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责任政府的社会服务取向

冯景贤
摘要:社会服务是一种由社会对其成员施加的劳务帮助和照顾的服务活动,与公共服务、社会照顾、社会救助相异。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社会服务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着“经济政治社会”的属性功能。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要实现“全社会福利化”的公正目标,这更迫切需要树立“责任政府”意识,由政府主导构建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
关键词:社会服务 服务体系 责任政府 社会公平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责任政府”意味着政府对人民负责,依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它属于现代行政法理念。为解决现代化进程中衍生出的矛盾,“社会服务”最早出现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它也是现代社会的产物。现代政府对人民负责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提供公共服务,包括实现民生的利益、需要和愿望,弱化和忽视政府社会服务职能,必然造成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出现,违背责任政府的社会职能。不过,社会服务这一概念尚未形成统一的内涵,也未划定明显的边界范畴,这归因于学者对社会服务的不同解释,有必要厘清这个概念。
1社会服务的内涵与外延
1.1社会服务的内涵
随着工业革命的节奏加快,城市迅速发展,但经济发展也出现波折,大量的生活困难群体出现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受到直接影响。社会服务的定义和范畴经历了演化的过程。
英国学者理查德·蒂特玛斯(Ri-chard Titmuss)1951年第一次提出“Socialservices”(社会服务)的概念,是指当时英国政府的社会保险政策。20世纪60年代“Social services”(社会服务)转变成为弱势群体如老人、残疾人、青少年儿童等提供的具体服务;21世纪初欧盟社会保护委员会更多使用“普遍利益社会服务”(Social Ser-vice ofGeneralInterest,SSGI)概念。突出了“公共服务”和“人类服务”“人性化服务”等“社会正式组织”的服务意蕴。
归纳起来,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服务主体经历了纯粹政府主体——政府,公共职能部门主体——一切社会正式组织为主体的转变;服务客体经历了特定群体——特殊群体——社会所有人的转变;服务活动过程经历了体现基本生存意义上的社会救助——特殊人群的社会照顾
具有普遍意义的专门服务阶段。
社会服务对象不仅仅是“有特定需要的个人或群体”,而是针对有需要的“全社会”(包括社会保障对象在内)的人群。服务方式主要是由政府制定相关社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为人民提供物质性服务和精神性服务。服务性质是社会福利(即非营利性)性质,它是政府免费或低偿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或群体提供的一种非营利服务。因此,社会服务是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的服务,目的是最终解除社会进步的阻力隐患,自然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
1.2社会服务的外延
现代意义上社会服务与公共服务、社会照顾、社会救助相异。其一,有无他律性是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区别。社会服务是一种与公共服务、个人服务相异的服务。公共服务具有他律性,它是一种制度安排。而社会服务蕴含的“基本服务”“发展服务”和“享受服务”与人民生活需求相关,不具备他律性;个人服务与社会服务的区别不言自明。其二,范畴与指向不同。杨燕绥在《打造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政府能力建设》一文中提出,“公共服务更多强调自上而下的派送,社会服务应包括居民生活需要的信息服务和帮助性服务,其提供形式包括社会互助、社区服务等,纳入市民服务中心。民政部门应当主导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李程伟在《加强公共服务与社会服务具有现实紧迫性》一文中提出,“从学理上看,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社会服务指的是针对社会成员所发生的特定困难而开展的帮助、扶助或支持等活动,例如针对灾民的心理危机干预就属于这种情况。这类活动因人而异,因个人或人群的不同困难而给予不同的服务,行动指向的特定性和服务过程的具体性让此类活动特别人性化。民政部门所做的绝大多数工作属于社会服务范畴。而公共服务着眼于整体人口的福祉提升。”但“从实践来看,政府实际上是把‘公共服务作为一个大概念来使用的,它经常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概念并列使用来描述政府的职能。在这种语境下,社会服务实际上是被包含在了公共服务之中。”其三,社会服务不等于社会照顾。英文社会照顾为Social care,有照顾、关怀、关心等多种意义。德国社会学家狄斯特威格在《德国教师陶冶的引路者》和《论爱国主义教育》的书中提出国家及其代理机构以博爱为出发点、以帮助照顾的方式、促使青年幸福快乐;威尔曼提出了青少年社会照顾的三种模式:追求有意义的生活、依靠意志为生活而奋斗、追求精神生活,从而使之成为社会中具有社会道德“成熟”的成人。这种单纯由国家完成的服务在实践中常常带来低效和浪费,针对这些弊端英国政府则把社会服务分成两个部分执行:中央政府负责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负责社会照顾,社会照顾服务引入市场化运作,发展第三部门等多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照顾服务,甚至还包括家庭的照顾作用。英国地方政府允许市场介入的社会照顾改变了以往无偿服务的性质,这种做法事实上对提高服务的有效性是极为有利的。由此看来,英国政府倡导的社会照顾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服务了,地方政府只是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体现的是服务性,或说它是地方政府主动下的社会性服务。其四,社会服务有别于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救助指的是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向那些因遭受自然灾害或各种原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的一种社会事业。社会服务还包括提供劳务或精神需求来满足救助对象。目前,国内学者对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比较研究概括起来有“等同说”“功能说”和“范畴说”。所谓“等同说”,学者认为社会救助就是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也就是一种救助,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研究》一文,从物质救助、精神救助、发展救助等理路探讨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问题,论者从人性视域把新社会救助看成是一种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事业。“功能说”,学者认为社會救助就是一项体现在生活救助、急难救助和灾害救助三方面的社会工作。实质上,社会服务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工作,而是一个具有广域范畴的抽象概念。“范畴说”,学者认为二者只是范畴上的问题,社会救助是一个具有宽广视域的概念,包含了救助对象、范围、项目、条件、资源、手段、标准等丰富的内容;而社会服务范畴更大,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管理、社会工作等多个领域,因此,他们之间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本质上讲,社会服务是一种由社会对其成员施加的劳务帮助和照顾的服务活动。也就是说,社会服务已从“社会服务就是救济贫困”演化到“方便民生、服务社会”,已经扩大了社会服务对象的范围。社会服务的责任主体不再仅仅局限于政府、官方部门,而是涵盖诸多社会正式组织,如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区支持网络等在内的多元化综合体系;服务对象不再仅仅指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一系列社会弱势群体和因各种原因而使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体,也包括接收不到社会保障以及接受社会保障后起不到作用仍需要帮助和解决问题的全体公民,尤其是“有特定需要的个人或群体”,向其提供必须的日常劳务帮助和生活照顾的服务活动。
2社会服务的功能
社会服务虽是舶来品,但为我国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出现的问题提供了有价值的思路。因为个人、自然、社会等多重原因,社会成员都可能遭遇贫困,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部分遭遇者会成为弱势群体,他们需要得到国家、社会的帮助。只有当这部分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需求都得到保障时,我国政府主导的社会和谐才可以实现。社会服务即为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为此类贫困人员提供物质上的帮助,帮助他们摆脱生存危机,这有利于强化弱势群体和贫困人群的社会认同,一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服务的功用体现为三个方面。
其一,经济功能。体现在通过社会服务缩小我国城乡居民贫富差距,纠正因市场失灵给收入分配带来的负面影响。责任政府要为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在管理细节方面做出变革,给社会公平注入动力。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实现收入的再分配,尤其保护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宏观调节的作用。
其二,政治功能。体现在为国家政治提供可持续的稳定机制上。社会服务是政治需要的产物,反过来它又为政治服务,社会服务与政治紧密相关。从世界各国社会服务的发展来看,社会服务已成为的国家政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了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
其三,社会功能。体现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礎功能上。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中,社会服务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障社会成员的生活基本需求,同时也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福利生活保障,因此,社会服务在安定民众生活方面正发挥着作用。
我国社会服务的“经济政治社会”属性功能,目前正在“社会公平”基本原则下逐步实现。事实证明,我国社会服务正成为责任政府保证社会公平的主要“调节器”和重要手段,为维护社会公平,它也成为责任政府社会服务制度拟定的基本出发点和行动归宿。
3强化责任政府意识,实现社会福利化
无论是“福利社会”还是“发展性社会福利”理论,目标都指向社会福利化这一民生议题。在我国,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实现“社会福利化”这一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政府,首选的做法就是构建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
社会福利化是社会服务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强化责任政府意识。在我国,责任政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是人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产物,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按照人民意志,政府定位为服务者的角色,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承担着相应责任。
建设责任政府是社会福利化的基础。社会作为一个“服务整体”促进社会福利发展。无论是“福利社会”还是“发展性社会福利”,都强调构建网络化、多元化的社会服务体系,保证社会福利资源的集中和服务的送达。从西方发达国家目前社会政策的实践经验来看,我国政府首先要转化成责任政府。习近平同志多次倡议,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社会建设要取得成效,需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这样会增强群众的存在感与获得感,有了良好的群众基础,社会管理就会变得自然与轻松。
3.1建设责任政府,重在发展社会服务
政府从公权力行使主体变为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责任政府就基本成型。其主要特点是行政系统发挥以政策调控为主的功能,社会形成以服务系统为主导的目标。对行政管理来说曾经的直接管理变为重视和发展社会服务,社会服务正是建设责任型政府的基本抓手。如果政府把社会服务变成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把社会服务的质量当作体现政府执政水平的测量仪,那么政府的工作规划就逐步向社会服务侧重。各级政府有效地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具体表现为提供切实的社会服务平台,建立基本的社会服务体系,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唯有发展社会服务,才能真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最终建成服务意识浓、服务态度好、服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责任型政府。于是,社会服务体系在责任型政府建设中完善,而责任型政府在提供社会服务中建成。
3.2发展社会服务,亟待强化社会管理
有学者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服务面临机构组织管理紊乱、社会服务资金管理不规范、社会服务效率低下等现状,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的效果。口因此,当务之急是创新社会管理。首先,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保障还处在水平较低的阶段,因此既要制定较高的服务目标,又要制定与目前发展水平一致的福利保障目标,从而能够最大限度整合不同时期的资源优势,满足服务对象,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如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贫困者、弱势劳工等弱势劳动能力群体的社会服务,针对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推行全员的社会性服务,如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社会慈善等。其次,强化组织管理建设。设计社会服务组织结构时要综合考虑部门权力的搭配、岗位和职责的界定、部门的监管,绩效的评估等,强化部门间的沟通配合,统筹规划资金、管理和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做到决策有目标有规划,人员有定岗,人力资源部门将依据服务对象配合宜的员工给予服务,根据员工的专业与才能分配任务,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和考核。再次,探索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全新模式。为了扩大社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社会组织会广泛寻求企业的合作,从而带动更多的企业参加到社会服务中来,扩大社会服务影响力。另外,兴办社会服务的企业,为了利润最大化,为了获取政府和社会组织更多的支持,企业必定会探索更加高效、合理、灵活并节省的社会服务模式。这样和社会组织机构一起建立了各种社会服务项目的遍及全国的企业,也将获得政府提供的各种优惠和补助,从而推动社会服务进一步发展壮大。最后,注重社会管理人才梯队建设。社会服务的管理与完善有待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尤其是储备干部的培养。要发挥传帮带的传统优势,对刚刚入职的工作者,一方面严格要求,大力开展适应性培训;另一方面,制定明确的管理人才培养目标,并督促指导,鼓励社会工作人员接受学历教育或再教育;同时,探寻社会服务管理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方法,探索社会服务管理专家的培养激励机制,建立人才晋升和提拔的长效机制。
3.3发展社会服务,尚需统筹城乡发展
发展社会服务有益于城乡统筹发展,但是我国广大农村社会服务处于“缺位”状况,这对我国社会服务的发展将极为不利。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国情下,城乡差距可通过社会服务水平差异折射出来。以发展社会服务来打通城乡壁垒,从而实现城乡统筹,是缩小城乡差距和促进城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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