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文化的解构及建设路径

周健
〔摘要〕 平安中国建设需要公安文化作后盾,但长期以来,公安文化通常被简化为围绕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而形成的精神文化。文章基于文化的广义内涵,把公安文化解构为相互关联的两个范畴:公共安全文化和警察亚文化。公共安全文化有消极和积极之分,警察亚文化具有标志、形塑、内聚、示范等功能。公安文化建设,一方面需要从内容、主体、手段三個方面入手,培育积极的、全民参与践行的公共安全文化,另一方面则要以精神内核为统领,通过制度、器物、言行等来提升警察亚文化的秩序生产力。两个范畴的公安文化缺一不可,共同促进平安中国的实现。
〔关键词〕 公安文化;公共安全文化;警察亚文化
〔中图分类号〕D035.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8)01-0095-06
一、 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确立了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平安中国建设除了要以法治作为坚实后盾外,公安文化建设同样不可或缺。但长期以来,对公安文化的认识存在着理解上的偏差。对于公众而言,往往倾向于把公安文化等同于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职业亚文化;而对于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而言,则习惯性地进一步把公安文化简化为围绕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创造的公安文学、公安艺术等精神文化。对公安文化的偏差理解,显然不利于公安文化以及平安中国建设。本文从公共安全和警察职业两个向度把公安文化解构为公共安全文化和警察亚文化两个范畴,分别对它们分进行了解读,以期有助于公安文化的全面建设。
二、 公安文化的理解向度
在阐释公安文化之前,首先回溯一下文化的概念以及对公安的两种不同的理解,因为它直接关涉公安文化的范畴体系。
“文化”,英文是culture,原为耕耘、耕作的意思,引申为人类对于自然界的开拓和改造。在中文中,文化两字最初是分开使用的,“文”的本义是指各色交错的纹理,后引申出美、善、德行之义;“化”的本义为改变、生成、造化。西汉以后,“文”与“化”开始合成使用,有“以文教化”的意思。所以,从辞源的角度看,不管在英文和中文中,文化都是相对于自然而言的,是人类社会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关于文化的科学界定,可以简单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的文化仅仅指那些人类所创造的精神层面的东西。如人类学家泰勒认为,文化是一种复杂丛结之全体。这种复杂丛结的全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任何其他的人所能获得的才能和习惯。因此,文化可以说是人们从过去集体经验中,所学习和保存的每一件事情[1] (4)。再如社会学家贝尔指出,“文化领域是意义的领域。它通过宗教、文艺、价值观念等象征性的表现方式,给人类生存提供一种超越性的信仰,成为一种将整个社会凝聚起来的道德纽带”[2](30)。广义的文化不仅仅包括人类所创造的精神层面的东西,还包括物质层面的东西,也就是说人类所创造的一切都属于文化。如钟敬文先生认为,“凡人类在经营社会生活过程中,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为地创造、传承和享用的东西,大都属于文化范围。它既有物质的东西(如衣食住、工具及一切器物),也有精神的东西(如语言、文学、艺术、道德、哲学、宗教、风俗等),当然还有那些为取得生活物质的活动(如打猎、农耕、匠作等),为延续人种而存在的家族结构以及其他各种社会组织”[3](35)。
公安的理解有两个基本的角度。首先,公安可以理解为公共安全,它指涉的是一种和谐稳定的社会状态或者说一种社会结果。其次,公安可以理解为一种职业,即警察以及警察职业的组织化形式——公安机关。在此,为了行文的方便,我们直接用警察来指涉警察职业和公安机关。
基于以上对文化和公安的区分,公安文化可以有四种理解向度(见表1):A指的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非物质文化;B指的是影响公共安全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C指与警察职业有关的非物质文化,包括警察群体自身以及其他社会各界创造的与警察职业有关的非物质文化,典型的如公安文学、公安艺术等;D指的是与警察职业有关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总和,也即警察职业亚文化。四种理解中,公众在谈及公安文化时,习惯性地倾向于把公安文化等同于C或者D。国内警学界因为对文化更多的是持广义的观点,所以其分析探讨的侧重点主要在B和D上;而公安机关虽然也意识到了文化的广义性,也非常注重公安物质设施设备的建设,但真正在讲公安文化建设时却更多的还是侧重于C。典型的表现在于,很多地方的公安网站,在“公安文化”板块中,基本都是公安文学和公安艺术的内容,各个地方以及全国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是公安文化的实践和推动主体。
三、 公安文化的解构
基于公安文化的四种理解向度,笔者认为,公安文化的正确认识应该基于文化的广义内涵,从公共安全和警察职业两个向度进行全面理解,即把公安文化解构为公共安全文化(B)和警察亚文化(D)两个范畴。要深入理解公安文化就有必要对这两个范畴的公安文化进行分别解读。
(一) 公共安全文化的内涵
安全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基,能否维护和实现安全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之一。安全问题涉及五个要素:安全的指涉对象、主导的安全价值、安全的威胁源、安全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的实现方式。其中安全的指涉对象和主导的安全价值是安全问题的核心[4]。公共安全的安全指涉对象是公众和社会,强调把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以及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作为主导的安全价值。如此,公共安全文化就是文化体系中对社会稳定、社会秩序以及公众的人身、财产构成安全影响的文化要素总和。当然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之分,有促进实现和阻碍破坏之别。
积极的公安文化就是能够协调社会关系,促成社会秩序,维护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文化要素总和。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等社会互动的准则、家族宗族的宗规族训、宗教的教规教义等。另外,文化中的法律法规以及实现公共安全的技术手段等,这些文化要素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化过程,通过引导、规训和惩罚,潜移默化地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从而规范人们的行为,降低互动的风险,调处化解社会矛盾,促成和实现公共安全。
消极的公安文化就是容易引起社会纷争、诱发犯罪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文化要素总和以及破坏和犯罪行为本身。如扒手街头扒窃的一套暗语:“匠人”、“钳工”是扒手的互称;“羊儿”是扒手的下手目标;“天窗、平台、底兜、马后”暗指下手目标身上不同的可扒窃部位;“上车找光阴”意指上车行窃;等等。这一套暗语,既是扒手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沟通的符号中介,也是其自我保护、增强内部认同的文化载体。再如黄、赌、毒、法轮功等邪教,这些人为的创造物虽然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实践群体,但它们的共同点在于违背了主文化所倡导的价值观和行为要求,程度不同地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以及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和破坏,所以这些消极的公安文化可以被称作是反文化或越轨亚文化。
当然,就性质而言,有些文化要素本身不具有积极和消极之分,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甚至也有些文化因子本来能够间接地促成社会整合,但在其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如果控制不好或过度运作却可能程度不同地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如一些狂欢性和娱乐性的民俗活动,通过对其的实践可以释放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压抑,舒缓情绪,并获得对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其内部的整合;但在实践过程中,这类文化事项往往具有明显的时空聚合性。当成千上万人在有限时空中从事某一项活动时,从最基本的层面讲,如果没有一个详细周密安保机制,很容易引发踩踏事故。再比如现代信息技术,一方面它可以为公安机关所用,构建完善的大情报系统,为公共安全的实现保驾护航;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导致犯罪的智能化、隐蔽化、时空的跨越化等特点,从而增加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难度。再比如家族文化,通过宗规族训、族长的协调、宗族内部的互助和扶危济困等途径能够规范族员行为,协调内部的矛盾和纠纷,促成宗族内部的整合;但如果宗族内部整合过度,也很容易在土地、水等资源的族间争夺和纠纷中引发群体性的冲突。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有些文化内容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具有两面性,关键在于对这些文化内容的引导和控制。
(二) 警察亚文化的内涵
安全的需求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之一。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其功能的重要性和角色的特殊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外在形象、行为方式、技术装备、制度政策、思想理念等方面创造和践行了具有鲜明职业特征的警察亚文化。
警察亚文化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組织运行和职能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职业亚文化。它首先是由诸多警察文化特质构成的综合体。警察文化特质是构成警察文化的基本要素或最小单位。如警服、警车、警械等警用物品,《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章制度、“立警为公”、“服务人民”等警察职业精神,它既有物质的形态也有非物质的形态。
根据警察文化特质内在的逻辑关系,警察亚文化可以分解为若干个警察文化丛。主要有:警察仪容仪表文化丛、警察行为文化丛、警察物质文化丛、警察制度文化丛、警察精神文化丛。警察仪容仪表文化丛包括警察服饰、体貌外形、言行举止等;警察行为文化丛是指警察在服务、管理、执法中所呈现出的有别于其他职业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特征;警察物质文化丛是指警察在职业功能的发挥中所使用的各类器物和装备;警察制度文化丛是指对警察具有规范和约束作用的各类规章制度;警察精神文化丛包括警察的职业理念以及围绕警察职业而创作的各类公安文学和公安艺术。其中,警察仪容仪表文化丛、警察行为文化丛和警察物质文化丛处于警察亚文化的表层,是警察制度文化丛和警察精神文化丛的具体要求和外在表现;警察制度文化丛处于警察亚文化的中间层,是警察精神文化丛的制度化形式;警察精神文化丛则处于警察亚文化的核心层,对外层的各类警察文化丛起着指导性作用。
根据警察亚文化的现实性,警察亚文化可以分为应然的警察亚文化和实然的警察亚文化。应然的警察亚文化是在某个时期,政府和公众对警察以及警察内部对自身的制度化期望,是关于“好警察”应有的行为模式以及由此形成的警营氛围,它是警察亚文化的理想类型。但因为一些期望过度地理想、一些制度过于脱离现实以及一定程度的监管缺失等因素的影响,制度的设计和要求并非会被现实简单化地完整复制,应然的警察亚文化在现实中的轨迹多多少少存在着偏差和走形。比如说,按照应然的警察亚文化,警察应该热心、热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少数民警因为各种原因,在和公众的接触中表现出了“冷、硬、横、推”等工作作风。警察执法处罚过程中的目标置换现象也是屡见不鲜。所以,实然的警察亚文化是应然的警察亚文化的现实版本。应然的警察亚文化是实然的警察亚文化的建设方向,而实然的警察亚文化在绝大部分场合保持着与应然文化的统一,但并非时空上完全的绝对统一。
警察亚文化的功能是警察亚文化对于警察个体、公安机关以及整个社会所能起到的作用。警察亚文化的功能体现在对警察自身以及社会两个方面。
首先,警察亚文化具有标志的功能。无论是警服、警车、警械等警用设备,还是公安局、派出所等办公场所的标准化设计;无论是对犯罪的预防和制止等执法行为,还是三项铁轨、五条禁令等制度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等等,这些物化的、制度化的、行为层面和精神层面的警察文化要素都明显地把警察和其他职业进行了有效区分,成为警察的显见标志。这些警察文化要素既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威慑、是公众安全感的来源,也是公众对警察进行监督和约束以及警察权威获得的途径。
其次,警察亚文化具有型塑的功能。从一名普通的社会成员到成为一名警察的角色转变是继续社会化的过程,期间必须接受警察亚文化的熏陶和内化,通过对警察亚文化的学习和实践实现精神、行为、技能等方面系统化地型塑,并通过对警察个体的影响来型塑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作为正式的拥有强制力的社会控制机制,通过警察客观存在的威慑力可以约束和规范社会行为,从而形塑社会行为,实现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再次,警察亚文化具有内聚的功能。文化可以增强文化持有者的身份认同,产生文化的归属感,并由此形成群体内部的整合,警察亚文化也是如此。通过警察精神文化的灌输和内化,通过警察管理体制机制上的理顺,警察亚文化建设可以明确和强化警察个体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促成良好的协作氛围和集体主义精神,形成强大的内部凝聚力。
最后,警察亚文化具有示范的功能。警察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在其建设过程中要受到来自于社会总体性文化的影响。警察物质设备、警察行为、警察制度和警察精神,这些警察文化要素都必须要以社会总体性文化为依据。但同时,警察文化也能够对社会总体性文化形成积极的示范作用。无论是英模的优秀事迹,还是普通民警的警务行为以及日常的社会生活行为,都会对社会文化产生辐射效应。
(三) 公共安全文化和警察亚文化的关系
公共安全文化和警察亚文化这两个范畴的公安文化并不是割裂的。首先,公共安全文化以及由此形成的安全需求是警察亚文化得以生成的最直接的文化环境。正是公共安全隐患和公众的安全需求催生了警察职业以及围绕警察职业形成的警察亚文化。所以,警察亚文化首先是对公共安全文化的回应。其次,公共安全文化中的一些要素和特征将直接影响到警察对公共安全的维护能力和公共安全的实现状况,并间接地影响到警察亚文化建设。如公众在安全上的自我防范情况、协作参与情况、法治意识等。另外,警察作为专职的社会秩序守护者和实现者,警察的职业精神、职业能力是公共安全不可或缺的要素。警察应该是公共安全文化建设中非常重要的推动性力量。如向公众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应该,营造积极的公共安全文化氛围。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警察亚文化的状况又会影响到公共安全文化的建设。
四、 公安文化的建設路径
由上可知,公共安全文化和警察亚文化虽然有各自的内核,但作为公安文化的两个范畴实则是相辅相成、彼此建构的,二者共同影响着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影响着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公安文化建设必须从两个范畴入手。
(一) 公共安全文化建设的路径
首先,在内容上,要充分厘清和培育积极的公共安全文化。社会化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文化教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要接受文化的熏陶,树立其文化中的价值观和信仰,习得文化中的知识和技能。正如本尼迪克特指出:个体生活历史首先是适应他的社区代代相传下来的生活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之时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着他的经验和行为。到他能说话时,他就成了自己文化的小小创造物,而当他长大成人并能参与这种文化的活动时,其文化的习惯就是他的习惯,其文化的信仰就是他的信仰,其文化的不可能性也就是他的不可能性[5](2)。当然,在文化的总体性教化中,人具有选择性亲近的能力,在内容庞杂的文化体系里,接受和实践什么样的文化内容将直接决定其社会化的结果,从而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实现和维护产生不同的效应。因此,在公共安全文化的内容建设上,一是要厘清公共安全文化体系,明确区分哪些文化要素对社会稳定、社会秩序以及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哪些具有消极的破坏作用,对消极的公共安全文化要尽量去抵制和消减。二是要进一步挖掘和培育积极的公共安全文化。一方面要对传统文化进行挖掘,另一方面要培育新时代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公民道德,培育社会诚信、社会责任意识、参与协作意识、规则法治意识等精神气质。通过文化的挖掘和培育,净化文化环境,让积极的公共安全文化成为公众的行为指南。
其次,在主体上,要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安全文化建设。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政府责无旁贷,但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要充分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其中,而且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本身就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社会公众参与,一是要鼓励公众尤其是社会精英主动去挖掘、培育、创造积极的公共安全文化。二是公众应该主动去学习、践行公共安全文化,从而形成良好地安全意识、养成自觉的安全行为,能够识别、规避自身的安全隐患和治安威胁,主动上报社会安全隐患,积极参与社会安全隐患的排除。
最后,在手段上,要加大公共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安全意识差、安全技能匮乏、没有养成自觉的安全行为是导致公共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其根本在于公共安全文化的熏陶不够,公共安全文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足。公共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和培训的阵地、形式要多样化。一是要把学校、社区和各类组织作为教育和培训的制度化、常态化阵地;二是在公众注意力结构呈耗散状态下,宣传教育和培训要寓教于乐,尤其是要多采用新媒体的手段,组织好公共安全文化教育培训的内容,让公众能够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碎片化学习。
(二) 警察亚文化建设的路径
首先,要提炼警察亚文化的精神内核。警察承担着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调解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管理和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功能,其职业具有政治性、暴力性、合法性、服务性、危险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警察职能的履行需要强大的精神后盾。2017年6月,习近平同志对警察队伍建设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要求。“对党忠诚”是政治建警的首要任务,“服务人民”是警察的职业宗旨,“执法公正”是警察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纪律严明”是警察职能发挥的重要保证。警察亚文化的精神内核可以紧紧围绕这十六个字进行提炼,使其成为警察亚文化建设的基石。
其次,要完善警察亚文化的制度和物质构成。警察亚文化中的制度和物质构成要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适时地补充和调整。当前,警察制度建设有两个重点:一是要进一步明确警察的职责范畴,尤其是要明确警察管理和服务的边界在哪里。在警力有限和治安任务繁重这一现实困境中,“有困难找警察”的理念一方面限制了警察作为打击预防犯罪这一核心能力的发挥;另一方面由于自身能力的窘境,面对公众的求助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一些困难解决不了也解决不好,并进而会引发公众对警察的质疑。同时,警察职责范围模糊、职责边界不清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助长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功能缺位。因此,要明确警察的职责范畴,并要用制度的形式加以清晰地界定。二是要关心关爱警察及警察家庭,加强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建设。警察在侦查、预防和制止犯罪活动的过程中,随时都可能遭遇各种危险。和其他职业相比,警察所可能遇到的危险是独一无二的。“他们的工作要求警察面临着和其他人相处时不确定的风险。警察面临着其他人员的突然袭击,不是生理或环境的可预见的风险,并且严重程度明显是不同的。警察面临着的一些危险,可能是他转身过去的一个角落或者是他敲开的每一扇门的背后都有着如果不是枪支至少也是拳头的危险”[6](2,105)。据统计,近年来,平均每年都有四百多名民警牺牲[7]。可以说,警察是用生命在守护生命。另外,警务工作强度大,警察休息得不到保障,警察群体总体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因此,警察职业保障制度要及时配套跟进,尽量消除警察的后顾之忧。
在物质构成方面,一是要加大投入,落实配置全基本的警用装备;二是在犯罪的技术化、智能化、流串化趋势下,要加大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犯罪预测系统、警务大数据等警务科技的应用,增强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
最后,要规范警察外在形象和行为。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少数警察不注重自身的外在形象,且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的现象。这些少数现象在腐败、干群矛盾激化的背景下,导致了整个警察队伍的污名化。另一方面,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交织叠加,治安纠纷和违法犯罪仍处于高位运行态势。警察在管理、服务和任务的执行中,很容易成为公众负面情绪的宣泄口。少数警察因此不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从而激化了警民矛盾,恶化了警察形象。要强化文化育警、文化塑警、文化强警的理念,利用警察精神和警察制度进一步指导、规范警察的外在形象和行为。
四、 结语
习近平同志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因此,“要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8]。笔者认为,公安文化是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的重要一环。在平安中国的背景中建设公安文化,首先要从公共安全文化和警察亚文化两个范畴来正确理解;其次,两个范畴的公安文化建设要一起抓,既不能忽视公共安全文化建设,也不能忽视警察亚文化建设。公共安全文化建设要从内容、主体、手段三个方面入手,努力构建积极的全民参与践行的公共安全文化;警察亚文化建设要以精神内核的提炼为统领,通过完善的制度、规范的言行、精良的装备来形塑警察的良好形象,增强警察亚文化的秩序生产力。两个范畴的公安文化建设缺一不可,共同服从服务于平安中国的构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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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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