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收账款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王建华
摘要:应收账款清查和回收是一项长期艰苦细致的制度化的工作,关系到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生死存亡。本文通过对某公司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存在问题及现状分析,有针对性提出了应收账款回收的措施及建议,进而实现将应收账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减少公司的损失。
关键词:应收账款;形成;存在问题;回收;措施
根据G公司对财务工作安排,笔者曾多次接手应收账款清理工作,并对G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梳理和清查,现将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和现状、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分析总结,以便为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帮助。一、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
随着国内经济发展方式的多样化,企业为了长期稳定的发展,更多的参与了多重经济方式的竞争,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也日趋呈现多样化,具体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客户信用信息调查不到位,被客户的假象所迷惑
客户信用信息调查不全面,遗漏重要信息,尤其对那些看似经营规模庞大的客户,总以为对方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殊不知,正是在那些所谓美丽光环的遮盖下,公司失去了戒备心理,致使大量工程款无法按期收回,最终导致呆账、坏账。
(二)盲目信任老客户,没有动态跟踪,对应收账款不做具体分析
不经常走访客户,更不了解客户的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客户的信用状况不进行跟踪,致使应收账款不能回笼,形成应收账款。对应收账款不做具体分析,也不及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直到客户无能力偿还欠款时,公司从资产也随之流失。
(三)签订合同的内容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楚
合同签订时,结算价款、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等相关内容不够明确,不够严密。不填列或忘记填列签订合同时间,对方签订人、付款期限不填列或不确定等均可形成应收账款。
(四)没有分清主次,错失工程款回收的重点时段
在工程施工期内,没有依据合同的付款期限或付款金额等相关条款按时收回工程款,错失收取工程款的黄金时段。
(五)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不统一
一些业务部门认为应收账款是财务部门核算的,其催收工作应由财务部门负责。而财务部门认为业务部门对客户情况最熟悉和了解,理应由业务部门负责催收。各部门互相扯皮,坐失良机,致使一些本可以回收的应收账款未能及时回收。
(六)存在懈怠思想,缺乏沟通意识
少数工程因施工质量存在非关键问题,不主动争取,没有及时与甲方沟通,没有与监理、甲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与解决方案,任其搁置不予处理遗留下来而形成应收账款。
(七)原始资料不健全,造成资金回收困难
原始资料是会计核算的凭证,同时也是应收账款回收的主要依据。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投标难,承揽工程难,签订合同更难,那么各工程或项目无确定的工作量,或无工程结算单,或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都导致资金无法回收。部分工程因我方施工期间使用甲供材料没有书面证明,或房租水费电费未予结清,对方单位未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往预留部分款项长期不予支付而形成应收账款。二、应收账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2XX6年12月31日,G公司累计形成应收账款2575.39万元。资金沉淀金额大,周转日趋困难,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按账面账龄分析,3年以下(含3年)应收账款2269.77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88.14%;4—6年的应收账款229.97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8.93%;7年以上应收账款75.45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2.93%;
从以上所述发现的问题是:最近三年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绝大部分,资金回笼幅度小,是应收账款催收的重中之重。
(二)依据上述应收账款相关资料,应收账款按工作手段分,地质灾害治理类1795.38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69.71%;水源地及供水井类241.81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39%;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类149.27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5.80%;土地及农田整理类141.11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5.48%;岩土勘察与设计类128.26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4.98%;其他类119.56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4.64%。
据此分析后,发现的问题是:从所占比重看,地质灾害类应收账款所占比重超过50%以上,是回收工程款的重点,水源地及供水类所占比重次之,其他类别所占比重不相上下。三、应收账款回收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该公司经济发展形势和所处的经济环境,现提出应收账款回收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客户信息档案,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和动态跟踪
公司应不断发展新客户,进行信用调查、信用评估;对老客户建立健全信息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信用記录,做好动态调整。对重要性客户或信誉良好的客户,公司应安排人员定期进行回访,随时对客户信息进行跟踪和实行动态更新,保持信息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对以往参与合作有分歧的客户应慎重对待,给予多方考虑和判断,为制定应收账款回收策略提供依据。
(二)加强对合同签订人员、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员等经营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学习
通过培训和学习,使经营人员掌握合同签订的基本常识和主要内容,做到有备无患,杜绝在工程结算等环节上埋下隐患和产生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三)加强合同签订管理,明确收款责任,签订合同层层把关,落实到人
建议合同签订落实具体到签订人、施工负责人或经办人,负责施工期内工程款回收,牢牢地把握施工期内收款的黄金时期,确保按合同签订的付款期限和付款金额到账。工程结束后,由施工负责人或签订人负责跟踪收款,便于双方更好地沟通和交流,确保后续工程款回收的连续性。
(四)把好工程结算关键环节,减少回收风险
工程完工后,除合同有明确价款或闭口合同外,还应具有工程结算单,包括结算内容,结算金额、对方单位签章、结算日期等。工程结算和工程款回收有专人负责,谁签订,谁负责结算,规避结算不及时带来的风险。
(五)抓好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收款力度
公司应当在财务部门提供的应收账款金额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客户账龄分析和客户风险分析,对于不同账龄、不同风险程度的应收账款采取不同的回收策略和方法,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
(六)建立协同分工的债权清理小组
结合具体情况,在公司和二级单位之间、经营人员和财务人员之间,进行分工和协调收款。根据合同性质、完成情况及工程款回收余额,制定具体的收款方案,共同回收应收账款,减少资金的沉淀。
(七)完善应收账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公司应当落实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部分的绩效考核及其赏罚挂钩。对于造成逾期应收账款的业务部分和相关人员,公司应当在内部以恰当的方式予以警示,接受员工的监视。对于造成坏账损失的业务部分和责任人员,公司应当按照考核机制相应的考核办法扣减工资。
(八)做好应收账款跟踪核对工作,保全确认凭据的有效性
每年对应收账款进行询证函或往来款项的核对确认工作,做好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等应当妥善保存,保证应收账款回收的连续性和法律上的时效性,也是确保应收账款逐步回笼的必要手段。
总之,加强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管理,关系到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生存问题,公司应当把应收账款清理当作一项长期的、制度化的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力争将应收账款控制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将应收账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高级会计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3.(第1版).
[2]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5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
[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2010年4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
(作者单位:甘肃省地矿局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财务科)
摘要:应收账款清查和回收是一项长期艰苦细致的制度化的工作,关系到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生死存亡。本文通过对某公司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存在问题及现状分析,有针对性提出了应收账款回收的措施及建议,进而实现将应收账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减少公司的损失。
关键词:应收账款;形成;存在问题;回收;措施
根据G公司对财务工作安排,笔者曾多次接手应收账款清理工作,并对G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梳理和清查,现将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和现状、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分析总结,以便为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帮助。一、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
随着国内经济发展方式的多样化,企业为了长期稳定的发展,更多的参与了多重经济方式的竞争,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也日趋呈现多样化,具体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客户信用信息调查不到位,被客户的假象所迷惑
客户信用信息调查不全面,遗漏重要信息,尤其对那些看似经营规模庞大的客户,总以为对方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殊不知,正是在那些所谓美丽光环的遮盖下,公司失去了戒备心理,致使大量工程款无法按期收回,最终导致呆账、坏账。
(二)盲目信任老客户,没有动态跟踪,对应收账款不做具体分析
不经常走访客户,更不了解客户的资金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客户的信用状况不进行跟踪,致使应收账款不能回笼,形成应收账款。对应收账款不做具体分析,也不及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直到客户无能力偿还欠款时,公司从资产也随之流失。
(三)签订合同的内容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楚
合同签订时,结算价款、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等相关内容不够明确,不够严密。不填列或忘记填列签订合同时间,对方签订人、付款期限不填列或不确定等均可形成应收账款。
(四)没有分清主次,错失工程款回收的重点时段
在工程施工期内,没有依据合同的付款期限或付款金额等相关条款按时收回工程款,错失收取工程款的黄金时段。
(五)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不统一
一些业务部门认为应收账款是财务部门核算的,其催收工作应由财务部门负责。而财务部门认为业务部门对客户情况最熟悉和了解,理应由业务部门负责催收。各部门互相扯皮,坐失良机,致使一些本可以回收的应收账款未能及时回收。
(六)存在懈怠思想,缺乏沟通意识
少数工程因施工质量存在非关键问题,不主动争取,没有及时与甲方沟通,没有与监理、甲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与解决方案,任其搁置不予处理遗留下来而形成应收账款。
(七)原始资料不健全,造成资金回收困难
原始资料是会计核算的凭证,同时也是应收账款回收的主要依据。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投标难,承揽工程难,签订合同更难,那么各工程或项目无确定的工作量,或无工程结算单,或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都导致资金无法回收。部分工程因我方施工期间使用甲供材料没有书面证明,或房租水费电费未予结清,对方单位未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往预留部分款项长期不予支付而形成应收账款。二、应收账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2XX6年12月31日,G公司累计形成应收账款2575.39万元。资金沉淀金额大,周转日趋困难,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按账面账龄分析,3年以下(含3年)应收账款2269.77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88.14%;4—6年的应收账款229.97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8.93%;7年以上应收账款75.45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2.93%;
从以上所述发现的问题是:最近三年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绝大部分,资金回笼幅度小,是应收账款催收的重中之重。
(二)依据上述应收账款相关资料,应收账款按工作手段分,地质灾害治理类1795.38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69.71%;水源地及供水井类241.81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39%;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类149.27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5.80%;土地及农田整理类141.11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5.48%;岩土勘察与设计类128.26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4.98%;其他类119.56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4.64%。
据此分析后,发现的问题是:从所占比重看,地质灾害类应收账款所占比重超过50%以上,是回收工程款的重点,水源地及供水类所占比重次之,其他类别所占比重不相上下。三、应收账款回收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该公司经济发展形势和所处的经济环境,现提出应收账款回收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客户信息档案,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和动态跟踪
公司应不断发展新客户,进行信用调查、信用评估;对老客户建立健全信息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信用記录,做好动态调整。对重要性客户或信誉良好的客户,公司应安排人员定期进行回访,随时对客户信息进行跟踪和实行动态更新,保持信息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对以往参与合作有分歧的客户应慎重对待,给予多方考虑和判断,为制定应收账款回收策略提供依据。
(二)加强对合同签订人员、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员等经营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学习
通过培训和学习,使经营人员掌握合同签订的基本常识和主要内容,做到有备无患,杜绝在工程结算等环节上埋下隐患和产生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三)加强合同签订管理,明确收款责任,签订合同层层把关,落实到人
建议合同签订落实具体到签订人、施工负责人或经办人,负责施工期内工程款回收,牢牢地把握施工期内收款的黄金时期,确保按合同签订的付款期限和付款金额到账。工程结束后,由施工负责人或签订人负责跟踪收款,便于双方更好地沟通和交流,确保后续工程款回收的连续性。
(四)把好工程结算关键环节,减少回收风险
工程完工后,除合同有明确价款或闭口合同外,还应具有工程结算单,包括结算内容,结算金额、对方单位签章、结算日期等。工程结算和工程款回收有专人负责,谁签订,谁负责结算,规避结算不及时带来的风险。
(五)抓好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收款力度
公司应当在财务部门提供的应收账款金额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客户账龄分析和客户风险分析,对于不同账龄、不同风险程度的应收账款采取不同的回收策略和方法,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
(六)建立协同分工的债权清理小组
结合具体情况,在公司和二级单位之间、经营人员和财务人员之间,进行分工和协调收款。根据合同性质、完成情况及工程款回收余额,制定具体的收款方案,共同回收应收账款,减少资金的沉淀。
(七)完善应收账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公司应当落实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部分的绩效考核及其赏罚挂钩。对于造成逾期应收账款的业务部分和相关人员,公司应当在内部以恰当的方式予以警示,接受员工的监视。对于造成坏账损失的业务部分和责任人员,公司应当按照考核机制相应的考核办法扣减工资。
(八)做好应收账款跟踪核对工作,保全确认凭据的有效性
每年对应收账款进行询证函或往来款项的核对确认工作,做好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等应当妥善保存,保证应收账款回收的连续性和法律上的时效性,也是确保应收账款逐步回笼的必要手段。
总之,加强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管理,关系到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生存问题,公司应当把应收账款清理当作一项长期的、制度化的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力争将应收账款控制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将应收账款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高级会计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3.(第1版).
[2]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5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
[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2010年4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
(作者单位:甘肃省地矿局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