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大歌研究综述
李梦琪在侗族有一句流传已久的说法,即“饭养身,歌养心,歌叙事,歌传情”,可见侗族大歌已经深深扎根于侗族人民的生活中,也深刻影响着这个民族的思想意识和文化内涵,所以侗族大歌成为侗族的标志性文化丝毫不为过。在现今市场经济及其他因素的冲击下,对于侗族大歌如何传承发展的问题引发了众多思考,其中侗族大歌在现代背景下的传承现状、它能否通过市场化找寻到传承发展之路,以及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侗族大歌能否被产业化等问题也困扰着众多学者。笔者现就研究学者所涉及的侗族大歌如何面向市场、如何传承及发展的相关领域和主张做综述如下。
一、侗族大歌在现代背景下的传承
侗族大歌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由于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它的历史文化几乎是靠口耳相传的音乐来继承和发展的,所以侗族大歌的传统传承方式就是口传心授。滕兰花认为:“大歌的传承模式是以人际传播为主的,这种传承主要表现在以学歌、唱歌为主要活动方式的大众组织歌班,以教歌、传歌、创歌为己任的歌师,以对歌、展歌、比歌为核心展开的不同规模的歌俗。”而现代的传承模式则跟随社会的发展变迁产生了许多变化,也衍生出更多方法。
杨莉、卢芝艳在2009年S1期的《职教论坛》中发表的《侗族大歌的起源、传承及现代发展——以黔东南州小黄村为例》中对现代背景下的传承方式介绍了两点:其一是校园式的大歌传承,以小黄为例,从2003年开始就已经将侗歌引入小学课堂,且根据年级的不同,进度和难度也随之变化。除了在本土小学中传承外,侗歌也在以汉文化为主要背景的专业艺术院校中,以“审美”为目的进行传承。其二是舞台式的大歌传承。作者根据大歌舞台的表演原因,总结了三点:第一是以谋生赚钱为目的、由侗民自组织的“文艺打工”;第二是当地政府已发展经济为目的,开发侗族村寨特色的人文旅游资源而组织的“民俗艺术展示”;第三是各级政府文艺单位以继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为目的而组织的“艺术表演”和歌唱比赛。通过对侗歌舞台式传承的有效运用,将其与旅游产业的结合,不仅拉动了地区经济的增长,也弘扬了本土的优秀文化。
谭榕榕于2013年在第五卷第四期的《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上发表的《伦侗族大歌的当代传播策略》中指出侗族大歌文化的当代传承存在着四大问题,首先是民族语言面临缺失,随着民族融合进程加快和城乡一体化的展开,侗族少年儿童汉化程度也逐渐加深,从而导致本土语言适用领域的减小。其次是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的转变,在电子媒介进入侗乡之后,村民们就具有了与以往娱乐方式不同的多样性选择,侗乡的本土文化也在发生着转型。再者就是打工型经济的冲击使得大规模的侗乡人民外出打工使得文化传承产生断层,也使得外出人员接受的现代文明不断消解着侗族文化的理念。最后就是功利态度的影响,这也与物质文明的发展有一定联系,阻碍了侗族大歌的传承发展。
侗族大歌在现代背景下传承发展的变化都与市场经济的日益冲击有密切的联系,所以通过某些形式的经济开发,对侗族大歌的传承与保护也有着双重的影响。肖静、高艳玲在发表的《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研究——以三江侗族大歌为例》中总结了旅游开发对侗族大歌影响。作者认为首先旅游产业开发对于侗族大歌的保护传承是有促进作用的,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时,它为侗族大歌营造了生存的土壤,让民俗文化体现出新的价值;也因为旅游业带动的庞大的人流量,让侗族大歌培育了更多的受众。市场价值使侗族居民重新审视他们生活多年的古老村寨和文化氛围,帮助居民尤其是年轻侗民了解喜爱他们的侗歌文化,激发了保护侗族大歌的意识。旅游产业确实对侗族大歌的传承保护影响颇多,但同时也带动了侗族大歌面向市场寻求发展,打开了新的生存大门。
二、旅游产业下侗族大歌的市场发展
贵州是旅游文化资源大省,运用了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建立了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区,实现了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侗族大歌作为侗族独具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文化,其与旅游产业有着极深渊源,既在旅游产业营销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也通过旅游产业面向市场,实现了部分市场价值。
1953年,贵州省黎平县侗族大歌进京演出,侗族大歌第一次走出侗乡,此后又再次赴京及其它地区演出,反响极大。1959年,侗族民间合唱团再次进京演出,并且阵容强大,不仅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录音播放,中国唱片社也为其录制了唱片,并在国内外发行。此后侗族大歌越来越多的走向舞台,逐渐被人们所了解,随着旅游产业的蓬勃兴起,已名气颇盛的侗族大歌也被纳入其中,成为其营销的重要力量。
《试论侗族大歌在侗族文化旅游市场营销中的作用》是李莉、兰晓原在《贵州社会科学》于2005年第四期上发表的文章,其中指出了侗族大歌对旅游宣传有促销的作用。首先对侗族大歌的宣传就是对侗族文化的宣传,最近几年侗族大歌在各大活动中亮相,它罕见的艺术形式和原汁原味的歌声无形中向人们传播了侗族文化的气息。其次,歌曲可以作为很好的宣传载体、促销方式,旅游地可以制作侗族大歌宣传光碟送往目标市场或者组建文艺歌队,以表演形式到客源市场进行宣传。侗族大歌也有利于提升旅游目的地的形象,一个城市(或地区)的景观表征和可认知的形象特征是引发游客兴趣和动机的基本前提,而侗族大歌符合了所有成功旅游形象的定位,即鲜明性、持久性和竞争力。再者侗族大歌能让旅游企业发现新的市场机会,形成新的目标市场。侗族文化旅游区利用侗族大歌作为旅游宣传的方式、手段和宣传载体,用其鲜明的特色、深刻的文化内涵、较高的知名度来吸引广大旅游消费者,有利于旅游企业去体会和研究旅游消费者的需求和欲望,从旅游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中辨别市场机会。侗族大歌也能促进产生品牌效应,侗族大歌作为一种音乐艺术形式,国际国内都给予了它极高的评价,侗族文化旅游区借此名声把侗族大歌作为一种旅游吸引物开发,已经初步形成一种产品品牌。它还可以拓展海外市场,借大歌之势形成一条侗族的文化长廊向演出过的国家辐射。
侗族大歌通过自身作为文化艺术的特征,融入到旅游产业中,再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是实现了自身一定的市场化,带来的大歌的经济价值。以小黄村为例,“侗歌的展演不仅引进来还走出去,许多优秀的侗歌演唱者不断为摆脱贫困走出山寨,唱歌逐渐变成了谋生的手段,人们不断看中他的经济功能”。
李子军在2011年《柳州师专学报》第26卷第五期上发表的《广西三江侗族大歌的经济开发价值探析》中对开发侗族大歌的经济价值提出了几条建议,其中一点是尽力挖掘大歌的独特性,以旅游手段开发经济价值。他举例柳州市文化局以三江侗族大歌为基础,打造了广西民族音画《八桂大歌》,2004年连获数个奖项,两次登人民大会堂为领导人及观众表演。2006年广西一家公司与《八桂大歌》签订了独家冠名巡演协议,频频商演,甚至走出国门。柳州市文化局迈出了探讨民族音乐市场化的新路子。三江县有关部门也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侗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三、市场经济下的侗族大歌的生存
杜再江在《农民侗族大歌队试水商演,期待走出山寨》中报道了“蝉之歌”艺术团的首场商演试水,在贵州师范大学象征性的收取10元门票,共卖了200多张。杨正熙说:“虽然观众不多,但有不少演艺公司前来洽谈,有的谈判已接近完成,这是最令我们欣慰的。”侗族大歌究竟有多少商业价值,能否走向市场,怎么走向市场也是目前正在探索的。
对于侗族大歌在城市中寻找生存发展空间的问题,在《中国文化报》发表《侗族大歌:在哪唱更合适》的李颖和在中国民族报发表《走进都市,侗族大歌闯出新的传承路》的胡可非都对此做了报道。讲述了吴虹飞和吴金燕等人组合的歌队游走在北京的小剧场和酒吧之间寻找生存之道的故事,也引出侗歌在城市中的生存现状。报道指出在北京“以歌养身”并非那么简单,小剧场对于歌队来说是最好的。面对市场化的过程,吴金燕说,侗族大歌里面有许多叙事歌,这些歌曲晦涩难懂,很多都是古代侗语,这些内容的传承很是问题。“如果我们只看到音乐和形式,侗族大歌也不可能有顽强的生命力”。治愈哪里更适合侗族大歌的演出的问题,“愚公移山”的老板认为,如果找到愿意听、喜欢他们的人就可以了,没有适不适合一说。侗族大歌3月在这里的演出很好。侗族大歌已经在城市中寻找到部分的生存空间,但限于侗歌语言问题及表演场所、受众接受度的限制,其城市中的生存仍非常艰难。
在对于侗族大歌进行市场化探索的反面,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邓敏文先生的研究最为全面。他在《当代侗族大歌的生存之路:保护、传承与发展》中提到当前我们正在探索的几个问题之一就是侗族大歌产业化的问题。他认为在商品社会中,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文学艺术产业化是必由之路,侗族大歌也不例外。并且在蒋兴华对邓敏文采访的报道《侗族大歌:面向市场寻求保护和发展》中,邓敏文提到:“我们的歌手不可能空着肚子唱歌,他们要吃、要穿、要谋生,而且希望自己的物质生活得到逐步的改善,即使是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年代里”;“同样是民族音乐,云南丽江纳西古乐已经为他们的艺术团体创造了数百万元的资产,我们的“羞于谈钱”的传统观念还没有改变。虽然金钱不等于艺术,但是艺术确实不能离开金钱。我们要将侗族大歌的演出活动纳入文化市场的管理体制中”。
从江县艺术团的梁国凤在《贵州民族报》上发表了文章《关于小黄侗族大歌产业化开发的思考》,文章中对于侗族大歌产业化做了详细的研究论述。侗族大歌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进行产业化开发,一是保护侗族大歌的需要。其中某些观点带有绝对性,他认为只有推行产业化开发,广大侗族群众从中得到了真的效益,唱侗族大歌、学侗族大歌就不需要政府开展“侗族大歌进学校”、“进课堂”或者设立侗族大歌保护基地等措施了。笔者认为此观点较为绝对和片面,侗族大歌作为文化遗产,是需要政府去主导的,单靠市场是无法支撑一门艺术的传承与保护的。
梁国凤在文章中也指出大歌进行产业化开发也是推动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的需要。这些观点与之前上述提到的旅游产业与侗歌相辅相成的影响是一致的,所以侗族大歌的市场化发展离不开旅游产业的背景支持。对于如何进行侗歌的产业化,他提到了三点,一是实行商业化运作,使之进入市场、适应市场,并置身于市场竞争中,使之变强大;二是要以现代传媒工具为载体,积极宣传和推介从江县民族文化,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三是要整合规划小黄侗族大歌文化资源,深度挖掘小黄侗族潜在资源,扩大宣传促销活动。这不仅能让侗族大歌将自己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收入,也能通过市场,增大传播力度,实现长久而有效的保护方法。
四、结语
侗族大歌受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冲击,其现代背景下的传承模式与其市场化、商业化有着密切联系,所以作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既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去保护传承,也需要在市场的培养下去调整形式,拉近与大众的距离。关于侗族大歌产业化的问题,笔者认为文化产业有着集群性,单靠侗族大歌一门艺术去进行产业化,可利用资源少,且很难形成庞大的产业链,故此侗族大歌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是目前对侗族大歌市场化最合适的方式,也能达到双赢的效果。当然,在侗族大歌市场化的进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是等待我们去解决的,但是走向市场、走向大众是市场经济背景下必然的趋势,我们应当顺从时代发展并努力维护。
一、侗族大歌在现代背景下的传承
侗族大歌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由于侗族没有自己的文字,它的历史文化几乎是靠口耳相传的音乐来继承和发展的,所以侗族大歌的传统传承方式就是口传心授。滕兰花认为:“大歌的传承模式是以人际传播为主的,这种传承主要表现在以学歌、唱歌为主要活动方式的大众组织歌班,以教歌、传歌、创歌为己任的歌师,以对歌、展歌、比歌为核心展开的不同规模的歌俗。”而现代的传承模式则跟随社会的发展变迁产生了许多变化,也衍生出更多方法。
杨莉、卢芝艳在2009年S1期的《职教论坛》中发表的《侗族大歌的起源、传承及现代发展——以黔东南州小黄村为例》中对现代背景下的传承方式介绍了两点:其一是校园式的大歌传承,以小黄为例,从2003年开始就已经将侗歌引入小学课堂,且根据年级的不同,进度和难度也随之变化。除了在本土小学中传承外,侗歌也在以汉文化为主要背景的专业艺术院校中,以“审美”为目的进行传承。其二是舞台式的大歌传承。作者根据大歌舞台的表演原因,总结了三点:第一是以谋生赚钱为目的、由侗民自组织的“文艺打工”;第二是当地政府已发展经济为目的,开发侗族村寨特色的人文旅游资源而组织的“民俗艺术展示”;第三是各级政府文艺单位以继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为目的而组织的“艺术表演”和歌唱比赛。通过对侗歌舞台式传承的有效运用,将其与旅游产业的结合,不仅拉动了地区经济的增长,也弘扬了本土的优秀文化。
谭榕榕于2013年在第五卷第四期的《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上发表的《伦侗族大歌的当代传播策略》中指出侗族大歌文化的当代传承存在着四大问题,首先是民族语言面临缺失,随着民族融合进程加快和城乡一体化的展开,侗族少年儿童汉化程度也逐渐加深,从而导致本土语言适用领域的减小。其次是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的转变,在电子媒介进入侗乡之后,村民们就具有了与以往娱乐方式不同的多样性选择,侗乡的本土文化也在发生着转型。再者就是打工型经济的冲击使得大规模的侗乡人民外出打工使得文化传承产生断层,也使得外出人员接受的现代文明不断消解着侗族文化的理念。最后就是功利态度的影响,这也与物质文明的发展有一定联系,阻碍了侗族大歌的传承发展。
侗族大歌在现代背景下传承发展的变化都与市场经济的日益冲击有密切的联系,所以通过某些形式的经济开发,对侗族大歌的传承与保护也有着双重的影响。肖静、高艳玲在发表的《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研究——以三江侗族大歌为例》中总结了旅游开发对侗族大歌影响。作者认为首先旅游产业开发对于侗族大歌的保护传承是有促进作用的,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时,它为侗族大歌营造了生存的土壤,让民俗文化体现出新的价值;也因为旅游业带动的庞大的人流量,让侗族大歌培育了更多的受众。市场价值使侗族居民重新审视他们生活多年的古老村寨和文化氛围,帮助居民尤其是年轻侗民了解喜爱他们的侗歌文化,激发了保护侗族大歌的意识。旅游产业确实对侗族大歌的传承保护影响颇多,但同时也带动了侗族大歌面向市场寻求发展,打开了新的生存大门。
二、旅游产业下侗族大歌的市场发展
贵州是旅游文化资源大省,运用了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建立了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区,实现了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侗族大歌作为侗族独具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文化,其与旅游产业有着极深渊源,既在旅游产业营销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也通过旅游产业面向市场,实现了部分市场价值。
1953年,贵州省黎平县侗族大歌进京演出,侗族大歌第一次走出侗乡,此后又再次赴京及其它地区演出,反响极大。1959年,侗族民间合唱团再次进京演出,并且阵容强大,不仅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录音播放,中国唱片社也为其录制了唱片,并在国内外发行。此后侗族大歌越来越多的走向舞台,逐渐被人们所了解,随着旅游产业的蓬勃兴起,已名气颇盛的侗族大歌也被纳入其中,成为其营销的重要力量。
《试论侗族大歌在侗族文化旅游市场营销中的作用》是李莉、兰晓原在《贵州社会科学》于2005年第四期上发表的文章,其中指出了侗族大歌对旅游宣传有促销的作用。首先对侗族大歌的宣传就是对侗族文化的宣传,最近几年侗族大歌在各大活动中亮相,它罕见的艺术形式和原汁原味的歌声无形中向人们传播了侗族文化的气息。其次,歌曲可以作为很好的宣传载体、促销方式,旅游地可以制作侗族大歌宣传光碟送往目标市场或者组建文艺歌队,以表演形式到客源市场进行宣传。侗族大歌也有利于提升旅游目的地的形象,一个城市(或地区)的景观表征和可认知的形象特征是引发游客兴趣和动机的基本前提,而侗族大歌符合了所有成功旅游形象的定位,即鲜明性、持久性和竞争力。再者侗族大歌能让旅游企业发现新的市场机会,形成新的目标市场。侗族文化旅游区利用侗族大歌作为旅游宣传的方式、手段和宣传载体,用其鲜明的特色、深刻的文化内涵、较高的知名度来吸引广大旅游消费者,有利于旅游企业去体会和研究旅游消费者的需求和欲望,从旅游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中辨别市场机会。侗族大歌也能促进产生品牌效应,侗族大歌作为一种音乐艺术形式,国际国内都给予了它极高的评价,侗族文化旅游区借此名声把侗族大歌作为一种旅游吸引物开发,已经初步形成一种产品品牌。它还可以拓展海外市场,借大歌之势形成一条侗族的文化长廊向演出过的国家辐射。
侗族大歌通过自身作为文化艺术的特征,融入到旅游产业中,再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是实现了自身一定的市场化,带来的大歌的经济价值。以小黄村为例,“侗歌的展演不仅引进来还走出去,许多优秀的侗歌演唱者不断为摆脱贫困走出山寨,唱歌逐渐变成了谋生的手段,人们不断看中他的经济功能”。
李子军在2011年《柳州师专学报》第26卷第五期上发表的《广西三江侗族大歌的经济开发价值探析》中对开发侗族大歌的经济价值提出了几条建议,其中一点是尽力挖掘大歌的独特性,以旅游手段开发经济价值。他举例柳州市文化局以三江侗族大歌为基础,打造了广西民族音画《八桂大歌》,2004年连获数个奖项,两次登人民大会堂为领导人及观众表演。2006年广西一家公司与《八桂大歌》签订了独家冠名巡演协议,频频商演,甚至走出国门。柳州市文化局迈出了探讨民族音乐市场化的新路子。三江县有关部门也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侗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三、市场经济下的侗族大歌的生存
杜再江在《农民侗族大歌队试水商演,期待走出山寨》中报道了“蝉之歌”艺术团的首场商演试水,在贵州师范大学象征性的收取10元门票,共卖了200多张。杨正熙说:“虽然观众不多,但有不少演艺公司前来洽谈,有的谈判已接近完成,这是最令我们欣慰的。”侗族大歌究竟有多少商业价值,能否走向市场,怎么走向市场也是目前正在探索的。
对于侗族大歌在城市中寻找生存发展空间的问题,在《中国文化报》发表《侗族大歌:在哪唱更合适》的李颖和在中国民族报发表《走进都市,侗族大歌闯出新的传承路》的胡可非都对此做了报道。讲述了吴虹飞和吴金燕等人组合的歌队游走在北京的小剧场和酒吧之间寻找生存之道的故事,也引出侗歌在城市中的生存现状。报道指出在北京“以歌养身”并非那么简单,小剧场对于歌队来说是最好的。面对市场化的过程,吴金燕说,侗族大歌里面有许多叙事歌,这些歌曲晦涩难懂,很多都是古代侗语,这些内容的传承很是问题。“如果我们只看到音乐和形式,侗族大歌也不可能有顽强的生命力”。治愈哪里更适合侗族大歌的演出的问题,“愚公移山”的老板认为,如果找到愿意听、喜欢他们的人就可以了,没有适不适合一说。侗族大歌3月在这里的演出很好。侗族大歌已经在城市中寻找到部分的生存空间,但限于侗歌语言问题及表演场所、受众接受度的限制,其城市中的生存仍非常艰难。
在对于侗族大歌进行市场化探索的反面,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邓敏文先生的研究最为全面。他在《当代侗族大歌的生存之路:保护、传承与发展》中提到当前我们正在探索的几个问题之一就是侗族大歌产业化的问题。他认为在商品社会中,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文学艺术产业化是必由之路,侗族大歌也不例外。并且在蒋兴华对邓敏文采访的报道《侗族大歌:面向市场寻求保护和发展》中,邓敏文提到:“我们的歌手不可能空着肚子唱歌,他们要吃、要穿、要谋生,而且希望自己的物质生活得到逐步的改善,即使是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年代里”;“同样是民族音乐,云南丽江纳西古乐已经为他们的艺术团体创造了数百万元的资产,我们的“羞于谈钱”的传统观念还没有改变。虽然金钱不等于艺术,但是艺术确实不能离开金钱。我们要将侗族大歌的演出活动纳入文化市场的管理体制中”。
从江县艺术团的梁国凤在《贵州民族报》上发表了文章《关于小黄侗族大歌产业化开发的思考》,文章中对于侗族大歌产业化做了详细的研究论述。侗族大歌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进行产业化开发,一是保护侗族大歌的需要。其中某些观点带有绝对性,他认为只有推行产业化开发,广大侗族群众从中得到了真的效益,唱侗族大歌、学侗族大歌就不需要政府开展“侗族大歌进学校”、“进课堂”或者设立侗族大歌保护基地等措施了。笔者认为此观点较为绝对和片面,侗族大歌作为文化遗产,是需要政府去主导的,单靠市场是无法支撑一门艺术的传承与保护的。
梁国凤在文章中也指出大歌进行产业化开发也是推动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的需要。这些观点与之前上述提到的旅游产业与侗歌相辅相成的影响是一致的,所以侗族大歌的市场化发展离不开旅游产业的背景支持。对于如何进行侗歌的产业化,他提到了三点,一是实行商业化运作,使之进入市场、适应市场,并置身于市场竞争中,使之变强大;二是要以现代传媒工具为载体,积极宣传和推介从江县民族文化,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三是要整合规划小黄侗族大歌文化资源,深度挖掘小黄侗族潜在资源,扩大宣传促销活动。这不仅能让侗族大歌将自己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收入,也能通过市场,增大传播力度,实现长久而有效的保护方法。
四、结语
侗族大歌受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冲击,其现代背景下的传承模式与其市场化、商业化有着密切联系,所以作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既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去保护传承,也需要在市场的培养下去调整形式,拉近与大众的距离。关于侗族大歌产业化的问题,笔者认为文化产业有着集群性,单靠侗族大歌一门艺术去进行产业化,可利用资源少,且很难形成庞大的产业链,故此侗族大歌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是目前对侗族大歌市场化最合适的方式,也能达到双赢的效果。当然,在侗族大歌市场化的进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是等待我们去解决的,但是走向市场、走向大众是市场经济背景下必然的趋势,我们应当顺从时代发展并努力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