍,房地产开发资金占当年GDP比重由6.7%升至18.9%。截至2017年末,中国房地产行业贷款余额32.2万亿元,占银行贷款余额的26.8%。其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21.9万亿元。2017年中国房地产行业新增贷款5.6万亿元,占比为41.4%。
在资产泡沫的情况下,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平均收益率显著高于金融资本和其他实体产业的收益率,于是金融资本会脱离实体经济的运行轨迹,开始大量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房地产行业的高收益在实体经济内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吸引更多产业资本通过金控平台等多重渠道转化为金融资本,造成实体投资的挤出效应。如图2所示,中国房地产开发资金占同期新增社会融资比重从2009年的40.2%增长到2017年的80.3%。2018年上半年,中國房地产行业开发资金共计7.9万亿元,占同期新增社会融资比重为86.8%,较年初增长6.5个百分点。其中,约有62%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是通过金融机构借款(包括房地产企业借款和个人按揭)获取的。巨大的债务以土地和房地产作抵押,土地和房地产价格构成了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信用稳定的重要基础,一旦这种标的资产由于供需错配出现大幅度的下跌,银行坏账随之增加,就极有可能出现次贷危机,甚至引发经济危机。
(二)家庭债务过高和储蓄率非正常下降的问题
近年来,房价持续上涨使得中国家庭部门的债务已经逼近所能承受的极限,很多家庭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家庭部门的流动性风险开始逐步显现。如图3所示,2017年末,中国家庭部门杠杆率(家庭部门负债/GDP)为48%,超过了IMF在《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提到的30%的安全边界。家庭债务与可支配收入之比高达112.8%,逼近美国金融危机前的峰值。中国家庭部门过度负债,已经对消费形成明显的挤出效应。2018年上半年,中国零售额消费同比增速仅为9.4%,连续7年下滑。更严重的是,家庭部门杠杆率过高的负面效应已经溢出到了实体企业和金融系统,加剧了实体企业经营不善和银行系统的脆弱性。
伴随着家庭部门债务的累积,中国国内储蓄率也开始逐步下滑。高储蓄率和高投资率共同构成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基本条件。没有高储蓄支撑的高投资,必然导致国家外债高筑,引发资金紧张、货币超发和通货膨胀。居民储蓄是中国储蓄的主要来源,但从2008年以来,中国居民储蓄率(储蓄在收入中的比重)持续下降,从2008年的53.2%下降到2017年的7.7%,储蓄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从2010年的25.4%下降至2017年的12.7%。2018年上半年,中国各大银行的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均出现一定比例的下滑。在整体负债水平上升的情况下,储蓄率高位运行会为中国金融稳定提供缓冲空间和安全边际。若储蓄率持续下降,银行储蓄存款增长面临可能“枯竭”,则会增大货币市场的波动,影响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效应。
(三)金融市场结构性失衡问题
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协同性问题影响金融稳定,并反作用于实体经济。从理论上讲,一国金融结构的变化与其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制度基础相适应,脱离经济发展水平的金融机构变化可能会导致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的阶段性或局部性失衡。当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之间出现偏差时, 二者之间就会产生协同性问题。而且偏差越大,金融稳定性越差,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也越弱。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和机构体系。但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的金融市场体系还存在显著的结构性问题,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直接融资比重过低,造成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不畅。尤其是近年来随着金融监管加强、去杠杆持续深入推进,中国金融机构出现显著失衡,对金融稳定和实体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冲击。其一,银行融资比重开始出现逆向上升。如表1所示,银行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从2014年的59.4%升至2018年6月的96.4%,甚至高于2002年的91.9%,这是一个极不正常的现象,说明实体经济又回到以前仅仅依靠人民币贷款融资,其他融资工具、融资渠道基本呈现失灵的态势。其二,股市长期低迷,直接融资功能显著弱化。股市是优质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优质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2018年上半年,中国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筹资额为2511亿元,同比下降41.7%。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为923亿元,同比下降26%,股市融资功能显著弱化。其三,当前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大幅萎缩。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往往是反映金融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的重要指标。该指标已经从2014年末的6.9万亿元下降到2018年7月末的3.9亿元,降幅达43.5%,反映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呈现加速撤离的状态。
(四)过度金融化问题
从国内外金融化的历史及发展经验来看,健康的金融体系能够帮助实体经济提升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但过度金融化会造成金融活动投机性更强、交易过于频繁,金融资产价格波动过大,不仅会对实体经济产生挤压,还会增加金融体系的风险。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出现金融过剩的指标主要为金融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理论上来讲,一个国家承受金融化的程度与该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结构相关。一般来讲,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资本市场越发达,其能够承受的金融化水平越高。美国、英国形成的是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金融业增加值占比一直维持在6%~7%的高位水平;日本、德国形成的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这一数值相对较低,大约维持在3%~4%。如果金融业占比在短期内急剧升高,就极有可能发展为金融危机。日本金融业增加值占比在1990年达到高点6.9%,随后爆发经济危机; 美国2001年达到高点7.7%,随后互联网泡沫破灭;美国2006年达到7.6%,次贷危机随之发生。再看中国,如图4所示,2000年-2017年,中国金融业增加值从4236亿元迅速增至65748亿元,翻了15倍,年均增速为17.1%,是同阶段GDP增速的近2倍;金融增加值占GDP 比重从4.8%增至7.9%,已经达到日本1990年经济危机和美国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前的水平。
从区域来看,中国大部分省份都出现了过度金融化的迹象。Wind数据显示,除山东、吉林和湖南外,其他省份2017年金融业增加值占本省GDP的比重均超过5%,成为各省份的支柱性产业。其中,上海、北京的金融业增加值占比分别高达17.7%和16.6%。从金融体系构成来看,中国长期形成的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类似德国和日本),与资本市场相比,银行体系承担的风险更低,分享的产业利润更少。目前,中国金融业增加值占比已大幅度高于德国、日本,甚至已经超过了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美国、英国,说明中国当前的金融化程度已经接近甚至达到危机的临界值。
三、维护金融稳定,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当前,中国金融领域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高质量服务的需求与金融有效供给不足、供给结构失衡的矛盾。笔者认为,针对当前中国金融稳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要维护金融稳定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应从 “堵”和“疏”两方面加以治理。一方面要着重强化金融监管和政策方面的协调,特别是要发挥金融委的职能作用,从而达到“堵”的目的;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化金融改革和扩大金融开放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从而达到“疏”的目的。具体而言,应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和金融开放,使金融植根于实体经济中
1.有序扩大金融开放,推进金融稳定发展。金融效率是金融稳定的重要基础 〔6 〕。扩大金融开放是消除国内金融抑制,实现“以外促内”,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的重要渠道。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金融对外开放不仅全面提升了中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业务经营以及整体金融业的发展水平,而且还促进国内信用体系、监管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国内金融体系的稳定。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程度仍显不足,这已经成为限制国内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2017年末,外资银行总资产占国内银行业总资产比重仅1.32%,远低于OECD国家10%的平均水平;外资保险总资产份额和保费收入市场份额分别为6.7%和5.9%,远低于OECD国家的20%~30%的水平。金融业对外开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国内金融业缺乏更有效的竞争和内部激励机制(金融懒惰、金融空转、金融套利)的扭曲,致使金融脱实向虚。当前,中资金融机构和国内金融监管水平已经初步具备应对扩大金融开放可能带来的金融冲击的能力,中国金融行业已具备扩大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因此,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通过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增强金融系统的活力,提高资源分配的效率,进而推动金融稳定发展。在开放顺序上,现阶段应首先着重做好银行、保险等重点金融业开放(取消准入限制、采取负面清单管理等)。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防止因过度开放可能引起的新的金融风险。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当探索建立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两位一体的监管框架,提高可兑换条件下的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对境外投资者投资行为和跨境资金大额异常流动的日常监测和风险预警,防止出现大规模的出口“剩余储蓄”。
2.推动股市和债市改革,优化社会融资结构。与国外成熟的金融市场化体系相比,中国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比重过低,实体经济的融资高度依赖银行,导致压力和风险过于集中。因此,要继续深化股市和债市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通过优化金融结构增强金融体系分散金融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一是深化股市市场化改革,恢复国内股市的融资功能。从短期看,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借鉴发达国家成熟股市的经验,尽快研究设立平准基金,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用于维护股市稳定。从长期看,应着重研究推进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退市制度,缓慢有序地加快优质企业新股发行力度,促进股市“优胜劣汰”,从而提高股市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债市改革。当前中国债券市場面临审批部门不统一、重复监管、差异监管等问题。相关政策部门应该通过研究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加强做市商制度、有序开放信用评级市场等措施,降低准入门槛,通过有效竞争提高市场稳定性,并借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3.推进金融业信贷考核机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2018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在把握好货币总闸门的前提下,要在信贷考核和内部激励上下更大工夫,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中小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中小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劳动就业和90%以上的企业数量。但是,《中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国内只有20%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得传统融资。针对当前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着重从制度层面入手,通过完善监管制度来解决。在监管政策方面,依据现行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号)规定,流动资金贷款是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到期流动资金接续方面未加以明确,寻找到期贷款的接续贷款或者过桥贷款已经成为中小企业的融资症结。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管机构应该对流动性资金贷款“以贷还贷”和“无还本续贷”的模式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一方面减轻小微企业到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融资成本和融资压力,另一方面也应避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商业银行借此名义隐匿不良贷款及企业的故意拖欠可能造成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与此同时,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要通过考核、激励机制创新,鼓励政策性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并引导商业银行通过“银行机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中小企业”的贷款模式,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意愿。
(二)强化财政和货币在监管和政策方面的协同
1.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职能作用。2017年11月,中国借鉴国外先进监管经验并结合国内监管机构特点,专门成立国务院国家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金融委主要成员来自央行、国务院、银保监会、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中财办等部门,从国务院层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目前,金融委的具体机构和人事安排尚未最终确定,应该尽早坐实金融委的职能,发挥金融委的政策协调职能,推进金融稳定发展。在组织架构上,金融委办公室设立在央行总行,宜采用总-分架构,依托各省级人民银行设立省级分部,建议将省级金融办划入各省级金融委分部;在管理形式上,金融委应下设部长级委员会,负责合作协调并监督跨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系统性金融风险委员会,承担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的核心职责,并定期向部长级委员会汇报;设立常设委员会,负责日常和持续的工作职责。在工作职责上,金融委要着重做好协调工作,既要牵头协调一行两会一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还要牵头中央与地方,一行两会一局与发改委、财政部的协调职责。
2.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推进,共同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定地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协调好各项政策的出台时机。当前财政与金融关系的制度安排是现代经济体系的核心安排之一。由于中国尚未建立完全市场化的经济体系,仍然存在财政与金融关系失衡的情况,主要体现在政府配置比重上升和财政责任转嫁。具体来看,央行承担过多刺激经济发展的责任,这既不利于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又可能因央行的过度“放水”引发滞胀风险。一是要重点厘清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职能边际。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协调推进,共同有效地维护金融稳定。现阶段货币政策侧重短期总需求调节,保持价格稳定和经济总量稳定,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适宜的货币环境。金融机构要坚持综合施策,正确合理地使用定向降准资金,注重定向、结构性投放流动性,尤其是应加快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能力,缓解社会融资环境偏紧的局面。二是财政政策要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减税降费和基建投资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两大措施。长期以来,中国经济主要依靠基建投资拉动,这是造成政府债务过重和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重要因素。国内企业和个人的税赋过高,限制了企业生产和居民消费的积极性。2018年1月-7月,国内增值税收入高达38902亿元,同比增长14.9%,占GDP比重高达8.3%。因此,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政策结构,更加注重减税降费,通过深化税费制度改革来消除乱收费、收过头税等体制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赋负担。从长远角度看,这既有利于风险防控,又能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党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1. 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金融稳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为中国金融改革和金融稳定进行了顶层设计,各金融机构要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的部署。一方面,金融业坚决贯彻落实金融领域重大方针政策,强化风险自查意识,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作为搞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首要任务。另一方面,金融系统应该走出过去的“套路”,改革固化思路,通过机制体制创新,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通道。
2.强化金融系统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统一。当前中国金融领域出现诸多乱象,影响金融稳定的因素错综复杂,反映出金融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结构性和方向性问题。一些单位和部门在落实金融政策中,往往只追求短期利益、不讲政治和大局,造成风险后移和监管不利。为打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攻坚战,必须要将党的建设在金融领域内强化起来,重大决策需要经过党委会讨论。尤其是在国有金融机构中,应该将党的领导和企业法人治理一体化推进,建议将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身份與董事会职权结合起来,党可代表多数股权支配董事会决议,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企业治理机制。
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 发挥党管人才优势。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说到底还是人才的稳定,要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风险控制经验的高学历、懂风险、重实践的监管人才队伍。同时,要建设好金融系统领导班子,在金融系统内选拔一批听党指挥的高素质干部,打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攻坚战。
参考文献:
〔1〕徐 忠.新时代背景下现代金融体系与国际治理体系现代化〔J〕.清华金融评论,2018 (5):7-8.
〔2〕邱兆祥,王树云.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协调发展研究〔J〕.理论探索,2017(4):28-29.
〔3〕应寅锋.金融结构对金融稳定的作用机理:功能观的分析视角〔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9(8):45-46.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5〕马 勇.系统性金融风险:一个经典注释〔J〕.金融评论,2011(8):2-4.
〔6〕王振山.金融效率论: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理论与实践〔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1999.
责任编辑 于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