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支持绿色林业发展与风险防控
谢剑
【摘 要】近年来,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将林权抵押贷款作为一种常规信贷产品在农户、公司中推广,有效解决了农场转型升级融资担保难题,较好地满足了农民、公司等主体的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加工的资金需求。但作为一种信贷产品,林权抵押贷款潜在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Guidong Rural Cooperative Bank of Hezhou City takes the forest right mortgage loan as a common credit production to promote in peasant household and companies, it effectively solves the financing problem of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the farm, to better meet the main forestry production, forest resources cultivation and development, forest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funds requirement of forest products processing of farmers and companies. But as a kind of credit product, the potential legal risk of forest right mortgage loan should not be ignored, and we should take effective risk control measures to solve .
【关键词】农村合作银行;绿色林业;法律风险;风险防控
【Keywords】 rural cooperative bank; green forestry;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12-0054-02
1 引言
2012年以来,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推进林业改革座谈会精神,以及贺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民生金融三大主力军作用,“咬定青山不放松”,把涉林信贷产品打造绿色金融特色品牌,累计发放林业贷款27.4亿元。但目前存在林业政策风险、价值评估风险等法律风险,桂东农合行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贷资产安全。
2 支持绿色林业发展情况
贺州市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森林覆盖率达到72.87%,成为贺州的优势生态资源,也是世界第一长寿市的重要长寿密码。为支持当地林业产业发展,着力解决林农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进一步拓宽林业种植融资渠道,桂东农合行推出“绿色林业贷”产品,恰恰相合了习近平总书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叮嘱,并相合自治区联社发展绿色金融,打造“五大银行”的理念,积极对接林业局、林业办、保险公司并达成战略合作关系,简化贷款流程,积极开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和谐林业和效益林业建设,为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贺州市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广西坤旺林业有限公司、步头国有飞播林场等林农林业公司提供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造林绿化、茶叶、森林旅游、木材加工、林浆纸等优势产业项目。截至2017年6月,桂东农合行林业贷款余额105988万元,其中:林业公司类贷款余额90154万元,惠及41家企业;林农类贷款余额15834万元,惠及1726户农民。
多年来,林业金融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林业信贷投放居辖区银行业首位;二是林业金融服务保持服务网络、产品、业务遍及全市重点林区“三个全覆盖”;三是林业普惠创新实现形成了“林农得实惠、金融得效益、政府得民心”三方共赢的局面。“十二五”期间,贺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取得了较大突破,2015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198亿元。比如国有大桂山林场借款用于10万亩桉杉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設项目,目前该林场的林木总蓄积480万立方米,林场下辖7个营林分场、3个对外造林基地、2家人造板厂、1个国家森林公园、1个木材加工园区,资产总额达到32亿元。
3 存在的法律风险
截至2017年6月,桂东农合行林业贷款余额中,已进入关注类贷款达67391万元,不良类贷款2800万元,关注类和不良类贷款占比达到66.23%,数据显示,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性偏高。从调查情况看,林权抵押贷款因其抵押物的分散性和易损性,在风险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和法律风险。
3.1 林权抵押登记制度存在缺陷
县级林业部门与乡镇林业工作站间并未建立有效的抵押登记监控系统,林权抵押登记制度存在缺陷。比如:贺州市龙美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向桂东农合行借款600万元,以平桂区公会镇清水村第四组金竹顶、木厂坑、鱼梁山下、捕冲岐、捕冲坑、杨梅青、枫木岭共计1711亩林地使用权和林木资源所有权作抵押。该林权的抵押登记与实际存在瑕疵。
3.2 难以对抵押林权进行实地监控
林业发达地区多为山区,普通交通工具无法到达,给贷前贷后管理造成极大困难,存在权属人“少批多砍”“偷砍滥伐”等现象,贷款抵押林权价值贬损严重,还款来源失去保障。比如: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向桂东农合行借款3000万元,以八步区贺街镇双星村里溪、牛囚组冯元秀、冯德胜、黄元秀、赵雅容,西南村、黄洞乡三岐村、都江村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资源所有权共计16605亩作抵押,存在“偷砍滥伐”的现象。[1]
3.3 价值评估存在风险
大部分信贷人员不具备山林地形图“读解”能力,实地调查出现“林不对图”的情况;部分地区未进驻具备森林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即便是公司工作人员也无法明确林地范围。对于大面积的林地,评估人员只能小范围取样估值,往往与实际价值相差甚远。比如:贺州天利恒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向桂东农合行借款2000万元,贺州市潮锋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借款3500万元,均存在“林不对图”、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甚远的情况。
3.4 林业政策存在风险
2012年,各级政府曾大力推广种植桉树经济林,桂东农合行的抵押林权绝大部分为桉树林。近年来发现桉树种植导致“水土流失严重、水质遭受影响、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根据自治区政府实施“生态优先”战略的要求,重点实施桉树林改造中长期计划,严禁新种桉树,桉树林采伐后不得再萌芽或种植桉树,导致抵押林权价值大幅下降。
3.5 贷款监管缺位风险
一是林权监管难度大。林业发达地区多为山区,普通交通工具无法到达,给贷前贷后管理造成极大困难,信贷人员难以对抵押林权进行实地监控,即便林权被偷伐变卖,也无法及时掌握情况。二是风险防控不到位。截至2017年6月,桂东农合行林业贷款余额中,不良类贷款占比达到66.23%,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性偏高,但管户信贷员未及时采取有效化险措施。
4 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4.1 加大抵押物风险排查力度
针对抵押林权存在的问题,银行有必要对存量林权贷款抵押物状况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根据不同分类,采取对应化险措施:对于抵押足值的贷款,加大贷后管理力度,防止抵押林权价值贬损;对于部分抵押林权已被砍伐、改种的贷款,要求借款人偿还对应抵债金额或提供其他足值抵押物;对于抵押林权已丧失的贷款,应加大催收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贷资产安全。
4.2 健全林权抵押贷款补偿机制
基于目前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现状,健全林权抵押贷款补偿机制迫在眉睫。一是政府应根据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管理难度大、利差空间小的特点,给予农合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一定的风险补偿,以提高农合行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二是政府财政部门应对林农取得的林权抵押贷款给予部分贴息,在政策上进行适当扶持,以提高林农扩大生产和投资规模的积极性。
4.3 加强林权抵押贷款管理
一是加强存量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对于存在风险隐患的存量贷款,以清收为主,原则上不办理展期。二是加强贷后管理。根据不同分类,采取对应化险措施:对于抵押足值的贷款,加大贷后管理力度,防止抵押林权价值贬损;对于部分抵押林权已被砍伐、改种的贷款,要求借款人偿还对应抵债金额或提供其他足值抵押物;对于抵押林权已丧失的贷款,应加大催收力度。
4.4 加大抵押林权联合监管力度
一是在与林业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加强与乡镇林业部门协调,发现存在抵押登记漏洞的,及时做好抵押林权双向备案工作,防止权属人利用集体林权申请砍伐证。二是加强与公检法系统沟通协作,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及时查封违约贷款抵押林权,防止权属人在诉讼期间砍伐林木。
4.5 加强新增贷款风险防控
一是提高新增林权抵押贷款准入门槛,禁止受理非优质客户的贷款申请。二是规范价值评估操作流程。林权价值评估须由信贷人员、评估公司联合当地林业部门共同参与,做到证实相符、谨慎估价取值。三是实行林权贷款抵押备案制度。在完善林权抵押登記手续后,及时到乡镇林业部门备案,防止权属人绕开债务获批砍林权。四是在担保合同中设立相应保护性条款,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办理林权转让、承包、再抵押,不得向林业管理部门申请发放采伐许可证;确需采伐的,采伐收入必须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等。
【参考文献】
【1】钟建雄.金融支持县域林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思考[J].中国农村金融,2012(6):10.
【摘 要】近年来,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将林权抵押贷款作为一种常规信贷产品在农户、公司中推广,有效解决了农场转型升级融资担保难题,较好地满足了农民、公司等主体的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加工的资金需求。但作为一种信贷产品,林权抵押贷款潜在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Guidong Rural Cooperative Bank of Hezhou City takes the forest right mortgage loan as a common credit production to promote in peasant household and companies, it effectively solves the financing problem of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the farm, to better meet the main forestry production, forest resources cultivation and development, forest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funds requirement of forest products processing of farmers and companies. But as a kind of credit product, the potential legal risk of forest right mortgage loan should not be ignored, and we should take effective risk control measures to solve .
【关键词】农村合作银行;绿色林业;法律风险;风险防控
【Keywords】 rural cooperative bank; green forestry; legal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12-0054-02
1 引言
2012年以来,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推进林业改革座谈会精神,以及贺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民生金融三大主力军作用,“咬定青山不放松”,把涉林信贷产品打造绿色金融特色品牌,累计发放林业贷款27.4亿元。但目前存在林业政策风险、价值评估风险等法律风险,桂东农合行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贷资产安全。
2 支持绿色林业发展情况
贺州市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森林覆盖率达到72.87%,成为贺州的优势生态资源,也是世界第一长寿市的重要长寿密码。为支持当地林业产业发展,着力解决林农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进一步拓宽林业种植融资渠道,桂东农合行推出“绿色林业贷”产品,恰恰相合了习近平总书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叮嘱,并相合自治区联社发展绿色金融,打造“五大银行”的理念,积极对接林业局、林业办、保险公司并达成战略合作关系,简化贷款流程,积极开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和谐林业和效益林业建设,为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贺州市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广西坤旺林业有限公司、步头国有飞播林场等林农林业公司提供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造林绿化、茶叶、森林旅游、木材加工、林浆纸等优势产业项目。截至2017年6月,桂东农合行林业贷款余额105988万元,其中:林业公司类贷款余额90154万元,惠及41家企业;林农类贷款余额15834万元,惠及1726户农民。
多年来,林业金融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林业信贷投放居辖区银行业首位;二是林业金融服务保持服务网络、产品、业务遍及全市重点林区“三个全覆盖”;三是林业普惠创新实现形成了“林农得实惠、金融得效益、政府得民心”三方共赢的局面。“十二五”期间,贺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取得了较大突破,2015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198亿元。比如国有大桂山林场借款用于10万亩桉杉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設项目,目前该林场的林木总蓄积480万立方米,林场下辖7个营林分场、3个对外造林基地、2家人造板厂、1个国家森林公园、1个木材加工园区,资产总额达到32亿元。
3 存在的法律风险
截至2017年6月,桂东农合行林业贷款余额中,已进入关注类贷款达67391万元,不良类贷款2800万元,关注类和不良类贷款占比达到66.23%,数据显示,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性偏高。从调查情况看,林权抵押贷款因其抵押物的分散性和易损性,在风险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和法律风险。
3.1 林权抵押登记制度存在缺陷
县级林业部门与乡镇林业工作站间并未建立有效的抵押登记监控系统,林权抵押登记制度存在缺陷。比如:贺州市龙美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向桂东农合行借款600万元,以平桂区公会镇清水村第四组金竹顶、木厂坑、鱼梁山下、捕冲岐、捕冲坑、杨梅青、枫木岭共计1711亩林地使用权和林木资源所有权作抵押。该林权的抵押登记与实际存在瑕疵。
3.2 难以对抵押林权进行实地监控
林业发达地区多为山区,普通交通工具无法到达,给贷前贷后管理造成极大困难,存在权属人“少批多砍”“偷砍滥伐”等现象,贷款抵押林权价值贬损严重,还款来源失去保障。比如: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向桂东农合行借款3000万元,以八步区贺街镇双星村里溪、牛囚组冯元秀、冯德胜、黄元秀、赵雅容,西南村、黄洞乡三岐村、都江村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资源所有权共计16605亩作抵押,存在“偷砍滥伐”的现象。[1]
3.3 价值评估存在风险
大部分信贷人员不具备山林地形图“读解”能力,实地调查出现“林不对图”的情况;部分地区未进驻具备森林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即便是公司工作人员也无法明确林地范围。对于大面积的林地,评估人员只能小范围取样估值,往往与实际价值相差甚远。比如:贺州天利恒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向桂东农合行借款2000万元,贺州市潮锋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借款3500万元,均存在“林不对图”、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甚远的情况。
3.4 林业政策存在风险
2012年,各级政府曾大力推广种植桉树经济林,桂东农合行的抵押林权绝大部分为桉树林。近年来发现桉树种植导致“水土流失严重、水质遭受影响、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根据自治区政府实施“生态优先”战略的要求,重点实施桉树林改造中长期计划,严禁新种桉树,桉树林采伐后不得再萌芽或种植桉树,导致抵押林权价值大幅下降。
3.5 贷款监管缺位风险
一是林权监管难度大。林业发达地区多为山区,普通交通工具无法到达,给贷前贷后管理造成极大困难,信贷人员难以对抵押林权进行实地监控,即便林权被偷伐变卖,也无法及时掌握情况。二是风险防控不到位。截至2017年6月,桂东农合行林业贷款余额中,不良类贷款占比达到66.23%,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性偏高,但管户信贷员未及时采取有效化险措施。
4 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4.1 加大抵押物风险排查力度
针对抵押林权存在的问题,银行有必要对存量林权贷款抵押物状况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根据不同分类,采取对应化险措施:对于抵押足值的贷款,加大贷后管理力度,防止抵押林权价值贬损;对于部分抵押林权已被砍伐、改种的贷款,要求借款人偿还对应抵债金额或提供其他足值抵押物;对于抵押林权已丧失的贷款,应加大催收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贷资产安全。
4.2 健全林权抵押贷款补偿机制
基于目前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现状,健全林权抵押贷款补偿机制迫在眉睫。一是政府应根据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管理难度大、利差空间小的特点,给予农合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一定的风险补偿,以提高农合行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二是政府财政部门应对林农取得的林权抵押贷款给予部分贴息,在政策上进行适当扶持,以提高林农扩大生产和投资规模的积极性。
4.3 加强林权抵押贷款管理
一是加强存量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对于存在风险隐患的存量贷款,以清收为主,原则上不办理展期。二是加强贷后管理。根据不同分类,采取对应化险措施:对于抵押足值的贷款,加大贷后管理力度,防止抵押林权价值贬损;对于部分抵押林权已被砍伐、改种的贷款,要求借款人偿还对应抵债金额或提供其他足值抵押物;对于抵押林权已丧失的贷款,应加大催收力度。
4.4 加大抵押林权联合监管力度
一是在与林业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加强与乡镇林业部门协调,发现存在抵押登记漏洞的,及时做好抵押林权双向备案工作,防止权属人利用集体林权申请砍伐证。二是加强与公检法系统沟通协作,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及时查封违约贷款抵押林权,防止权属人在诉讼期间砍伐林木。
4.5 加强新增贷款风险防控
一是提高新增林权抵押贷款准入门槛,禁止受理非优质客户的贷款申请。二是规范价值评估操作流程。林权价值评估须由信贷人员、评估公司联合当地林业部门共同参与,做到证实相符、谨慎估价取值。三是实行林权贷款抵押备案制度。在完善林权抵押登記手续后,及时到乡镇林业部门备案,防止权属人绕开债务获批砍林权。四是在担保合同中设立相应保护性条款,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办理林权转让、承包、再抵押,不得向林业管理部门申请发放采伐许可证;确需采伐的,采伐收入必须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等。
【参考文献】
【1】钟建雄.金融支持县域林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思考[J].中国农村金融,2012(6):10.